作者:小明同学
格温妮丝被她说中了心思,却不明白小鸟为何要在此时提起这个。
格温有些茫然地望着她。
“但很可惜,殿下,我要告诉你,你这样是保护不了你的家人的。”
肖鸟说得很平常,语气并不激烈。
“你试图谦让、试图忍耐,试图用宽容和牺牲来赢得上位者的体谅——可查尔斯那样的人会体谅你的牺牲么?你还不如期待一下猪会上树。”
格温妮丝不自觉整个人的身体都紧绷了起来。
她不说话,巨大的茫然裹挟了她的思维,让她无法说出任何话来。
肖鸟看着格温妮丝苍白的脸色:“你没有做错什么,只是你需要的是别的东西,而不是牺牲和忍耐。”
格温妮丝的心颤了一下,仿佛隐隐意识到了什么,手本能地抚上了悬挂在自己腰间的武器。
肖鸟注意到了这个动作,她默默地垂下了视线。
【你做这些事情没有意义的,】系统冰冷的话语仿佛仍在耳际回荡,【就算你因此改变了她的命运,将来她成了满手鲜血的屠夫,也未必就会感激你。】
我不是为了得到感激才这么做的,肖鸟咬紧牙齿,我不是。
“殿下,你想要保护的人越多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多,这世上的英雄都是杀人的恶鬼——如果你手里没有刀,别人便觉得你说话的声音太小,你想让大家看见你,就必须把其他人的尸骸垒到自己脚下。”
“可当恶鬼也是好的,”肖鸟轻轻地说着,“当恶鬼总好过失去你珍视的人,总好过看着他们被杀,看着他们被人驱赶着去做卑贱的奴隶。”
她顿了顿,声音稍微有些别扭。
“我们很像……殿下。”
或许正是因为这份相似吧,肖鸟想。
她看见她狼狈而落魄地站在舞池中央,就像是看到了当初那个无依无靠的自己。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她才会忍不住朝格温妮丝伸出手。
“我们很像,我们都是贪婪至极的人,都有太多想要保护的东西——这种人生来就是要做恶鬼的。”
肖鸟望着
格温妮丝的眼睛,女孩的眸子在阳光下发颤,让小鸟联想到遗失在溪水中的宝石。
她突然有些不太敢看那双眼睛。
“……去做这个恶鬼吧,”肖鸟的声音低了下去,“我帮你这一次,只希望你将来不要怪我。”
肖鸟别开视线,她的话都说完了。
她转过身,准备离开。
“你——”
声音从小鸟的身后传过来,带着仿佛要坠入深谷一般的急切。
格温妮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声,那是一种凌驾于理智和思考之上的东西,就像是冥冥之中的诸神将启示置于她身上,让她说出了那句话。
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心脏揪起的苦涩。
“——那你呢?”格温妮丝难以抑制自己声音中的颤抖,“你想,你想要什么?”
肖鸟慢慢地站住了。
她回过头来,略带茫然地看了格温一眼,脸上是一种难以描述的神情。
格温妮丝突然意识到自己无意间说出了一句正确的话。
这句话就像是一把钥匙,短暂地打开了小鸟心中那扇紧紧封闭着的门。
那门现在已经虚开了一条缝隙。
“我想要?我想要……”
她看上去有些呆,像一个笨拙的、刚学会说话的孩子。
她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我想要回家。”
第三十二章 等待与对峙
军队朝着帝国边境的方向行进着,一路上能够看到自然景观的改变:高大的乔木与灌丛渐渐稀少了,道路旁的野草却渐渐地能够没过小腿,偶尔马的步子踏得歪了一些,就会踩进一丛一丛的芍药花之中。
肖鸟同周围的士兵一样,套着制式的锁子甲,颈脖系着粗麻织成的领巾,这样可以保护皮肤不被甲胄锋利的边角划伤。
她骑着一匹漂亮的枣红色牝马,在队伍中间默默行进,身侧紧挨着的就是红月骑士。
在外面的时候,红月向来都是那个负责保护小鸟人身安全的人,从各种意义上来说,她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整个都城内,几乎没有人的武艺比红月骑士更加精湛,无数前来行刺的狗贼都折戟在这位寡言的骑士手上——红月有一种近乎野兽般的直觉,能够敏锐地察觉到旁人不怀好意的注视。
而对于感知敏锐的红月而言,最近几天行军赶路的日子,显得有些格外地难熬。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几日行军的过程中,大皇子就跟突然长出了脑子似的,居然一直没有整出什么幺蛾子。
他没耍什么王公贵胄的臭脾气,不挑剔伙食也不挑剔住的地方,大将军下达的命令也基本上都是服从的,只是整个人显得有些阴沉,整日同自己所指挥的骑士团呆在一起。
查尔斯皇子似乎在有意无意地无视都铎家的两兄妹,大皇子和都铎长子是同级的将领,但若非到真的逼不得已非得交流的时候,平时遇见了,查尔斯连半个眼神都欠奉。
格温妮丝就更不用说了,大皇子直接就把轻蔑和冷漠挂在了脸上,几天的行军赶路下来,楞是跟不认识一样,半句话都没有说过。
至于查尔斯肖小鸟——大皇子和帝国首相互相不对付的事已经传开了,圈子里的人基本上都心知肚明,知道这二位相看两生厌,没事就互相拔份别苗头。
目前的情况是三负零胜,大皇子姑且还没找回过场子。
红月骑士原本是很提防查尔斯的,她凭借着一种朴素的直觉,意识到这个人肯定对自己要保护的小鸟不安好心。
但让红月有些意外的是,那让她神经紧张起来的、窥探的注视,却并不来自于阴沉的大皇子。
红月骑士注意到,偶尔就会有一道似有若无的目光,很快地越过人群的阻挡,落到小鸟的身上,短暂地停留后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这一行为十分隐秘,被偷看的肖鸟本人根本就毫无察觉,若非红月骑士感官异于常人,还真就发现不了了。
一开始,红月在注意到这种窥探性质的目光后还警觉了一阵,但她很快就发现这道视线的来源——是那个都铎家的女孩,那个格温妮丝·都铎。
红月骑士记得,自家大人和她的关系好像还算不错,仔细感受之后,红月也并没有觉得这种注视里面带有恶意。
有的时候就是碰巧看见了,有的时候则是刻意寻找了一会儿,总而言之,她好像只是……会偶尔看一眼小鸟罢了。
忠诚的红月骑士忍不住犯起了难:她不知道这种情况应不应该汇报给首相大人。
肖鸟只吩咐过她,要注意防范刺客,要警惕不怀好意的家伙——但是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布彻尔大人完全没有说过啊!
……呜。
红月委屈地想起来,前几天自己不知道做错了什么,被小鸟冷酷无情地扣掉了外勤补贴,还晕头涨脑地跟着大学士学了好几个小时的拉丁
文,脑袋都要学大了。
既然没有恶意,应该就不是什么大事吧?红月骑士艰难地琢磨着,唔,如果用这种小事去打扰大人,事后说不定又会被罚……
当作没看见好了,红月骑士想道。
肖鸟原本好好骑在马上,却突然间脊背收紧,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颤。
就好像在冥冥之中被什么人给狠狠地背叛了一样。
她嘟哝了一句什么,紧紧了肩膀上的大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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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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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连数日枯燥的行军之后,大军总算是来到了同珈蓝交界的边关,这里仍旧有着陡峭的山坡与变幻的地势。
如果再往深处走,那就是一望无际的原野了,而在那样的地形下,珈蓝骑兵就像是绞肉收割机一样的存在,巴努尔大将军作战经验丰富,他不会把战场放在那种地形之下。
在大军即将抵达此处的前两日,斥候就已经向大将军接传达情报:珈蓝王已经察觉到了帝国军的动向,他们同样开始在边境集结部队。
按照惯例,这帮人先是猫过边境线,狠狠地薅了一波粮食。
随后便退缩到半山坡,抢先占据优势地形,扎稳营盘休整,静静地等待着帝国军的到来。
为了这一仗,珈蓝王把几乎所有能喘气的骑兵都赶到了边关,他的军队大约有两万多人(号称是五万),其中有八千是精锐骑兵,步兵则多数是被驱赶到战场上当炮灰的马奴。
这些多数由奴隶组成的步兵方阵作战意识是很差的,只能打顺风仗,主要的威胁还是来自于骑兵以及珈蓝王的亲卫队。
珈蓝骑兵都擅长使弓,他们可以在驱使马匹奔跑的同时不间断地进行射击,普通的士兵往往还来不及冲到他们跟前,就已经被扎成了刺猬,浑身是血地倒下去了。
唯有重甲骑士能够顶住这种森冷的箭雨,坚决地发起追击。
但骑士的数量是非常稀少的,帝国军的人数差不多是珈蓝王的两倍,但骑兵只有四千左右,其中重甲骑士不过千余骑。
当大将军抵达边境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漫山遍野的珈蓝骑兵,他们清一色地披挂着黑甲,打出漆黑如墨的狼头旗帜,一时间整个山坡都被黑色所侵染,像是笼罩着驱散不开的乌云。
这些珈蓝人的坐骑都混有野马的血统,比起帝国军所驯养的马匹要高出整整两个头,根本就不像是马,而像是某种狰狞可怖的怪物。
一双双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眸从高处刺下来,谨慎地观望着帝国军的动向。
巴努尔大将军忧心忡忡地意识到,这或许会是一场苦战。
他下令在稍远的地方安营扎寨,让将士们进行休整,两军遥遥相望,谁也不肯先发动进攻。
双方的主将都没有轻举妄动,他们清楚自己身上的优劣所在,率先采取行动的那一方很容易被对手抓住破绽。
无论是大将军还是珈蓝王,双方都在等待着合适的时机。
战局一时间就这样僵持了起来。
第三十三章 汪汪队立大功!
一连好几天,双方的军队都在这样无声无息地对峙,谁也没有抓到谁的破绽,没有人敢于轻举妄动。
将士们已经把营帐和初步的防御工事都建立了起来,预防那些珈蓝人突然发起骑兵冲锋。
拒马阵在营地前固定完备,帝国军自己的骑兵也都时刻警戒着,只要大将军一声令下,他们就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迅速地完成集结。
帝国军的后勤补给线很安全,军营内粮草充足,将士们因而维持着不俗的士气——他们中有不少人都是都铎公爵曾经带领过的士兵,因而对大将军的指挥很是信服。
巴努尔将军和这帮珈蓝人打过不少交道,他知道夜间袭击和突袭战术都是这些游牧民族的惯用招数,要应对他们的偷袭就必须严防死守。
为了防范敌袭,大将军进行了十分周密的布置,营地内五步一岗,三步一哨,除了主力的重甲骑士之外,所有的士兵都要轮班倒地在营地周围巡逻,夜间值班的人数更是会直接翻倍。
轻骑兵是军队最大的机动性战力,当敌袭发生的时候,他们是能最快赶到战场进行支援的,因而巴努尔将军在每支巡逻的队列中都安排有骑兵。
在这种事情上,都铎公爵对自己的子女非常严格。
他的长子埃里克归属于重甲骑士团,但是他依旧要求埃里克必须参与每日巡逻,身为轻骑兵的格温更是不允许例外。
懂得观察敌军的动向是成为名将的必要条件,需要在战场上一点一滴地进行积累,这是无法用兵书和口头教导传达的。
巴努尔并不要求他的孩子必须要成为名将,但起码要是一个能够身先士卒、对士兵起到表率作用的踏实将领,而非只会纸上谈兵的家伙。
唯有这样,都铎公爵才敢放心地让对方继承自己的
领地。
埃里克对此毫无怨言,他知道父亲这样做是对自己好,只是他心疼自己的妹妹,主动要求值夜晚的班,把格温妮丝调到了白天时段的巡逻。
她在早上四五点钟同夜间巡逻的人交班,一直差不多到中午该埋锅造饭的时候,就差不多可以休息一段时间。
天气已经在逐渐转凉了,格温妮丝感觉到被汗水浸湿的内衬在风吹过后贴在自己的皮肤上,稍微有些冷。
她跳下马,轻轻拍了拍坐骑的后背,带着它去喝了水,又给食槽里添上燕麦拌着黑豆的精料,趁着爱马低头进食的时候检查它四脚的蹄铁。
这种事情营地里其实有专门的人来负责,只有那种很穷的平民骑士才会亲自来照顾坐骑,因为他们往往雇不起侍从。
但格温妮丝很爱护自己的坐骑,她不放心把这种事情交给底下的人来做,也不觉得亲自干这种事情损害了公爵家的脸面。
她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确认自己的爱马一切正常,随后便亲昵地拍一拍它的脖颈,让它自己在临时围起来的马厩中稍作休息。
格温妮丝走出马厩,看到营地上已经隐隐生起了炊烟,将士们都是轮流吃饭的,此刻已经有不少人在生火加热食物了。
在外行军打仗,伙食自然不可能有多好,帝国军的主食是一种经过两次烘烤加热的硬面包,里面除了小麦和一点盐什么都没加,冷着吃能把牙都崩掉。
配菜则主要是包裹着大量盐粒的肥猪肉,士兵们通常都会从周围就地取材找些能吃的野菜,把肥肉煎一煎加上菜熬一锅汤。
软软的肥肉加热过后很好入口,能提供大量的热量,配着硬得要死的面包吃起来刚刚好。
除此之外,军需官还会定量给每个士兵发红酒醋兑水调成的饮料,根据时令和环境的不同,里面会加上各种防疫防暑又或者是治疗痢疾的药草,味道一言难尽,广受差评。
格温妮丝对军队的伙食适应得还算好,她不是很挑嘴的人,也不怎么在意食物的味道。
在外出作战的时候还能够吃到热的东西,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她原本预备着去混大哥亲卫侍从弄的小灶,却忽然在不远处的营帐附近,看见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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