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流浪的十七少
而玄甲,虎贲,龙虎骑兵,地位都高于边军一等,那怕是李信麾下的三万亲军,也没那个资格攀~比。
反正九原主将蒙恬,五千黄金火骑兵,都甘为一-万玄甲的铺助兵团。
能被军部,委以玄甲主将的,虽然是一个美得炫目的女子,但却没人敢轻视。能降服玄甲这群骄兵悍将的,就没一个凡人!
李信正色道:“匈奴经营粗鄙,并不说明战斗力弱,恰恰相反,这是草原人习惯了骑卒疾驰形成的特殊习惯,对于近乎累赘的中原军伍规则,很难做到和中原兵卒一样一丝不苟。
再说,换成任何一支中原骑军,面对匈奴几十万铁蹄,谁有闲心去观察设置军营是否有遗漏,唯一能做的是,依靠险隘坚城据守,即便出战,也是以重甲武卒结阵,抗拒骑军的冲击,然后靠密集的箭矢,来射杀敌骑!”
公孙蝶儿微微点头:“末将之所以敢战,的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麾下骑卒,即便是面对人数占优的敌骑,也敢战,能战,还是战胜!”
李信眨眨眼,没说话,这不是废话吗,你麾下的四万骑军,那一支不是精锐中的精锐,给我十万玄甲,我敢踏平狼居!
而此战,本身就是玄甲,虎贲,龙虎精骑,和麾下三万两陇飞骑,相互熟悉磨合的战争。为将来大战做准备,也是军部对公孙蝶儿的一次考验:‘请将军下令吧!’
公孙蝶儿轻轻挥手,梅三娘和夜空统领一万玄甲向前徐徐推进,不急不燥。
这一万骑,极为古怪,气势尤为雄壮。
匈奴主将大营,耶律阿贵站在点将台上,披甲按刀,也是气定神闲,而麾下的骄兵悍将,都是来自于耶律的亲族,对每一个人都了如指掌。
扫视一圈,满意点头:“此次两陇骑军,主动出战,应该是明知道,守不住两陇,有不甘心将大秦西北大门,敞开给我匈奴铁骑。想要孤注一掷。
不过,对于我们来说,倒是一件好事,诸位都是帝族精锐,无需多做交代,只要记住一件事,我们在兵力上占据了绝大优势,需要主将相互配合策应,绝对不要贪功冒进。”
耶律阿贵看向诸将:“诸位,九原战线虽然暂时失利,却也是我们建功的机会,狼廷女帝,和浑邪王都在等待这一战的胜利。
而且,女帝下旨,不吝啬重赏,先入两陇者,当先分两陇牧场。”
帐下诸将顿时群情激动,打仗的目的,就是为了军功,为了掠夺,为了给族人占据最优良的牧场,而两陇牧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片刻之后,四座营寨同时响起了沉闷的牛角号声。军中狼骑拎着弯刀就上了战马。
即便是有战甲的,也懒得披甲,沉重的甲胄对于狼骑来说,反而会拖累战马的速度。
只不过,这四万骑兵出现的太过匪夷所思,而且,突进的速度快到了极点,当前方三营摆出阵势,仍然是贻误了些许先机。
铁骑冲锋,是依靠战马恐怖的速度和冲击力,以骑卒手中的战刀,形成的可怕的割伤力,来完成杀人的任务,而这需要让战马有一段距离来蓄势。
从轻驰热身到狂奔,需要最少五里的距离,战马的速度和体力才能达到巅峰状态。
而草原之上,不缺乏平坦地形。各营之间的战力高低,此时此刻一眼可见。
耶律阿贵的亲军精骑最快整顿完毕,在中路前沿依次铺展开层层锋线。但是数百骑装备堪称重骑的头等精锐,并未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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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营匆忙聚集起来的狼骑,虽然乱纷纷,却还无怯战惧意,但是大战在即,狼骑的紊乱的情绪,同样也会影响到战马的步伐。
骑军之所以是骑军。
战马至关重要!
对于装备精良,训练严谨的中原骑兵来说,他们就是一群马背上的牧民。
而在大秦,就连战马的嚼头,挂环,乃至于战刀,箭矢,都灌注了秦人几百年形成的规矩。
甲胄整齐,武器划一,绝不允许任何一名骑卒,脱离形成的冲锋阵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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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际的戈壁。
大秦铁骑如同龙卷风一般的冲了过来,汹涌递进。
骑在战马背上的耶律阿贵,握紧手中的弯刀,轻轻吐出一口气。
越靠近两陇,洒出的游骑斥候也就越多,否则,一旦被这支主动寻战的大秦精锐飞骑牵无声息的在突进三里,他们就没有拎刀上马的机会了,也会出现更多的伤亡。
骑军最怕的不是迎战,而是溃败,让敌人从背后射一箭,给一刀。
一旦形成兵败如山倒的溃势,即便是逃脱的狼骑,也不会在归战争,直接回家了。
在精锐的草原狼骑都是牧民,在落魄的中原武卒,都是职业军人。
这就是草原骑兵和中原骑兵最大的区别。
能胜不能败,败了直接逃向草原深处。
耶律阿贵回头看了一眼,战场上的形势,还是能够接受的,虽然应变仓促,尤其是自己的右翼狼骑,很难跟上中军和左翼。
但是匈奴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传统,三万狼骑成一军,三名万夫长统御麾下狼骑,就可以形成一股野战主力。足以应付各种突发状况,是战是撤,如何战如何撤,谁诱敌谁扰阵谁凿阵,或是交错殿后,以及重轻骑之间的相互掩护,都可谓烂熟在心卜。
第0181章 死神的镰刀
如果说秦人骑卒是在严苛军法和棍棒下调教出来的精锐武卒,那狼骑就是天狼神以草原狼磨砺出来的天生战士。
双方都已经达到了各自的极致,在战场上也没什么高下之分,只看主将的应变快慢。但迎面而来的,却是秦军精锐中的精锐,也让他有点忐忑。
耶律阿贵高高举起了弯刀,轻踢马腹,怒吼道:“狼崽子们,随本王大破两陇骑军,杀入中原腹地!”
左谷蠢王一马当先,匈奴各营万夫长,千夫长,乃至于百夫长也是如此。
悍不畏死,绝不是秦人武卒的独有。
只要有狼王带领,即便是最懦弱的狼,都敢死战!
在两陇之外,广袤的戈壁,兵力占据绝对优势“一八三”的匈奴战线,自然更加漫长,密密麻麻如蝗虫过境。
左谷蠢王耶律阿贵的两万亲军,逐渐和左右两翼狼骑,拉开了三百步的距离。
两万狼骑,形成了十个大型纵列,每一个纵列之间,都有两丈的间距,这样做的目的,是给披甲重骑让出冲锋的通道。
只不过,在左谷蠢王耶律阿贵眼中的重骑,是从东胡人手中夺走的披甲战马而已,绝非镇守狼廷的两万公狼骑,更不是大秦名副其实的重甲骑卒。
而是不同于披着羊皮袄的狼骑,人和战马,只有简陋的披甲,甲胄也只是鳞甲内垫牛皮,模仿玄甲那种骑军装束,甲片相连如鱼鳞,重于锁子甲,一般马弓不能透甲,这类重骑军的战马偶尔也能披有少量皮甲,骑卒持长枪,腰佩战刀,也会有人搁置狼牙棒于马鞍上。
而骑军之间的战争,是容不得半点虚假的,即便是佯装撤退,诱敌深入,很多时候是弄巧成拙,引起大规模的溃败。
只有正面的冲锋,对撞,才是最佳的选择。
就在耶律阿贵麾下的最前列狼骑准备加速,传过重骑缝隙先前突进的时候。
异变突生。
按照正确的战况,应该是轻骑于生命阻挡玄甲的冲锋,然后交给身后四列重甲狼骑,一口气凿穿敌阵。
但是,原本齐头并进的玄甲骑卒突然之间变阵,莫名其妙的中间骑卒,放缓了马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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