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的码字姬
“我会转告你的话。”
微风吹过,普罗米修斯垂落到腰间的发丝微微缭乱,面色柔和的她,看起来犹如梦幻般的美丽。
普罗米修斯相当于艾比米修斯的监护人,也对应神话中的‘弟弟’,同时也是愚者。
能够在最后的关头被救赎,逆转传统英雄的悲剧结局,这是莫大的恩惠。
自己的造成的罪孽也由他背负,解决,自三千年前开始,普罗米修斯第一次感到如此轻松。
“接下来我会从欧拉丽调来一批工匠与资源,并安排奥林匹亚对未来的规划。”
明歌说道:“你就走上前台吧,别忘了,你在成为我的力量的同时,我也会成为你的力量。”
“这样啊……还真令人安心。”
普罗米修斯嘴角微微上扬,说道。
她一直都在憎恨,憎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足够的力量,无法拯救人类。
即便神明是同等的存在,在基本没有等级划分的神明群体中,普罗米修斯的力量也是最弱的一批。
即便在天界也只有在投放天之火的时候,被宙斯看到了真容,其余时候甚至连神明都不知道她的外貌。
不……别说外貌了,就连普罗米修斯这个奇怪的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她所能依靠的只有谨慎,秉持着如覆薄冰的生存方式。
没有能够信任的人,亿年的时光中思维逐渐变得奇怪也是理所当然。
要知道,这家伙在原著打算牺牲掉赫斯缇雅拯救下界,然后由自己作为原主角的支柱。
然后这还不算,这家伙直接将自己的牛头理论告诉了赫斯缇雅!
然后赫斯缇雅还居然答应了!
不得不说,这种宅神的脑回路都很清奇。
“那么,我便退下了,普罗米修斯神。”
夏娜的眼神逐渐变得平缓,气质完全如换了一个人。
很显然,明歌已经离开了。
“去吧。”
普罗米修斯微微点头,望着夏娜的眼神有些惊奇。
欧拉丽是世界的中心,这并非空话,即便身在奥林匹亚,她也在关注欧拉丽。
也是因此,她也知晓明歌的部分情报。
“真正的生命啊……了不起,看来,下界也孕育出了独属于人类的救世主。”
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普罗米修斯蓝宝石的眼眸中闪过了一抹琢磨不透的意味。
似乎在笑。
第一百四十三章 权能
“欢迎回来,夏娜。”
跨越大海需要多久?
仅仅只需要几分钟罢了。
如果是梅比斯的话,还能更快。
“吾主。”
夏娜微微弯腰,将天火圣裁递给了明歌。
亲手拿起这柄炎剑,即便以明歌的心境也不由感到激动。
天之火在天界被称之为初始之火,是天界没能形成神明的最初火焰,也即是火的原典。
一切的火焰都源自于它,甚至包括赫斯缇雅的悠久之圣火同样如此。
它是火之神的源头,也正是因此,天之火具备着即便在天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力量。
若能成型为神明,必然是宙斯、乌拉诺斯级别的大神。
而噬神玉本身是拥有自我意志的,也即是说,这柄炎剑完全可以变成一只红发红眸的小萝莉。
相当于明歌拥有了第一位神明级别的眷属,而且是拥有极高神格与神力的大神级别。
平时的炎剑形态,明歌手持这柄武器只要轻轻一挥便能发挥出隔断大陆级别的伟力,认真一点足以贯穿身下的这颗星球。
虽说明歌本身只相当于挂件,等同于提着一只萝莉的双脚挥动。
战斗的力量也全凭萝莉自己喷火,但某种意义上也相当于明歌自己的力量。
更重要的是——拥有天之火,相当于拥有了权能的模板。
力量的性质、权能的构造、神力的属性,拥有了天之火便能够得到这些信息,从而构建出新的权能。
“我已经迫不及待的研究了。”
明歌低语着,手指轻轻拂过天火圣裁的剑身。
庞大的力量压缩在一起,如怀中抱着一颗太阳。
虽然看似惊悚,但若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太阳,却也会感到一股强烈的安心感。
很快又是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明歌已经解明了天之火的构造。
天之火被称为亚种神力,其本身不止是权能,也蕴藏着神力。
而神力是世界规则所延伸出的万能力量,本质凌驾于魔力之上。
因此,想要让妖精升华,不止要构建权能,也要对魔力本身进行升华才行。
“太庞大了。”
然而,明歌遇到了一个问题。
不,准确来说这对于永生的他而言并不是问题,因为神的存在很复杂,想要完成这一步需要处理非常庞大的信息。
也即是说,需要很长的时间,即便以明歌的能力也需要几十年。
但偏偏明歌想到了捷径,那便是以天之火为原型,从而创造出外置权能。
从天之火中分离火种,随后保存起来,灌输独属于妖精自己的力量令其成长。
火种相当于调酒时的基酒,灌输不同的力量,能够编织出不同的火之权能。
这样一来便能刨除掉妖精的自我升华与神力的因素,关键时刻将妖精当做容器来施展权能的力量,便能间接性掌握神明级别的力量。
这一步若是能完成的话……
“是你,天壤劫火。”
实际上,明歌一开始是打算将天之火打造成天壤劫火的。
只是天之火是初始之火,并没有审判的属性。
再加上明歌自己也需要一柄超规格的武器,因此便锻造成了天火圣裁,以供自己使用。
至于俄里翁之箭,这柄武器并不完全属于明歌,让他无法完全放心。
而现在又绕回来了。
在《灼眼的夏娜》原设中,夏娜是崇高之人,作为容器能够容纳天罚神·亚拉斯特尔显现。
而现在明歌可以通过分离出天之火火种,以此为基础灌输夏娜的火之力量,从而打造出天罚神的权能。
审判与断罪。
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逐渐接近了原设。
自我感叹了一声,明歌便开始了行动。
“首先,分离火种。”
明歌手持天火圣裁,从中分离出一团小小的火焰。
这拳头大小的火焰看似微弱,实际上却拥有着将上级冒险者焚烧一空的力量。
而这仅仅作为火种而言,已经足够了。
“去吧。”
明歌将其交给了夏娜,随后夏娜将其容纳在了自己的身体中。
准确来说,是容纳在了火之小世界之中。
在妖精抵达极限后,当时已经失去更进一步道路的时候,明歌以固有结界、领域等原理开辟出类似的元素小世界,从而拥有无限接近于神明的力量。
不只是雷电将军,作为最初被明歌制造出来,对应八种属性的妖精,都具有这种力量。
与阿尔忒弥斯的交谈中并没有涉及到这一点,否则她的评价还要变一变。
在天之火进入夏娜的火之世界后,便立刻打上了夏娜的印记。
火种不断的吞噬元素世界的火,随之进行成长。
“虽然是捷径,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完成的。”
火种的成长速度虽然很快,但对比庞大的权能级力量,成长速度还是太慢。
估计要有半年以上,才能彻底成长为权能吧。
即便如此,现在已经有了雏形,即审判与断罪之火。
“也算是一种异火?”
明歌低喃着,随后产生了制造更多异火的想法。
“能量,又缺乏了。”
明歌将目光放在地上。
实际上,现在明歌的能量来源并不少。
第一是地下城,即便到了现在,镇守地下城获得的魔石能量依旧位于第一。
第二是以吸收魔法为原型的转化,通过对物质,以及大气中的能量转化为魔力。
第三有点特殊,明歌还未正式开始挖掘。
“地脉。”
他一直以来都未曾直接使用地脉的力量,顶多是用来充当魔法网络的媒介。
又或者吸收地脉运动所造成的地震之类的能量进行转化,效率可想而知。
若挖掘太过,相当于是吸这颗星球的血。
短时间内还好,时间长了会影响整个星球。
不要小看人类的破坏力——即便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奢侈日子过多了会产生更大的野心。
而现在明歌拥有了第四种,那便是天之火。
天之火本身便是一个巨大的能量源,是可以恢复的,因此可以一定程度的抽调,作为能量使用。
但若是用来编纂同等级的权能,不影响明歌未来计划的前提下,供应夏娜一人便已经是极限。
“看来这个问题暂时是无法解决了。”
思考片刻,明歌还是放弃深挖地脉的想法。
第一百四十四章 如何才能掌控天界?
“地脉啊……掌控、梳理过后,当做魔法网络的媒介就好了。”
大地的力量也是星球力量的一环,且是最为重要的一环。
因此,掌握是必须的。
地脉的力量也并非完全不能使用,只是不能过度使用。
例如使用地脉的力量开发产品,摄取能量作为能量源进行消耗,即便地脉的力量再强也迟早有用完的一天。
就和穿越前地球的谈水一样,如果真要一次性大量取用,也最好不要在同一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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