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二两奶茶
就在这时候,罗米拉忽然发现大龟的腔道内有什么东西卡住了,她看了看,说:“好像有个大的,卡的很牢固。”
“我来?”李奥瑞克撸起袖子。
罗米拉连忙说道:“别别别,这可不能拿蛮力,不然大龟要受伤的。”罗米拉说着拿出熏香送到龙龟的鼻子旁边,说是这种熏香能够进一步让龙龟肌肉放松。接着她用炭笔在龟甲的右下侧画了一个圈,对李奥瑞克说,你那手掌有节奏的拍打大龟这个位置,稍微用点力气,差不多就是能把人打到淤青的力度就行了。
这样能行吗?李奥瑞克将信将疑的照做了,开始如打鼓一般敲打那个大龟龟的肚皮。没多久,沉睡的大龟就发出了一阵哼哼声,即使隔着龟甲,李奥瑞克也能感觉到他里边的肌肉在蠕动。
此时罗米拉说道:“那地方是龙龟的‘生穴’,按摩的话,会刺激他的身体活力,让肌肉运动起来。”
穴?穴位吗?
李奥瑞克感觉,这混血精灵治病有点像是传统中医,走的是实践科学那一派,通过日积月累的观察和实践,积累了有效的治病方法,但是一问理论,就是“金木水火土”,很是玄呼。你要说有用吧,那是真的有用,你要说科学的,它真的不太科学。
但是话说回来,都穿越到奇幻世界,还讲什么科学啊?好用就得了。
“请继续按摩。”罗米拉说道。
“哦,好的。”
没过多久,大龟就排出了一颗血淋淋的巨蛋。这东西大小堪比一个西瓜,直径远远超过的龙龟的泄殖腔,所以排出的异常的困难。这么大个东西卡在里边,难怪龙龟不舒服。
“呼,搞定了一半。”罗米拉长出了一口气。旁边的精灵骑兵拿来手帕给她擦汗。
此时天空阳光毒辣,照得大地发烫,山谷里的风都是热乎乎的;鱼人们都热的钻进水里避暑,希雅和普希拉也都跑到树下乘凉,不然在这太阳底下晒个几分钟,一定会汗出如浆,说不定还会晒得黝黑。
然而这半天罗米拉在大龟身上做手术,完全没有东西给她挡太阳,而且她还要在龟背上“上窜下跳”,不停的施法,精力和体力双重消耗着。精灵女王脸颊晒得通红,疲倦的喘息着,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流淌。最要命的是,高贵的混血精灵都是喝花蜜长大的,罗米拉也是这样,正因如此,她的身体自带一股甜香,这香味能招蜂引蝶,却也会招惹那些吸血的蚊虫。她提前在身上擦了驱虫的精油、又拍了香粉,然而随着身上大量出汗,这些驱虫药就被冲刷掉了,于是蚊虫嗅到了她身上的味道,立刻蜂拥而至。罗米拉的脖子上和胳膊被蛰了好几下,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一片红肿。她只得重新涂抹驱虫的药物,顺便在擦些治疗虫咬的药膏。
希雅看她这么招蚊子喜爱,就将“蛇妹”的小香囊借给了她,这个圣遗物能辟邪驱魔,也像个电蚊香一样防蚊虫叮咬。罗米拉拿到香囊颇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又回想起妹妹对自己的劝告,不禁想到:我确实应该和希雅搞好关系,不光是因为李奥瑞克,希雅本身也是很好的人啊。
“我们要不要休息一会?”李奥瑞克看到罗米拉如此疲倦,不禁问道。
“喝口水就继续。”她说。
于是精灵士兵送上一桶干净的泉水,女王陛下舀了一杯水喝掉,李奥瑞克抱起来一通豪饮,然后两人继续给龙龟做手术。
树荫下面的希雅和普希拉已经热到睁不开眼,普希拉本想回到“契约空间”避暑,但却被希雅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理由给留下来了。两人坐在树根下面,脱了头盔和腿甲,用扇子扇风。
希雅看着太阳下面的女王,不禁感叹说:“说真的,罗米拉很能干呢。”
普希拉也点了点头,说:“是挺厉害的,也许我之前对她是有些偏见吧——对了,你先前说她怎么了来着?说她打算一辈子守寡?”
两人之前的对话说到一半被打断了,希雅想了想,继续说道:“是的……李奥瑞克跟我说的,罗米拉都快三十岁了还没结婚,再结合她自己先前说过的一些话,估计是打算一辈子守节。”
作为魅魔的普希拉很是惊讶,毕竟“一辈子守节”对于魅魔来说就相当于“一辈子绝食”,属于暴力自杀行为。
“为什么呀?这么好的姑娘。”普希拉望着那个在阳光下挥汗如雨的女王。阳光照在身上,那白皙的肌肤甚至有些刺眼。
希雅感叹道:“她说了,要把一生都献给国家,你看混血精灵现在的境地,整个国家只剩下弹丸之地,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男爵领地的大小。国家如此,身为女王怎么还有心思儿女情长呢?”
“嗯,是有道理。”普希拉点了点头,感觉那个精灵女王在她眼中的形象逐渐高大了起来。
“明明是女王,却跟我们一起东跑西颠的,哪有这样的女王?蒂维丝殿下虽然也爱外出,但毕竟她生来就身体健康,可罗米拉这胳膊腿跟芙一样细,个子也不高,哪受得了这么折腾?”
普希拉就问道:“那她为什么不留在城里,非要跟我们一起出来受罪呀?一开始李奥瑞克大人不是说,让罗米拉留在野狼城中吗?那里可比沼泽凉快,还有人伺候。”
希雅表情有些复杂,说道:“这个……我跟你说,你别和被人提。”
“放心,妹妹的嘴牢着呢!”虽然实际年龄比希雅大许多,但普希拉自从跟了李奥瑞克之后,就一直在希雅面前以妹妹自居。
希雅擦了湿漉漉的额头,汗水顺着手背流淌,“罗米拉跟着我们……”她沉吟少许,“其实也是为了混血精灵,为了自己的国家。你看,李奥瑞克现在是什么地位?混血精灵眼中的高等精灵,野狼城的荣誉公爵,北伐军统帅,还打败了不可一世的乌鸦王……而且李奥瑞克才二十岁,未来大有可期。只有抱上了这棵大树,罗米拉这个女王才有振兴国家的希望。因此她必须要在李奥瑞克面前尽可能多的出力,要立下功劳,立不下功劳也要挣个苦劳,这样等以后李奥封赏群臣的时候,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当然,我并不是说她这样做不好,站在混血精灵女王的立场上,罗米拉做的十分正确。而且能这么下苦功夫,更说明她是个好女王。”
“但这样做……对她自己有什么好呢?”普希拉抱膝而作,下巴垫在膝盖上,表情有一些伤感,“国家的利益是有了,但女人的快乐不就全没了吗?实话实说,我是个世俗的魅魔,让我为了国家或者别的什么,就一辈子守活寡那是不可能的。”
希雅白了她一眼,“人家是女王嘛,你不能和她比较——而且换做是我,我也不愿意。”希雅望着站在阳光下面赤膊的李奥瑞克,小声说道,“打仗可以,守寡不行。”
普希拉眉头一挑,“姐姐这是知道男人的好了吗?”
“哼,那是当然。”
两个女孩望着李奥瑞克,看他着古铜色的皮肤,还有那一身带着伤疤的结实肌肉,都露出了本子里边特有的那种笑容。
“话说罗米拉体会不到这种乐趣了。”普希拉忽然说道,“真是可惜……唉,也不能说是可惜吧,就是有些惋惜,有点心疼她,要不,我劝劝她?”
“尊重她的选择吧,普希拉。”希雅叹了口气,肃然道:
“精灵,都是很有尊严的,也许将来某一天,她自己就想开了。”
“嗯。”
……
“成功了!”
经过持续了一个下午的漫长手术,罗米拉终于将“祖神”体内所有的珠子都取了出来。女王陛下还真是猛,太阳底下干了一个小时的活儿,没想到越干越猛,现在反而精神抖擞起来。
李奥瑞克喝了一口水,看着罗米拉晒红的脖子和脸庞,问道:“你这么晒没事吗?会不会晒伤或者中暑啊?”
罗米拉摆了摆手,说:“混血精灵一半是动物,一半是植物,这种程度的太阳照射只会让我更精神,才不会晒伤呢——来,看看战利品!”
大龟的珠子都摆放在了鱼人们搭建的祭坛上。一共103颗“泪晶珠”,还有一颗龙龟蛋,都堆在这里,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正如罗米拉所说,这些珠子都很干净,上面充其量就是有点黏液和血丝,拿清水一泼,就干干净了。
看到这些珠子,希雅和普希拉的眼睛都变成了小星星,女孩对于这种闪闪发光的珠宝有天生的好感,就跟龙爱好收集金银财宝一样。两人捧着珠子大呼小叫,“好漂亮!好漂亮!这么闪闪亮的大珍珠!这个要是做成项链的话……”
做成项链的话,你就会变成沙悟净,李奥瑞克心想,这珠子可有鹅蛋大小呢!穿项链,想什么呢?如果做成珠宝的话,恐怕只能做王冠之类的东西的,要么就是做成装饰品在家里摆着。
鱼人们更是没见过这样的奇景,纷纷对着那些珠子跪下来行礼,高呼:“祖神显灵!”
李奥瑞克拿过一个珠子,问罗米拉说:“罗米拉,这些珠子咱们要怎么用啊?拿去卖吗?”
此时罗米拉正坐在树荫下面补水,精灵士兵接了一桶泉水让她浸泡双脚和小腿。混血精灵的皮肤毛孔堪比树根,能够极好的吸收水分,而肠胃的汲水效果反而不如皮肤。所以泡脚的补水效果可能比饮用更好,李奥瑞克听塞拉维说,以前发生过混血精灵在人类的酒馆里边拿啤酒足疗,然后被老板当做侮辱便赶了出来的事情。
听见李奥瑞克的询问,女王陛下抬起头来,说:“抬过来让我看看”说着招呼士兵们将宝珠搬过来。“泪晶珠”放到面前,罗米拉拿起一个放在阳光下面,边看便说道:“泪晶珠拿去卖固然是值钱,但我觉得卖了比较亏,不如我们自己留着用。”
“细说。”
众人都围过来观瞧。只见罗米拉拿出四颗看似一样的珠子放在地上,又叫人弄马鞍袋里拿出来一把小刷子和一瓶散发着药草味道的液体。她用刷子蘸着药液在四颗珠子上面轻轻一抹,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明明是一样的珠子,药液抹上去却显示出了四种不同的颜色,分别是绿色,红色,金色和银白。
希雅连连惊叹这颜色美丽,普希拉则问罗米拉这种药液能不能拿来做美甲?颜色好漂亮好有质感。
罗米拉笑着说道:“这种药液能和魔法元素产生元素反应,涂在有魔力的物体上才有用。这四颗泪晶珠看似一样,但实际上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可以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来划分。在不同季节生成的“泪晶珠”,也会有不同的效果,就拿这个冬天的珠子来说吧……”
罗米拉拿起一个珠子来双手捧着,闭上眼睛,将自身的魔力注入其中以激活这颗泪晶珠的力量。几秒钟后,她睁开眼睛,将珠子递给希雅,“来,试一试。”她说。
希雅满脸“?”的双手接过那个大珍珠,珠子一入手希雅立刻惊呼起来:“好凉!好凉好凉!就和冰块一样!”她将那珠子攥在手里,立刻双手都被寒气浸透了,又将珠子贴住脖子,皮肤瞬间降温,一股寒气浸入身体,这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在这个没有冰箱的时代,夏天的冰是一种格外宝贵的资源,尤其是沼泽地。如果是北方还好,只需挖个地窖,冬天自然制冰,储存起来留着夏天用;但是沼泽地冬天也不会结冰,就需要用硝石来制冰。只有皇家和大贵族的炼金术师,会硝石制冰的技术。希雅小时候家族还算富裕,所以能弄些冰来解暑,长大之后雷奎家族越来越穷,所以很久都没体会过这种快乐了。
普希拉也热坏了,连忙说:“给我给我!让我也爽一下!”没想到希雅已经将珠子塞给了李奥瑞克,说:“快!李奥你把和这个揣在怀里,很快就凉快了。”
“切。”普希拉无话可说。
李奥瑞克倒是没有多么兴奋,毕竟他见过空调冰箱,所以“夏天的冰”也不会让他觉得稀奇。而且就是在身上带个冰块有什么意思啊?至少给爷撞个空调吧?
李奥瑞克就不禁问道:“那我弄大几十个‘冰珠子’放屋里,能不能把我整个房间都冷下来啊?”
“啊?您说什么?”
听到这番土豪发言,众人都心中一惊,心想:好奢侈啊!这就是王的气量?
毕竟,“我要在屋子里摆满冰块来降温”这种话,就相当于“我嫌屋里太冷赶紧弄点百元大钞来烧一烧”。
罗米拉想了想,说:“可以的,等我回头给这些珠子篆刻符文,它们就可以持续散发寒气,一般能持续个十天左右。如果渐渐温热起来了,就将其放置到凉水之中浸泡一会,五分钟后拿手摩擦,它就会再次变成一颗‘冰珠’。”
这才对嘛!夏天怎么能没有空调呢?李奥瑞克心情十分激动,这穿越过来十多年了,他不愿意回想起这些日子里的夏天都是怎样度过的。作为一个穿越者,打怪练级开后宫什么的,固然很重要,但是增加生活质量也同样重要!老子也野狼城的公爵,触摸真理之人,还有那么长的一大串头衔,难道就不配吹空调了?
罗米拉继续介绍道:“冬天的泪晶珠储存了寒气,可以拿来降温;夏天的珠子里边有热量,会不停发热,激活之后甚至能用来烧开水。”
希雅拿起另外两颗珠子,问道;“那春天的和秋天的呢?”
罗米拉说:“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所以这些珠子激活之后,会一直往外渗水,激活之后,一颗珠子每天至少能出水一壶;秋天象征着丰收,所以秋天的珠子储存了许多能量,会让人变胖。”
“哈!?”希雅吓得一下就把那个珠子丢了,随后惊恐的捏了捏自己那只手,看看有没有变肥什么的。
普希拉却将那珠子捡了起来,眼睛闪闪发光。
“请问,女王陛下!这个‘肥珠’是让人全身变胖,还是说可以局部增肥呢?”普希拉将珠子捧在胸前,这样问道。
“应该是全身的吧。”
“切。”普希拉将那颗“肥珠”无情丢弃。
罗米拉继续解释说:“只要激活了里边魔力,秋天的泪晶珠就会源源不断的为提供能量,哪怕三天不吃饭也能不觉得饿。”
李奥瑞克听到这个,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夏龙珠,可以保暖,甚至是烧开水;冬天的可以降温;秋天的相当于便携军粮;春天的相当于便携的饮用水。这四个加起来,就能满足一支军队的所有后勤需求!
而且这些东西体积并不大,能够极大的节省后勤空间,节约重量。想象一下,一支骑兵队,只要带着四颗珠子,就能风里来雨里去,到各种恶劣的地方作战!遇到酷热有空调,遇到沙漠有水源,遇到严寒有暖气,而且还有几乎吃不完的口粮!他们不需要辎重补给,完全轻装上阵,就可以孤军深入,敌后穿插,完成各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再配合罗米拉的“花仙子无人机”,就能完成统一立体的灵活信息战。
卧槽,这东西要是能量产,岂不就是后勤革命!?所以我真不能把那个大王八的皮炎堵起来然后量产这些宝贝吗?到时候我就能对着只剩下三个的四大蛮王,喊一句:蛮子,你不是说你在沈○吗?现在我刚下高铁,我来沈○站了,我现在就抓你,等我啊!
罗米拉说剩下的这些珠子需要等她加工,现在原始版的“泪晶珠”虽然可以用,但只能释放不到一成的能量,等回来罗米拉会像切钻石一样将这些东西切开然后重组,在上面篆刻了符文,兴许还会加上一个做作的小金框,都弄完之后,这些东西就可以拿来使用了。
至于那个蛋,反而没什么名堂。
“这应该是个死蛋了。”罗米拉说道,“按照精灵的传统,这种腹死胎中的蛋要放在祭坛上供奉,在药液的浸泡下,制成银白色的‘灵魂之卵’。这样一来,里边夭折的孩子的灵魂就能在灵魂里边做一个长达一百年的美梦,之后心满意足的去投胎,而不是变成凶恶的‘婴鬼’为祸人间。”
等这一切都做完之后,时间已经到了黄昏,众人晒了一天的太阳都很疲倦,纷纷提议要回家休息。就这时候鱼人们突然跑了过来,喊道:“李奥瑞克王,不好了!不好了!祖神祂……”
李奥瑞克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了?”
鱼人说道:“祖神突然流了好多血啊!”
“什么!?”
我艹,别是把这个大龟龟个撅死了吧?
李奥瑞克连忙带着罗米拉过去看,就见那大乌龟正痛苦的哼哼唧唧,似乎是处于一个半睡半醒的意识模糊状态。同时他的泄殖腔开始往外哗哗流血,还伴随着一股恶臭。
闻到这气味,罗米拉立刻皱起眉头,说:“龙龟的魔力十分干净,体内不该有这种味道的!”
“罗米拉,你有办法吗?”李奥瑞克心想,罗米拉要是不行的话,我就要赶紧求助我的维基魔女小姐了。
“先让我观察一下。”
罗米拉不敢自己上前,就召唤了一个一次性的花仙子分身,钻进乌龟的身体里边去看。没想到这花仙子刚一进去,立刻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同时罗米拉的本体也尖叫了起来。
就听她喊道:“手!里边有只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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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献祭仪式
蛤?有只手?
龙龟的皮炎里边有只手,这可真是千古奇闻,莫非是龟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重口味XP?不对,也不应该啊,就算是有,里边也得是其他的龟龟才对,怎么会出来人呢?
罗米拉被这“直肠惊魂”吓得花容失色,李奥瑞克推开她,说:“让我看看。”
龟龟的“出口”本来也不脏,刚才做手术的时候也清理的很干净了,只是现在涌出来许多污血。李奥瑞克拿了块抹布垫着,然后往里边定睛一看,顿时惊呼道:“不是有个手,是里边有一具死尸!”
死尸?这就更离奇了。李奥瑞克站起来,问道:“我说,是不是这大龟龟吃东西喜欢囫囵吞枣,然后就卡在里边了?”
罗米拉说:“不会的,龙龟是吃素的。”
那怎么回事?难道是这死人自己钻进了龙龟的身体里?那就更猎奇了啊!谁会吃饱了撑的去钻这种地方呢?
李奥瑞克说:“估计就是这具尸体卡住了,我们要把它弄出来……”
话虽如此,但怎么掏呢?那尸体卡的很深,胳膊拽不出来;而我堂堂李奥瑞克王,总不能去钻这种地方。此时李奥瑞克喃喃道:“要是有个鱼竿就好了……”
半天没说话的菲利普突然站了起来,说:“我有鱼竿!”
“你他妈怎么会带着鱼竿啊?”
菲利普尬笑道:“害,这一带鱼多,我是想着,万一路上有野堂子我可以顺便钓一下的。”
李奥瑞克拿眼一瞟,发现这家伙不光带了鱼竿,还带着鱼饵、木桶、小板凳和渔网,真是钓佬本色啊。李奥瑞克就把情况跟菲利普说了,问他能不能钓上来?
菲利普看了一眼,说:“我可以试试,但这个角度太刁钻,鱼钩进不去啊。”
确实,现在龙龟平躺在地面上,泄殖腔和地面平行,再好的钓佬,这钩子也扔不进去。李奥瑞克稍加思索,立刻有了主意,说:“罗米拉,你先让这龙龟脑袋缩回壳里,免得伤到,可以吗?”
“好的。”罗米拉拿出一管辛辣刺鼻的熏香,往大龟脑袋前面一熏,龟龟虽然是意识模糊的状态,却也被呛得难受,本能的缩起脖子。
见大龟缩头入腹,李奥瑞克继续喊道:“八岁,八岁!人呢?”
“来了!”树林里传来了一声大喊。
“八岁”受不了高温,先前就去了不远处的小溪里泡澡,一听李奥瑞克招呼,立马像个泥头车似的跑了过来。
“王,你叫我?”
李奥瑞克对那个六臂泰坦说道:“能不能把大龟立起来?这样钓佬好下竿。”
“没问题!”
八岁上回有了经验,这次搬运龙龟就更加麻利。六条胳膊一抓,龙龟就掀了起来,随后拿后背一顶,龙龟立刻跟地面形成了一个直角。脑袋朝下,屁股朝天,血淋淋的大洞对着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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