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第207章

作者:温二两奶茶

暗月庇护之所,水晶回廊,大图书馆——

克菈菈·特维斯正埋头在书海中翻阅典籍,烛光在她脸上摇曳,美丽的公主殿下已经有了黑眼圈。

但克菈菈不在乎这个,她只想找到她想要的“真理”。

“该死,这些书上说得全都是废话!一点有用的东西也没有!”

克菈菈愤怒的将一本古籍摔到地上,又愤怒的用双手将桌面上的书都推开。她气喘吁吁的站在桌子前,双手撑在桌面上,感觉自己头晕目眩。

即使是魔族的身躯,这种工作强度也熬不住啊。

克菈菈晃了晃脑袋,然后打开窗户,潮湿冰冷的空气从窗外涌来,让她脑子稍微清醒了一点。克菈菈此时心想道:这已经是我调查的第七个图书馆了,这里号称地下人的智慧宝库,是所有图书馆里最大的一个!然而这里也没有有用的东西!三年了,已经整整三年了,研究项目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克菈菈四周都是书,书如小山一般堆积在桌面上、椅子上、地板上……而这些书全都是关于封印术的魔法书。

到底要怎么才能解开封印呢?

时间到了午夜,地下城的荧光草开始渴求交配,闪烁紫红色的妖艳光芒。这光芒透过窗户落在克菈菈的背后,照亮了那个庞然大物。

克菈菈回过头去。只见深紫色的魔卵悬挂在她背后,灭世魔女·卡珊德拉肉身蜷缩在魔卵之中,双眼紧闭,

在这寂静无人的夜晚,克菈菈望着魔卵,一脸痴迷的喃喃自语道:

“卡珊德拉,我的神。”

“您忠诚的信徒一定会唤醒您的!”

“哪怕是牺牲性命,我也在所不辞!”

她喝了一口提神的药水,再度回到案前,钻进了无尽的书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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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神指城

李奥瑞克王与塔娜琪格的婚礼圆满完成,今天,各族宾客们尽兴而归,带着李奥瑞克和塔娜琪格的回礼,返回了自己的草原部落。

至此,这场“和亲风波”算是告一段落了。

然而,这件事情的影响却没有就此结束,或者说才刚刚开始。

蛮族使者们在野狼城不光是见证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婚礼,更是见证了北伐军的实力以及李奥瑞克的魄力。凡是参与婚礼的人,无不对李奥瑞克心生敬畏,回去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吹嘘北伐军和李奥瑞克。

自从乌鸦王死后,各大部落就群龙无首。其间一些大胆狂徒倒是想要继承乌鸦王的位置,但无不因为各种原因而跌下王座,事实上,在乌鸦王的地盘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堪比乌鸦王的能力和魄力做新的掌舵人。于是剩下的人就一直在观望,等待真正的“天可汗”降临。这个人可能是其他蛮王,也可能是击败了乌鸦王的李奥瑞克,大家一直在等待。

这次李奥瑞克与塔娜琪格的婚事,算是向众人明牌了,李奥瑞克相当于是明着告诉他们:我既有魄力,又有实力!这个天可汗我必须坐。

然而向一个高原人宣誓效忠,这对于众多部落首领来说,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若是成了,自然有从龙之功,地位稳固不说,将来还有荣华富贵。但若是李奥瑞克倒台了,他们必然会被其他蛮族清算。所以除了一些靠近野狼城的小部落外,大的部落都还在观望,他们派出使者试探其他三位蛮王的意思,也有人在暗示乌鸦王的血亲们,看看有没有愿意挑这杆大旗。

然而,无论是其它蛮王还是乌鸦王的亲戚,都没有人能敢跟李奥瑞克正面抗衡。大约时至腊月,各族首领们就断了别的心思,纷纷准备投靠李奥瑞克了,

而就在这时候,有个身披白色大氅的蛮族汉子回到了乌鸦王领地上。

而这个人的出现,必定会中土的局势风云再起。

……

时节入冬,北方的大地被寒气侵蚀着,今年的冬天来的格外早也格外寒冷。草原上的羔羊们早早就预感到了严冬将至,白天奋力吃草,晚上好好养膘;草原上的野兽们都在等待着寒冬的降临,这是威胁、是考验、也是机会。

阿德米拉城位于中土南部的黄金地带,阿德米拉北边连接着大草原,其余三面被沃土环抱,九转十八弯的“羊仙江”又将这片沃土切分成了许多小块,养活了牲畜和庄稼。同时,这里交通便利,北方与狮王的土地接壤,东北又有一条峡谷能通往东部海湾的土地,南边一路南下,穿越丘陵部落的土地,就能到达野狼城。

这得天独厚的条件,使得阿德米拉城也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图卡鲁一族的金帐所在——也就是乌鸦王领地的首都。

阿德米拉的皇宫名叫“密芬迪卡”,意为“天父的手指”,也被称之为“神指宫”。

神掌宫的历史悠久,其前身是高原人贵族“米多雷纳”家族的要塞,名为“太阳神之眼”。后来蛮族勇士于恒古天山南下,一路征服,掠夺高原人的土地,这座宫殿自然也就改名了。从“太阳神之眼”改为了“天父手指”,意思明摆着就是:这一指头就戳瞎你的大眼珠子!

事实也是如此,后来二百年里,那些被逐出中土、苟且在沼泽的高原遗民,再也没有回到过这里来。草原的勇士们常说:这一指头恐怕不光是戳瞎了眼珠子,还把他们的脑子也戳坏了!

神指宫在乌鸦王到来之前,一支由图卡鲁部落的人所有,直到年仅二十三岁的乌鸦王发起了“断指政变”,将图卡鲁的旧贵族屠戮一空,而后挟女族长以令诸侯,自此又霸占了神指宫二十余载。

如今,人们都在说,神指宫殿将要再次易主了,而且主人还是个名叫李奥瑞克的高原人。

高原人——草原的勇士对这个词有种复杂的情感。一方面,他们瞧不起这些丧家之犬,尽情的讥笑他们,歧视他们。然而另一方面,他们也在心底担忧着,恐惧着——恐惧着高原人有朝一日会真的来“光复故土”,就如同他们的祖先一样。

越是愚昧无知的愣头青,就越是会眼神傲慢的轻视那些高原人,他们甚至会说:那不是高原人啦!他们是沼泽人,就和蜥蜴人、蛙眼人和泥巴人一样的卑劣种族。

然而那些年长者们却不会这样说。二百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还不足以将那个曾经雄霸厚土大陆的文明完全扫进历史的尘埃。蛮族的长者们、贵族们、还有其他那些识字的人,多少都会对曾经的高原人有一些了解,心中存在着敬畏。

且不说厚土大陆曾经被高原王朝支配了千年之久,也不必说蛮族当年是如何的卑躬屈膝才博取了高原王的宽容从而得以生存,单说一件小事,就足以说明高原人的可怕。

两百多年前,高原人被蛮族和魔族的联军屠戮殆尽,剩下的人也通通被赶往南部沼泽。那时候,中土平原上大部分的高原战士都被魔族污染,或者投降了魔族,纯血的高原战士几近死绝,只剩下极少的一部分。后来这些人流落到中土大陆的各个角落,改头换面的隐藏了起来,蛮族一度认为,就算这些零星的高原人是精锐战士,但他们数量太少,兴不起什么浪花来。于是,蛮族就对他们放松了警惕。

但很快,蛮族就因为这件事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些高原人残党,竟然胆大包天!他们借着初代龙王和魔族全面开战的时机,竟然在野狼城造反,配合沼泽高原人的支援,组建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一路朝着北方杀去,自称为“雷鹰军团”。

三千人!仅有三千人!当时蛮族后方有七十个部落,最大的部落能拿出七万人,最小的部落也能拿出一两千人。换句话说,蛮族随便就能拉起一支六位数的军队。再这样巨大的悬差下,雷鹰军团应该就如同丢入大海的一块石子般消失不见的。

本该是这样的。

然而那三千人是由最后的皇家亲卫队组成,几乎人人都是满身荣誉的老兵,战功赫赫的英雄。随便叫出一个人来,他的光荣事迹就足以养活一群吟游诗人了。

这里边有“寒冰巨龙”骑士团的团长,手持“龙脊剑”的克罗恩;有白袍游侠约卡德·米卢斯,这人左手能操控植物,右手能用单手剑绣花,还有遁地的奇术;有能单手举起城门的大力士布里曼,他是另一位传奇人物“酒桶布伦”的兄长;有“狮心义子”罗门,那是个勇冠三军的长枪骑士,曾经用八米龙枪戳穿了一头披甲魔兽的心脏;有“利刃贤者”卡莱斯,其人精通七中语言,还有雪原魔法、占星术、炼金术、医学、哲学、地理学、天文学、数学、心理学等学科,擅长使用单手剑,“刺杀剑法”的创始人;还有“暴怒僧”卡里曼,其人佛法高深,刀法更高深,性情暴烈且嫉恶如仇,曾经身中四箭,仍嘴里叼着马刀徒手攀爬城墙,亲手斩杀了十六个士兵,然后就地超度亡魂,是卡莱斯的亲兄弟……

就是这样一支军队,他们一路北进,所向披靡,不管是蛮族的勇士、骑士、还是武士,不管是巨人、兽人还是半魔人,都没有拦住他们的脚步。他们从野狼城杀到羊角领,再从羊角领直奔神指城,然而不等敌人反应过来就继续北上,直奔北境的高原旧都:烈日城。

他们差一点就改写了历史。

要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雨,使得泛滥的“脐带江”阻断了他们前进的道路,他们就能夺回北境的旧都了。

正因为那场暴雨,给了蛮族喘息的时间,它们重整旗鼓,整编队伍,拉起了一只十万余人的军队围剿这支“雷鹰军团”,那三千人背靠怒吼的“脐带江”与蛮族的大军死战,打到只剩下一百余人之后,雷鹰军团的指挥官意识到复国无望,已经回天无力,便投江殉国。其余将士有的随之而去,也有一些孤身杀入蛮族大军,然后被乱刀砍死。

至此,高原人最后的回光返照结束了,但这场战斗给胜利后蛮族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这让他们意识到,高原人能统治这个大陆长达千年,是有原因的。

如今在脐带河的南岸,还有一块风化了的无字石碑,犹如一个死去的战士般,遥望着北岸的故土。曾经有人想要铲除这块石碑,然而龙王布林得知此事,却说:“罢了!三千个殉国的勇士,难道还换不来一块无字碑吗?蛮族勇士可不是这样小气的人。”

在那以后,高原人就再也没有过这样“回光返照”了,别说是光复故土,他们甚至再未踏足过野狼城以南的平原。

直到这一回。

直到那个名为李奥瑞克的男人来了。

这让许多年长的草原人,又回想起了那份以及掩埋在历史深处的恐惧。

“今年秋收的贡品怎么这么少?”神指宫殿的老管家正端详着今年的账单,眉头皱成一团。

旁边戴眼镜的文书弯着腰,小心翼翼的回答道:“是因为野狼城周边的土地不再纳贡了。”

“这种事我当然知道!”老管家瞥了那文书一眼,然后无奈的叹气。

“但也不该这么少啊……”他沉吟着。

这老人叫桑拿哈卓,穿着一身朴素的褐色麻布衣,缠着头巾,有个酒糟鼻,总是带着个镀金的精致酒壶;他是神指宫的老管家,资历比乌鸦王还老二十年,他对王宫和大帐里边的事情都了如指掌,各种杂事基本都是由他掌控。

虽然蛮族们经常以“草原人”自居,但实际上,他们现在称不上是草原人,他们大部分的土地都是适合于耕种的沃土,安稳的农耕逐渐取代了不稳定的游牧生活。这种变化在每年的财政上都会体现出来,皮草、牛羊等等越来越少,粮食和圈养的牲畜越来越多。

桑拿哈卓抄起旁边的酒壶喝了一口,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他干咳了一声,说:“就算是抛去野狼周边的地区,纳贡也该远远多于这个数字!是不是神指城周围的部落今年没交钱啊?”

文书面露难色,说道:“这个……确实是如大人所料,像是金刀部啊,逐日部啊,这些之前上赶着交钱送礼的大部落,今年都没了消息。至于那些小部落,倒是给了许诺,说是今年收成不好,想让我们这边缓一缓,回头凑够了钱再来交……”

“放屁!”老管家把酒壶往木桶上一砸,骂道:“谁他妈不知道今年是丰年?真当我老眼昏花了吗?这些家伙就是看大王不在了,就动了歪心思!也难怪乌鸦王还在的时候,总说他们是一群丧良心的东西……”

“不过税收他们还是交的。”文书说道。

老管家拍这大腿说道:“这不一样!税收是交给国家的,纳贡是交给族长的,这是两笔钱!他们这样做,明摆着就是只承认汗国,却不承认族长了。”说完之后他就喝了一口闷酒,叹气道:“换句话说,他们是在等着新王驾临神指城,到时候再来纳贡表忠心。”

“新王?”听到这个词,文书也倒吸凉气,说道:“难道您指的是那位……呃,就是那个高原人?”

“不他妈就是李奥瑞克吗?”老人冷笑道,“怎么,连名字都不敢叫?你这胆子还没有小羊羔大呢。”

那年轻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人家万一当了新王呢?这大王的名讳,是我这下等人随便叫的吗?”

“有什么不能的!想我当年还直呼过乌鸦王的名字呢,有什么可怕!”

听了这话,文书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赞叹管家勇敢!然而老管家喊乌鸦王真名的时候,乌鸦王还只是个宫里的带刀侍卫,也无需避讳姓名。

此时那文书又一脸紧张的问道:“那李奥瑞克……”他紧张的咽了口唾沫,“是真要入住神指城吗?管家大人,您怎么看这个事情?”

管家捧着酒壶,用手抚摸着酒壶盖子上面的小鸟浮雕,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说:“这个事情呀,还真不好说……”

此时,旁边另一个文书搬着文件过来,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便插嘴道:“这有什么不好说的?如今大王驾崩了,群龙无首,各大部落的人也扛不起这个大旗来,而那个……高原人实力雄厚,野心勃勃,肯定是要入住神指城的,哦,他还娶了那个小狐狸呢!您知道这事情吗?”

老人瞥了他一眼,说:“我他妈早就知道了——两个月前我就晓得了!”

“所以这还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老管家说:“你们都忘了一个人。”

“谁?”

老管家说道:“乌鸦王的侄子,人称‘血乌鸦’的库曼·哈特。”

听了这名字,两个文书对视一眼,表情有一些疑惑,其中一人说道:“管家大人!那血乌鸦不是当了龙王布林的上门女婿吗?还带着兵去打魔族了,怎么还会管这边的事情呢?”

“这你们就不懂了!”老管家拧开酒壶,摇晃着里边的液体,一脸沉醉的说道:“血乌鸦当了驸马爷,不代表他就不管这边的事情了。那家伙跟乌鸦王的关系亲密,眼看着叔叔死了,地盘也要丢,怎么会坐视不管?再说了,你们还记得当初血乌鸦去当驸马的时候,这乌鸦王一百个不乐意,那是为什么?因为这驸马是龙王指定的,龙王布林是想借着这层关系,加深对于中土的控制……”说到这里老管家看到那两个文书一脸茫然,便骂道:“哎呀,你们这群吃康的蠢货,政治上面的事情你们也听不懂!还是去给我斟酒吧,喏!没看到管家大人的酒壶又空了吗?”

年轻的文书员借过酒壶来,说:“您少喝点!不是我说您,喝酒容易耽误事情啊,管家大人。”

管家笑道:“有什么事情可耽误的?如今神指城里没有大王,谁还管咱们?真是……呵,你们几个,今晚去厨房那边说,让他们把仓库里边的东西收拾收拾,弄几个好菜来,咱们晚上吃顿大的。”

“好嘞!”一听这话,两个文书都兴奋的跑了。没想到这刚一跑,就和外面的人撞了个正着,仨人“咚”的一下碰在一起,然后坐在地上捂着脑袋“哎呦哎呦!”。老管家在一旁翘着二郎腿笑道:“三个蠢货!等高原人来了,看到你们这幅德行,非得把你们都杀了!哈哈!”

此时,新来的那个仆人晃了晃脑袋,站起来,急忙说道:“大人!我有紧急的事情!”

“有什么急事?”

“城外来了几个骑士,说‘血乌鸦’库曼要回来了!让您赶紧准备!”

血乌鸦!?听到那个名字,老管家的酒一下就醒了,他连忙问道:“什么?血乌鸦库曼?他哪天回来?”

“就是今儿个!说是,距离皇宫还剩十里路!”

“哎呦我操!要出人命了!”

老管家将宝贝酒壶“啪!”一下丢在地上,然后便逃也似的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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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血乌鸦库曼

血乌鸦库曼,这个名字对于神指城的老人们来说可不陌生,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凶名远扬。不过,新来仆人们大多不知道他,因为他十年前就成为了龙王布林的公主驸马,也许久都没有回到神指城来了。

至于这男人的究竟为什么让天不怕地不怕的老管家害怕,我们接下来会慢慢说。

库曼和其他贵族不一样,他是个很传统的蛮族勇士,不喜欢住皇宫,就爱住帐篷。以他的话说,帐篷上接天,下接地,中间接着水土的气息,男人住在这里边强壮,女人住在里边漂亮,而那石头城堡往上看不到天父,双脚也离开了地母,门窗一关更是闷热,男人住在里边会变成懦夫,女人也会生不出孩子。

为了满足他的个人爱好,老管家匆忙在花园里搭建了一个传统的草原大帐,同时请来了城里花魁、乐队、马戏班子等,来作陪助兴。然后赶紧调动起了身边的人脉,请来了所有能请的贵族、名人、学者什么的来作陪。

帐篷是帐篷,但里边的东西摆设一样不少,库曼·哈特不光是乌鸦王的血亲,更是皇家驸马,可谓身份高贵至极,吃穿用度、家具摆设,都要用最高规格。黄金也好、玉石也罢,能用的都要用上。就是个肥皂盒子,也得拿金碗装才行。

除此之外,就是要请来最好的厨师为他烹饪一桌大菜。

在他的记忆里,血乌鸦库曼是个大胖子,酷爱美酒和洒满辣椒孜然的烤羊肉,非常能吃,这样准备肯定错不了。依据库曼的喜好,他让厨师们在露天草地上支起炉子和灶台,就地烹饪美食,厨师大把大把的用香料和酱汁涂抹肉食,烤肉的香料虽然如黄金一般昂贵,但是为了让血乌鸦开心,用多少都值得。

大约就在第一块炭火刚刚燃起的时候,城外传来了号角的声音。

听了那号角声,众多宾客头都抬起头来,露出了诧异的目光。因为这并不是图卡鲁族、或者说乌鸦王的号角声。乌鸦们的号角声会更尖锐刺耳,远远听去就像是恶鬼的嚎叫,能让人感到恐惧。然而这次的号角却更加雄厚、充满威严,这声势好似龙吼,让人心生敬畏和崇拜。

老管家心想:他们在城外吹号,我在皇宫里却仍能听到这么清晰?这军号角的声音好大。这莫非就是龙王的军队号角吗?传说龙王布林军队的号角全都是用龙的骨头打造的,能吹出令人恐惧的声音来……

这时候一个传令的乌鸦士兵从天而降,说:“诸位,血乌鸦的军队到门外了,是否要出去迎接?”

原先按照皇宫的规矩,宫里的人是不必去城外接客人的,毕竟宫里的人都代表着皇家,也就是乌鸦王。但现在乌鸦王没了,这规矩自然也该废了。管家想了想,便说:“好,我们这就去。”

话音刚落,管家就听到人们纷纷尖叫起来,还有人指着天空说道:“快,快看天上!”“好大的鸟!”“那他妈的不是鸟,是龙!是龙!”

什么东西?龙?

老管家也抬起头里,只见天空上出现了一个黑影,那东西比他见过最大的鹰还要大十倍,身体上面满是金属一般的鳞片,午后的阳光照在上面,闪烁着耀眼光芒。

这什么鬼东西?亚龙?

那巨兽在空中盘旋了一圈,随后对着下面的人群发出了一声怒吼,人们听了这声音,顿时感觉头皮发麻,心头发颤,都慌忙的退到一边,于是大帐前面就出现了一片空地。旋即这巨兽飞到空地上面,缓缓的降落下来。随着它越来越低,老管家这才注意到,这巨兽确实是一头满身鳞片的亚龙,它有着蜥蜴一般的长脸,暗金色的眸子,还有锋利的趾爪,浑身都是深红色的、充满金属质感的鳞片,头顶有一个竖长的角冠,气质高贵不似一般的畜生。而在它的背后有一个用上好魔兽皮制成的马鞍,这黑色马鞍的料子带着一层哑光质感,看不到缝合的针脚,跟骑手的身体极好的贴合,老管家招子毒,一眼就看出来那东西定制的,价格可能要上千金币。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亚龙身上那个骑士。

那是个身材精瘦的高大男人,身穿一袭白色大氅,但看外貌来说,他与乌鸦王有七分相似,许多人甚至以为是乌鸦王转世重生,吓得瑟瑟发抖;然而仔细观察的话,就能看出这人与乌鸦王的不同——他精气神比乌鸦王更好,不像是个抽多了烟的干瘦老贼,这人气度也更为高贵,腰背挺直,仪表堂堂,给人一种凌驾于众生之上的王者气质。

是血乌鸦?乌鸦王的侄子?老管家心想,可我记得他没有这么瘦啊!他不该是个胖子吗?这瘦了至少也得一百斤吧?

接着,亚龙落地,上面的龙骑士也矫健的跳下龙背。亚龙身体庞大而且强壮,四匹高脚战马加起来也不及他,这怪物对着人们一声咆哮,前排众人顿时吓得夺路而逃。看到这一幕,此时穿白色大氅的男人一脸愠色,说:“胆子这般懦弱,也配做蛮族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