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二两奶茶
“是,大王。”
乌鸦王得令,立刻来到户外广场,吟唱魔法,召唤黑色乌鸦军团。顿时千百计的黑乌鸦从四面八方飞来,在空中和血乌鸦开始了战斗。一时间空中群鸦齐鸣,响声刺耳,红色和黑色的羽毛犹如雪花一般飘落,不一会,街道上就遍布乌鸦尸体,到处都是血迹。
这场乌鸦之间的战斗持续了一个下午,最终乌鸦王这一边的乌鸦占据主场优势,成功击退了敌人。同时协助作战的还有北伐军的众将士,乌鸦士兵以及一众翼龙,
打完了这场乌鸦战役之后已经是傍晚了。
李奥瑞克回到办公室中,心里盘算道:这些乌鸦重点袭击我的花仙子,很显然,血乌鸦库曼已经意识到了花仙子在我军的重要地位。再加上他放出大量乌鸦来侦察这件事情,足以表明,这家伙和我一样,也有情报战的意识!
李奥瑞克先前打仗能够以少胜多,很多时候都是依靠情报战,他有着现代人的信息战思维,又有花仙子这种立体的、全方位的侦查人员,因此总是能够降维打击的战胜对手。
此时,外面传来了一阵激动的嚷嚷声,听声音似乎有格罗温,还有布洛泽,李奥瑞克就走到门口,一开门便是一惊,就见门口站着许多的人,几乎他的干部都来了。
大家意见了李奥瑞克,就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布洛泽说:“元帅,听说那些红色乌鸦是敌人的间谍?这是真的吗?”同时旁边的菲利普激动的说道:“我们所有的仓库都让这些家伙看光了!乌鸦的尸体比老鼠还多。”格罗温也抢着说道:“是啊!战马牧场的头顶天天都有这些家伙盘旋!如果这些乌鸦都是斥候,我敢说,这些家伙对骑兵的掌握能精确到个位数了,大帅!我们的骑兵团可是秘密武器,养兵千日,这还没上阵呢,就让敌人看光了!”
其中脸色最难看的人当属勇士团的奥德罗,这家伙如今负责管理大炮阵地,他摆着一张如丧考妣的脸,说:“元帅,熔岩大炮的仓库里边也混进去乌鸦了!是我无能,请元帅责罚。”
搞军事的,没有人不知道情报的意义。如果还没打仗,敌人就连你底裤的颜色都看光了,那这仗还怎么打?乌鸦是斥候的事情在北伐军中已经传开,众将士人心惶惶。
李奥瑞克倒是不着急,他看着窗外的一地狼藉,沉默了少许,忽然笑了起来,说:“没关系,有些东西他看得见,而有些是他看不见的。”
希雅问道:“这话怎么讲?”
“将我们的军队比作一个人的话,那么血乌鸦现在看到了我的躯干,我的五官,我的衣服,我的鞋子,甚至是我脸上的青春痘,然而他唯独没看到我藏在手心里的、那把锋利无比的、带毒的剑。”
“这把剑,就足以要了他的性命。”
……
神指城深处,温泉小屋——
时节入冬,神指城也开始下雪,本就冷清的皇宫变得更加冰寒。
也只有这个温泉小屋还在时刻冒着热气。
每天,都有众多乌鸦来到这里避寒。它们落在房顶上,窗台上,还有烟囱上,密密麻麻的红色乌鸦就犹如一件沾血的大氅,将这小屋完完整整的包裹住了。乌鸦们日夜发出凄厉的叫声,用那猩红邪恶的眼睛环视着四周,如今除了血乌鸦的龙人亲卫,没有人敢从这恐怖的小屋前面走过。
“血乌鸦”库曼正在温泉房里闭目养神。
无数的信息通过乌鸦的眼睛传输到了他的脑海,让他身处温泉之中,却能博览外界的一切。
自叔叔的葬礼过去已经一周了。这一周来,血乌鸦库曼利用自己的乌鸦军团俯瞰了整个中土大陆,他没有立刻去野狼城,而是先仔细的观察正片土地,每一个城市、镇子、村庄,每一座山峦每一条河流……所有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他一边看,一边规划思考该如何向着野狼城进军,走哪一条路,过那一条河,在哪里伏击,在哪里决战,在哪里包围……当然光靠他自己是不够的,他还有一个幕僚团队,这支团队位于龙女寝宫,也就是他夫人的宫殿,他们通过魔族水晶球和乌鸦来传输情报。
等把周围的一切信息勘测完毕,他才让所有乌鸦涌入野狼城,收集剩下的情报。
血乌鸦不打无准备的仗——从前他和他叔叔一样,相信靠着残忍无情和阴谋诡计就能取得胜利,但跟着龙王布林这些年他学到了很多新东西,尤其是如何去以王道来作战。
此时,野狼城的事情他也都搞清楚了。看完李奥瑞克的力量之后,血乌鸦不禁感叹:
我叔叔输得不冤。
李奥瑞克的力量远比任何人想象的更加强大,他有财富、有装备、有兵马,最重要的是,他有着更先进的战术。这家伙竟然和我一样,会用花仙子替代乌鸦来收集情报?只是他的花仙子没有我的乌鸦多罢了。而且他还有非常先进的弩炮、投石车甚至是熔岩大炮,他的骑兵战斗力也非常强,装备和蛮族是同一水平。这哪里是高原人?李奥瑞克的力量,已经足以和四大蛮王叫板了!
这才多久?他就将破败腐朽的沼泽高原人变成了这样?这才多久,他就从小兵变成了国王?
血乌鸦表情越发凝重,他盘算着自己和李奥瑞克的军力,很快就得出一个结论——以现在的兵力和李奥瑞克作战,胜率最多五五开。而且就算是胜,也可能是惨胜,他会折损许多兵马,耗费大量军费,结果就会造成他在龙王的大帐中地位一落千丈。血乌鸦是龙王布林的七位勇士之一,这七人虽然都是龙王布林的打手、向他效忠,但彼此之间关系却不怎么样,血乌鸦必须保全自身实力,以免被人踩下去。
于是他通过水晶球联系上了寝宫的“银龙公主”,对她说道:“夫人,有件事情要你帮忙,我要你以我的名义,去找龙爪部和龙鳞部借兵,让他们支援我五百龙人,五万大军……”
面对水晶球那边的质疑声,血乌语气坚定的说道:“对,我自己有十万人和五百个龙人,加上援军,能凑够十五万人和一千龙人……不给龙人?前线腾不出人手?也罢,五万士兵拿来就行。”
“打个野狼城用不了那么多人?不,相信我,这绝对不是因为我懦弱,而是杀了我叔叔的那个李奥瑞克远比你们想象的要更难对付……”
“嗯,我会的,相信我,米切拉,这只是我们路上的一个小插曲而以,很快我就会回到龙城去。”
“是的,等夺下了野狼城,我会直接杀进沼泽,然后将高原人彻底亡国灭种,永绝后患!免得他们再生出第二个李奥瑞克来!”
……
乌鸦的尸体堆满了野狼城的街道,要拿车往外运。
血乌鸦的这些畜生倒也是怕死的,经过一场大战之后,显然是知道了李奥瑞克的厉害,它们不再攻击平民,也不再随便降落,只是在野狼城的上空掠过。然而,听城外面的人说,这些乌鸦还是会如黑烟一般出现在郊外,经常攻击周围的牲畜,还会袭击庄稼和落单的行人,他们打起了游击战,乌鸦王的黑乌鸦只要出现,它们就会逃跑,走了就再回来,让人不厌其烦。
万幸的是,现在时节入冬,天寒地冻,农民们不用出来干活。人们可以躲在屋里抵御乌鸦,若是有乌鸦敢冲进房子里袭击人类,多半就会被人抓住,然后拿来炖了吃肉——虽然乌鸦肉酸涩难吃,但是对于吃不上肉的普通人来说,也是难得的热量来源了。另外民间有人研发了一种草药方子,拿来点燃之后,那刺鼻的气味能够驱走血乌鸦,总之,这场“血乌鸦之灾”有所缓和。
不过北伐军的人都知道,这才不过是刚刚开始。
在血乌鸦的监视下,北伐军根本就无处遁形。士兵们日常的训练、吃饭、睡觉甚至是拉屎都被这些乌鸦盯着,想必军队里边的阵型、战术、剑法、编制、辎重、工具、工事等等也都被这些乌鸦看去了。这件事情让北伐军的团长们感到十分懊恼——哪有在敌人眼皮子底下操练军队的啊?这不相当于是打牌的时候,他暗着打,我却明牌?
但这还不是最愁人的,最麻烦的还在后面。
原先北伐军的势力已经遍布了近半个中土平原,他们在各个战略要地都布置了要塞,关键的道路上都有岗哨,已经实质的控制了许多村庄、庄园和牧场。
先前为了控制这些地区,李奥瑞克下了很多心思。中土平原无险可守,野狼城的土地和四个敌人部落直接接壤,其他蛮族部落可以在这些地方来去自如,李奥瑞克的地盘就经常遭到敌人的骚扰和掠夺。原先,这些部落
所以为了保护这些地区的安全,李奥瑞克派出了一个团的游骑兵,还让花仙子们随时在空中巡逻。花仙子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检测网络,哪里有战事了,就让游骑兵们迅速出警,平息战火,保护农牧业的正常生产。
然而这一切都被血乌鸦的破坏了,红色的血乌鸦们先是重点攻击花仙子——花仙子和血乌鸦体型相当,但乌鸦比花仙子更为凶猛好斗,一对一花仙子根本打不过;后来李奥瑞克让人临时用餐具改了一套迷你的兵器盔甲给花仙子们装备,这样才保证花仙子一对一能打死乌鸦;然而,好景不长,这些乌鸦从单挑改为群殴,有时候是三两只,有时候甚至是七八只一起对付花仙子,这样一来,花仙子们只能跑到地面上寻求骑士们的庇护,或者是也几十个一起组队出行,花仙子的侦查网络就开始缩水。
由于侦查网络缩水,李奥瑞克就逐渐失去了对这些地区的控制和保护,几乎不用库曼本尊出手,光是周边的马贼强盗就让牧民们叫苦连天了。虽然说,北伐军的斥候和游骑兵是不怕乌鸦的,但这些游骑兵时刻都在无涯的监控之下,行踪也几乎透明,敌人继续和你玩游击战这一套,游骑兵团也只得疲于奔命,往往东奔西走一整天,刀子也沾不到马贼的血,可谓拔剑四顾心茫然。
就这样,野狼城周边的土地再度失去控制,不到一周,李奥瑞克就失去了对十余个村庄和两个城镇的管理,虽然这些地方的部落首脑名义上还是效忠于他,但李奥瑞克已经无法保护他们的安全,也对这里的事情不再了如指掌。
这种隐形的侵略搞得北伐军一种将领十分愤怒,这天下午众人惯例的来到大议政厅进行工作报告,大家就顺便将心中的抱怨都说了出来。
格罗温脾气暴躁,率先开呛,骂道::“他妈的!这库曼玩阴的,干脆咱们下个战书,直接跟他在平原上来个大决战,也好过这样被乌鸦折磨——我现在身上总是一股鸟屎味!艹他妈的,真该死。”
随后布洛泽摸了摸下巴,也忧心忡忡的说道:“虽然乌鸦不来野狼城了,但这些家伙却一直在骚扰野狼城外的人。血乌鸦比蝗虫还可怕,它们有智慧,甚至堪称狡猾;如果明年春天,它们继续骚扰农民播种,甚至是破坏农田,那明年我们的春耕就完了!到时候野狼城一带说不定会发生饥荒,如果陛下执政的第一年就闹了饥荒——还是在堪称‘沃土’的中土平原上,那这对您的统治极其不利。”
塞拉维接着报告说:“是的,师父,混血精灵那边也有意见,昨天我们那几个负责拓荒的男爵联名说,乌鸦在骚扰它们开垦土地,种植草药,还有盖房子,德鲁试着和乌鸦们谈判,却发现这些血乌鸦早就成了没有灵魂的丧尸,它们只听库曼的指令,似乎没有自己的思想。”罗米拉走后,塞拉维就代理了姐姐的一些职务,例如对接混血精灵等等。
希雅对此也很是焦虑,说:“血乌鸦库曼正在实质上逐步蚕食我们的土地,乌鸦只是个开始,接下来是马贼,然后就是不打旗帜的散兵和佣兵,如果我们一直不管,那他们迟早会派正规军来接管野狼城周边的土地。李奥瑞克,你现在娶了狐狸母女,名义上已经是他们的天可汗了,如果不去管这些附庸,那这天可汗就当不下去了。”
勇士团的奥德罗则说:“军火库我转移到其他地方了,包括熔岩大炮、各种魔药、还有一次性的魔法卷轴等等,但我还是很担心。事实上,那些乌鸦一直在盯着我们,我们几乎是在乌鸦眼皮子底下完成的转移,我不知道这有没有用。”他懊恼的叹了口气,说:“我们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兵书我也看了不少,可是历史上从没听说过有谁是用乌鸦打仗的!蛮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狡猾了?”
卓格卡缪和塔娜琪格也来了,狐狸母女行礼,随后,小狐狸报告说:“陛下,您让臣妾维持、联络蛮族部落的关系,这些日子大家一直在抱怨自己的部落持续遭到乌鸦的骚扰,还有马贼频出,众人都请愿说,希望天可汗能够大发神威,一举杀进神指城,砍了库曼脑袋,自此永绝后患。”接着卓格卡缪补充道:“还有,巫医们告诉我说,驱逐乌鸦的草药要烧没了,再这样下去,别说是驱逐乌鸦,就是有人生病了都没有草药给他们用。他们请求物资援助,陛下。”
菲利普一摊手,说:“我想说的基本都让大家说了,我只说一点,粮食安全是重中之重!我建议加派人手管理粮仓,千万不能粮草上出问题。野狼城有人口十万,北伐军驻军五万,这些人基本都是脱产者,一个冬天全靠着城里仓库那点粮食养活着。血乌鸦已经勘探到了我们所有粮食仓库的位置,如果这个家伙对我们储粮下手,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的担忧,李奥瑞克都很清楚,但他本人却很沉得住气,他说:“现在形式还不明朗,我们需要想等一等,至少熬过这个冬天。”
李奥瑞克望着窗外,此时北风呼啸,玻璃凝了冰花,有只小猫趴在窗外台上,用玻璃缝隙里漫出来热气取暖,好心的希雅还为它准备了一小块毛毯。
“冬天可不好过。”菲利普嘀咕道。
李奥瑞克说道:“是不好过……”
李奥瑞克端着热茶来到窗边,凝视着窗外的寒夜,沉入沉思。风拍打在玻璃上,吹得窗框咯咯作响,这声音与屋内火炉的噼啪声相映成趣,然而,李奥瑞克知道,这种趣味是贵族们独有的,普通人此刻只能裹紧衣服,抱着家人,畏缩在墙角的草床里,靠着自身耐力来忍受寒冬。而且野狼城今年的冬天还格外冷,几乎不输给北境,估计接下来的几天,城里会冻死不少人。
不仅仅是普通人,士兵们也保受寒冷的冲击。李奥瑞克的北伐军大多是沼泽人,他们习惯了温暖湿润的南方,习惯了套上两件衣服就能将就度过的冬天,他们不知道什么是雪,也不知道冬天竟然能冻死人。这些人面对严冬毫无心理准备,也就是李奥瑞克现在物资充足,要不然北伐军一定会出现大量的非战斗减员。
“但也不光我们不好过,敌人也一样不好过。”他说。
“元帅有何高见?”希雅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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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持久战、速胜论
李奥瑞克心里将事情大致分析了一遍,随后说道:“库曼接下来有三个选择,我会依次讲给你们听的……”
李奥瑞克王喝了一口热茶,随后开始为北伐军的一众将领分析当前的局势。
“第一,是继续和我们打消耗战,一直打到春天,就如同布洛泽说的那样,他一直用乌鸦、马贼还有佣兵骚扰我们,破坏我们的春耕,打垮我们的经济,如果他这样做,对我们短期不利,但长期有利。短期来看,野狼城周边的经济会被拖垮,好不容易打来的中部沃土也会被打烂,产不出多少粮食;但也意味着库曼没有速战速决的决心,到时候我们可以将野狼城变成我们的桥头堡,继续深耕沼泽地区的国内经济,直到我们的力量足以正面碾压他。沼泽地带地广人稀,开发空间很大,先前一直受到贵族和其他种族阻挠,如今我和蒂维丝已经铲除了贵族势力,等异族叛乱也平息,那么沼泽地就能真正完成整合,持续为我们提供兵源和军费;库曼虽然有兵有钱,却都是借来的,他真正拥有的土地只有中土北部,人口不如我多,耕地和牧场也比我小,耗个三年五载的,他就会落下风——这家伙总不能一直找龙王布林要钱吧?他再嚣张也只是是布林的奴才,又不是布林他爸。不过,库曼应该不会做出第一个选择,他想要在龙王布林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就不会甘心将野狼城打成一笔烂账,何况,蛮族如今的中心仍旧在和魔族的战斗上,布林也不会允许库曼在中土后方制造一个持续消耗财力人力的无底洞。所以,打持久战只是构想,布林大概率不会这样做。”
这番局势分析不是李奥瑞克临时起意,而是他这几天通过分析情报总结出来的。他看了许多关于龙王布林和血乌鸦库曼的资料,还仔细问了乌鸦王以及其他蛮族的人,这才得出以上这些猜想。
这番话有理有据,高瞻远瞩,众人浮躁的心思稳下来了一些。然而,北伐军的众人也都想着开疆扩土,或者说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谁也不想在野狼城打上五年的持久战。此时,格罗温就迫不及待的问道:“那第二种可能呢?”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第二,我们被迫主动出击,这个选择对我们最为不利,或者说,这是敌人最想让我们做的事情,我们最好不要这样做。”
格罗温不禁说道:“我不是质疑元帅的决策,只是依我愚见,正面出击也没什么不好!您看,我们现在兵强马壮,又学习了您写的《强军论》,不管是铁骑团、游骑兵,还是您的亲卫骑兵团,战斗力都比之前厉害太多了!我看蛮子的骑兵也没什么了不起,当年老祖宗们纵马驰骋的时候,蛮子还他妈在婆娘怀里喝奶呢!我看咱们现在有点先烈遗风了,可以让蛮子也领会一下他们祖宗当年的恐惧。”
这话说得倒是振奋人心,几位主战的团长都点头称是。更有个年轻的精灵站出来,大声说:“对呀!不怕他们!只要北伐军这边愿意开战,那精灵骑兵团一定全力支持!混血精灵早就恨透了那群卑劣残忍又狡猾的蛮族人。赫尔墨卡要是还活着,也一定会狠狠教训这些蛮子的!”
这人是混血精灵的骑兵长,称号“猎豹”阿迪尔,他也是罗米拉临走前任命的混血精灵军部负责人,如今地位仅次于塞拉维。
“很好。”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表示称赞。
李奥瑞克能理解战士们请战的愿望,虽然这行为鲁莽,但对于将领——尤其是冲锋陷阵的骑兵团长来说,有这种心态其实是好事。要是格罗温这种猛将整天提心吊胆的害怕蛮子,不想打仗,那才是坏菜了呢!
但作为元帅,李奥瑞克觉得,他更需要长远的眼光和智慧,不然就相当于辜负了这些人抛头颅洒热血的勇敢。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看到大家对战斗有信心,我很欣慰。确实,我军实力远胜从前,正面跟蛮子较量也不吃亏,但大家可别忘了,我们的目的是北伐!北伐是要从南一路打到极北高原,光复故土!这一路上要打的敌人可多了。这血乌鸦库曼看似麻烦,实则只是个小喽啰罢了,我们打败了库曼,还要打三个蛮王,打完了蛮王,还有龙王布林,龙王布林收拾完了,还要干他妈的魔族!等把魔族赶回魔界了,难道我们就不追到魔界去,好让魔族也体会一下被夺走家园的痛苦吗?是不是,各位?”
李奥瑞克语气平易近人,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满是雄心壮志,在场的人,即使是最有野心的团长,也只是认为“能打赢蛮子就算成功”,甚至许多人觉得“能占据中土就不错了”。几乎没有人想过将来要打魔族的事情,更没有想过什么“反攻魔族老窝”这种做梦都不敢做的事情,听到李奥瑞克这番鸿鹄之志,众人都为自己的短视而倍感羞愧,布洛泽开口说道:“王,不愧是王,是啊,为什么我们要止步于光复故土?难道夺回自己的东西就算是复仇了吗?应该让魔族也体会一下我们当年的痛苦啊,这才算是报仇。”
一时间众人纷纷呼应,此时李奥瑞克用手势让大家安静,接着说道:“既然我们才刚刚开始,就不能在这里耗费过多的力量。正面决战我们确实能打败血乌鸦,但这一战打完之后,我们必有死伤,装备和军费也会损耗许多,我们要多久才能恢复元气呢?三年不算多,五年不算少,于是北伐的计划又要延后。如果其间有其他蛮王趁虚而入,我们又要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对付他们,继而北伐会再度搁置,到头来,匆匆十年就过去了!各位还有多少个十年?你们的勇气和心智能坚持十年,但身体也能吗?我们的战士也能等这么久吗?所以,我们永远都要秉承一个原则: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不要见人就杀,见城就拆,见钱就抢,我们不要小胜和惨胜,只要大胜!”
李奥瑞克虽然已经贵为帝王,又是元帅,可谓政权军权通通在手,但他仍旧是那个以理服人的李奥瑞克,从不会仗着身份来压人。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而且简单直白,即使是这些不怎么识字的大老粗们也能听懂,大家听完之后都很信服,即使是最暴躁最好战的格罗温,此时也安稳住了心思,不再嚷嚷着要出城打仗了。狐狸母女更是震惊于李奥瑞克展现出来的王者气量,卓格卡缪小声感叹道:“真是好男人。”
琪琪眉头一皱,低声道:“是我的好男人!”
“妈又没跟你抢!”
“你都炫嘴里了还没跟我抢呢?”
两人不敢大声说话,要吵也得回去再吵。
另一边,希雅问李奥瑞克,说:“那第三个选择呢?是不是最优解?”
李奥瑞克继续说:“嗯,第三,库曼主动出击,进攻野狼城,我们以逸待劳,能够以最小的代价击败他。”
“好,这个好!”格罗温握着拳头喊道,“他要是敢来,我就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布洛泽则谨慎的摸着下巴,思索道:“但血乌鸦不是好对付的,你们别忘了,现在他手上有我们全部的信息和情报。格罗温,说不定血乌鸦库曼比你更清楚你有多少兵马,多少辎重,走哪条路线,用什么武器……”
不等格罗温反驳,希雅又说道:“是的,最好不要轻敌,这家伙可不是沼泽的废物贵族,他是血乌鸦库曼!据说不比乌鸦王差。”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何止是不比乌鸦王差!连乌鸦王自己都说,库曼就是年轻时候的他,而且库曼比乌鸦王更强壮,更富有,也更有野心……但他比我还是差一点。”
李奥瑞克用手摸着腰间的剑柄,说道:“如果他敢来,就必死无疑。”
这次李奥瑞克没有说他要怎么做,而是话音一转,说道:“现在我和库曼都想让对方从城里出来,他想用乌鸦逼我就范,而我也可以让他上当。”
听到“上当”这个次,塞拉维就一脸兴奋的问道:“上当?师父,您打算怎么做?有什么办法骗过血乌鸦吗?”
“我其实也不知道具体的办法,”李奥瑞克一摊手,笑道:“等血乌鸦先出招,我在配合他表演就好了。”
配合他表演?这算是什么战术啊?众人不解其意,只得静候李奥瑞克王的表演了。
……
严冬已近到来。
即使是对于跟随血乌鸦库曼来到中土那些北方战士,也会觉得今年中土有些冷。对于这些生长在北境的士兵来说,中土平原妥妥的是属于南方!中土一年就下一两场雪,下了雪还会很快融化,不是南方是什么?
但今年中土的气候已经和北境差不多了,大家没想到在这里会能感受到家的感觉。
神指宫殿,血乌鸦库曼看着漫天飞雪,心里很是愉悦——对了,就是要这种大雪!这场大雪会助我葬送李奥瑞克的北伐军!
库曼端着一杯热牛奶站在床边,小口抿着,牛奶里泡着生姜、红枣和人参,用来滋补身体。库曼从不喝酒,也不抽烟,因为他很久以前就见识过了叔叔那被酒色和烟草掏空身子的样子,他那时候就发誓,自己绝对不会沾这些东西!至少在功成名就以前,绝对不碰。他严格的自律,只吃那些对他身体有益的东西,比如滋补品,保健品,以及人肉——对!人肉可是大补!所谓“吃什么补什么”,既然想补身子,那直接吃人肯定是效果最好了。
议政厅下面一众封臣却没有他这么淡定。
这些虎豹豺狼此时正在摩拳擦掌,等待着血乌鸦王的命令。
这场严冬对于他们来说也不好过,乌鸦王的部落封臣们常年居住在水土肥美的中土,很少经历这种寒冷日子,他们习惯了挖坑埋土就有一斗一斗粮食的富裕生活,从不去励精图治,因此一旦遇到了这种灾年就集体傻眼,而他们能想出来的办法,无外乎一个字:抢!
抢邻居是不行了,如今血乌鸦看着他们呢,谁敢在这时候抢自己人,那非得让血乌鸦生吞活剥了不可。那剩下能抢的,就是南方!原先野狼城还在的时候,大家这个时候就会于野狼城集结,大举南下,掠夺沼泽上面那些高原鼠辈,捞一大笔,年关的时候还会举行盛大的狩猎品集市,展示自己掠夺来的成果,并评选今年的“冠军猎人”。现在野狼城丢了,这项传统的保留节目就没有了,不过好消息是,他们可以直接去抢野狼城。
血乌鸦库曼调兵遣将,听说又要来了许多人,如今光他自己就凑了十五万大军,再加上一众部落的援助,兴许能凑出二十万人!这可比当时老乌鸦王攻打野狼城的人数多了一倍。而且这次还有龙人的支援!龙人战士,哪怕是不会武艺的普通龙人,也能一个人打败十个佩刀武士,而这些老练的龙人战士,更是以一敌百的强者!他们一旦上了战场,就会变成无情的杀人机器,粉碎一切障碍。不管是兽人、半魔人、精灵还是巨人,跟龙人相比都是废物!
所以,什么时候攻打野狼城呢?再不打,我们的人就要饿死了啊!
血乌鸦不说话,下面的人也不敢进言,谁知道这个性格古怪、喜怒无常的男人,今天又会整点什么花样出来?
不过,还是有一些人敢说话的。
“大王!”
那是山猫部落虎斑猫“缪罗”,是血乌鸦钦定的四个好朋友之一。人如其名,他是个如猫一般敏捷的男子,有着锐利的眼睛和细长的脸。
“我们为什么不主动发起进攻呢?主动进攻的话,这个冬天大家就能吃饱喝足。李奥瑞克的兵力还不到我们的一半呢!就算是不打野狼城,我们也可以将野狼城外面的村庄掠夺一番,让他见识下我们的厉害。”
血乌鸦点了点头,说道:“嗯,我听着呢,其他人怎么想?”
接着,那个金石部落的代表,也就是先前在温泉亲手打了血乌鸦一拳的强壮武士说道:“如果大王愿意开战,我们部落必定全力支持!”
然后桑洛部和高原遗部的人也表态,都向血乌鸦请战,说愿意为了大王上阵杀敌,流血牺牲。
如今,这四个“好朋友”以及他们身后的部落都成了血乌鸦的死忠,对库曼极其信任,也非常忠诚。库曼虽然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个疯癫的食人魔,但在他的“好朋友们”看来,那就是英雄、是圣人、是救世主!为他而死也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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