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拯救圣女贞德,你告诉我这里是型月? 第14章

作者: 颤抖吧!凡人

面前赤红马的摸样,真是像极了史书中威尔士红龙。

身上的赤红龙鳞更加明显,鼻息嘴角时不时流露出的那一串串赤金色的火焰,以及马蹄上那仿佛永不熄灭的龙炎。

甚至那原本是草食性动物的横纹,都变成了狰狞的竖瞳。

这简直就是龙之力的最好展现。

那作为真正主人的自己呢?

霍华德又鬼使神差地回忆起来那个白袍年轻魔术师的话语。

“众王之王?”

“是了,只有零夢(>五;) 伊器扒紦磷 泣硫盈王者血脉才勉强有资格骑上它。想来只有当代的众王之王想必才有资格成为它的真正主人....”

“难道我是当代的众王之王?”

年迈的公爵低语道,脸色出现了病态的潮红。

一种难以言状的野心,就像是凭空出现一样,但又像是潜伏已久一样,此刻倾巢而出,直接占据了霍华德大脑的大半。

先是经历了大悲再到如今的大喜,属于霍华德的那个名为理智的线早就断裂。

此刻“众王之王”的名号。

就像是莱茵河中的黄金,又像是海潮中塞壬的歌声。

越接近黄金,越会被黄金散发出来的光芒所吸引,直至迷失自我。

同理,越沉醉在塞壬的歌声中探险者和水手,到最后只会成为了塞壬的腹中餐。

但是那又怎么样?

没有人能够在成为国王这件事情,持有足够的理智。

他又一次用力的甩动了马鞭,他想要更近一步地看看自己的天马都出现了哪些变化。

此刻霍华德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匹威风凛凛的天马身上,眼睛再也看不见其他。

倒是远处的其他骑士看出了端倪。

“那匹马上是不是趴着个人?”

有骑士狐疑道。

紧接着有骑士很快醒悟过来,那绝对是爬着个人。

刚刚隔着又远,又被那赤红马的霞光所掩盖,但是此刻只有短短几十步,几乎所有人都看清趴在赤红马上面的那个白色骑士。

“不好,我去追公爵大人。”

好几名骑士率众而出,在公爵身后大喊。

但是霍华德满眼只有自己已经乘坐了十年的坐骑的神俊,完全听不进去身后骑士的劝告。

只是数秒,自己坐骑已经来到了霍华德跟前。

“好好好,这绝对是龙之力!”

他确信了自己的坐骑绝对是开启了龙之力。

这绝对是此行最大的收获了!

霍华德的心脏蹦蹦蹦得直跳,之前被那个法兰克骑士吓得丢盔弃甲并且率领骑士遁入森林中而被打碎的自信心又完全建立起来了。

甚至更加的强大。

因为,他即将是....

“我将是.....众王之王....”

霍华德脸上带着神圣和严肃般地缓缓吐出这句话。

然后下一秒,他的脑袋就被人一剑削掉了。

帝皇之路 : 第十三章 林中血战

名震不列颠人的肯特公爵-霍华德·斯宾塞就这么颇为戏剧的死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森林中。

人的脑袋虽然被割掉了,但是并不会瞬间脑死亡。

通常都会残留10秒钟的存活时间。

横躺在草地上的霍华德公爵脑袋,虽然已经无法执行任何行动,但是他还在尽力地往上看去。

他迫切地想要知道坐在那匹马上的究竟是谁。

虽然他心中隐隐约约已经有了答案,但是这个答案绝对不是他想要的。

他就像是那些不敢面对荷官发过来手牌的赌徒,明明已经知道自己必输无疑。

但是等到下一个盘局开始时,赌徒还是会乖乖奉上自己的筹码,坐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可问题在于,霍华德公爵已经没有机会等到下一个盘局了。

这就是他最终的坝(〆三)球玖另泣酒〈务吧裙聊赌局。

对于霍华德公爵来说,此刻什么都比不上一个答案重要。

那就是那匹马上坐着的究竟是谁?

什么滔天的权势,什么敌国的黄金,什么威赫的军功。

到了临死的时候,才知道这些其实根本不重要。

就像是井中之月,虚幻泡影。

任使你生前如何风光无限,威名赫赫。

但是被人割下脑袋的那一刻,才知道这些全部都是空白。

霍华德就在人生的最后数秒,悟透了这略带禅意的道理。

但即使是这样,现在的他,还想要知道坐在马上的那个究竟是谁?

如果有机会,他会将自己全部都交易出去,只为了能看清楚那个人究竟是谁。

他的脑袋已经彻底动不了,横放在草地上,于是他只能使劲地转动眼珠,试图用眼珠的余光看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赤红马的霞光晃得霍华德根本看不清马上坐着的究竟是谁。

为此,他不禁痛骂起来,这个该死的【龙之力】,让他看不清那个人究竟是谁。

但是骂归骂,但是霍华德公爵也不得不承认面前的天马绝对是世间仅有的。

如此的美丽,如此的耀眼,就像是从那些人们传唱千年的英雄史诗中走出来一样的幻兽种。

但是就在这时,之前一直追赶着公爵大人的几名骑兵总算快马赶到。

眼见到霍华德公爵已经被人斩首于此,他们只是简单的眼神交流之后,就已经对彼此要做的事情有了分工。

前面两个骑兵甩动马鞭,拔出腰间的骑士长剑,直扑面前的白甲骑士。

身位稍微靠后的一个人,则是弯下腰,一只脚扭着马镫,伸长手臂,一胳膊揽住了横放在地上的公爵头颅。

被人抱在怀中。

霍华德公爵在临终的最后一秒,终于看清楚那个骑在赤红马上的骑士。

少年穿着白色的铠甲,林间的晚风吹动着他的发丝,手中横持着一把素白色的骑士长剑。

眉眼干净,嘴唇略薄。

双眸中略带着不耐烦,就像是面对今日份繁杂的骑士训练的那些年轻骑士侍从。

霍华德认得这个少年,因为他就是之前木屋中的那个白甲骑士。

“原来,他就是.....”

生前最后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

霍华德眼中闪过了一丝恍然,他尝试说出人生的最后一句话,但是却只能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嗬.....”

因为此刻他早就没有了对自己身体任何一处地方的控制权利,然后他的瞳孔彻底暗淡下去。

至此,名震不列颠及法兰克的肯特公爵,阿金库尔战役的战争英雄,神弓手,斯宾塞家族的当代家主,不列颠之王亨利六世的老师-霍华德·斯宾塞彻底死去。

虽然他已经死去,但是林间的死斗却还在进行。

越来越多的不列颠骑士加入了战场。

公爵大人都战死在这里,如果不能将罪魁祸首抓回不列颠。

他们不敢想象,他们及他们家族此后将会遭受到了国王陛下何等的怒火。

这是加文的初次马战,眼见两个不列颠骑士朝着自己撞来。

少年双手持着骑士长剑,将迎面而来的第一个骑士整个劈落马下,那名骑士连响声都没有发出,就被后续赶来的同伴踩成了肉泥。

“去死吧,罪人!”

紧随而来的一名不列颠骑士声嘶力竭地大叫着,手持一把流星锤砸向身前的加文。

像是这种身披重甲的骑兵战斗,刀剑却是最不优先考虑的武器,因为很难破防。

除非是个眼疾手快之辈,能干净利索地划进了盔甲缝隙处,瞬间让其了账。

不然重装骑士战斗的首选还是钝器砸击。

那流星锤使得虎虎生风,那不列颠骑士甚至提前蓄力了好几圈,如果寻常人被砸中,肯定是会在瞬间就横死当场。

这种流星锤战法,就是正好克制那些喜欢在马上使用刀剑的骑士。

如果敌方骑士敢探出刀剑试图阻挡,那他的刀剑绝对会在下一秒就被流星锤上的铁链给绞走。

到时骑士一无武器,自然是落到个我为鱼肉,只得乖乖俯首跪地而降的局面。

但是,加文面前的局面远远比这更差,因为少年面对绝不是只有一个流星锤骑士。

就在那流星锤砸出的那一个瞬间,有一把重大且又极为锐利的骑枪从那流星锤骑士身后像是毒蛇一般探出。

这一上一下的合击。

任使你武力如何强悍,任使你武艺如何精妙,却定是也难逃这一次的合击。

骑枪基本上就是最匹配重骑兵的武器,兼具了穿刺力,又能成为一种钝器,配合马匹的高速冲击。

一枪刺在敌人身上,不亚于是一辆泥头车在敌人身上驶过。

这就是纵横驰骋法兰克的不列颠重骑,饶是打习惯了顺风局,但是在这种局面,还是能够自然而然地配合出这种难之又难的合击。

骑兵的合击,绝对不是简单的两个人在武器上的配合。

这需要考虑到马匹的行进速度,出手的速率,以及被前方骑士挡住视野,如何得出敌人位置等等,上述种种因素都综合考虑进去。

如此,才能做出一次堪称完美的重骑合击。

法兰克境内能与之比肩的就只有十多年前在阿金库尔战役中基本上全军覆没的法兰克敕命重骑兵。

但是少年却不答不问,似乎面对这种凌厉之极的合击,已经放弃了反抗,好似只能选择在马背上闭目等死。

那流星锤骑士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但是就在下一个瞬间,一种超乎他理解范畴的事情发生在他的面前。

只见那个少年骑士,右手出剑,左手挥拳。

左手一拳直接打碎了流星锤。

右手一剑更是挑斜了那柄骑枪,那柄骑枪几乎是擦着少年身子刺过去。

但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即使是隔着敌人再近,没有刺中就是没有刺中。

这就是骑枪的缺点,超长的枪身,虽然赐予了它无可匹敌的攻击范围,但是一旦没有刺中,想要在敌人身旁收回,却是一件难之又难的事情。

尤其是这种极小规模的遭遇战,想要挥出第二枪,简直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加文先是挥剑利落地割下了那个流星锤骑士的脑袋,然后甩出一剑直接插死了那个使用骑枪的骑士。

少年拨马上前,身子一斜,弯腰从那个骑枪骑士的身上拔回自己的长剑。

厮杀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