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名的⑨
哪怕你能记住原著大概的情节。
但你能记住原著所有的细节吗?
而细节有时候恰好就决定了成败。
最后就是文笔的问题。
这个问题对于作者来说,并不陌生。
读者虽然对这个词也会有一些概念,但有些事情,没有真正做过一遍是不会知道的。
文笔是一本书成功的很大因素。
文笔好的书,即使故事内容平平,设定也不新鲜,同样也会有不少人愿意看。
将无聊的内容写的有趣,将枯燥的内容写的耐读,这就是文笔的魔力。
最后就是比较玄学的运气,以及时代因素了。
三宫玖月的成功,有很大原因是因为他前世学过日语,甚至作过一段时间汉化。
在加上他是从这个身体一开始就穿越过来,没有什么文字上的阻碍。
而且他看日轻小说一般都是嚼生肉,所谓生肉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没有经过翻译的版本,反之那些被翻译过来版本叫做熟肉。
有时候还会像背课文一样背诵轻小说中的语段。
大老师的名言。
猪头少年的骚话。
他是样样精通。
当然,如果在现实中,对不知情的人念出这些台词,前者最多会被人当成是脑子有问题,后者的话···容易被人一顿。
别问我什么知道!
问就是没试过!
三宫玖月看着电脑上邮件,默默的喝了一口保温杯里泡好的枸杞水,道。
“这几个编辑部是商量好吗?台词都一样?还是说编辑催更都是这套词啊?某鸽子窝催更也不是这样啊?”
说完,他就感觉到一阵头疼。
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实验自己的金手指。
为了稳妥期间,在实验之前想着三本之中,应该能火一本的心态,将三本书全部写了出来。
这样即使另外两本被拒签问题也不大。
最坏的结果也无非就是这三本小说同时被拒签罢了。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三本居然都成果了。
而且还是大好评。
这样反倒是让他有些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