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雁夜就是要娶时臣的女儿 第374章

作者:欧阳若雪

第三百一十章 何事最销魂?

其实打从心眼里来说,雁夜是不希望史蒂芬周的佛跳墙爆炸的,因为如果不是黯然销魂饭,仅仅是斗厨的佛跳墙,虽然一样可以战胜唐牛,但是想要技压群雄几乎不可能,因为斗厨本身,就是一种舍弃一切,只为战胜一人的玩法。

之所以雁夜如此相信史蒂芬周哪怕做佛跳墙也能赢,主要还是因为材料。

虽然使用的食材完全一致,烹调手法也几乎相同,但是在载体上,唐牛却漏算了一步,他使用的,是珐琅彩瓷罐,虽然看起来华贵实则是一大败笔,相比之下,史蒂芬周使用的,却是地地道道的老酒坛,这种酒坛中已经渗透了陈年老酒的香气,炖煮过程中,这股香气会慢慢与其中的食材混合,这才是真正的完全版佛跳墙。

不过此时,说什么也没用了,因为这酒坛,已经划着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直挺挺的朝着洛天依飞了过去。

史蒂芬周当然没有任何坑洛天依的想法,他只是下意识的一抛而已。

不过此时,雁夜对于洛天依却是半点也不担心,虽然花间派护派尊者不能学花间派的武学,但是作为一名走南闯北的吃货,上有少林方丈这个亚氏嫡传,又有言和这个言氏正宗(本书世界观言家是鲁菜正宗嫡传,毕竟祖上是言偃,如果不认识这位,只要知道他是孔子的弟子就好),再加上那个不知道是亲戚还是师父的上代护派尊者的调整教育,说她是个弱女子你信?几天前她可是当着雁夜的面一人干掉了二百多斤河豚鲸的!

结果也没有出乎雁夜的预料,洛天依听到脑后有风声袭来,立刻下意识的转身伸手,左手话筒如一柄短剑,轻轻点在那酒坛的坛底,一股巧劲使出,整个酒坛就仿佛羽毛一般慢慢的飞出几米之外,整个过程之中,甚至连碰撞的声音都没有听到——要知道,洛天依用来接酒坛的可是话筒诶!

然而洛天依的轻拿轻放并没有能挽救这一罐佛跳墙,还未等坛子落在地上,便已经炸得到处都是。

诱人的荤香从酒坛中飘出,各种处理好的食材肆意的散落在平台中央,洛天依面带怒容的看着地上的食材,拿着话筒大声道:“虽然在食材、厨具中下绊子本身也是食神大赛比赛的一环,但是危及旁人可是不允许的!这件事la……我记下了!等食神大赛结束之后,我保留追究的权利!那个……史蒂芬周选手,现在还剩十分钟,做点别的吧……”

洛天依的话里带着尖刺,对于受害者的史蒂芬周也分毫不留情面,并不是因为史蒂芬周用酒坛砸她,仅仅是因为,他连自己的料理都保护不好!

不过此时,史蒂芬周却已经没心思在意洛天依的讽刺,因为在酒坛爆炸的那一瞬间,他的斗厨就失败了,伴随着他身上的食运被一抽而空,史蒂芬周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掏空了。

迷茫,开始慢慢的爬上的他的精神。

看着平白得了两倍食运,正在洋洋得意的唐牛,雁夜的眼神里却充满了不屑,没错,他的斗厨是胜利了,但是,伴随着身上加持被抽空,那种孤身一人孑然一身的境地,却反而将原本因为学会上乘武功和烹饪技艺而春风得意的史蒂芬周打落回了当初那个刚刚失去一切的时候,而这,也让他真正回忆起了,他这一生最重要的转折点。

史蒂芬周身上的力量在沸腾,并非食运,而是他自己的食道——忆来何事最销魂,月下二人,一碗叉烧饭。

抽离了食运的辅助,却反而让他真正悟透了自己,食之真谛,便在这一刻,将他的所学,所悟,所感,尽数融为了一炉即将诞生的美味。

和原著只需一碗不同,此时史蒂芬周要做的分量,足有十八碗,虽然评委只有十三人,但是依照往届的惯例,还要给其他对手做上一份,虽然那个不配有姓名的龙套已经吃不到了,不过你没看到洛天依正在舔嘴吗?

手掌拍打在肉排之上,在雁夜的魔眼的注视下,一切细微所在纤毫毕现,但是,他看不出任何东西。

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说看出的东西,和实际上的效果并不匹配。

史蒂芬周所使用的手法,只是最粗浅的以内力增幅掌劲,以打碎肉筋,增进口感而已,但是那块肉排内所发生的的各种奇妙的变化,却已经超出了雁夜所能理解的范畴,他的本能,他的直觉,他的美食细胞以及食灵都在告诉他,这块肉的美味度在提升,但是,究竟为什么提升,哪里提升,却完全不明白。

仿佛只是被人揍了几拳,就乖乖变得好吃了一样。

至于内力蒸饭,火云掌煎蛋,之类让观众大饱眼福的表演,在雁夜眼中反而没什么稀奇,虽然说所呈现出的结果仍旧超出了雁夜的理解,但是至少,他自己也做得到。

“黯然销魂,这就是以情绪推动的厨技吗?想不到你也在不知不觉中入了花间派的门啊……之前方丈,大约是想把他介绍给洛天依继承花间派的吧?不过为什么最后选择了我……恐怕是看出史蒂芬周心已经死了吧?毕竟在此时的他心里,所剩下的执念,就只剩下报仇了。”雁夜心中暗暗感慨,却是不忘掐着面条熟成的时间,环顾四周,似乎所有的选手,都已经开始准备收尾。

没有传说中早早交卷的家伙,毕竟在事先知道比赛长达四个小时的情况下,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会选择配合这个时限的作品,不然和其他选手递交料理的时间拉长,很容易导致在最后一道菜吃完时,评委对自己菜品的印象已经变淡的悲剧。

不过,比赛终究是比赛,先后顺序也总是会有的,在月亮终于快要抵达第三根旗杆的时候,也是雁夜终于开始最后的工序——下面的时候,第一位交卷的选手,终于出现了。

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一碗碗水围城(汤比较宽的泡馍)被端上桌子,不只是评委,连同五位选手也有,不过大家此时料理还没有结束,属于选手们的菜品也只能放在公共餐桌旁,用美食盒技术进行保鲜保温。当然,不配有姓名的那位已经去了医院,所以他的那份,就归洛天依了。

ps:羊肉泡馍同样是我母上大人的拿手菜(饭?),味道比外面馆子卖的都要好的多,再配上自家炒的辣酱,光是想想口水就开始涌了,可惜这两年母上大人比较忙,没怎么做辣酱,不过泡馍还是经常做。

第三百一十一章 金玉满堂

泡馍上桌,摄像头跟进,观众方才注意到这与普通泡馍的不同,最简单的一点——它的汤色并未像普通泡馍的汤那样被煮馍时的馍渣染作浑浊,而是保持着一种凝如蜜蜡一般的金色,而半月状的馍块掰得细法,若隐若现的晶莹粉丝加上晶莹剔透,色泽鲜红的肉冻,明明是一碗泡馍,看上去却给人一种华贵之感。

“这碗是……”坐于评委席最中央,年龄最大的G7成员开口问道,因为人的年龄本身会对不同特性的食物产生不同的体验,因此G7这个组织也比如有七个不同年龄段来担任,而这位发言的老者,便是当代G7的领头人,也是人间界现存资格最老的那一批中年龄最小的……不,还有三虎这个bug比他小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