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雁夜就是要娶时臣的女儿 第717章

作者:欧阳若雪

他不是想问自己还能活多少年吗?不是想问什么时候才能修得正果吗?

简单,妖怪之身想得正果困难,我给你炼个人的身子,天生八脉俱通,五行俱全,再给你注入异种老鼋之血脉,乃是一副修行水行法术的好根骨。

这老鼋虽然自私自利,目光短浅,但是关系到性命的问题还是很重视的,毕竟眼前这位大仙给的是个自己没法拒绝的交易

鬼知道自己拒绝了之后会不会直接翻脸把自己给煮了?

不过最后结果是好的,那就大家都开心了,不是吗?

却说这一处理就是两天两夜,除了观音家的鱼和狗,通天河里大王八以及乌鸡国抓来的阉狮子之外,花费最多时间的,反而是一些虫子——女儿国的蝎子精,还有原著中被毗蓝婆菩萨收走的那只蜈蚣精,倒是七只蜘蛛精没什么嚼头,路上就烤熟了进了几人的肚子。

可以说是,雁夜这一路走走吃吃,可算是把这西游记里有头有脸的妖怪犬斗碰了一遍瓷,就连孙悟空他大哥牛魔王,也不情不愿的折了两只牛角给雁夜媳妇们做梳子——就着还是看着猴子的面子!

当然,真话是——牛魔王一身腱子肉,又老又柴,体脂率极低,不是什么好食材。

不过要说放过的也有,比如黄袍怪,雁夜就顺手给他俩儿子开了窍,九灵元圣,提醒了一句让儿孙避着和尚走,碧波潭里吃了顿喜酒,还有车迟国虎鹿羊三位同好,不止没有找茬,还请他们吃了顿饭留了几只蝴蝶。

毕竟在冯雪看来,不害人的妖怪就是好妖怪,至于害和尚……抱歉,要建设总要有人劳动,不事生产的和尚劳动总好过劳民伤财,人家三仙观一不吃人二不贪财,还保护一国风调雨顺,让你和尚干点苦力怎么了?你们不是说普度众生的吗?

要是这金鱼一年要一对和尚吃,雁夜绝对不吃它!反正金鱼又没啥好吃的,留着给和尚添堵不好吗?不止留着,观音来了雁夜都帮他打回去!

嗯,就是这么差别对待!

反正观音也打了,梁子也结了,接下来还要去吃人家上司家的娘舅,也没必要留面子你们说对吧?

……

金乌西落,玉兔东升,两天时间转瞬即逝,一路上抓来的打妖怪基本都褪好了毛,洗净了壳,雁夜这才将它们一个一个装进袖子里——五庄观用人参果的料理法和肥沃之种(一种可以作为任何植物肥料,加速其生长周期的幻想食材)的培育、使用方法和镇元子换的袖里乾坤。

说起来,镇元子那边得了肥沃之种后,太白金星也下来要过,不过听说冯雪只要蟠桃种子之后,便没了音讯,说起来蟠桃种子应该不少才对,也不知道上面是不是白嫖习惯了……

不过雁夜倒是巴不得他们来抢,正好借机会打上天庭枪几颗好的。

一家四口收了装备,一路朝着终极目标——狮驼岭而去,行到中午,却忽听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老弟,你怎么才来?俺老孙都在这等了你们小半月了!”

ps:写了又删删了又写,觉得一个个写过来还是太水了,干脆直接一笔带过,刷了狮驼岭直接开宴。

第五百九十七章 猴子飘了

猴子飘了。

这是雁夜的第一想法。

很简单,之前孙悟空和雁夜交流,称呼一直是“老哥”、“小哥”、“兄弟”,而这回一见面,就变成小老弟了。

不过从这称呼上,也能看出猴子的心路历程,你放俺出来,那就是老哥,你告诉我你才二十来岁,那就是小哥,咱俩互相学习,那就是兄弟,然后你让我等了半个多月,你就是老弟了。

当然,这也许只是雁夜以人类之心度猴子之腹了,孙猴子自己可能都没有想过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怎么顺口就怎么叫了,不过他觉得顺口,某种意义上也反映了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不过猴子飘归飘,人家确实有飘的资本,雁夜这一路虽然吃吃喝喝的走了一年多(毕竟没有孙悟空的脚程,而且本身不赶时间,每到一个国家都会吃遍当地的特色美食才会再出发,走个十万里还是挺费时间的,顺便,狮驼岭距离天竺已经不太远了,就八十一难的篇幅来说,大概已经走了百分之八十的路,再考虑到后面有不少都发生在天竺甚至是回城,所以说十万里绝对不少),但孙悟空能一年之内打赢自己的化身这件事就很没有道理好吧?

对付人形、类人型的生物,雁夜的存在化身至少也能当个千儿八百级的,要知道,以雁夜的估算,之前的猴子有个五百级就是顶天了!

他又不是美食系,一年时间实力从老山龙跳到熔山龙,这也未免太夸张了点吧?

见雁夜不答话,猴子不由得挠了挠脸,扛着个棍子道:“你怎的不说话了?俺老孙可不是偷偷溜过来的,是正经打赢了才追来的!不信咱俩过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