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第712章

作者:苹果咖啡味

  白榆莫名其妙多了个师傅。

  但心情还算稳定。

  而且他之前的师兄弟们也表示情绪稳定。

  斯卡哈带着白榆拜见了一下他的师兄们,无一例外已经全部不再人世了,所以情绪相当稳定。

  每一名从斯卡哈手下毕业的人,都外出闯荡出了一番天地,也有的人终其一生都没能毕业。

  即便不能毕业,斯卡哈也不会真的把人一辈子都困在影之国,若是真的没有资质,那就直接无限期的休学。

  这位影之国的女王无疑是这世界上最厉害的老师之一,从教龄来看,整个世道无人能出其右。

  即便是蓬莱岛主也是追赶不上的。

  蓬莱岛主所在的蓬莱岛上有蓬莱学院,但不意味着他是个教育家,事实上蓬莱岛主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世人尊敬他,却不对其执弟子礼。

  几乎没几个人知道蓬莱岛主的实力底蕴、境界高深,只是按照了几百近千年来的惯例将其排在了十强榜的第一。

  而斯卡哈则不然,她的嫡传很多,历史上有诸位大英雄的传说列传里提到过她的存在。

  众所周知,斯卡哈掌握的兵器只有一种,那就是枪,或者说,矛。

  其擅使用双枪,年纪很大,故而有個外号叫做双枪老太婆……不怕死的半神弓兵可以当面称呼之。

  而白榆恰恰也擅长用枪。

  不,这么说不准确,他不是擅长用枪,而是喜欢用枪。

  因为长手打短手。

  因为一寸长一寸强。

  兵器之间就是存在克制作用,厉害的大枪就是胜过刀剑,攻击半径决定了这一点。

  在世界上的诸多冷兵器中,长柄兵器总是更受欢迎,尤其是在战场上,即便是到了现代,枪也一样没有落伍。

  不少的热武器上都会装配上可拆卸的刺刀,整体来看,其实也算是长枪或者长矛的变种。

  白榆大抵是个什么好用就用什么的性格,不挑剔也不挑食,对兵器没有什么讲究,无非是看当时需要什么,加上他的悟性也不低,对大多招式都能拆解理解。

  以保底法则的因果强运,加上灵魂升华后的极致掌控,再辅以天道酬勤级别的天赋,学什么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果他是一名纯粹的武者,完全可以用十年时间,博采众长以证圣道,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十全武道说不定还真能让他补全。

  可惜他是个实用主义者,不论是刀剑枪,一切看当时需要什么。

  这也就导致了白榆现阶段战力难以进一步提升,他的发展方向看似很多,包括折剑式、感悟空间等等,但这些都是为了补全攻击力的不足,而且不论哪一条都不足以突破封圣。

  收集神秘或许是最为踏实的途径之一,但这个嘛,真的只能碰运气。

  而斯卡哈是个好老师,明白因材施教的道理。

  索性就直接拖着白榆去了影之国的竞技场内,让他和自己过两招。

  这个过两招,就是字面意思。

  斯卡哈左右手从背后一摸,抽出两把鲜红色的长枪,比她身高还高一截。

  “那就是死棘之枪?”

  “不,这只是代替品。”

  斯卡哈手指转动两杆长枪,轻微的动作看不出有任何威胁。

  “真正的死棘之枪已经作为毕业礼物送了出去,而我手里的兵器,并没有花费那么多力气去打造,它不过是个复制后的量产品,好在坚固耐用。”

  她平淡的提问:“你认为,什么是封圣?”

  白榆想了想说:“明晰前进道路的求道者。”

  “封圣能够自成一方小世界,而被世界排斥在外。”

  “我个人觉得,封圣理应就是世界的雏形种子。”

  斯卡哈不置可否。

  “你看好接下来的这一枪。”

  她给出提醒,然后等待了足足五秒钟,之后扬起左手长枪尖端,摆出一个双枪的起手式。

  身形一晃,速度可谓不紧不慢。

  单纯力量和速度来说,都只能说是一般,而技巧方面,暂时看不出有多么高明。

  可这一枪就这么直直的刺了过来,在白榆的视线中,没能激起一丝涟漪,没有产生一毫的气劲余波,长枪点落,四周的风儿一如既往。

  不过,这恰恰是最大的不正常!

  当一个孩童用树枝在水坑里划过,必然会留下一道通路。

  但斯卡哈的枪没有,她的长枪……就好比那孩子手里的树枝接触到水的时候就变成了水。

  不是隐没,而是重叠。

  那杆长枪好似一道投影,没浪费一丝一毫多余的气力,也没荡起任何的余波,乍一眼看上去普普通通,但仔细看上去会觉得毛骨悚然,它如同没有实体,只是一种幻觉。

  然后长枪递到跟前,白榆抬起狮心枪反击,他的动作逆向卷动了呼啸的寒风,身随枪走,一招回马枪十分流畅。

  但猩红的长枪仍然停在了他的喉咙前方,攻击轨迹没受到任何影响。

  若是有人在第三视角去看,会察觉到白榆好像是自己一通操作猛如虎,却自己撞上了枪口上。

  但实际上不是如此。

  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白榆根本无法预判它的路线和轨迹。

  它的力量完全收敛,没有办法通过它产生的空气震动或者其他来预判进攻路线。

  更直白的来说,这杆枪只在‘视觉’上可见。

  即便白榆扩散出了灵魂力量进行感知,也完全是丝毫感受不到它上面流淌的能量。

  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人类的反射速度存在上限,所以才需要借用其他的感知力,磨练壮大灵魂,提升精神力,都可以增加第六感官,也就是超凡感知。

  而现在这种超凡感知失效了,灵魂感知也失效了。

  除了看得到之外,它在其他维度的认识中,根本不存在!

  而‘眼见为虚’。

  想要藏匿这杆枪的外形,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只要速度够快就行了。

  斯卡哈绝不是做不到,而是故意用非常慢的速度展示给了白榆看。

  想到这里,他流出一滴冷汗,如果斯卡哈动了杀意,他估计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死了。

  斯卡哈收回双枪,开口说:“你感受到了什么?”

  “这攻击就像是不存在一样。”白榆说:“无法规避,也无法预判。”

  “不错。”斯卡哈满溢的颔首:“能快速的理解到这一点,你已经对于‘必中的魔枪’有了初步的认识。”

  白榆不解:“必中的魔枪,难道不是通过操控因果律来实现,先刺中再射出的效果?”

  斯卡哈冷漠的问:“你这说法是从哪本野史上看到的?”

  “啊,不是吗?”

  “当然不是,如果连投枪都要操控因果律,那么技巧还有什么存在意义?如果连因果律都能被倒置,那么意味着魔枪已经能够撕裂时空,每次使用这一招都必然会小幅度摧毁因果秩序和时间之河,这必然会带来更加深远的影响,会给世界带来灾害。”斯卡哈严肃道:“我教授的必中魔枪,并没有厉害到足以撕裂世界。”

  白榆摸了摸鼻子:“我可能是蘑菇汤喝多了。”

  他转回了话题:“所以,必中的魔枪……与其说是无法防御,不如说是让对方无法觉察?”

  “简单的原理就是如此。”斯卡哈侧过身:“但想要完美的再现出魔枪,你对空间的感知需要达到封圣境界。”

  “封圣会被世界排斥在外,为了保持自身能进入现实世界,就需要将圣域压缩起来。”

  “而必中的魔枪,等同于是圣域之内挥枪,命中于圣域之外。”

  白榆心想这原理的确简单,但是问题来了。

  他小手一摊:“我哪来的圣域?”

  他同时提出疑问:“而且这一招会带来空间的律动吧,也不是毫无痕迹,对上封圣恐怕并不好用吧。”

  “你认为,什么是封圣?”

  斯卡哈又一次提出了这个问题。

  这一次她自问自答。

  “你刚刚提到过,封圣会被世界所排斥,其圣域更像是心象风景的世界种子。”

  “假设伱的说法是正确的。”

  “那么,你有没有考虑过,当这枚种子脱离了种子的形态后,会变成什么模样。”

  白榆被引导着回答:“会变成,一个小世界?”

  “孵化出完整的世界,那是所有封圣的终极目标。”

  斯卡哈说:“有的封圣会选择将其种下,让它开花结果,代价就是自己不可离开固定的区域;而大多的封圣都会选择,将其留在自身,便以求道。”

  影之国的女王抚摸着魔枪,淡淡的说出霸气至极的话语。

  “魔枪专杀求道者。”

  “在我之前,没有所谓的圣域。”

第787章 内景,外显

  天下的封圣、半神,大多分为两种。

  一种,是将圣域开启,把心象风景种在这片世界的某个角落,把自己从被世界排斥者转变成裂土封王的领主;

  另一种,是将世界种子保留在身上,不断求道,滋养它,将其培养壮大。

  前者被称之为王道,后者被称之为求道。

  两者并无绝对强弱之分。

  区别在于,求道者占绝大多数,寿命存在极限;王道者是极少数,却可以活很久。

  之所以王道者数量稀少,是因为适合种植种子的地方很少很少,它就像是一个职位,就那么多位置,职位就那些,后来者想要坐上去,要么熬死前一位,要么搞死前一位。

  斯卡哈的影之国女王便是属于王道者的职位之一,她将种子种在了影之国的土地上,心象风景与之融合,从此成为了神话传说中的众多英雄之师。

  虽然在斯卡哈的描述中被草草带过,但白榆能猜到有关于王道者的争夺定然十分惨烈。

  但她并不惧怕任何挑战。

  任何觊觎影之国的人,都要面临魔枪的锋芒,哪怕是封圣、半神,死在她手下的早已不下于百位。

  而斯卡哈最擅长的魔枪,便是专门用来杀求道者的。

  ……

  饭桌上,白榆对师傅好奇的提问:“妖精国度的圣杯,也算是王道者?”

  “它?它算是半个。”斯卡哈淡淡道:“那东西属于是妖精国度的上一位王道留下的特殊系统,它留下的赐福,本质上都是前任王道者的血与肉,得到赐福的圆桌骑士必然会成为守护圣杯者。”

  “突破封圣后,这些骑士的心像世界会和妖精国度同化。”

  “所以收集数量越多的圣杯骑士,就越能壮大妖精国度。”

  “圣杯看重了你的潜能,所以才邀请你接受赐福、去往妖精国度。”

  ……真是险恶啊,不愧是隆冬,诡计多端的老银币真多。

  白榆挑眉,正要开喷。

  斯卡哈继续说:“不过好处也是有的,成为了圣杯骑士也不意味着你就丢失了自我,因为王道的影响力,留在妖精国度中的封圣,衰老的速度远远低于寻常封圣,他们即便保持正常活动也能活个上千年,如果选择沉睡,那活個几千年就更容易了。”

  “这听上去倒是挺赚的。”白榆摸了摸下巴:“一般封圣只能活三百年,然后就要被送去轮回了。”

  “好处是活得久,但坏处在于这些圣杯骑士的上限被限定了。”斯卡哈淡淡道:“这辈子都不可能摸到更高的门槛,想要增强实力,最快的办法,反而是尽快增加圣杯骑士的数量,扩建妖精国度,但是……”

  “数量越多,扩建后得到的力量就越少,几个人十几人的时候进步明显,达到一百以上就越来越少,甚至几乎无感。”白榆简单概括道:“边际效应。”

  “不错,所以圣杯的做法,在我看来是有些竭泽而渔了。”斯卡哈摇头说。

  “把有潜能的骑士全部一网打尽,锁在妖精国度之中,却也不能提供更进一步的空间,即便活上千年,也只是漫长的等死罢了。”白榆唏嘘着。

  他忽然想到了一部作品里的设定,假如秦始皇真的长生不老,而且活到了二十一世纪,他会把历史上强大的武将都收集起来,让这些武将们冻结睡眠,等需要时候,再把这些武将唤醒,真人武将手办了属于是……和圣杯做法倒是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