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 第864章

作者:苹果咖啡味

  ——神农尝百草,千古流芳。

  ——地藏入地狱,恶鬼拜服。

  初见不知碑上意,再见只叹刻碑人。

  初见再见已有截然不同的感触。

  这两句初看是医圣在自比神农地藏;再看则是侯莫蓝毕生所求的‘牺牲和回报’。

  医圣宏愿是拯救这片苍生,治愈所有的顽疾……此乃极致的善因;

  做法却是制造了无数的杀孽,将无辜的女子当做试验品,放血斩首,让她们死不瞑目……此乃极致的恶果。

  善因却造就了恶果。

  越是宏大叙事的救赎,越是需要无数累累尸骨的堆砌。

  这人世间,怎一个苦字了得?

  凰栖云屈指,正要打碎这块石碑:“留着也是祸害。”

  白榆阻止道:“石碑无错,字也无错……神农、地藏,皆是损己利人的至善和大功德,会错了意是后人的错,打碎了多可惜,还不如多加一笔。”

  言罢,他以手为刀,刻上两行文字。

  ——神农尝百草,千古流芳,晓断肠之痛。

  ——地藏入地狱,恶鬼拜服,知众生之苦。

  凰栖云望着这加了十个字,却变得截然不同的两句话,眼神中流露出惊叹之色。

  “功过是非,且留给后世评说吧。”

  白榆写完后也将情绪抒发一空,微笑道:“走吧,吃点好的,整点薯条去。”

  凰栖云快步跟了上去,仅仅是站在青年身侧,便有了一种天塌不惊的从容与洒脱在。

  不得不承认,她有些迷恋上了这种有人相伴的安心感。

  一个念头不自觉的升起。

  若是能和对方继续闯荡江湖,那该多好啊。

  ……

  谷外村镇当中,茶馆三楼上,一名青年低头看着路过的白榆和凰栖霞二人,默不作声的喝下一口茶水。

  “可惜了,这一局都难不住你们。”

  “侯莫氏也不过如此。”

  “看来只能让那位出手了。”

  青年结账离开,那副面容分明是和死在山庄中的双胞胎一模一样。

  他就是留在山庄外等候的寻宝郎君之一。

  同时他还有另一个身份。

  这个时代的太岁化身。

第901章 今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村镇酒楼。

  金富贵张罗了一整个桌子的好菜好酒,说是接风洗尘,同时祛除一下身上的晦气。

  九公主目前还在昏睡状态,并无大碍。

  杨峥也暂时选择逗留下来,等着她苏醒后再做打算。

  “来来来,我先敬一杯白兄。”金富贵拉着自己的妾室起身道:“若是没有白兄,我们两个恐怕是走不出那魔窟了,本想着只是治治病,却没料到差点把命丢在里面。”

  “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白榆端起酒杯,一口饮尽,五百年前的酒不算烈,也就十几度,口感也较为苦涩。

  “我打算继续寻医问药,这侯莫留名是不靠谱,耽误了这么多年时间。”金富贵主动斟酒:“我这个岁数还没有留下子嗣,始终一个心病,还好家底子厚,再问药個十年时间,若是真不行,只能从亲戚那里找个孩子过继了……也算是有人给养老送终。”

  凰栖云直接点名:“你想让他给你看病,直说就是了,拐弯抹角什么?”

  金富贵尴尬一笑。

  一旁的厨娘小心翼翼的开口:“白公子见谅,只是我家夫君见你甚至能治得好血毒的那般绝症,便想着能否替他也看看。”

  白榆也不废话,直接丢出大红瓶:“我不懂看病,但我有灵药,如果这个也治不好你,那我也没办法了。”

  金富贵连忙收下,感恩戴德:“不论有没有效,我老金都欠您两条命!将来有什么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白榆夹起鸡腿放在凰栖云的碗中:“若是有我搞不定的事,就算上你,也不过是骨灰盒再重个几斤罢了。”

  “我们的事,你还是别掺和了。”凰栖云淡淡道:“倒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跟皇室打好关系,有公主护着你,至少伱的家族百年内可以无忧无患。”

  “那是一定,我老金很擅长交朋友和攀关系的。”金富贵连连点头,旋即望向杨峥:“杨大人接下来的打算是?”

  “先去一趟刺史府,将近些日子的事告知,之后让他奏折呈至陛下手里,张贴告示,公布天下,让血衣案死者瞑目,也还凰姑娘一个清白。”

  凰栖云吃了口鸡腿,瞥见了小厨娘给金富贵夹菜的动作,又看了一眼自己满满一碗的菜,神情有些微妙,顿时意识到自己和寻常女子的区别了,因此注意力根本没放在杨峥说的话上。

  找到真凶,还了自己一个心安后,她对所谓的清白名声已经不是那么在意了。

  金富贵喝了口酒又问:“然后呢,直接返回京城?”

  杨貂寺摇头说:“恐怕要去一趟东都,皇后娘娘的娘家就在东都,殿下本是打算回去省亲的,之前身体不好并未前去,这一次病治好了,怎么都该去看看……白公子和凰姑娘是打算去哪?”

  “江湖漂泊,居无定所。”白榆随口答道:“接下来四处闲逛。”

  “二位实力超群,可有报效朝廷的想法?”杨峥尝试着问了句:“就凭这一次的功劳,封侯绝对绰绰有余。”

  “没兴趣。”凰栖云摇头。

  “俺也一样。”

  白榆笑着说:“我这人嘛,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一句,只羡鸳鸯不羡仙!”金富贵赞叹道:“白兄这才气惊人,张口便可吞吐云月,是个读书人,却毫无迂腐之气!才思敏捷,能勘破血衣案的真相,境界修为如此之高,更是样貌堂堂丰神如玉!真乃是神仙中人啊!”

  他有了几分醉意,竖起大拇指:“我老金这辈子认识的年轻俊杰、人中龙凤可不算少了,但那群人跟白兄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可白兄这等人,怎么会默默无闻至今呢?实在想不通啊,大隐于市不见真龙?”

  “就算你夸我,我也不会再多给你一个红瓶了。”白榆端起酒杯:“走一个。”

  几人也算是同生死共患难了,彼此放下了架子,开怀畅饮。

  一向表情严肃的杨峥也多了几分微醺的醉意,神情放松了许多。

  “不过枪魁这一死……大夏江湖又少了一位魁首,争夺的名号必将掀起好一番血雨腥风啊。”

  “枪魁算什么?”杨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杨某也算是坐井观天之辈,从今往后便决意不再懈怠于修行……而且魁首更替,乃是江湖一代换一代,新人换旧人,乱不了的,只要他还坐在十魁之首的位置上,便乱不了。”

  “他?”白榆问:“谁?”

  “武仙,王斧钺。”杨貂寺吐出一口酒气:“封号是斧魁,十魁之首,不过年轻时候用斧钺,自从他过了六十岁之后,便是擂台比武,也再也无人能逼他拾起兵器了。”

  “都说大夏江湖有武仙,便像是那锁妖塔有了镇狱明王,海眼里有了定海神针……不论是魑魅魍魉还是妖魔鬼怪,都逃不出他的压制和管控。”

  “江湖第一人在看着,这江湖就乱不了。”

  “如今这枪魁已死,若是天下人想要夺得这枪魁的头衔,想来最终还是要去一趟武仙治下的封地。”

  “详细说说看。”白榆还真对五百年前的江湖不是很了解。

  凰栖云主动开口,她闯荡江湖也有些日子,对武道十魁的故事都有所耳闻。

  “王斧钺是武仙,朝廷认可,因此甚至获得了一块封地,就位于他的故乡……那地方本来不是什么仙乡福地,甚至算是穷山僻壤,却在成为了他的封地后,经过数十年的建设,拔地而起了一座城,这座城名为割鹿城。”

  “好个割鹿城。”白榆说:“若是改成逐鹿城,也不知道朝廷百官和天子会是什么想法。”

  杨貂寺失笑道:“天子岂会和武仙过不去?这割鹿城的牌匾就是出自先帝之手,先帝曾经和武仙携手登上城墙,笑谈道——卿得江湖,朕得天下,共此江山。”

  “还真挺大肚的。”

  “毕竟王斧钺看着江湖的武夫这么多年,压的许多武夫不敢犯禁,不可作奸犯科,甚至再无魔道之说。”金富贵感慨道:“所以有这斧钺仙在,大夏的江湖是乱不了的。”

  这么一想,其实王斧钺当值武林盟主的这段时间,也的确成了大夏历史上的江湖最为鼎盛的时刻,也同样是最后的辉煌。

  江湖也是个讲规矩的地方,如果没有了强龙压制住了所有人,那么这些人就会自立山头,变成群雄争霸的剧本。

  不论是春秋战国、五胡乱华、五代十国,在没有统一的时代里,肯定会有无数人生死不由自己,因为没有了规矩和规则的约束,杀人都不算什么大事。

  有武仙的江湖时代便是统一盛世,而没有了他,便是乱世……不守规矩不讲武德的老登们为了守着自己的江湖地位,不会对后辈太过于爱惜,要么就是江湖进入门阀割据的时代,此消彼长,各自在各自的地盘称王称霸……到最后,行走江湖都要看门派和姓氏,草根之人会被继续压榨。

  极端案例就好比狂枭陆水虎,他就是混漕帮的,出生时间就在两三百年后。

  酒席过后。

  众人道别后,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白榆散去了一身酒气,和凰栖云并肩行走散步。

  “你现在算是清白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凤凰台?”

  “你很期盼着我现在就回去么?”凰栖云问。

  “那倒也不是。”白榆摇头:“只是按照你的性子,此时应该回去直接对着凰烟霞一通冷嘲热讽才对。”

  “不错,你很了解我。”凰栖云晃了晃手中的一封信:“我已经写了一封信,等送到凤凰台的时候,想必官府已经把血衣案的真相公布天下了。”

  “果真是得势不饶人。”白榆唏嘘道:“唯小人与女子难惹也。”

  凰栖云站在小桥上看着下方流水潺潺,问:“接下来你想去哪?”

  “并未想好。”白榆凭栏眺望远方:“大夏很大,却也不是那么宽广无垠,风景看多了,却也千篇一律觉得无趣,若是说有什么看不腻的,便是清风明月……还有卿了。”

  温柔一笑,不说迷倒万千少女,至少在这个时代通杀九成男女老少没什么问题。

  可这次凰栖云不上套了,没有面红耳赤,而是微微挑了挑眉毛:“整天花言巧语,你很会骗姑娘的欢心啊。”

  “天地良心,往前推五百年,我这话也只对你一个人说过。”白榆心想不是为了攻略你,我也不想说什么土味情话啊。

  凰栖云低声问:“你真心喜欢我?”

  “不喜欢。”白榆摇头否认。

  突然的否认让凰栖云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她抬起眸子迎上青年略带几分戏谑的目光和上扬的嘴角。

  明摆着是骗人。

  “你……”凰栖云抿着嘴唇:“混蛋,骗人。”

  “有些话是谎言,一听就知道。”白榆扶着栏杆:“非要追问,只会显得我很失败。”

  凰栖云走到小桥的另一边,背对着白榆,两人隔着一步远,她低声念着,就像是自言自语:“我哪里值得你喜欢了?”

  “你这句话我听不懂。”

  白榆认真道:“值得的人我未必会喜欢;但我喜欢的人一定值得。”

  “因为价值观是我来判断的,我喜欢你,甚至和你无关。”

  扑通扑通……

  控制不住的心跳声在加快。

  凰栖云轻轻按着心口,继而轻哼一声:“我看书上,也听师姐们说过,男人嘴上说喜欢女子,不过都是馋她们的身子,你可没对我少动手动脚,莫不是看上的只是我的身体?”

  白榆微微一愣。

  “怎么,被戳破了心思不敢说话了?”

  “倒也不是。”白榆奇怪道:“我最多只是牵牵手,摸摸脸蛋,这算很严重么?”

  “这已经算是轻薄了。”凰栖云回忆起之前的事便脸颊发烫。

  “算吗?”

  “不算吗?”

  “好吧,那就算吧。”白榆也不纠结,直接坦白:“就算我是真的那样的人……那又如何?我既爱你容颜美丽,又怎么会嘴上装作四大皆空?”

  “你承认了便好。”凰栖云蓦然回过身:“今晚来我房间。”

  白榆:“?”

  “我欠你诸多,或许根本还不清,但仅仅是这些要求,我,我可以满足你……正巧,我个人也……也对这些事有些好奇;不论发生什么,都是自愿,不用你负责。”

  凰栖云本以为自己可以很坦然的把这些话说完,但话到嘴边还是不由得变得磕磕绊绊结结巴巴。

  这些话已经是说的极为大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