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五伏一安
被这恐怖的热情吓了一大跳。
哥们儿,至于吗,这么激动到难能自己?
真有这么神?
唐平连忙打字。
轻松拿捏俩高玩因为我是大挂逼:『等等,别,不至于不至于。』
轻松拿捏俩高玩因为我是大挂逼:『这篇童话有个很大的问题,绝大多数读者,很可能看了前面就会弃坑,恐怕根本不会看到结局。』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确实很有可能,不过看到结局的人都会被它深深震撼,明白它有多神,口碑会酝酿爆发。』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只要作品出名,原先看不下去的人,也会耐住性子看完它的。』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而且我直白地讲,不看它不会是你和我的损失,只会是读者的损失。』
轻松拿捏俩高玩因为我是大挂逼:『桀哥,你先等等,冷静点,你太激动了。』
轻松拿捏俩高玩因为我是大挂逼:『我记得我还写了另一个版本,但不知道塞在哪里,你等一下,我去找找看。』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什么,还有另一个版本?!』
童话帝国编辑·桀骜:『好好好,你快点找,我等不及!!』
放下手机。
唐平咋舌。
他还是第一次看见,编辑桀骜如此失态。
以至于都产生了少许的心虚之情,因为他很难认为这个版本……神中神。
只能说结尾的反转,或许非常厉害?
唐平压下少许的心虚,再次聚焦AI。
这次加上一些限定,比如美人鱼不是黑人、王子也不是白人,破AI别再搞政治正确了……
再来一次!
……
片刻后。
唐平看着AI写出的:
『姜太公钓美人鱼,愿者上钩。』
陷入沉默。
AI:
『钓鱼佬姜太公钓上美人鱼后,就抱着她,迷了路。』
『逢人就说:“咦,你怎么知道我刚钓上一条一百一十一斤一十一两的美人鱼?”』
『晚上回阐教了,跟同门师兄们连连摆手说:“诶,那条美人鱼不大,也就一百一十一斤一十一两,不值一提。”』
『拜见师傅元始天尊,说:“……”』
『最后美人鱼被忍无可忍的元始天尊一念杀死,化为泡沫,这样姜太公就再也不能抱着美人鱼不务正业,满世界找人炫耀了。』
『而美人鱼留下的唯一遗物,是肚子里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商周兴,姬发王!”』
第94章 《美人鱼》??(四千字)
“等会儿等会儿?”
唐平叫了个停。
商朝和周朝都兴,那到底哪个兴?
两个都兴,但是姬发称王?
“请在封神之战中选择你的归属势力,并说明为什么姬发是获胜方”?
“……没事儿了,你继续。”
AI:
『姜太公拿走纸条,从此失魂落魄,麻木地日复一日地行着封神之事。』
『只是在商周和师兄们谈起“今天钓上了一条鱼”之类相关话题的时候,过去插嘴一句:』
『“要是我的美人鱼还在,指不定现在已经一百二十一斤一十一两了呢……”』
『起初师兄们都很同情他,还会好言安慰他几句。』
『但次数多了,也就不耐烦了,连敷衍都懒得敷衍,躲脏东西般径直走开。』
『只留下姜太公还双目无神,双臂怀抱着空气,好像还怀抱着当年那条美人鱼,对着天说道:』
『“要是我的美人鱼还在,指不定现在已经一百二十一斤一十一两了呢……”』
『……(故事结束)』
唐平:“……”
他地铁老人嗁看手机。
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看到这一则AI版《美人鱼》的感受了。
姜太公钓美人鱼也就算了。
“商周兴,姬发王”也就罢了。
最后姜太公怎么还变成祥林嫂了?
申公豹呢,申公豹这不出来打醒他?
唐平脑内掠过了千言万语。
最终归作一个字——
逆天!
“怪我,我不该矫枉过正,禁止美人鱼是黑人和政治正确也就算了,还禁止王子是白人。”
他坐在马桶上,握拳抵住下巴,深刻反省。
……但谁能想得到啊!
怎么《美人鱼》能跳去《封神演义》片场啊!
唐平还以为,最最离谱的发展,也莫过于黄美人鱼爱上黑人王子,长出腿纹上黑桃Q,满心欢喜地跟黑人王子去了他的非洲部落,结果发现黑人王子还有一群妻子。
然后还得做割礼。
在不麻醉的情况下,被拿不经消毒还可能生锈的剪刀,在昏暗的肮脏的布满细菌的土地上,咔嚓,咔嚓……
事实证明。
是唐平的想象力太匮乏了。
他万万没想到,AI还能如此画风一转,从西幻变成了国风。
但是。
“不行啊,第一版还能说有一股深沉的历史韵味,这一版……
“揶揄钓鱼佬?”
唐平挠头。
小孩子的爸爸们,说不定看得会非常感同身受,情至深处还能落下泪来。
但是小孩子和妈妈们,恐怕看得一头雾水,搞不明白这童话什么意思。
比起童话故事,这个姜太公版《美人鱼》,更像一个钓鱼佬段子。
怪,太怪了。
唐平让AI把这个版本也完善出来,发手机里。
投稿给编辑桀骜。
管他那么多,有一版发一版!
另一边,童话帝国杂志社·编辑部。
李傲杰一遍遍看着《小美人鱼》,不管看几遍,都难以压下心头的惊叹之情。
“好,太好了,这是我收到过最优秀的作品!”
“有囊个厉害?”女仆纳闷地问道。
她还是头一次见,李傲杰对一篇投稿如此爱不释手。
“厉害,非常厉害!”
李傲杰毫不吝啬夸赞:
“这篇童话讽刺之辛辣,意味之隽永,绝对是足以成为名著级,传播全球名留青史的不世经典!”
女仆被他说好奇了。
“真的假的?我也看看?”
“看。”李傲杰略微挪开身子,让女仆倾过身来从头阅读。
他按捺住解说评定的欲望,保持看客的沉默,任由女仆发挥。
只是一双锐利的眼睛,饱含期待地盯着她,渴望从她脸上看到期盼中的神情变化。
女仆阅读速度很快,没看十几秒,就微微皱眉:
“黑皮肤脏辫子的美人鱼?”
那是什么怪东西?
再往下看,黑美人鱼遇到了一艘船,她在海水中看见甲板上笑容爽朗的白人王子,一颗心扑通扑通跳给了他。
呃呃……
继续看,黑美人鱼因为白人王子,茶饭不思,最后找海底的老巫婆用声音换了药,抛却家庭登上沙滩,忍着剧痛褪去鱼尾,长出双腿,顶着宛如走在刀山上的持续痛苦,跟白人王子走了。
女仆握着鼠标,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个女主角,为了心爱的男人,甘愿这么折磨自己吗?
男人的爱情,有这么重要,比自己的家人、身体和痛苦还重要?
指腹滑动滚轮,黑美人鱼失去了声音,面对白人王子对一个歌姬的夸赞,只能委屈、失落、酸溜溜地在心中想:
“我曾经唱得比她好听多了……”
而没有任何行动上的表示。
就连她和白人王子的交流,也只是“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我非常喜欢”。
该死——女仆差点囔出声了。
这不就是纯纯的眉来眼去秀恩爱吗?
话说这个女主角,除了黏在男主角身边,就一点事情也不做吗?
哪怕为了跟男主角更好地进行交流,学习一下怎么写人类的文字?
但凡能写字交流,或者俩个人都学习学习,学会比划手语,交流效率都比眉来眼去高到不知哪里去了啊!
也不会每次遇到事情,黑美人鱼都只能在心里委屈,情绪传达不到白人王子那去。
继续翻阅,白人王子说准备迎娶黑美人鱼,但转头就娶了另一个女人,因为他以为是那个女人救了他。
你再想想,哪个女人?
女仆面无表情看着,面对白人王子的误解系可爱单推结婚,没学会写字的文盲黑美人鱼,连说明当初其实是她救下的白人王子都做不到。
只能委委屈屈憋在心里,准备迎接日出的死亡。
瞧瞧,这就是只长了恋爱脑,除了黏男人什么也不会不学,一点不懂得提升自己的后果。
几个姐姐一见着黑美人鱼,就递上来一把剪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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