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咸鱼配饭
但是就算再菜,这货也是护庭十三队的队长之一,直到夜哉将其打得奄奄一息的时候,系统才终于给出了,夜哉完成任务的信息。
其实打从一开始,夜哉的目标,也就只有东仙要而已。
想要以一敌三,留下蓝染他们三个,夜哉还没有膨胀到这种程度。
大BOSS蓝染就不提了,现在想要打败他,难度系数太大。
市丸银的话,夜哉知道这货在玩无间道,也不太好下手。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东仙要这个倒霉蛋了,成功成为了夜哉的下手目标。
蓝染离开了,和市丸银去了『虚圈』。
夜哉将浑身伤痕的东仙要,扔到了总队长面前,后者已经生无可恋了。
没想到他抛弃了自己的基友狗子,另投新欢找了蓝染,这个看上去极像成功人士的高富帅。
谁知道后者是个渣男,拔叼无情,直接将他始乱终弃了……
总队长问了东仙要很多,但是东仙要却对蓝染的目的一无所知。
当初蓝染只是答应他,能给他光明,并且表示将来能让他一个打十个,东仙要当即就选择跪舔了。
最终,东仙要被剥夺九番队队长之职,并且将面临两千年的刑期。
尽管狗子队长一再的求情,表示不是东仙要捅他的,是他主动上去挨捅的,东仙要只是被蓝染蛊惑了而已。
但是这些都毫无卵用,残杀“中央四十六室”的罪行,这个判决已经算宽大处理了。
第281章 造谣者,以及离开
蓝染抢夺“崩玉”,成功逃往了虚圈,事情也算告一段落。
经调查证明,对朽木露琪亚的判决时,“中央四十六室”已经被蓝染的镜花水月所控制。
再加上“旅祸”在此次的战斗中,出力甚大的原因,所以露琪亚直接被宣布无罪释放。
而蓝染和市丸银,也被净灵庭定义为了通缉犯,东仙要则处以两千年的刑期。
而这次战斗中,表现最为耀眼的夜哉,因为其实力,获得包括总队长在内一众队长的认可。
获得了晋升为“死神队长”的荣耀,因为三番队、五番队、和九番队的队长都出现了空缺,所以夜哉完全能够选择一个番队,担任队长之责。
但是面对总队长的任命,夜哉却选择了拒绝。
他拒绝的理由也很充分,那就是他并没有达到卍解,并没有担任队长的条件。
除了十一番队这种有着“优胜劣汰”传统的番队以外,其他的番队想担任队长,必需学会卍解。
尽管总队长表示,对于实力出色的人,可以忽略这一条件,毕竟夜哉『始解』的实力,已经不弱于普通的『卍解』队长。
但是夜哉却表示,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拉低了护庭十三队的队长水平。
其实说白了,夜哉就是怕累……
好好当一条咸鱼不好吗?非要去干吃力不讨好的队长?
君不见京乐春水每天都想着,什么时候能够退休,每天悠闲的喝酒。
夜哉一再的拒绝,总队长也拿他没办法,但是却也让卯之花提升一下夜哉在队里的席位。
毕竟以夜哉现在的实力,再加上这次获得的功劳,还让其当一个连席官都不是的队员,未免也太说不过去。
四番队的副队长是虎彻勇音,本来是愿意主动让贤,让夜哉担任副队长的。
但是却还是被夜哉拒绝了,他觉得当个“三席”挺好的。
副队长的日常职务也不少,而且以卯之花的个性,如果夜哉担任副队长,估计以后四番队连队长的职务,都是让他干了。
而且勇音妹子又没做错什么,凭什么撸掉人家的位子。
夜哉觉得当“三席”就挺好?即能够咸鱼偷懒,又能完成系统的任务。
自此,夜哉的三个任务都完成了。
他也久违的在死神位面,逗留了一周的时间。
期间上门来找夜哉的人也不少,现在的夜哉比起默默无闻可不一样。
因为“旅祸入侵”事件之后,夜哉的名气,在护庭十三队中急剧上升。
京乐春水和浮竹十四郎时常来找他去喝酒,京乐春水对夜哉十分有好感,两人喝嗨了,还时常讨论护庭十三队中那个妹子比较……
“嗯,我觉得十番队的乱菊小姐就不错……”
一件酒馆中,夜哉明显喝嗨了,勾着京乐春水的肩膀,开始对着死神妹子评头论足起来。
“乱菊小姐啊,那个尺寸的话确实……,不过我还以为夜哉你喜欢的是碎蜂队长那个类型的呢。
前段时间,护庭十三队中,不是还要传闻说,你们差不多已经要订婚了吗?”
京乐队长先脑补了一下乱菊的身段,然后回了夜哉一个男人都懂的表情,然后又提到了夜哉和碎蜂的事情。
说起碎蜂的事,夜哉就不由得一阵头疼,他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尸魂界散播消息。
说他和二番队队长碎蜂,在双亟之丘一战中,以肉相搏,在经过激烈的肢体接触之后,两人情定终身。
四番队的新任“三席”卯之花夜哉,甚至为了追求碎蜂,事后甚至追了足足十几条街。
传言越传越离谱,甚至最后夜哉都觉得完全能当狗血小说看了。
甚至因为这个原因,尸魂界的“女性死神协会”的成员,都纷纷对碎蜂表示羡慕,居然有这么执着的追求者。
大家本来都以为,以碎蜂刁蛮的性格,再加上没有女人味的行事作风,应该是最难脱单的。
没想到最后最快脱单的,居然却是她。
乱菊和雏森在祝福碎蜂的同时,一方面又是悲从心起。
他们的老情人,组团去“虚圈”开荒了,放着F杯和萝莉妹子不要,情愿玩人外……
甚至以为这件事情,夜哉还被卯之花拉到房间,进行了相当严肃的谈话。
最终在夜哉再三的发四下,表示他与碎蜂队长清清白白,卯之花最终才放过了他。
除了碎蜂的事情外,十一番队的更木剑八,也是三天两头的上门。
每次上门的原因也很纯粹,想要跟他进行一场男人与男人的厮杀。
但是夜哉却表示,他不想和男人厮杀,如果换个女的话,他倒是很乐意……
尸魂界事件过后,一护等人也回到了现世,随后不久,夜哉也向总队长申请了,前往空座町驻守。
因为夜哉跟京乐春水跟浮竹十四郎喝酒时,不动声色的暗示过,他经常看到蓝染出入档案室。
事后经过浮竹十四郎的调查,蓝染居然调查过“王键”的信息。
而制作“王键”的方法,和黑崎一护所在的空座町息息相关。
因为夜哉有在现世待过的经验,所以他一申请前往现世,总队长就答应了。
蓝染的目的不明,而夜哉的实力不俗,又不是副队长级别以上的人物,确实是驻扎现世最好的人选。
让夜哉意料不到的是,在他离开尸魂界那一天,碎蜂居然找上他了。
并且脸红的表示,如果他去现世的时候,能够把浦原喜助打成残废的话,她能够答应跟夜哉结婚!
碎蜂的一番话,导致夜哉在经过穿界门的时候,精神都是处于恍惚状态的。
这还是他认识的二番队队长,那个冷血的刑军头子碎蜂吗?
画风完全不对好吗?难道是因为谣言传的太盛,碎蜂顾及自己的名声,选择自暴自弃了?
“该死的,那个散播谣言的混蛋,到底是谁啊!”
夜哉的咆哮声,出现在空座町上空。
而散布谣言的罪魁祸首,自然就是某只现在正在屋顶,惬意舔着爪子的黑猫。
碎蜂的个性太过要强,而且喜欢自己终究不是事,她可不想被碎蜂掰弯,所以只能牺牲夜哉了。
还别说,夜一突然觉得,夜哉和碎蜂两人,还是挺适合的,说不定他们现在正在感谢我呢……
第282章 再到海贼世界
(这次海贼的篇章不会太多,这段写完就回一拳,没办法开的世界太多了,总要有始有终(?▽`)
伟大航路前半段,夜哉迷糊的在一条小破船上醒来。
看了一眼天上的蓝天白云,还有不时飞过的新闻鸟,夜哉一脸的懵逼。
依照他以往的经验,他明明经历了两个位面,接下来应该回到“一拳世界”啊。
但现在看起来,好像不是这么一回事啊。
夜哉打量了一下四周,自己躺在一艘破得不能再破的船上,四周除了大海,也是别无它物。
但是夜哉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这是他之前离开海贼世界,所搭乘的那艘船。
不过大概因为自己的离开,这艘船完全处于无人掌舵,在大海上随意漂流尴尬局面。
船上的食物和钱财,早就不翼而飞了,甚至连船杆和甲板,都变得破破烂烂了。
看来在自己离开这段时间,这艘船应该被洗劫了不止一次啊……
这也是正常的,毕竟一艘无主的船只,别人不抢那才是怪事。
甚至夜哉还有点庆幸,那些海贼至少还给他留了个空壳子。
要不然刚穿越过来,他不得学着雷利那样,直接游过大海,寻找一片陆地登陆。
看了一下对比离开之前,长大了不少的身体,夜哉同时也有些纳闷,他这一离开,这个世界都过去几年了。
联系革命军?夜哉是没有想法,他无法接受,失联这么多年,他都去了哪里。
而且之前加入“革命军”,只是因为力量所限,再加上系统任务的原因。
今时今日的夜哉,经历了数个位面的他,实力早就今非昔比。
就算不靠“革命军”的背景,在这片大海上,需要让他低头的家伙,也没有几个了。
革命军的事情,先放到一边,现在得先找个地方登陆,夜哉可不想一直在大海上飘着。
但是问题来了,船上的东西,已经被人给洗劫一空,除了个船架子,啥也没有留下,更别提记录指针了。
而在伟大航路中,如果连记录指针都没有的话,根本举足难行。
无奈,夜哉在海上再次漂流了足足一天之后,决定不能够再继续坐以待毙。
原因很简单,就算他现在实力再强,但是还是得要吃喝吧?
而船的物资就算没被洗劫一空,放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玩意,你确定还能吃?
最终,夜哉还是避免不了,需要自己下海捕捉海王类。
天无绝人之路,在追着一条游得贼快的海王类大半个海域之后,夜哉终于遇到船只了。
别问他为什么不飞?因为他已经飞了一天,“气”都耗尽了,周围除了大海还是大海……
虽然从船上的骷髅旗帜看来,这是一艘海贼船,但是夜哉根本就不在意。
在海上漂流好几天了,终于遇到活人了,海贼船又怎么样,现在就算是海军的军舰,夜哉表示他也是照抢不误。
“尤里船长,你看看有个傻逼,居然海上游泳,应该是落难者。”
海贼船上的瞭望者,很快就发现了夜哉,并一脸的嘲笑意味。
像这种倒霉的家伙,他们在伟大航路,实在是见得太多了。
对方要不就是被抢了船只的商人,要不就是刚进入伟大航路的菜鸟,因为伟大航路多变的天气,或者遭遇海王类,船只被摧毁。
“咦,那个倒霉蛋,好像正往我们这个方向游来……”
“基斯,看来又有不知死活的家伙,自己送上门了。
难道对方没有看到我们的旗帜吗?我们可是恶犬海贼团啊,我们的船长,可是悬赏金高达2800万贝利的恶犬·尤里啊!”
船上的海贼议论起自家的海贼团,都是一脸骄傲的表情。
尤其是看到坐在上首位置,那个表情凶神恶煞的年轻人,更是一脸的崇拜。
他们的海贼团前几天,才刚刚干了一件大事,袭击了一个海军的支部,他们的船长,甚至打败了一个上校,因此名气大涨,悬赏金也直接拔升。
要知道在伟大航路的前半段,两千八百万的悬赏金,已经足以算是大人物了啊。
上一篇:武侠:我在明教建运朝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