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中学生
老张琢磨着这俩人绝对是惯犯。
但……即便如此。
他也不觉得自己到了一败涂地的时候。
不论怎么机灵……他们也终究只是养尊处优的少爷罢了。
要知道,他老张向来信奉一句话——身体是抢劫的本钱。
即便他岁数不小了,躯干力量也不是这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能碰瓷的。
老张眯起眼睛,一个暴起!
暴起!
起!
“这货咋突然脸这么红。”李华看着劫匪眼睛都快瞪出来的悲催样,眉头一挑,“你力气用大了?”
“没啊,我收着力呢。”姜沐纳闷,“可能是不堪受辱,试图自裁吧。”
老张很是崩溃。
这兔崽子力气怎么这么大?
吃什么长大的!?
如果李华知道老张想干什么,怕不是当场大笑三声。
要知道在学校,姜沐从来不主动参加任何一项体育项目。
用他本人的话说,“太欺负人”。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这个体育项目李华想上手练练……
还是他本人的话,“欺负你不算欺负人。”
这就导致了一种情况。
任何以班级为单位的团体赛开赛前,胜负欲比较强的小女生就会各种堵姜沐。
并希望他加入班里的队伍。
李华就不一样了。
任何以班级为单位的团体赛开赛前,胜负欲比较强的大老爷们儿就会各种堵李华。
并希望他加入对面班的队伍……
李华感觉劫匪一直这么狰狞着脸还怪渗人的。
他道:“这位大哥啊,别反抗了,落在我们手里,你插翅难逃的。”
老张心说谁特么是你大哥。
你要是能把我放了,你就是我大哥。
见劫匪一脸的不配合,李华叹口气,看向姜沐:“能不能勒晕他?”
“没这专业技术。”姜沐有点为难,“勒死行不行?”
老张:!!!
你还说你们不是黑吃黑!
俩人扯了会儿淡,大门再一次打开。
全副武装的警察叔叔一进门,就看见俩十来岁的少年捆着一个不着片缕的中年男人。
警察:?
不是说劫匪只有一个吗?
我怎么数这都是俩啊。
还挟持了个人质。
“哟,来了。”李华兴高采烈挥挥手,“警察叔叔早上好。”
警察叔叔觉得这劫匪还挺嚣张。
“这是……”他犹疑道。
“我们俩其实是见义勇为的热心群众。”姜沐道,“真的,不信你问这位收银员姐姐。”
收银员姐姐沉默了足足五秒,极其勉强点了点头。
“对。”她说,“大概是的……吧?”
姜沐:“……”
你能不能别一脸被威胁的表情。
你这犹豫五秒,我俩少说判五年啊!
好在店里是有监控的。
看完录像之后,警察叔叔的表情才从“这年头犯罪年龄越来越低了”变成“你们俩真特娘是个人才”。
他贴心地为老张送上了白手镯,出于人道主义,给后者套了层内裤。
随后,警察叔叔和离得近的姜沐握了握手,“感谢你们对社会安定的支持,真是英雄出少年。”
“小菜一碟。”姜沐谦虚道。
“不过,需要你们去我们那里做一下笔录,申报一下见义勇为,请问有时间吗?”警察用沉稳的声音说,“不用担心,这只是必要的流程,排除一些风险……”
姜沐从善如流:“当然有时间,警察叔叔你们不用担心,他想用故意伤害讹我们是绝对不可能的。”
李华点头:“对对对,他敢告我们故意伤害,我交完钱就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故意伤害。”
警察:“……”
你们在我面前说这个合适吗?
还有,我真的没抓错人吗?
老张:“……”
我就说他们俩是惯犯!
——不过,在去做笔录之前,姜沐还有一件事要做。
那就是,去跟“熟人”打个招呼。
NO.41 双胞胎最棒了……吗?
——果然,我今天绝对不应该出门。
女孩缩在玩偶熊后,试图将自己也变成货架上的大型玩偶。
吕珑儿,14岁,性别女。
家有一双胞胎姐姐,一父,一母。
究极社交恐惧症患者。
最喜欢的地方是自己的房间。
最喜欢的活动是待在自己的房间。
最理想的人生是腐烂在自己的房间。
说话平均音量为30分贝。
并于半小时前,喊出70分贝的悲鸣——
“让我出门买东西!!!???”
(注:人类正常说话声音为40-60分贝)
妈妈一脸惊奇:“呀,原来珑儿你的声带没落自己房间啊?”
“可可可可,可是……”
吕珑儿颤抖得像是打地鼠游戏中,即将探出头来的地鼠。
“姐姐,没有在家吗?”
不提还好,一提这个,妈妈的脸上便挂起了无奈之色。
“你姐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昨天下午回来后,整个人就跟晴转多云了似的……”
妈妈扶住额,“你敢相信吗,她昨天晚上竟然只添了两碗饭,两碗饭诶!”
吕珑儿觉得两碗饭前面通常不会用“只”这个字。
不过对姐姐来说,确实有点少。
“你姐姐什么性格,你也是知道的,一般来说,就算有什么心情不好的时候,两顿饭下去也就忘掉了。”
妈妈继续说,“可是这已经过了两顿饭了,她居然还是没有调节好心情。”
她说着,指指餐桌。
“……甚至连饭后的甜点都忘记吃了!”
妈妈一脸思索,“奇了怪了,到底怎么了这是……妈妈年轻时这么生气,还是因为当年你爸爸和别的女生在座位上卿卿我我,气得我一个不小心把他桌子腿踢断了。”
吕珑儿:“……”
这种爸爸妈妈的爱情小故事,她和姐姐经常能听到。
不论听多少次,都感觉爸爸好可怜的样子。
“所以,今天的采购就交给珑儿你啦!”
妈妈笑眯眯地把钱塞进吕珑儿手中。
“这些是资金,剩下的是你的零花钱。”
“偶尔也要出门一趟嘛……人就像被褥一样,放在太阳下才能晒出芬芳哦。”
吕珑儿很想说我不是被褥,我是冰淇淋。
放在太阳下芬芳不芬芳不清楚,但肯定会融化。
如果可以,我只想一辈子在阴暗的角落蠕动。
于是她抬起头,试图用小动物似的可怜目光,唤起妈妈的同理心。
她认为,以妈妈的仔细程度,一定可以看懂她的眼神。
妈妈可是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
母爱是最伟大的!
妈妈果然贴心地揉揉她的头:
“我就知道你想去!”
吕珑儿突然觉得母爱也没那么伟大。
妈妈说罢,也不管女儿那快要哭出来似的表情。
她快速换了鞋子,“就这么定了,妈妈上班快迟到了,等中午回来给你们做好吃的!”
吕珑儿认为自己不能这么坐以待毙。
至少也应该挣扎一下。
于是她问:“能……能做拔丝山药吗?”
“当然可以咯。”
——于是吕珑儿就出门了。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毫无特色的黑衬衫,一件尽可能遮住所有皮肤的运动裤,一双没有任何装饰品的黑白帆布鞋,以及从爸爸卧室里拿过来的,几乎能罩住她的耳朵的黑色帽子。
今天实在是个好天气,或者说太好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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