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十二变
黑心大法师当然也知道这些人在想什么,哼了一声,正打算随便指定一个。
突然见到光明教廷的格拉斯神父站了起来:“看来,你的人都不乐意去啊。”
黑心大法师:“哦?你突然站出来,莫非是有兴趣?”
格拉斯:“我没什么兴趣,但我打算去。”
黑心大法师:“哟?”
格拉斯:“我可不想和你一起行动。”
原来,冰霜巨人返回南部湾时,黑心大法师果断无比地卖了一波队友,丢下光明教堂、格拉斯、神殿骑士团不管,自己跑了。然后冰霜巨人踏平了南部湾的光明教堂,使得光明教廷用来辐射王国西部边境的重要据点被摧毁。
格拉斯已经看穿了黑心大法师的本质,这家伙只能打顺风仗,一旦遇上危险,卖队友卖得比谁都快。难怪他上次率黑骑士进入西部森林,回来的时候黑骑士费德没了,他却好好的。
格拉斯现在只想离黑心大法师远远的,能不和他一起行动,就尽量不和他一起行动。
“还是我去西部森林那边转转吧。”格拉斯道:“也许没有你在,我能更快的找到冒名者。”
黑心大法师桀桀桀地笑了起来:“我还拖你后腿了?”
格拉斯:“你对狼人,阿德里安,都太温和了!他们对你的命令根本就是阳奉阴违,没有尽心尽力地寻找冒名者,换了我去,不用几个月,他们就会尽力尽力地找遍西部森林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颗树。”
黑心大法师:“阿德里安也就罢了。但我得劝你对狼人温和点,他们可是凶猛无比的种族。”
格拉斯:“哼!能有多凶猛?16年前,不也被打得逃进了西部森林?只要我准备好足够的银制武器,狼人根本不堪一击。”
黑心大法师:“有时候我还挺喜欢你们这些光明教廷的牧师,一个个总是迷之自信。好吧,西部森林那边,就交给你去负责吧。”
格拉斯大步走了出去。
守在关卡的三百神殿骑士团,也立即跟上,一行人飞快地向南去了,连传送门都不要黑心大法师开,甩着火腿出发。
直到他走远了,贤王骑士团里的一个骑士才站了出来,低声道:“大法师,这件事真的交给格拉斯去做吗?他主动揽这活儿,很明显是想借这个机会,清洗西部森林里的异教徒,咱们就坐看他清洗?”
黑心大法师桀桀桀地笑道:“他想清洗,就让他去清洗好了,真当西部森林里的亚人族们这么容易收拾?贤王陛下其实也早就想清洗那些不听话的种族了,但一旦动兵,就要损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那些不听话的亚人,不值得罢了。”
说到这里,他话风一转:“不如放出光明教廷这条疯狗,让他也们进西部森林里去打仗,贤王陛下不费一兵一卒,不用半点兵粮,就能除了那些心头之患,岂不美哉?”
骑士“哦”了一声。
黑心大法师又道:“光明教廷最近几年传教太迅猛了,信徒数量增长了数倍,神殿骑士团一天比一天多,这样下去,贤王陛下也有点头痛了呢。早就想给他们减减肥了,奈何16年前,为了得到他们的帮助,贤王陛下亲手签下了不得干涉他们传教的协议,如果现在撕毁这协议,多多少少会有点影响贤王陛下的贤名。”
骑士们这些完全懂了:“借亚人族之手,削削光明教廷的兵力,这也是好的。”
“没错!”黑心大法师道:“让他们折腾去吧,他们最好是斗个两败俱伤,等亚人族们和光明教廷拼个你死我活,咱们全都看不见,听不见,不是我们不帮他,是我们忙于在北边境寻找冒名者,没空哦。”
骑士们哈哈大笑起来。
——
春天花会开!
西荒镇,虽然名字里有个荒字,但春天的时候,镇子周围也会绽放无数的野花。可惜的是,这个时代的人类,还没有欣赏鲜花的心情。他们忙于工作,疲于奔命。
人只有在吃饱的时候,才有心情欣赏美。
张经义站在西荒镇的城墙上,看着镇子周围的野花,突然想到了点什么,这是春天呢!
阿德里安从旁边走过来,笑道:“张先生,你似乎对这些花很有兴趣?”
张经义:“嗯,我看到花,再想到这是春天,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阿德里安:“?”
张经义:“嘿,现在不便透露,等我搞定了再说。”
阿德里安见他不愿意说,也就不问了,从去年开始与张经义做生意,一直做到了春天,他对张经义的实力越来越感觉到敬佩,现在站在张经义面前总觉得自己矮一头。
自然而然的,有些问题都不敢问了。
张经义:“我给你带来的新种子,你让领民们种下去了吗?”
阿德里安点了点头:“种下去了,新的肥料也用上了,只是……咱们这西荒镇的土地不够肥沃,也不知道能不能成。”
张经义笑道:“只要好好用肥料,就一定成,相信我就好了,我会让你的领民们富裕起来。而领民们富裕了,你这个领主也会跟着富裕起来的。”
阿德里安对领地里的领民收的是“动产税”,十三分之一税率。
所以领民收入越高,阿德里安能征收到的税也更多。
阿德里安:“如果能富裕起来,当然最好。”说到这里,他有点小眼红地看了一眼张经义腰间悬挂的长剑。
那是一柄附魔的“屠龙者”,而且是最顶级的6.5克拉红宝石附魔,【力量倍增】,+432%的力量。
张经义的右拳只有四十几公斤的肌肉力量,左拳还要低得多。但他现在用一只手拿上这把剑,挥另一只拳头就能打出200公斤左右的肌肉力量。
而肌肉力量在拳头打中敌人时,会变成“冲击力”,又会增加好几倍,贼恐怖。
阿德里安想都不敢想这把剑能值多少钱……
第171章 回一趟老家
他的眼光落在张经义的剑上,羡慕嫉妒的表情连掩饰都掩饰不住。
张经义笑着拍了拍他的肩甲:“你想要呀?”
阿德里安:“想!”
“想要也不给你。”
“噗!”
“不过嘛,咱们的关系一天比一天亲近。”张经义笑道:“等我们的友谊足够坚固的时候,你也会拥有的。”
阿德里安大喜:“当真?”
张经义:“当真!好了,我要去准备刚才看到野花时想到的事了,你先和狼人们做生意吧。”
阿德里安点了点头,走向了塞维。
张经义每一次来西荒镇,都是由塞维带着一只狼人小队护卫着来的,阿德里安向着塞维走了几步,一眼就看到了塞维的腰间也悬挂着一把附了魔的宝剑。
他心里暗想:这个贫穷的狼人首领能用得上这么好的剑,就是因为他和张先生“友谊坚固”吧?他刚才说的话果然不是骗人的,等我和他的关系,就像塞维和他的关系一样时,我也能得到一把这样好的剑,哦,真棒。
这时候的张经义,却钻进了商队的大蓬车里,伊丽莎白穿着一件厚厚的斗篷,遮着头脸,躲在这辆车中。
她和张经义不一样,不能随便在阿德里安的领地里走动,只能躲在车里偷偷观察着这个人类小镇。
张经义道:“老婆,怎么样?这个镇子,是值得争取的吧?”
伊丽莎白点了点头:“西荒镇是咱们走出西部森林要面对的第一个人类城镇,我不希望用武力来使这里臣服,唉……”
说到这里,她叹了口气:“任何一个城镇,我都不希望用武力来使他们臣服。”
“嗯,既然你也是这样想的,那就还是用我的办法吧。”张经义道:“先让这里的平民富裕起来,而且要让他们知道是谁让他们富裕的,他们自然会选择跟着谁走。”
伊丽莎白:“你已经给他们带来了新种子和肥料,难道还有什么更好的东西吗?”
张经义:“嘿嘿,现在是春天,到处开满了花,我正好想到了一个只有这时候才能做的事情,走吧,开个传送门,咱们回双庆老家去。”
伊丽莎白茫然不解,但还是打开了传送门。
这传送门就开在大蓬车里,一面大镜子装在大蓬车的里面,从外面根本看不到。
很快,张经义和伊丽莎白回到了双庆市。
“咱们要回老家啦。”张经义笑道:“结婚之后,还没回过一次老家呢,正好,你顺便去见见公公婆婆。”
一听这话,伊丽莎白就紧张起来:哎呦!这……鸭梨来了。
皮卡车驶出了市区,驶向了张经义的老家。
也不远,离市区就150公里吧!
在下高速公路的时候,车子经过了收费站,伊丽莎白看到收费站那豪华的模样,不禁有点虚,低声道:“那是海关吗?咱们这是经过了海关,来到了另一个国家?刚才付的钱,是入境税?”
张经义:“没有啊,我们还没离开双庆市呢。”
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什么?还没离开双庆市?这城市如此之大?刚才我们起码移动了上百公里了。”
张经义摊手:“双庆市很大的,从市区正中间向东跑,跑300公里都跑不出市。”
伊丽莎白暗暗心惊:这可怕的异世界国家!300公里半径还跑不出一个城市,那整个国家究竟得多大?这国家一个城市就比我们那边一个小国家还要大,难怪养得起几百万常备军。
皮卡车下了高速之后,在乡间小路一阵撒欢。
这一片农村,现在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新农村”。
几十年前,这里还是贫困村,后来国家搞了扶贫,农民们不饿肚子了,但是也不富裕,这显然不利于社会和谐,不能光让人吃饱,不让人活好,对吧?
于是国家在最近十几年,又搞起了“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计划”、“特色村镇”等等一系列的政策。
这些政策落实之后,农村就变得美丽起来。
春天一到,乡里乡间开满了鲜花,蜜蜂在花丛中飞舞,前来拍照打卡的游客,也在花海里摆着各种POS,开在路边的豆花饭庄里坐着一大群孃孃……
皮卡车驶到了一个两层小楼的面前,停下。
屋子里立即冲出来一对五十几岁的夫妻,对着张经义就是一阵欢呼:“儿啊!今天怎么突然回来了?哎呦!工作不忙么?”
张经义笑:“回来看看你们,顺便把儿媳妇带回来。”
两老的眼光,刷地一下转到了伊丽莎白身上。
伊丽莎白顿时感觉到鸭梨山大,赶紧使出最隆重的礼仪……
老妈子飞快地冲进屋子里,不到一分钟又冲了出来,手上出现了一个鼓鼓的大红包,往伊丽莎白手里一塞:“来!婆婆给你个红包。”
伊丽莎白:“???”
外国人喜欢当面折礼物,所以伊丽莎白也没避着,直接打开了红包,往里面一看,厚厚的一叠钱。
她不用细数,一个【侦测术】上去,就知道有50张。
“啊?50张红色的钱。”伊丽莎白好奇地问道:“这些钱,能买多少东西呀?”
老两口懵了懵,突然明白过来:外国儿媳还不知道我国货币的购买力,这个正常,给他们一叠欧元,他们也不知道能买多少东西。
于是,老妈子随手在衣兜里一摸,摸到了一颗水果硬糖,把水果硬糖往伊丽莎白手上一塞,道:“这种糖10块钱一公斤,50张100元,能买这样的糖500公斤。”
伊丽莎白:“!!!”
500公斤糖!
我的天!
这不就等于500公斤黄金么?
伊丽莎白拿着红包的手,微微颤抖,婆婆公公果然豪气,见面就给这么重的礼,我拿什么还礼?完了,付不起!
接下来是一家人见面,母子父子各种亲情对白一亿字,这里就省略了。
亲情尬聊结束之后,张经义这才道:“爸妈,隔壁罗腿毛家里,还在养蜂吧?”
“嗯,在养。”老父亲道:“自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计划搞起来,咱们村有很多人种油菜花,到了这季节,漫山遍野都是油茶花,罗腿毛养蜂都赚麻了。”
第172章 养蜂人
张经义笑:“那好,我去找找罗腿毛,问问养蜂的事。”
老父亲大奇:“你现在住城里,还研究什么养蜂?城里能让你养蜂么?”
张经义:“城里当然不能养啦,但是你儿媳妇的老家,可以养。”
老父亲这才恍然:“帮儿媳妇的家乡脱贫致富,好啊!快去快去。”
张经义带上伊丽莎白,跑到了隔壁。
说是隔壁,其实农村里的隔壁离得老远了!
走过好几片田才到了邻居家,隔得远远的,就看到大群蜜蜂起落,到处飞来飞去,伊丽莎白有点小怕,看来,再厉害的女人也怕昆虫。
张经义笑着捏了捏她的手:“别怕,家养的蜂,只要你不把它往死里逼,它是不扎人的。”
两人又向前走了几步,一个粗豪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这还是春天呢,这男人就把裤管挽到了膝盖处,小腿上全是浓密的腿毛……难怪他的外号叫罗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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