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系统有毒 第41章

作者:暴走中学生

  本质上,并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把真相说了,倒也没什么了。

  待方希说完,他才松一口气,略有无奈的目光,朝萧雨涵投过去。

  和他一样松了一口气的,还有安初雪,如释重负的情绪,自她眼底浮现而出了......

  我就说吧...虽然现在年轻人早熟,但也不至于这么早熟吧......老娘也是十七才绑了自家老公做的那事......

  咳,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方希和雨涵是有血脉联系的啊喂!

  反正年龄不大,关系比较好的兄妹,睡在一张床上,倒也不算罕见。

  还好还好......

  和纯洁无垢天然呆的林馨羽相比,萧雨涵是了解一些事的...以往的时候,放学路上,方希说一两句荤段子,红着脸追杀他的,便是萧雨涵。

  因而,到了此时,她也想到了方才自己话中的歧义,嘴巴微张,玛瑙似的红艳,瞬间于皮肤表面渗透出来了。

  待方希说完,萧雨涵慌乱附和,“对对对,就是这样!”遂又补充,“之后我也经常到方哥哥房间过夜的......方哥哥真的是很温柔的人,不管我怎样麻烦他,他都是象征性说我两句,装作很严厉的样子,然后就满足我了......有时候夏天刚洗了澡,只裹着浴巾,他也不会不同意......”

  “总之...总之就是很充实啦!什么事都没有哦!妈妈你不要多想!”

  安初雪:“......?”

  方希深吸一口气。

  我特么......

  这硬是给他脑门刻了变态,裤裆塞了黄泥的一段话下来,他都惊了......

  萧雨涵你今天就是来黑我的是吧......多大仇啊这是,这么赶尽杀绝的吗......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谈话间,三人已然赶到了家门前。

  遥遥看去,一个中年男人矗立门前,挺直如松,其本人衣装齐整,气质儒雅,头上的发型跟狗舔似的,面上,笑容灿烂,若冬日暖阳。

  便是林寻了。

  对不起——便是即将被打断骨头的林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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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其实,萧大小姐属于那种“我自己说荤段子没感觉,但别人说就会脸红”的类型——简单来说,攻击加满,防御负数。

  ②明天只有一更,我们这里有“早清明,晚十赖依儿(方言)”的规矩,也就是清明前必须上坟填土,工作量挺大……你们就当是月末休息吧,我这三月月末不但忘了休息,还加了一更……

  ③友情推荐一本书《人在二次元,刚下网课》

  内容先不说,他的封面实在是太大了......

第10章 间幕·寻林觅水,初雪稍安

  在安初雪正式加入这个故事之前,我们有必要花上两章的篇幅,来看看林寻和安初雪的故事,并为之后的故事做铺垫......大抵,会是个很温暖的故事罢。

  ......

  不论是林寻还是安初雪,其实都不是什么京城人,当时,林寻和方希的父亲(下文称为方爹),皆住于小县城之内,当地城乡结合,有几分城市的样子,但隔几步,也能看到满是秧苗的田地。城外有条小河,细流涓涓,宽不到两米,对精力旺盛的男孩来说,助跑几米,用力一跳,也就过去了。

  那年,林寻十四,方爹十五,都是纯朴的好孩子,每当林寻于河下流喝水,方爹就会在上流撒尿……

  两人都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主,林寻较闷骚一些,方爹则是明骚……前者,可能还有些道德观念(主要是他当时尚且健在的亲爹下手太狠,一手独孤九鞭挥舞得虎虎生风,隐隐可见佛光),后者……那简直就是老师心中一根刺,嘴里一坨屎,拔不出来,吐不出去,纵横县城多年,从未被抓住……

  这日,这俩人就又逃了学,跑到林中河边逍遥快活了。

  ——所以我说,也亏两人性别相同,且性取向正常,不然就凭两人同窗同吃同嫖的交情,这故事就没安初雪什么事了……

  两人在河边玩了一会儿,腹中饥饿,于是,方爹便提出烤地瓜吃。

  林寻看了眼损友,现在是七月份,天干物燥,大日如火,赤阳所笼罩之处,土壤都龟裂开来了,也亏是在林中,偶尔一阵凉风吹过,才带来几分凉爽——而面前的损友,赤着上身,穿着裤衩,兜里比口袋还干净,哪来的地瓜?

  他这么问了,方爹淡定回道,“我可以去偷嘛,七月份,地瓜也该熟了。”

  “……”林寻挣扎几秒,“不太好吧?”

  “没事,只要不被发现,那就不算偷,就好比只有被发现了才叫作弊,不被发现,那叫突飞猛进。”方爹顿了顿,又道,“只有被抓到才叫嫖,不被抓到……”

  “……去吧去吧,没必要开口就是下三路的比喻。”林寻摆摆手,“我来生火。”

  “行。”方爹起身,拍了拍屁股,“你且站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挖几个地瓜给你……”

  林寻眨了眨眼睛,没听懂啥意思,直到几年后,他看到了一篇名为《背影》的文章……

  他往前走几步,从地上掏了把烫手的干沙子,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碎叶,随后,找了一截有孔洞的树桩,一根细点的树枝,用这些东西,在那摆弄几分钟,起火了……

  要知道,当时电视上可没某个把隔壁大国总督当储备粮的贝姓猛男出演的自然美食节目,能练这么一手,足以说明这俩人绝对没少干类似的事……

  也就是这时,林寻突然听到了隐隐约约的呼救声。

  他皱着眉,猛然起身,一脚踩灭了火焰,随后,想也不想,直接朝声音来源处跑去——约莫过了三分钟的时间,他扒开挡路的枝丫,走到了河边。

  然后,愣在原地。

  林寻愣的原因,大抵有两种。

  第一,此时的河中,一个看起来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女孩正来回扑腾着,溅起水花来,呼救的,正是她本人——仅仅是远远看着,都能感觉到这女孩的俏娇,有水花遮住,看不太清脸,然那皮肤白皙如雪,小小的身段,硬是拼凑出完美无缺的感觉来。

  这样美的女孩,当然是值得他愣上一愣的。

  第二……这河,真的不深。

  这条河,林寻实在不能再熟悉了,河水澄澈见底,里面有些鱼,他经常会于下游饮水,拿手捧上一些,味道甘甜……除了偶尔不知哪里来的骚味,简直完美。

  可这河,真的不深,就林寻现在这身高,哪怕是雨后涨潮,他就这么站在河底,水最多到他胸口。

  所以姑娘你是怎么溺进去的……你往那一站,水最多到你下巴吧……

  ……且不管这些,先救人吧。

  林寻奋力一跳,扑通一声,大片大片水花溅起,他也没搞什么花里胡哨的姿势,就这么走了过去——那女孩,应当是看到听到了这些的,待林寻走近时,刚伸出手,她便抓救命稻草般抓住了他,用力一拉,整个身体都贴了上去,双腿双脚夹住,树袋熊一般挂了上去。

  扑腾,水花,这些杂乱的声音,在这一刻,忽得消弭掉了,耳边,安安静静的,唯有林间的蝉不住地叫。河水从林寻的身后流过来,拍打在他背上,其本人,像是根柱子,定在那里,不管那身后是水流,或是海啸,只要他站着……便能挡下了。

  许多年后,婚礼现场,有个新婚夫妇说自己的爱情故事的环节,安初雪说了一大堆,这样那样的事,而林寻全过程保持“卧槽我怎么不知道”的表情——到了晚间,交杯酒过,云雨之前,安初雪笑着说,白天说那些都是骗人的……真正的心动,其实是更久以前的事了。

  林寻问是什么,她却是不肯说了。

  世间最幸福的感情,无非始于心动,终于白首……这,便是安初雪的心动了。

  事实上,把安初雪救出来之后,俩人当天的相处过程并不愉快,或者说,颇令人啼笑皆非……

  当然,这就是下一章要说的事了。

  ......

  而在另一边,方爹提着五六个地瓜,回到了约定的地方,看了看地上的灰烬,想了想,又绕着小林子找了几圈。

  没找到......

  ......不是,这人呢?坐火车走了不成?

  我也没买橘子啊......

  当天晚上,林寻道歉了几句,把今天的经历跟方爹说了一遍——然后,后者四十五度望天,又以一种不知道该祝福,还是该抽自家发小一顿的目光,盯了林寻半分钟,随后,才从牙缝里憋出三个字来。

  “你妈的......”

  .

  .

  ①此为应急用章节,今天扫墓,就这一章。

  ②据编辑说明,本书好像已经被审核盯上了,所以最近几章走正统甜蜜线......啧,满腔骚情,难以言表,呜呼哀哉......本章原本两千五的字数,愣是被我砍了五百......

第11章 约定

  (愚人节快乐!四千字奉上,算我个人加更,不计入悬赏加更中哟。)

  (所以,月票啊,刀片啊,各位,懂的吧?)

  且不提后事,重新回到林寻把安初雪拉到河岸这段时间。

  本来,林寻还有点纠结,怎么才能把这姑娘拽到岸上,毕竟自古以来,男女的身体上的禁区,都有那么亿点点的差距——你到街上,随便找个爷们儿,上去拍他屁股一下,他最多瞥你一眼;可若你找个黄花姑娘,这么照做一下,人家扇你一耳光算轻的......

  现在倒好,这姑娘,树袋熊一样挂着,还自带扣合功能,所以,没费多大力,两人便上了岸。

  林寻站在岸边,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下,如若绷直的金线。

  此时,林寻身上的娇躯,死死抱住他,小脑袋搭在他肩上——他也不敢扭头,生怕自己的嘴唇碰到这姑娘的脸。

  林寻伸伸手,想拍一拍女孩,然那手悬在空中,犹豫半天,愣是没找到该拍在哪里,总感觉拍哪都是耍流氓......

  所以,那手又放下了,歪了歪嘴角。

  “好了,没事了。”

  抱住......

  “已经上岸了。”

  死死抱住......

  约莫两秒的沉默后,林寻白了一眼,叹口气,酝酿几秒,压低了声线。

  “嘿嘿,小美人,你再不放开,我就当你从了我啦?”他声露阴邪,“啧,这胸,这屁股......一看,就是上好的鼎炉......”

  这声音,这内容,要是敢在大街上喊这么一句,不出五秒,保证腰打断,腿打折......

  正所谓,堵不如疏,当年某地区粮食不足,上面想推行耐操个大管饱的土豆,结果下面的人嫌难看丝毫不买账;然后,上面把土豆设置成皇家专供食物,平民禁食,没过多久,土豆就在各地黑市流传起来了......

  所以,林寻这做法,确实没错。

  然...挂在他身上的姑娘,不是一般人。

  “......鼎炉是什么?”

  柔柔弱弱的声音,从林寻耳边传过来。

  这话,倒是把林寻问得一愣。

  他迟疑几秒,“额......大概就是,把你扔到地下室,关起来,然后,逼你生孩子...之类的?”

  比起方爹,此时的林寻,还是很青涩的。要是前者在这里,他可能会说......哦,他不会说这些,他可能直接就把这姑娘骗到地下室了,后面省略五千五百五十五字......

  “那你要抓我做鼎炉吗?”女孩又问。

  面对这灵魂拷问,林寻当场噎住了。说是吧,他还真不是这种人;可要说不是吧,这姑娘可能还不下来......

  “可以啊。”女孩道。

  “......?”

  “你救了我一命...唔,作为报答,给你生孩子是可以的......虽然我听说生孩子会很痛......没关系,忍一忍就过去了的。”在林寻看不见的地方,女孩一根根按下手指,似乎在数数,“不过,我现在是十三岁......现在就给你生孩子的话,好像会有生命危险的,那样你救我就没有意义了......”

  这位姑娘,这条河真的不深,你没必要做这么大牺牲,真心的......

  女孩顿了几秒,继续道,“所以,可以等过几年......唔,等我十七岁的时候,再给你生孩子好不好?”

  话音落下,林寻彻底惊了。

  现在,我们知道,林馨羽的天然呆属性是哪来的了。

  ——最终,这女孩还是下来了。

  鼎炉啊,生孩子啊,当然都是说闹,且不说对方没有生命危险,就算有,救一次,林寻也不是求什么回报,无非求一个念头通达。

  “我叫安初雪,今年十三岁,喜欢画画,练武,讨厌做数学题,还有一直盯着我看的男生。”

  安初雪伸手打理着湿漉漉的长发,河里走一遭,全身都被水湿了一遍,所幸现在是夏天,倒不必太担心风寒之类的。她走到阳光开阔的地方,撩起袖子,那手腕,白净如嫩藕。

  这真的是很漂亮、很漂亮的女孩,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一刀刀凿出来的雕塑,精致到有些假的程度——她转过身,正对林寻,刺目的金黄自上空抛落,映出光辉,如同教堂中心的女神像醒来,朝你眨着眼睛。

  “喜欢的食物是梨子和很肥腻的红烧肉,最讨厌吃西瓜,因为还要吐籽......我是三班的学生,上次考试成绩是班里第二名,数学拉了分数......”

  她以小学生作文的格式介绍着自己,末了,眸子直直盯住林寻。

  “该你了。”

  “嗯?”

  “该你介绍自己了。”她道,“我不想给不知道名字的人生孩子。”

  都说了不用了......林寻叹了口气,也走到了阳光下面,找个地方,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