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颤抖吧!凡人
因此,有人猜测是一个木碗。
木碗再加上之前的木勺子。
一种偌大的荒唐感充斥着肯特公爵霍华德心中,压得霍华德踹不过去来了。
这算什么?
这究竟算什么?
从时钟塔走出来的魔术师就是这种水平?
自己花费重金,从伦敦请到诺曼底的魔术师,居然被人用一个吃饭的木碗把头给砸爆了?
这太过荒唐了!
荒唐到霍华德今晚发生的所有事情,都仿佛是做了一场恶梦一样。
但是这种类似逃避的情绪只是出现了一瞬,霍华德还是很干净利落的摸去了。
霍华德舔了舔嘴唇,他转身看了看周围的骑士。
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惊恐。
只因这里所有骑士都看到刚刚发生的事情了。
先是一个木勺子飞过来,被魔术师施展咒语阻挡住了。
但是下一个瞬间,魔术师又被一个木碗把头给砸碎了。
虽然他们脸上带着恐惧,但是霍华德知道他们这绝对不是怕死,亦或者不敢和敌人搏杀。
霍华德知道他们在恐惧什么。
他们真正害怕的是,他们不想像刚刚那个魔术师一样,死的如此憋屈,如此窝囊。
被人用碗砸死?
哈?
霍华德自己想想都觉得可笑至极。
但是多亏了这个魔术师,他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了。
再顾着面子和骑士的荣耀,所有人,这里的所有人,都会被那个法兰克骑士用东西砸死!
这才是最大的笑话!
霍华德不敢相信自己如果真的这样死在这里,他的后代会在家族史书中如何的编排自己。
于是霍华德基于自己过往的战场经验,果断下达了今晚最正确的一个选择。
“速速撤入林中,然后分为三人一队,轮流跟踪那法兰克骑士,留出两人作为信使速回鲁昂,让他们派遣第五骑士团过来!”
霍华德对着周围大喊道。
众骑士听到公爵的这个命令,明显松了一口气,纷纷调转马头,进入身后不远处的树林中。
第五骑士团,他们是了解的。
或者用熟悉,会更加恰当。
因为很多人都是这第五骑士团中的一员。
通常来说,一个骑士团会有300名重装骑士,1000名骑士侍从,还有若干的征召兵组成。
如果第五骑士团出动的话,任凭那个法兰克骑士武力如何,也必定难逃一死。
因为这种人数的军队,足够打上一场中小型的战争了。
得知公爵大人会通知自己同僚前来支援,其中不少骑士真的是长舒一口气。
刚刚那一幕真的是很多人毕生的噩梦。
肯特公爵才前脚解决完大多数人的顾虑,但是霍华德自己又遇到大麻烦了。
他试图甩动缰绳,但是身下的坐骑根本不听从他的指挥,而是懒洋洋地站在原地。
甚至有闲情逸致低下头啃食附近的青草。
霍华德先是皱了皱眉头,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脸色逐渐变白,他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了。
该死...该死!!
他被放弃了!
自己的坐骑作为威尔士的红龙遗存在世间的血裔。
想要成为它的主人
有复数级的要求:
【真王血脉】
【面对强敌时,心怀勇敢】
如果是正常来说,肯特公爵-霍华德不可能有机会骑上这种真王坐骑的。
因为斯宾塞家族,自打亚瑟王时代就没有一个人成为过国王。
就算祖上侥幸有一个人成为国王也没用,如果不是三代直属近亲,即使家族史中出过国王也是无济于事的。
但是不列颠王-亨利六世真的尊敬他,念着他劳苦功高,特赐下自己的一滴血,再加上宫廷魔术师在旁的帮助,施展【血脉魔术】。
肯特公爵方才拥有了一丝【真王血脉】。
这种【血脉魔术】只能对当代人起作用,子孙后嗣是不可能继承到亨利六世赐予给霍华德·斯宾塞身上的那一滴【王血】的。
至于后一条【面对强敌时,心怀勇敢】,对于名震不列颠的霍华德公爵来说,自然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霍华德自出战法兰克以来,就从来没有害怕过一个强敌。
更狂妄地说,当时的法兰克就没有能让霍华德害怕的人。
饶是这样,霍华德还清楚的记得,当时自己第一次骑上它的时候。
他还是能从赤红马上看到肉眼可见的嫌弃。
不过相处时间日久,总算是建立起些许的感情了,它也是勉强认下霍华德作为自己暂时的主人。
但是现在他胆怯了,畏缩了。
他已经没有资格成为这只红龙后裔的主人了。
这种脆弱的羁绊已经被斩断了。
这绝不是用,这只是战略转进,亦或者是这是诱敌深入这种苍白无力的谎言可以解释得清楚的。
因为霍华德知道,这只红龙后裔-它是能读心的。
该死!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手中的缰绳有如此重过,明明平时挥洒自如的缰绳居然如此的重。
没有一刻像是现在这样!
这哪是缰绳啊?简直就是一个铁坨!
霍华德很像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微微颤抖的手臂还是出卖了自己。
他娘的。
霍华德大口大口喘着气。
“公爵大人,我们必须要走了。”
一骑士拨马向前,询问仍骑在原地的霍华德。
其余骑士基本上都已经进入森林中了,但是公爵却仍站在原地。
考虑到敌人的进攻手段,这无疑是一件极为错误的抉择,眼下必须尽快进入到森林中。
因而这个骑士不禁朝着公爵进言。
霍华德神情一僵,他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出这羞耻至极的事情-被自己的坐骑抛弃。
这种犹豫只存在一瞬。
因为他眼中又浮现出那个木碗和木勺子还有那个魔术师的无头尸身。
他不可能就这么窝囊地死在这里!
想到这里,霍华德心念通达,翻身下马,骑在原先魔术师的坐骑上。
“公爵大人,那它?”
那骑士皱眉地指了指还站在原地的赤红马。
霍华德抿了抿嘴唇,很想说直接杀掉,但是毕竟又是这么多年的感情了,而且这种开启灵智的红龙后裔,是知道回去的路的。
到时候它回到军营的时候,再把它运回伦敦吧,送还给国王陛下吧。
反正对面必定不可能会有人拥有【王血】。
法兰克的王室他是很清楚的。
全是一群窝囊废和窝里斗,怎么可能会有人是对面的那个白色少年骑士,有如此胆识,有如此的勇武。
霍华德想到这里,已经有了主意。
他挥了挥手,略疲惫地说道:“不要管它了,我们先撤!它自己会回去的。还有保持距离,然后衔尾追击,等待大部队到达。”
说罢自己转身朝着森林而去。
那骑士皱了皱眉头,心中暗付:
“难道直接放在这里,那个法兰克骑士不会骑上去吗?”
“诶.....不管了,想必公爵大人早已经有了决断,我操心这个干什么啊?”
想到这里,那骑士急忙跟上霍华德远去的身影,也消失在森林中。
帝皇之路 : 第十一章 认主
数百步。
即使加文身披重甲,也只用了数分钟就赶到。
虽然少年已经第一时间判断出来,那群不列颠人已经有了撤退的意图,果断地从木屋中出来,但还是让那群不列颠人离去了。
毕竟是骑兵,来去如风。
在火药没有系统性地出现之前,骑兵-就是天下最强的兵种,统治了人类军事史上千年之久。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除开水攻火计之外。
凡天下,以弱胜强的战役,均是将领正确且集中地使用了骑兵。
而且就算火药出现之后,骑兵真正意义上也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算是正式退出了正面战场。
加文站在不列颠人刚刚撤退的地方,扫视着周围的一切。
少年心中若有所思,真的不应小觑天下英才。
这个地方,地势很巧妙。
是一处小山坡,正好可以俯瞰整片村子,加文和让娜在的那个木屋,正好是在视野的最中间处。
具有很好的高度优势,居高而临下。
距离也很合适,数百步的距离,刚好是一名熟练长弓手的极限射程。
同时这也是使用骑兵冲刺的最短距离。
骑兵冲刺,并不是简单地骑在马上,横着一把骑枪,然后朝着马屁股上甩动马鞭,让胯下的战马跑起来就能被称为骑兵冲刺。
骑兵冲刺,远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就是要有足够的骑兵数量,来确保队列的工整性和厚度,左右两翼更是必须要用那些经年战马和久经战阵的骑士。
其次就是速度,如果骑兵速度起不来,这绝对是大忌中的大忌,会被周围源源不断而来的长矛兵刺落下马。
如何让速度起来,最关键的因素也就是让骑兵有足够的缓冲距离。
除此之外,加文身后就是一个林间小道,通向森林深处。
虽然路不宽,但是足够容纳一骑重骑器霖拔吴紦弃七君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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