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颤抖吧!凡人
别小看只是一骑通行,但其实这种通道足以保证百人以下的骑兵规模,借着马匹的机动力量, 快速撤离。
数十骑兵钻入森林,除非你能发动上万人搜山,不然是万万不可能是截住他们的。
虽然是敌人,但是从不列颠人的选址上来说,即使是加文也不得不承认,不列颠人这次的指挥官,绝对是一个经验老道的将领。
如果是新手,充其量最多也是能三者择其一,万万做不到上面三点都同时想到。
加文颇为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等到他们下次卷土重来的时候,怕是要带上更多兵马,怕就没有这么简单地可以对付了。
加文扫视着那通向森林的小道,从脚印的湿度以及脚印的完整度来说,加文预感他们绝对走了不超过5分钟。
空气中仍然能隐隐约约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就从那林间小道中飘出。
唉....
虽然已经收集了这么多线索,但是加文没有马匹,如何能用两只腿追上四只腿的骑兵呢?
加文无奈地用手掌擦了擦骑士长剑的剑面。
老实说,加文一个人提着剑过来,最开始心中还是有几分忐忑的。
虽然加文已经开始知道了,自己身体怕是要比其他人强上一大截。
但是终究是少打多,刀剑无眼。
即使有类似未来视的能力,但也难免会害怕阴沟里翻船。
结果对面比自己还要不堪,直接被吓跑了.....
加文确实感觉自己这幅肉体强大到不像凡人,但是也没有强大到这种地步,扛着几十公斤的重甲,还能追赶上骑兵。
就算能追上,加文相信自己怕是也要累的够呛。
这种以己之短攻彼之长的事情,加文肯定是不会这么做。
就在加文准备回去寻找让娜的时候,
“咴咴....”
不远处传来马的叫声。
加文应声看去。
一匹赤红马正撒着欢子朝着加文这里跑来。
加文只是看了一眼,心中泛起一阵恶寒。
因为少年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匹赤红马硕大的眼睛上露出谄媚且恭敬的神态,以及太过欢喜而露出的那粉嫩色的滑嫩马舌。
虽然这么说,很不尊敬马,但是加文确实从那匹马眼中看到了明清宫廷剧太监对自己皇帝主子的谄媚。
只是片刻后,
那匹赤红马就已经冲到少年身前,喷着响鼻。
赤红马温顺地在少年身前转着圈,马尾晃个不停,状极欢快。
“这不是那个骚包骑着的马?”
加文无奈地拍了拍马头,
这匹赤红马简直就像是一只亲人的大金毛,上来就想要用自己的舌头去舔少年的脸。
那个骚包居然将自己的战马都留下来了。
这是什么意思?
给自己的一份见面礼?
这太扯淡了。
加文才杀了他的同伴,得是什么样的心理变态才会做出这么抽象的行为?
这种观点刚刚出来,即使是加文自己都不相信。
但是目前似乎所有的证据都在指向这一点。
难道那个骚包,真的是一个究极抖M?
加文单手托着下巴,心中暗暗想道。
难道说是他们想要自己骑上这匹马,然后半路截杀自己?
加文也不得而知,但是相对于那个骚包是究极抖M的说法,加文认为截杀自己这个猜测可能会更加可靠。
但是为什么要用这匹如此珍贵的马呢?
加文虽然不了解马,但是也能看出这匹马的不凡。
单说这罕见的赤红色的毛发,如果仔细靠近看地看,甚至能看到马身上天生覆盖着一层细密的,类似爬行动物的鳞片。
那匹马虽然总以一种太监看主子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是加文还是能看清楚这匹马的眼睛像是一颗琥珀,琥珀里好似在燃烧着红黑色的火焰。
鼻息间是更是时不时地因为兴奋而串出红色的小火苗。
看到这匹马的这个瞬间,加文心中就已经肯定了,这绝对不是在中世纪了。
就在少年低头思考的这几个瞬间,
对面的赤红马已经四条膝盖都跪在地上,奉承献媚般地看着身前的少年。
简直是整个马脸上都写满了“主子!快快上来吧!奴才已经恭候多时啦!”
他还是不群聊迩〢酒笼鷗?陕旗易彡?能接受一匹马对自己做出这拟人的表情。
最重要的,这表情是这么贱兮兮。
但是,
如此盛情难却,而且加文此刻正好缺一匹马,自然是笑纳了。
少年扶着马身,略笨拙地踩上马镫,坐上了赤红马的马鞍上,抓住了马脖上的缰绳。
赤红马见加文已经骑上自己,顿时就站了起来,先是略带适应地甩了甩马头。
然后一人一马练习性的慢慢转了几个小圈。
加文很快就找到了骑马的感觉,骑马很考验御主的核心力量。
加文如此强大的身体素质自然是不在话下。
但是如何前进和后退呢?
少年本着“此马如此不凡,莫非能够听懂人话”的想法,试探性开口说道:“前进,后退?”
那匹赤红马果真乖乖照做。
加文心中感叹:“果真是一匹好马,如果它知道自己怎么找到自己的前主人就好了。”
少年这个想法刚刚出现,胯下的赤红马就仿佛读懂了加文的心思,喷了一个响鼻,转身朝着林间小路跑去。
速度越来越快,即使遇到横拦在路中间的树枝,它也能照顾到加文的感受。
提前几步规避掉,实在无法规避的障碍物,更是会吐出一道类似龙息的火焰,将其焚烧掉。
它的速度还在加快,最后就像是开启了第二形态,以至于马的四个蹄子甚至冒出了赤金色的火焰。
闷雷般的马蹄声响彻在这林间小道上。
马背上的风吹散了少年的发丝,加文不在意地晃了晃头,手紧紧地握着腰间的长剑。
加文能够感觉到,他和那群不列颠人越来越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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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皇之路 : 第十二章 龙之力和众王之王
霍华德心情很差。
更准确说,
这队的骑兵,情绪都很低落,不只有他一个人。
三十具甲重骑,被一个法兰克骑士逼退,撤离到森林中。
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他们很多人也勉强称得上是久经沙场,虽然不能和肯特公爵相提比论,但是放在全不列颠的军队中,绝对不是平庸之徒。
虽然这种撤退很耻辱,但是如果是以那种可笑方式被那个法兰克骑士砸死。
这种耻辱好像又不算得了什么了。
即使很多人都这么想,但是心中那种郁结之气,还是很难消散掉。
毕竟,他们刚刚只有两个选择。
停在原地,以一种极为滑稽的方式死去。
亦或者放弃骑士的荣耀,苟且地活着。
他们全员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后者。
这队不列颠骑兵在山林间默默地行进着,只有马蹄响动声,以及骑士翻动各自马脖颈上袋子里耳朵战利品的声音。
就如很多人最开始预想的那样,没有抓到那个法兰克骑士。
那个法兰克骑士能从鲁昂劫走罪人,虽然是趁着很多骑士没有带武器,但是那里毕竟是鲁昂。
当时在刑场的骑士就不下500人,即使是赤手空拳,又有几个人能从这种人数的军队中活下来呢?
更不用说逃出鲁昂了。
这种武力,即使是他们是不列颠人,也不得不钦佩。
只是公爵大人没有见识过那个法兰克骑士的厉害,从伦敦渡海来到鲁昂的时候,还没休息就直奔第五骑士团大门,随机点走了几个人充当侍从。
大有一副自己就可以处理掉那个法兰克骑士的气势。
这可把当时的鲁昂伯爵吓得不轻,如果国王陛下眼中的红人,阿金库尔的战争英雄,死在自己这个地方,
最轻的处罚估计都要是除爵了。
他好说歹说,才让公爵带上了第五骑士团的部分人参与到这次追捕中。
虽然这次没有抓住那个法兰克骑士,也没有把罪人带回鲁昂。
但是最起码的是,公爵大人还活着。
而且说实话,这一次斩获已经不少了,整肃隐藏在鲁昂周围村子中法兰克“斥候”,这也算是功劳。
也不算白跑一趟,回去的时候也不至于空手而归。
有些出身普通的骑士,甚至在之前的整肃行动中,收藏了一些头盖骨。
真不知道拿那些贱民...不....是斥候的头盖骨有什么用?
这种层级的头盖骨,对于出身在男爵以上的骑士,根本不入眼,没有任何收藏价值。
只有那些普通骑士亦或者落魄男爵才能出手割下这种身份的头盖骨,带回国去的充当家族装饰。
相对于其他骑士,肯特公爵-霍华德正低头思考着接下来的下一步打算。
那一个法兰克骑士确实很可怕,但是只要自己不在他面前露面,个体再强大又能如何。
只是可惜了请那个水货魔术师的那些金币。
当时只顾着他对自己恭敬,没有那些魔术师的臭架子。
当时霍华德觉得虽然有些昂贵,不过把这些看做服务费用的话,还是有一定的性价比。
但是只两个回合,那个魔术师的脑袋就被法兰克骑士拿个木碗给砸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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