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墨莺儿
是黑剑,他拦住了林沉,头盔的缝隙间闪烁了两下。
这算氛围灯么...?林沉看着黑剑,开口道:
“怎么了?”
他大概明白黑剑为什么要找自己,也知道这一刻迟早会来。
“作为半神欧几里得的击杀者,你将荣获雨都市政府颁发的‘一等战争英雄’勋章,”黑剑说道,“在获取这枚勋章之前,我们需要对你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包括...”
“市长要见我,对吗?”林沉轻声道。
黑剑尬住了,他盯着林沉看了好一会儿,轻声说道:
“咱们不能把流程走完吗?”
“抱歉,我不太喜欢繁文缛节,”林沉轻声笑道,“时间,地点?”
“到了时间,会有车来接你的,信物是一枚小金鱼,”黑剑说道,“不论司机说什么,照做就行。”
“明白了,”林沉淡淡说道,“可以带武器吗?”
“如果这会让你感觉更安全的话,就带吧。”
黑剑说完,朝着林沉点了点头,旋即走向远处的墓碑。
林沉注意到,他似乎带了一朵小花,显然也是来献花的。
还真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啊...
按照他们这个神秘的派头,市政安全局这一势力肯定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那天,林沉即将跳向鲸巢平台时,黑剑似乎说了一句话:
“秘党,随时欢迎。”
秘党,这便是他们的真实身份吗?
一个藏在雨都市政府之下的...影子政府?
林沉摇了摇头,将多余的思绪清空。
秘党到底是什么,等他见到市长,自然便能一探究竟。
他迈出步伐,走向远处的江枕戈和李沾衣。
“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林沉接过李沾衣递过来的保温杯,喝了一口热水。
“和我们预想的差不多,基金会把捕鲸人行动包装成了一次‘基金会与调查局的联合行动’,目标是‘叛徒欧几里得’,”江枕戈点燃了一根烟,“客观来说,他们确实帮了我们,特里同为我们干掉了多眼塞壬。”
“前提是,多眼塞壬不是他们自己养的。”林沉轻声道。
“可能性微存,”李沾衣摇头,“这也是我们接下来的重要调查方向。”
“毕竟,‘第二次撕裂’事件对雨都的伤害太大了。”
江枕戈望向遥远的草坪,阴云之下,这里有很多人正在同时下葬。
“从铁角大桥,到基金会大楼,再到第二次撕裂,雨都已有将近五万人被卷入其中,”江枕戈轻声道,“死的死,伤的伤,而据我看来,基金会的真实目的远没有被揭露。”
“欧几里得告诉我,W武器当前的阶段,只是其最终目的的一部分,”林沉回想起了在尤尔根记忆中看见的画面,“他会这么极端的夺权,就是因为鹰派上层的‘长兄’即将推行某个更疯狂的计划。”
更疯狂的计划。
一时间,三个人都想到一块去了:
航天群岛。
铁角大桥事件已经被确认是一场意外,这场意外发生后,基金会第一时间把它公关为了一次对“联合混凝集团”的绞杀。
其背后的根本逻辑,便是为了夺得航天群岛的控制权。
那座岛上到底在进行怎样的计划?
“基金会利用门缇斯教的势力在暗网上大肆收购航天材料,又在理想国事件中对门缇斯教徒卸磨杀驴,杀了那么多教徒,想必一定留下了梁子。”林沉说道。
“门缇斯教,大概会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李沾衣点了点头。
“调查的过程要小心,”江枕戈猛吸了一口烟,“特里同出来和你握手,一方面是把你放在了整座城市的聚光灯下,另一方面,则是在向你宣战。”
“欧几里得是个玻璃大炮,肉体的强度并不高,即便如此,我们战胜他也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要是他放开来打,我们很难有机会。”
“而特里同...这家伙的肉体强度,温压弹对他来说大概只能算是洗澡吧?”
“明白,在弄清楚他的缺陷之前,避免正面冲突。”林沉点头。
“有什么想法吗?”江枕戈问道。
“既然特里同要把我放在聚光灯下,那不如,我们进入黑暗。”
林沉拿出手机,打开了暗网的界面。
看着“都市行刑者”板块上的各种单子,他的眼神逐渐冰冷。
在暗网上打出名声,接触“门缇斯教”,然后寻求关于航天群岛的真相。
“对了,特里同说,汐蕾娜是他的妹妹,”林沉看向江枕戈,“您知道吗?”
江枕戈沉默了一会儿,点头:
“知道。”
“那您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林沉又问。
此话一出,江枕戈低下头,不再言语。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吐出一口白气,把烟往地上一丢,用力地踩了两脚。
“走吧,该去调查局的庆功宴了,”他说,“把惠惠领回来吧,别让孩子冷到了,不论怎么说,我们刚刚打了一场胜仗,再怎么苦,也不能苦了孩子们。”
说罢,他便打开车门,上了主驾驶座。
林沉望向远处:惠惠正跪在坟墓旁,捂着脸。莉缇就陪在她的旁边,轻轻拍着她的背。
是啊,从始至终的这一切,不论是尤尔根,还是林沉...
他们所做的,不都是为了孩子们吗?
草坪,冷风吹过,细雨淅淅沥沥。
淡淡的寒凉间,林沉回想起了自己在学校门口的医疗帐篷里,第一次遇见尤尔根的情景。
那场行动结束后,尤尔根教授将一罐价值不菲的幽蓝因子送给了林沉。
当时,那个慈祥的教授说:
“谢谢你救了那些孩子们。”
......
卷一,蜃景之城,完。
......
卷一完结。
卷一也是顺利收官啦,最后也算是完完整整地把故事落了地,算是一个好开场。
不过,比起写作上的顺利,咱们的成绩确实不是太顺利哈。
我码到后面一直和我朋友吐槽说下本书一定不装逼了,选个有热度的题材老老实实开书哈哈。
说不焦虑是不可能的,作为有成绩的外站作者,哪怕短时间内不会有温饱问题,写作也是我的事业嘛,肯定还是会在意数据的。
更何况,咱们写得不差嘛,肯定心有不甘。
但我也认这个成绩,没什么不认的,不吸量就是不吸量,开头没快速制造爽点,也没弄什么特别大的噱头。
这是一个相对而言更有“门槛”的故事,需要读者能沉下心来看,看进去了就好看。
你看到这里了,说明你不论是审美还是阅读能力,都是棒棒的。
初到起点,确实属于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新书期的机制呀规则呀什么的都是后知后觉,也导致整个新书期基本全没流量,十六万字才上第一轮推荐,然后二十万字就赶鸭子上架了。
不过整体而言,成绩还是在稳步增长的,虽然慢,但是有个势头就有盼头嘛。
没盼头也无所谓,你莺可是职业生涯0太监的作者,自己开的书怎么着也得写完!
卷一的点算是很久之前就想写的了:都市、科幻,穿着风衣和马甲的调查员们在雨里来来回回,对付各种来自亚空间的怪东西。
这个点在我上本书的写作过程里就一直在反复往上面加东西,最后越加越多,200万字左右的大结构就逐渐完整了。
再加上看《黑袍纠察队》的过程中喜欢上了“凡人密谋杀死超级英雄”这个点,也因此产生了不少想法,于是“啪”的一下...
《神讣》就出来了。
其实开书之前我朋友就劝过我,说刚转起点还是写本比较稳妥的,题材搞个下沉点的,开头写写八股,拿个还不错的成绩写着,至少让自己不至于完全没钱赚。
我当时逆反心理直接就是一个上来了,那不行啊,这个故事我想写很久了!
写写再说呗!
创作欲望压不住的啊,这个点我再不写它就消散啦,消散了就再也不见啦!
然后就毫无意外地一头栽倒了。
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表达,这个故事我很喜欢,也已经密谋(bushi)很久了,故事的完整大纲已经比较牢固,作为群像精髓的“人物”也都初步立起,也写出了好几个我个人特别喜欢的角色。
不会太监的,放心,你可以放心追订我的作品。
不过我刚来起点,我也不知道这里的坏蛋太监作者是不是这样哄骗读者的...哈哈哈只能希望的老读者多帮我说说话,证实一下口碑了。
你莺没别的爱好,就爱写故事,梦想就是靠写作养活自己,能一直写到八十岁就好了。
短暂的物质缺失并不会影响我的热情,但谁都知道,诗和面包想同时拥有还是太难了,诗没了就没了,面包没了真的会饿死的。
所以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啦,如果还算比较喜欢卷一《蜃景之城》的故事,还算比较喜欢我的文字,并且实力比较强大的读者...
开个即更即订,让我能稳定吃个全勤嘛至少。
这本书的卷二已经存稿不少了,接下来会继续以每天一万字的频率更新,直到我觉得可能需要减缓速度来保质量的时候,会把速率降低到每天6000-8000字。
比较喜欢这个故事的读者可以去书评区写写书评,夸一夸呀什么的,这样也能让外面点进来的读者能产生“哦?让我瞧一瞧什么书这么好看”的心理。
平时追读的时候大家也可以多发发评论,让我知道一直有人在看,我创作的过程也会更加有实感。
还可以多向你的朋友推荐推荐,让大家来一起看!
但不论怎么说,只要你看我的书,那你就是我的好朋友。
一切,都随你方便就好!
差不多就这样了,接下来依旧会有更多更多的好故事,敬请期待~
谢谢你读我的书,愿你不虚此行。
我们卷二《退潮》见。
......
序章 粉与白(上)
每当雨过天晴时,汐蕾娜·博斯韦尔总会回想起卡特里娜飓风到来前,新奥尔良那粉白色的天空。
那时她还是个孩子,自记事起便跟随着自己的罗姆人家族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各处游荡,以演奏爵士乐谋生。
游荡到新奥尔良时,这个小小的家族很快便被这座城市热情的一面所吸引:下九区的街头派对里总有爵士乐手在奏乐,密西西比河的湿气让整座城市终年笼罩在热烘烘的氛围里。每当狂欢节到来时,便会有人来找到这些吉普赛小子,付点钱让他们去法国区的街头演奏。
到了这个时候,汐蕾娜便用稚嫩的肩膀扛着自己的小提琴,跟着哥哥一同走出五彩斑斓的帐篷,然后花上一整天把自己沉浸在演奏里。
那段时日对汐蕾娜而言仿佛镀上了一层朦朦胧胧的水雾,混杂着酒精、爵士号与斑斓闪烁的水晶球光芒。
不——她总是讨厌回忆起那些水晶球,在外人看来,吉普赛人总喜欢对着水晶球自说自话,用虚无缥缈的语言勾勒着未来的轮廓。
记忆里的阿妈便是如此,她负责所有财务开支,除此之外便终日把自己关在帐篷里,与水晶球说悄悄话。
汐蕾娜不喜欢阿妈的预言,作为一名罗姆人,她不相信那些预言,更讨厌那些令她看起来和世人不同的元素。
吉普赛人都是小偷,是劫匪,是骗子——这便是每个罗姆家族都必须承担的刻板印象,他们像是一群被圈养在彩色帐篷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正经出现的场合只有狂欢节、派对和博物馆,又或者干脆只出现在故事里,充当神神叨叨的反派角色。
偏见,自汐蕾娜出生以来,偏见便是贴在她脸上的标签。
那些下九区的黑人并不喜欢吉普赛人,这点汐蕾娜能够感受得出来,最初到达这座城市时,总有黑人朝着他们的帐篷丢石子,顺走他们的物资,偶尔还会在街角派对朝着他们破口大骂。
幸运的是,音乐很快便缓和了这种冲突,黑人们开始喜欢上这支四处游荡的奇异民族,开始享受与他们一同奏乐。
汐蕾娜在他们之间颇为有名,她那一头海蓝色的卷发将那些小伙子们迷得神魂颠倒,要不是哥哥一直护着她,恐怕早就有人对她发起追求攻势了。
“别理那些动物,”哥哥总这么说,“他们只是气血上头了,喜欢你的皮囊而已,有些偏见是刻在骨子里的,而黑人恐怕比谁都理解偏见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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