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中学生
但,不知诸位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人,是个没有任何报复心的好人呢?
亚瑟,或许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上述有言,亚瑟的姓氏为“诺曼”,翻开历史书,我们就能发现,这个姓氏,其实是当过一阵子“王族”的。
正如上面所说,亚瑟出身微寒,微寒到什么程度呢……他是在自家的小屋里出生的。
当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时,别说医护人员,连个接生婆都没有,他母亲把他生出来之后,就闭上了眼睛,遂后……再也没有睁开,气断之时,脐带甚至还连着。
可以说,他活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幸,终归是生死有命,在出生之际,亚瑟便拥有了他的能力——不死。
关于这个能力的机制,我们之后再说,总而言之,他还是颇为艰难地活下来了,坚韧得像是从石板缝里钻出的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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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力者的世界中,“血脉”,其实是个挺有用的东西,这种机制催生出了一批“以血脉为核心”的能力者团体,在樱岛,他们叫古族,在英伦,他们叫贵族。
而既然“以血脉为核心”,那么,这之中,自然会催生出一条“鄙视链”。
我们的亚瑟,就是在这条鄙视链最低端的存在。
其实这也正常,有那么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你出身不行,就算你体内封着条九尾,打败了入侵的外星人,最后还逆袭成了村长。可当你到了娘家,还是得受尽白眼……
亚瑟经历的事,和上面叙述的差不多,什么欺凌他都受过,什么苦也都经历过,他也并不总是那么坚韧的,也崩溃过,甚至自杀过,但……因为能力的缘故,没死成。
海明威有那么一句话,“凡打不败我的,必能使我更加强大”。
在经历了如此多的苦难后,现在的亚瑟,已然是诺曼家族的正统继承人,有个即将结婚的未婚妻,还有一大票被他折服的手下,其本人坚韧不拔,仗义疏财,性格豪爽,且……从未杀过任何人,包括那些曾对他挥动了刀的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愈发轻视那些所谓的“信念”“坚持”,会认为“人与人的一切核心交流都是利益”,将其信奉为绝对的真理,并视所有不认可这句话的人为“幼稚”。
但,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些像亚瑟一样的人,他们用行动告诉人们,“这是我一直坚持的东西”。
哪怕那毫无意义。
这就是亚瑟,一个天真而又坚韧的男人。
......
且说这日,亚瑟亲自来到了机场。
此时的他穿了身昂贵的西服,衣服被肌肉的轮廓撑得鼓起,胸前的鲜艳的红色领带,只是配合他这体型怎么看怎么像沾了血……
他矗立在栏杆边,把一块足有三米长的,写着“Welcome to the United Kingdom,My friends!(欢迎来到英格兰,我的朋友)”白板高高举起,旁边还画了个大大的笑脸……
那美国队长般的体型,再配上他傻帽似的举措,让旁边的人们自主远离他至少五米开外,只有个白金色长发和淡金色长裙的漂亮女孩站在他旁边,一只手捂着脸,估计是觉得不堪入目。
此举,当然为了迎接一个人。
而那人的身份……正是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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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了点意外……今天的章节我明天发。
第26章 独属于两人的旅程(秀恩爱)
从方希看到伦敦的第一眼开始,这个城市便给了他深刻的印象。
这里常年多雨,而且多是小雨,文艺且诗意,当他走出飞机时,天空就在下雨,细碎的雨星像是水幕的碎片,淅淅沥沥淅淅沥沥,之中人们的声音纷杂而不喧嚣,不远处有人弹着吉他低声地唱。
“嘿,兄弟!这里这里!”
这是座安静的城市,像是姑娘低吟的歌声。
“看这边!欢迎来到英伦,需要一个彰显热情的拥抱吗?”
这是座安静的……
“或许我还能为你唱一首欢迎的歌?我中文不太好,不过我勉强把《最炫民族风》的歌词背了下来……”
这……
……这特么谁啊?
方希虚起眼,望着面前这身材堪比美国队长的男人。
此人体毛旺盛,胸大肌比他旁边的漂亮姑娘都大,满脸都写着老大哥式的牛逼,属于那种就算领着一大票小弟去砸场子狙击手也能瞬间锁定目标的类型……
而此时这老大哥已经唱起了中文歌,声音倒是醇厚深沉,但这种声音唱起《最炫民族风》简直就像是施瓦辛格穿旗袍……还特么是紧身双开叉的。
方希伸手捂住林馨羽的耳朵,用一种略带思索的目光盯着这男人,他正在很严肃地思考着要不要给对方一个大嘴巴子。
这……动手吧,不太合适,人家毕竟是来接自己的;可不动手吧……心里又不爽。
好在这男人旁边的姑娘似乎也受不了这歌声,她面无表情上前一步,挡在男人的面前,气质像是冷冬的雪梅,“欢迎来到伦敦,他是亚瑟·诺曼,我是阿芙拉·诺曼,叫我阿芙拉就可以,二位的来意我早已知晓,诺曼家会尽可能配合对策局的行动。”
这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宽松的裙子遮不住她曼妙的曲线,玲珑窈窕,属于方希个人很欣赏的“线条很漂亮”的类型,长发呈白金色,像是分裂成丝线的贵金属,她和林馨羽有些相似,譬如胸部的发育都比较遗憾……
且不管对方长得如何,终于有个能正常沟通的人,方希心怀大慰。
“方希、林馨羽。”他简短介绍了一下,面带微笑,朝阿芙拉身后的男人努努嘴,“他能代表诺曼家?”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阿芙拉方才介绍时将自己放在了亚瑟之后,这是一种礼节性的谦卑,阐明谁才是真正的上位者。
和樱岛的神社不同,对策局和英伦这边的官方机构并没有什么合作项目,相关情报模糊得跟国内的食谱似的——盐适量、酱油适量、生抽适量……方希之前在飞机上看到这些资料时简直想把档案糊在许老脸上,然后再吐口痰。
亚瑟听了这话,立刻跨前一步,“我当然……”
“哥。”阿芙拉淡淡道,“闭嘴。”
“……是。”
立刻就焉了。
“亚瑟是家族的正统继承人,当然有这份权利。”阿芙拉说,“相关的事我们可以到车上再说,今天我们除了接待客人外,还有别的重要的事。”
她做事雷厉风行,和亚瑟比起来,好像她才是真正的决策者,别的不说,就方才这二位的互动,谁上谁下,那简直是一目了然啊……
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女人之所以能说会道是因为横竖都是嘴,亚瑟身为男人,只要能堵住其中一个,那另一个嘴再会说也没用……咳咳。
方希拉着林馨羽的手上了车,两人在飞机上就已经做好了约定,伦敦这片土地方希并不熟悉,不熟悉就意味着危险,所以任何时候林馨羽都要跟在他身边,尽量少说话。
如果不是念老点明,他绝不会把小天使带到这种地方来——可见神就是这么个邪门儿的东西,你想违抗命运,可那说不定正好遂了命运的轨迹。
小天使的父亲是剑侠,母亲是天使,严格来说她的资质甚至比源弥生都要好。但资质只是资质,在能力觉醒前,她只能当个漂亮的花瓶。
不过当花瓶也没什么不好,小天使性子软声音也很软,呆到深处自然萌,放在身边就像养了只毛茸茸的白色猫咪,只是捏捏肉球或者听她喵喵叫几声,精神上的压力就荡然无存了。
……如果她真的喵喵叫一声,会忍不住把她揉进怀里的,可爱得犯规。
上了车,下意识觉得恶心,方希已经成了人神,别说晕车,癌症都干不掉他。可所谓“晕车”更多的是一种心理疾病,就像你即使毕了业,玩手机时看见当年的班主任还是会忍不住心虚……
开车的是阿芙拉,旁边坐着亚瑟,方希和林馨羽则坐在后座。
方希闭上眼睛,强抑住恶心。脸庞突然被什么抚摸住了,微微睁开眼,林馨羽的身体探了过来,伸出手覆住他的脸,眼神澄澈。
见方希睁开眼睛,她面上似是红了下,抿住唇,佯装出认真的模样,“方哥哥你看起来很难受。”
“还行。”方希笑了笑,“在你身边就不难受了。”
他这是实话,小天使小天使可爱的小天使,真是天使一样治愈的女孩。
林馨羽“啊”了一声,听到这话,缩了缩脖子,有些羞涩,在那里“唔”了一会儿后,眸光抬起。
“那,要靠近些么?”
方希点点头,饶有趣味地看着她,想知道她想做什么。
面上的手,微微用力……
方希并未反抗,而是顺着力度的方向倾斜上身,回过神时,他已然侧枕在女孩的腿上,鼻尖萦绕着白百合的清香,驱散了混杂着淡淡汽油味的清新剂味道。
很软很软,像是枕在了棉花糖上。
“……感觉好些了吗?”耳后,弱弱的声音。
“好多了。”
她低声说了句“那就好”,然后,淡淡地笑了起来。
车窗的景象拉直成线,细雨啪嗒嗒垂落在地面上,这里是伦敦,一座安静而文艺的城市,如今方希来到了这里,他的身边跟着一个安静的女孩。
这是独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旅程,在这里的故事还未开始之前,属于他们的时间还有很多,很多。
第27章 膝枕,与赌徒
膝枕的感觉很好,柔柔的软软的。
方希的视线中,一张大脸突然扭过来,亚瑟嘿嘿笑了起来,“这是你女朋友?”
讲真,温香软玉中突然出现这么一张脸,其感受简直就像去歌舞伎町时误入了牛郎店,还是专门接待男性的那种……
不过方希现在心情很好,所以不跟他计较。
“妹妹。”他回复了个简短的单词。
“哦哦,太巧了,阿芙拉也是我的妹妹。”亚瑟眉飞色舞。
“啊……看出来了。”方希有气无力回道。
然后,他就听面前的亚瑟说了一句:
“我们几个月后结婚,兄弟你要是留在这里,说不定能参加我们的婚礼呢。”
大概两秒的沉默……
“嗯……”方希沉吟半秒,“……你们没有血缘关系?”
“当然有啊,还挺近呢。”亚瑟很是坦然,“有什么问题吗?”
方希当时就惊了啊……你丫三秒前才说要娶自家亲妹妹,现在居然还敢问我“有什么问题吗”?你是金刚狼转世么,腿打不断是吧?
“近亲结姻姑且算是贵族的传统。”一边开着车的阿芙拉开口道,“早在中世纪开始,欧洲这边的贵族就为了血脉的纯净开始内部消化,在当时,觉醒能力的人甚至是不允许和外姓结婚的,因为能力者的血脉太宝贵,这份血脉代表着力量,而力量则是贵族高于人上的资本。”
她顿了顿,“我个人很讨厌这项传统,在当时,这叫愚昧,放在现在,这叫愚蠢。”
“……阿芙拉。”亚瑟突然深沉了起来,“如果你不同意,我不会强迫。”
他是这么说的,自然也是这么想的,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
那边,阿芙拉倒是一梗……
别看这姑娘说话不留情面,内心可火热得紧,她刚才之所以对方希这么说,一方面,是为了帮亚瑟澄清一下,以免自家哥哥平白无故受了异样的眼光——虽然亚瑟可能不在意别人看他的目光,可阿芙拉对此还是非常在意的。
另一方面……她其实也是顺着方希的话往下说,给人塑造一种“我和你相同”的印象,以获取对方的认同感。
只是方希是谁啊?这位爷的交际能力,固化成技能【众志成城】,那可是史诗级的品质,对这之中的门道,实在太过清楚,所以……对阿芙拉的话,他也就笑上一笑,内心怎么想的,没人知道。
结果,方希没当真,亚瑟当真了……
“额……我……”阿芙拉面上发红,含糊不清不清,“其实……”
那边,亚瑟眼睛一亮,“其实你刚才在开玩笑?”他笑容爽朗,“你还是不抗拒跟我结婚的?”
诸位,这是什么?
这就是愣啊……
他后面的方希在阿芙拉回答的时候,就已经看明白了——这姑娘是个傲娇。
当阿芙拉面对亚瑟那“如果你不同意,我不会强迫”的话时,只要她没有直接开口来一句“是的没错我不同意”,那,就肯定是“愿意”,乃至“向往”的,她那态度,本身就是一个答案。
结果,亚瑟居然又问了第二句……
要是能坦率起来,傲娇就不是傲娇了。
果不其然,阿芙拉那边彻底没了声音,她垂着头,绷住嘴,那表情,跟想咬人似的……
最后,还是方希实在看不下去这一幕(当然,还有个原因是阿芙拉握着方向盘),开口转移了话题,“你之前说,你们今天还有别的任务……能说说内容吗?”
阿芙拉通过后视镜投来了一个感激的目光,好感度拉高一截……
“当然。”亚瑟回复,“我们要去处理掉一个能力者,现在就是赶路的中途。”
方希没有问诸如“对方做了什么恶么”这种“正义”的问题,因为他很清楚,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他直接问:“对方战斗力怎么样?”
“不清楚。”亚瑟不假思索,“但应该打不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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