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系统有毒 第164章

作者:暴走中学生

  “我的父母就死在那一次事故中,我早就上不了天堂了。”诺亚笑了笑,“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偿还那些犯过的错,直到死去。”

  “可如果神再次苏醒呢?”方生问。

  “那么我会尽可能带着祂一起去死,作为我在这世界上做的最后一件事,神明这种东西,不该出现在人间。”

  诺亚的面上带着哀伤的笑,像是化作泥土的落花,这时方生才发现他真的很俊美,哪怕刻意遮掩,也有种让女孩心动的魅力,难怪以前这么受欢迎。

  “难得在这样的日子听到了这样的故事,总得为你做点什么。”方生说,“如果你没法和祂一同死去,那就交给我吧,我会送你最后一程,不过尸体可能会有些不太完整。”

  “可以。”诺亚点头,“多谢。”

  方生站起身,转身离开。

  上车前,他回头看了看,教堂的彩花玻璃在阳光下折射出五彩缤纷的光,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古老的歌,歌声中有人低声吟唱,那声音深沉而哀伤。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方生不明意味地笑了笑,不再回头,前行的车胎冲散了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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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久违的三更……还欠58,慢慢还。

  ②我说啊,我知道我的书有盗版,事实上,大环境就这样,是本书都有,我也不计较,从来没发表过意见,毕竟大家都有穷的时候,我自己以前也看。

  但问题是,你看就看了,何必还得出来说一句“你既然这样那我就看盗版去了”呢……

  这也是我脾气好,只删了条评论,换了个暴躁点的,干脆禁言举报一条龙,或者给你挂起来让人骂……

第11章 我们可以教女孩子一些超出她年龄的东西……

  这日的清晨,寒气弥漫,天色是鸭蛋清,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来了,伦敦的雨总是不爽利,细毛毛的雨,有一下没一下舔着这个世界。

  方希是很喜欢下雨天的,光与影的界限被抹去,水乳交融,像业余画家的调色板,群花做着清梦,微雨洗去她们的尘垢,甜软的光泽自顾自散发,薄薄的水雾把人与楼隔到更远的地方去,窗外只剩下辽阔的空茫。

  这样的日子,做什么都很放松。

  屋里没什么灯光,方希已经醒来了,怀里的女孩安安静静睡着,白色的长发白色的睫毛,冷得让人联想到雪,可她的躯体是很温暖的,柔柔软软,隔着衣服也能察觉到那种温度。

  总有那么几个瞬间会让你感觉“要是能这样持续一辈子就好了”,像是海边肆无忌惮的喧嚣,亦或是黄昏下伴着暗恋的女孩静静地走。

  方希想起身,却被抱住了脖子,啪地躺回去,小天使依旧睡得很熟,嘴巴里传来呼噜噜的可爱声音,在他肩头拱啊拱拱啊拱的。

  她很少赖床,林家赖床的女孩只有萧雨涵一只,现在之所以这幅嗜睡的模样,只能说昨晚被方希折腾得太累,被哥哥教了很多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知识。

  看到这里,想必很多朋友都露出了“你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啊”的神秘微笑……

  可惜,这里的“知识”,和你们想的肯定不一样。

  此前有言,和萧雨涵那“反正我就是学不会”的,独属于学渣的谜之自豪不同,林馨羽是个极有责任心的姑娘。

  简单来说,老师教了,就必须学会,学不会,那就是对不起老师的拳拳之心,她就是那种学习学到深夜的类型。

  不得不说,真是太可爱了……

  但是,方希有可能狠心让她熬夜吗?

  那当然是不可能啊。

  他也清楚,只要他来一句“去睡觉”,林馨羽绝对不会说出诸如“我还不困”或者“为什么”这种话,她只会很听话地合上课本,躺到床上,不管能不能睡着,态度肯定会做到。

  就是因为她这么听话,有些事反而更麻烦……

  诸君想想啊,万一哪天,方希睡迷糊了,下意识把身边的丫头当成了楚舒窈,然后,做一些现阶段他只能对小女仆做的动作,关键林馨羽还肯定不会反抗……

  第二天醒过来,那乐子就大了。

  他还能指望科塔娜提醒他不成?

  别闹了,这系统娘不录像就不错了……

  不过,方希终究是方希,他只花了放个屁的功夫,就想出一个毒计——

  我们可以教给女孩子一些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东西。

  比如……高等数学。

  这恶毒的招数他曾对楚舒窈用过,当年为了让病情严重的小女仆乖乖睡觉,方希端着书本满口都是枯燥的之乎者也,催眠效果堪比领导讲话,还是“我再讲亿分钟”的究极进化版……

  然而,这一次,他失算了。

  小天使那是什么性格?当年,这丫头为了庆祝方希出院,练钢琴练到手指发热发红,拿凉水泡一泡后还能继续,直到夜深人静,隔壁的萧雨涵都能听到叮叮咚咚的钢琴声。

  所谓不争而争,她看似性格淡雅,事实上执拗得很,四宫辉夜追白银御行是要有小天使这态度,会长第二季都能过父亲节了。

  在林馨羽的观念中,“让哥哥给自己熬夜讲题”已经是很不好意思的事儿了,你要是不仅学不会,还学困了,简直都对不起他。

  要是方希知道她这想法,估计恨不得把“没必要”仨字儿刻脸上……

  总而言之,昨天晚上,这对兄妹一个教,一个学,方希数次表示“困了千万不要勉强”,可每当他有起身离开的动作时,衣角便会被一只手拉住,低下头,林馨羽用手揉揉眼睛,勉强撑起精神。

  “没关系的。”轻轻的声音,“可以继续……我会努力。”

  她最终还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由方希把她抱到了床铺上。

  毕竟……人类是有极限的。

  当然,直到最后,她还是没能学会方希教的高等数学。

  毕竟……人类真的是有极限的。

  时间,回到现在。

  指针于无声间旋转,又过了些许时光,林馨羽终于是醒来了,小眼神迷茫了一阵子,脸红红的,轻轻柔柔地抱住方希,仰起头。

  “哥,早上好。”

  “嗯。”

  这样的早晨,已经很习惯了,林馨羽也终于理解了萧雨涵的做法,抱着什么东西,醒过来,大大的手掌和温暖的胸膛,真的会很安心,犹如公主苏醒在城堡中。

  鼻腔处,有种让人迷恋的味道,像是阳光、沙滩、和海草。

  自小到大,却是第一次有“舍不得起床”这样的感触。

  方希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一双藕臂依旧环着他的脖子,伴着他挺身的动作,女孩也从被褥里拔了出来,悬在上面,像只小迷糊的布袋熊,银丝一样的长发倾泻而下。

  说来奇怪,白化病人的长发多是呈现干枯且不健康的色泽的,摸起来像是枯萎的野草。

  但林馨羽却未有如此情况,相反,她的长发柔韧性很高,连油脂都不会滋生,哪怕不经水洗,第二天依旧焕然如新。

  对此,方希自是有些猜想的,所谓“白化病”,应当是某种能力的展现形式。

  嗯,不会是白发魔女之类的奇怪能力吧……

  从异能遗传学方面来看,林馨羽的天赋应当比方希更好,毕竟方希的生母只是普通人。

  据念长歌说,对策局里最擅长遗传学的是尊者,不论是学术上还是实践上……

  两开花,两开花。

  洗漱之后,方希挂着毛巾走出来,林馨羽正坐在窗边,看向外面,再细的雨也有将人淋湿的能力,前望隔海,朦胧如幻。

  方希擦着头发,“想出去?”

  点头,点头。

  “当然可以。”他笑了,“走吧,我陪你。”

  后来,若不是萧雨涵三令五申不许方希使用她的【时蚀】,他一定会重新回到今天,然后对林馨羽说:“不行。”

  因为,遍观方希之后的轨迹,正是今天这场心血来潮的出行,才给他带来那么一场弥天……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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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比如……高等数学——接标题。

第12章 弄湿

  这个季节的伦敦是没有大雨的,所以,方希此行也没带伞,若是真遇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瓢泼,大不了伸手将林馨羽一揽,开启双生王座跑回去。

  被毛毛雨淋一淋,便有了几分文艺的气息,让他颇有念上一两句诗的兴致。

  诸位,方爷可不是那种腹无墨水的文盲,他要念诗,那是张口就来。拽什么内容都想好了——“雨过玉阶天色静,风吹金锁夜凉多”,便是对仗工整,贴合时景。

  没错,这句……不是出自《铜钵柳》。

  ……出自《铜钵柳传奇》。

  坐在屋内看雨和行走在雨中是两种不同的体验,简单来说……一个是看别人湿,一个是自己湿。

  所以,你们可以这么理解——在方希的某种行为下,林馨羽变湿了……

  言归正传。

  方希前世,那也是吃过见过的人,不说什么“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至少“上意大利吃面,下樱岛见女优”的经历还是有过的。正经的,高山峡谷的美景,他见过不少;而不正经的……“高山”和“峡谷”,他不但见过,还试过……

  伦敦,他自然也来过。

  如今,到了另一个世界,体会一下不同环境下的衍生的城市,感觉也不错。

  听亚瑟说,这个世界的英伦现在是没有“皇家”这种东西的,把握城市权力的,多是如诺曼家这种家族。

  很久以前本书就提到过,所谓家族,就是以血脉为基底,以认同感为凝聚,以文化为核心,以经济和权利为骨血的存在,他们也许没法总能走到正确的道路,但他们也很难完全错误。

  而伦敦的这些家族,一个两个,祖上要么是有过当皇室的马甲,要么干脆就是本体当过皇室,等承受不住压力了,死上一两个代言人,家族顺势退下来,隐居幕后,有“家族文化”和“血脉武力”的保障,那是一个比一个能苟……一层套一层,大蛇丸看了都要沉默流泪。

  在这种环境下,为了麻痹底层,伦敦的一些娱乐文化就会发展得更加完善,游乐场,咖啡厅,酒吧,夜总会,和这个城市表面的文艺不同,它的文化是极其狂野的。

  大致形容一下……就好比有的人表面是饲养宠物女孩的好好学生,背地里则是在游戏里追着策划两秒十七刀的黑色剑士,把人家白富美撩得不要不要的,连女儿都有了……①

  与林馨羽并肩而走是一种很享受的事,小天使那样牵住方希的手,抓得稳稳的,像个过马路的孩子,行走时,身体会不自觉朝一边靠过去,有时短短接触,满鼻腔都是白花的馨香。

  和楚舒窈相同,林馨羽也是那种很容易逗弄的性子,不同的地方在于,面对楚舒窈的时候,方希只能拿和一些男女之间的事说笑,因为楚舒窈总会把话题误会到奇奇怪怪的地方去。

  林馨羽就不一样了,方希说什么她都信,他说自己受了伤要抱抱亲亲才能起来,小天使就会毫不犹豫吻上去。

  这就是那种可以被“我中了情毒只有和你结婚才能免于身死”的谎言骗一辈子的丫头。

  以前假期的时候,林寻工作忙没时间回家,方希便带着几个妹妹去郊外踏青,几个人带了烧烤架和食材,那阵子方希恰巧在看一些厨艺的书,自告奋勇亲手烤肉,萧大小姐死活不同意,张牙舞爪地要抢方希手里的竹签,说着什么“厨房是我的私人领地你这农奴还不快滚开”……

  最后她当然没能抢到手,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私人领地被方希玷污……

  这种时候林馨羽多是闲不下来的,有时候做些习题,有时候看钢琴谱,葱白一样的手指在空气中弹动,脑海中大抵在模拟钢琴的声音。

  方希看不过她这么努力,便会一本正经走过去,板着脸,沉声道:“你这种行为其实是对宴会的不尊重。”

  小天使闻言,身体颤了一下,眼睛忽闪。

  她缩回手指,声音怯怯的,像只受惊的兔子:“……真的?”

  “当然是真的。”一脸严肃。

  然后她在类似场合就再也没看过书。

  某种程度上,方希这也算毁人不倦了……

  逛街的途中,有遇到这样那样的人,林馨羽是第一次来这里,所以,很多东西都很稀奇,不过,她不会像萧雨涵那样,看到什么东西就大呼小叫,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

  林馨羽在看到什么惊讶的东西时,通常会驻足下来,嘴巴微张,愣神一会儿,待过了几秒,她会眨眨眼睛,眼眸中,绽放出光彩,如同看到了糖果的小女孩。

  这样的反应,自是很值得欣赏的,一路走来,她在看景,他在看她,泰晤士河静静流淌,雨点荡出淡淡的波纹。

  “那个钟好漂亮……”

  “大本钟,高七十九米,钟盘的直径是6.7米,时针2.7米,分针4.7米,总重21吨……算是伦敦标志性的建筑,这么近距离看,还是第一次。”

  “方哥哥好厉害……”真心的赞叹。

  “书看得多一些,记得自然也多了,没什么值得称道的。”

  ——话虽这么说,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得意的,知识总能在一些地方发挥出不会让你失望的作用,妹妹的崇拜目光也算在此列。

  “真是宏伟的建筑,让我想起圣经里的巴别塔。”

  不知从哪里走来一个男人,身上是黑色的神父打扮,腰间悬着一本厚厚的圣经,胸口处挂着银色的十字架。

  他站在方希身边,面带微笑。

  “‘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作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