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中学生
怎么个有钱法呢?他家房子是个城堡。
这年头,你想搁大城市修个城堡可不容易,首先,市内的地皮得有吧?就算你想修成比萨斜塔那种圆柱体,但人家的斜塔不仅长,还粗啊……
在很多情况下,当你不够粗时,再长也没用。
除了地皮之外,还要有建材、工人,当然,你要是能买得起地皮,这两个条件基本也都能满足。
再然后,你城堡盖好了,得请这那官员吃个饭打点一下吧?不然,你这边刚收工,人家那边给你按违章建筑封了,这世间不当人的人多了去了,不差那一个狗的。
但凡能顶着这一大堆条件把房子修起来的,那每天,至少也得是“朴实、无华,且枯燥”的生活。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了……既然这么麻烦,那为什么还要建?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真的很有钱。
好吧,除此之外,也是有别的原因的。
城堡这东西,在欧洲,跟“贵族荣誉”是挂在一起的,毕竟,对女人来说越大越好,对男人来说也是越大越好,这是天性。
你想想啊,要是当年,假若朱丽叶家不是贵族城堡而是贫民窟,那“罗密欧爬窗月下告白”可能就变成了“罗密欧一个人偷偷跑到贫民窟,被人偷了钱、扒光了衣服,踩了屎,还被人贩子一闷棍敲晕,最后给卖了”——等到朱丽叶再次见到他,说不定大家就是姐妹了……
这剧情太限制级了,影响不太好。
方希倒也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之前的时候,他来这参加过一场宴会……宴会是亚瑟给方希办的,很正经的那种。
当时,小天使在隔壁房间休息,阿芙拉在旁边照看着,而没了束缚的方希那一夜简直是浪得不行——这厮端了杯酒,随便挑了个养眼的姑娘,搭了个讪,免得太无聊(毕竟他总不能在这场合玩手机)。
以他的谈吐和阅历,再加上仁王的被动效果,把人家小姑娘骗得是不能自拔,笑得花枝乱颤……真的是乱颤,这边的女孩发育确实很好。
那次宴会结束时,亚瑟神神秘秘地找到了方希,“安妮好像很喜欢你,刚才她来找我打听了你的情报。”
安妮就是那个姑娘的名字。
方希当时听了,很是淡定:“喜欢我的女孩多了,不差这一个。”
然后,他就听到亚瑟说:“所以我把你的房间号给她了。”
方希瞪大眼睛:“喂!!!”
他当时就惊了,沉吟半秒,一脸认真:
“我是有未婚妻的人。”
亚瑟大手一挥,“哈,说得跟谁没有一样。”
方希:“……你信不信我把你这话转述给阿芙拉?”
阿芙拉对亚瑟的占有欲简直到了扭曲的程度,她会很乐意把靠近哥哥的小婊砸通通沉进泰晤士河……
“你误会了,我不是说我。”亚瑟说,“我是说安妮有未婚夫……按关系,她算我的表妹,关系还不错。”
顿了顿,“放心,她虽然有未婚夫,但我们这儿不怎么在意这个的……一两个情人之类的,只要婚后不太乱搞,没人管的。”
他看了看方希:“她说,你简直是最完美的情人,风度翩翩、诙谐幽默、见多识广……她很乐意和这样的男人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多上几个夜晚也不错。”
后者横竖睡不着觉,半夜起来,把这话拆解了一遍,发现亚瑟里里外外都只有一句话,“她馋你身子”!
方希:“……承蒙厚爱,愧不敢当,无言以对,贵圈真乱,告辞!”
然后,这样的宴会,他再也没参加过……连带着诺曼家都不想来。
不过,他现在终究还是来到了。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当你不想一件事发生的时候,它就必定会发生,就好比你每次上课玩手机,扭头看窗外时,必定看到恐怖故事班主任。
所以……他刚进来诺曼家的门,就看到了不远处正提着水壶浇花的安妮。
方希:“……”
这姑娘也不害羞,看到方希,立刻就是一张欣喜的表情,提着水壶一路小跑过来,裙摆上的挂饰叮咚作响,胸前晃动晃动晃动……待到了方希面前,她红着脸(主要是累得),露出笑来,落落大方。
“方,你来啦?”
“啊……对。”方希心中蛋疼,面上却无异样,“我找亚瑟有点事,可以麻烦你帮忙带路吗?”
说完这句,他顿了顿,又道,“非常非常……重要的事。”
说这话,是为了防止对面为了多和自己说会儿话,然后来来回回绕路,毕竟方希方向感这么差,诺曼家又这么大,修得跟迷宫似的,要是安妮真的绕路,他还真看不出来……
女孩没有立刻答应,而是鼓起嘴,“说过了,叫我安妮就好啦。”
方希瞪着死鱼眼,在那里憋了半秒,随后,露出一副“方希你说你当时嘴贱个什么”的表情。
“……好的,安妮,拜托快点。”
第17章 每个眼神都像告白
在方希赶往亚瑟所在地的这点时间,我们趁机看一下,和诺亚照面后,方希获得的成就。
您已获得里程碑成就:见“神”(史诗)
描述:我说,要有光,于是世间就有了光;我说,要有圣光,于是被宅男打了一顿。
奖励:查克诺里斯的扑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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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查克诺里斯的扑克牌
品质:无
类别:特殊道具,使用后消失。
特效:进行一次不公平的交易
描述:查克诺里斯把他的灵魂卖给了恶魔,以换取他那刚毅的形象和无可比拟的肌肉能力。在交易结束后不久,他一脚踢在了那个恶魔脸上,然后拿回了他的灵魂。现在他们每月的第二个周三都在一起打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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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各位已经忘了,那么,在这里就再叙述一下。
所谓“里程碑成就”,即“拥有相关联系的多个成就”,譬如,这次的成就是和神见一面,下次的成就可能就是把神干掉。
当然,要是能做到,你把人家攻略了也行,奖励更丰厚……
言归正传。
约莫过了十分钟后,方希告别了有些依依不舍的安妮,坐在了亚瑟对面。
这里,姑且可以理解成亚瑟的办公室,其布局简约,家具死贵,一张椅子够人家一年工资。蜘蛛侠要是在这里跟绿魔对撕,赔偿金的数额够让他变成干爹钢铁侠的形状……
进门时,林馨羽正坐在沙发上看书,阿芙拉坐在旁边帮她认单词,小天使雪一样的长发顺着肩耷下来,安静得像城堡里的白雪公主。
这丫头当真到哪里都不忘记学习。
林馨羽和阿芙拉的关系很好,事实上,她和所有认识她的人的关系都很好,一方面,这种呆萌认真还好看的姑娘所有人都很喜欢;另一方面,不喜欢的都已经被方希各种意义上的恐吓过了……
已经毕业的张泽前辈发来贺电,林馨羽还很可惜钢琴部里每天帮自己买饮料的人没有了。
……好吧,小天使也是有点小腹黑的。
听到脚步声,林馨羽抬起头来,看到方希时,眼中焕出光彩,像星光照在清浅的池水里。
她站起身,走到方希面前,浅浅笑了笑,像是展开的冷花。
“哥。”
“在,有担心我么?”
点头点头。
方希心情还不错,存心逗弄一句,“多担心?”
林馨羽愣了愣,大抵是因为这问题超出了知识范畴……
她低下头,捏住精致的下巴,面露沉思,如此,过了两秒,干巴巴道了句,“很担心很担心。”
……让小天使说出什么能令人心动的话,实在有点强人所难,这要是方希,他肯定不假思索就是一句“担心到不敢正视你的眼睛,我怕我每个眼神都像是真情流露下的告白”——我们的舒窈小姐已经栽在这种话上面很多次了,每次都心色两失。
当然,方希也明白林馨羽不擅长这方面。所以,他并没有逼问,而是哈哈一笑,“行了,已经回来了。”顿了顿,“我和亚瑟有些事要谈,你和阿芙拉去花园看看花可以么?那里的花很漂亮,你可以摘一朵,带在头上。”
林馨羽乖乖点头,道了句“好”,拉住了阿芙拉的手——后者也没抗拒,只是看了看方希,挑了下眉,心里估计嘟囔着“有什么话还要避开我么”这种话。
这也就是方希这个男人,要换个别的女孩这么要求,阿芙拉今天晚上就派人给她剁了沉尸泰晤士河……
“你跟你妹妹关系真好。”亚瑟感叹,“阿芙拉就没那么听话。”
“额……”方希沉吟两秒,“具体多不听话?”
“多不听话?”
亚瑟反问一句,然后,摆出一副“你要说这个我可就有话说了”的表情。
“就前几天,那次宴会。”他顿了顿,“阿芙拉比较……嗯,爱我,所以,有一些情绪一些行为,一些限制,我也能理解……但那女孩都吐我身上了,我总不能置之不理吧?”
“你做什么了?”方希问。
“我把她抬到休息室,让人给她换了身衣服,自己顺便洗了个澡,洗洗呕吐物酒味儿……等我披上浴巾出来时,那姑娘也差不多醒了。”亚瑟一脸悲愤,“然后,那女孩给了我一巴掌。”
“废话。”方希一点也不心疼,“人家一起来,发现衣服换了,旁边有个两米高的壮汉,身上还只披了件浴巾……不抽你抽谁?”
“我也是这么想的啊,所以我没怪他,而是立刻跟她解释。”亚瑟说,“结果,我刚说两句话,阿芙拉过来了……也给了我一巴掌。”
“她也误会了呗。”
“对啊,所以我也没怪她……怪我倒霉,反正皮厚,挨几下也没啥。”亚瑟倒是乐观。
但……那张乐观的脸上,此时,摆出了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再之后,解释是解释清楚了,那女孩指着阿芙拉,问我一句,‘这是谁?’我说这是我妹妹,她对我说了句‘也就是说你的女朋友不在这里咯?’,然后……上来吻了我一下,说是歉礼。”
“——于是,阿芙拉又给了我一巴掌。”
方希很想笑,但出于礼貌,还是把笑意压了下去……他轻咳一声,“既然能喝醉,说明不是能力者……你这能力者闪不开吗?”
亚瑟一脸坚定,“绅士从不会拒绝女孩的请求。”
……行了你不用说了,就俩字儿,活该。
两人插诨打科了一会儿,终于是步入了正题。
“我正想问。”亚瑟说,“以你的实力……你今天到底是遇到了什么?居然这么谨慎?”
方希的实力,亚瑟自认为是清楚的……之前,为了测试,两人对练过一次,亚瑟自认“荣耀(英伦这边对人神的叫法)”之下没有对手,结果愣是被方希吊着打……
“我遇到神父了,顺便做了一场,过程不重要,以后再说。”方希淡淡道,“我现在好奇的是,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停顿一下,自顾自道,“大致有三种可能……”
“第一,他有能用来寻找的能力。”
“第二,你家里有向他通风报信的对象,这个范围很广,包括你也在我的怀疑范围之内,只能说嫌疑不大。”
“第三……也就是我个人认为可能性最大的一种。”
话音落下,沉稳如磐,锋锐如刀。
“……那个‘夜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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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查克诺里斯是一个蛮著名的梗了,不过我得知他还是从惊悚知道的……
第18章 夜莺之死(4000字)
夜。
深沉的夜。
夜莺独自坐在沙发上,夜光照在她的脸上,像是浓妆。
今夜的她额外迷人,身着盛装,像是要参加什么舞会,她的面前点着几根红烛,散出淡淡的蜡油味,其体态绰约,碧色的眸子映着火光,如同淡淡的流霞从瞳影中飞过。
桌子上有两个杯子和一瓶酒,一杯在她面前,盛着血一样的酒,另一杯空空的,摆在杯子的对面。
这是她很久以来的习惯了。
每天傍晚,夜莺都会独自坐在这里喝一杯酒,空荡的杯影荡出摇曳的烛光,时不时歪过头看看,期待有个男人一脚踹开大门,自顾自坐在她面前,毫不客气地给自己添一杯红酒,开口说“好久不见,今天你能答应我的求婚吗?……试试呗,不合适可以再离嘛!”
今夜的夜莺,依旧在等人。
但……等来的人,却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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