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中学生
门“咔嚓”被打开。
“真有情调,大半夜一个人坐在这里喝酒,吓人呢还是糊弄鬼呢?”
伴着这句开场白,一个人坐在了她对面。
那是一张看起来有些年轻,甚至可以说是稚嫩的面孔,单从相貌看,这个大男孩不会超过二十岁,在夜莺面前,这种躁动的少年估计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
可这个人丝毫没有这种窘态,他望着夜莺的脸,眼神淡得像冰,何止是清澈,简直可以说无情。
“你很特别。”夜莺开口道。
方希不为所动:“我已经是有未婚妻的男人了,希望这位女士您别用这种会让人产生美妙误会的话。”
“产生误会又怎么样呢?”夜莺笑了起来,眼波流转,“我知道你们的文化有些保守,但我并不在意这些……想要一个美妙的夜晚么?”
“你误会了,我不是说‘你会怎么样’,而是说‘我会怎么样’。”因为面前这女人差点让林馨羽出事,所以方希一点好脸色也懒得给,“你要是再摆一副碧池的样子给我看,我就真的把你卖了当碧池。”
这不只是“恐吓”,还是“威胁”。
这两个词儿的区别在于,“恐吓”的意思是,拿一些不太可能去做的事儿去恫吓别人,而“威胁”的意思是,你要不按我说的去做,我就真敢下手。
其实,这里就能看出方希的护短之处了——当方希自己出了什么事儿时,他并不会太过生气,相反,这位可以面带微笑地和凶手扯个半天,骚人家一脸,让对方体会到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蛋疼,然后把人弄死;
但当他身边的人出了事儿时……他二话不说就能把对方弄死。
要不是考虑到对方还有用,方希哪儿能在这里跟夜莺废话啊?他朝屋里面开火箭筒这事儿都做得出来好么。
“如果是平时,我会很乐意跟你聊个个把小时,并给你造成心理上不可磨灭的阴影……但我现在没这心情。”
方希并没有用“逼视”之类的目光施压,相反,他的话毫无冰度,甚至带着些热络,和邻家问候早上好时的语气是一样的。
“你现在,有两种选择,第一,回答我一些问题,如果你足够配合,半小时就能完事儿,接下来你喝酒也好,睡觉也好,跟我没关系……要是有需要,我还能帮你叫几个面容清秀身体倍儿棒的小哥过来陪你,防止你空虚寂寞冷。”
“第二……我在可能不会弄死你的前提下,对你做一些比较丧心病狂的事儿,然后,逼迫你进行上一个选项……这个过程有点麻烦,也有点浪费时间,大家都是成年人,时间很宝贵,所以我不建议你选这个。”
“另外,如果你想自杀什么的,还请放弃这不切实际的想法……”他淡淡道,“我可以在一瞬间剁掉你的四肢,然后找几个体型跟亚瑟一样的大汉进来料理你……要相信现代医学,人想死,虽然不难,但也不太容易。”
在电影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某位黑色大佬要弄死什么人时,表情往往是一脸狰狞,就跟拉屎拉不出来似的……事实上,这种需要“肢体动作”才能进行下去的对峙,不叫“威胁”,叫“谈判”,或者“玩儿人”。
真正的恫吓,就是方希这种……他这话,就像大厨喊上菜,警察喊抓贼,绑匪喊分赃,完全没有怀疑的必要。
要是此时方希面前是个普通人,对面早就跪了。
但,夜莺,不是普通人。
她饮了一口酒,问,“你是怎么找过来的?”
这话有两种意思,第一,你怎么找到的我?第二,你怎么知道是我?
方希只是回复,“我没有回答你的必要。”
“啧,真是冷漠的男人。”夜莺似乎有些微醺,“我讨厌冷漠的男人。”
“那你大可放心。”方希回了一句恐吓,“再冷漠的男人,见到你这种美女,身体都会很温暖的。”
方爷可没什么道德洁癖,他说有大汉,那就是真的有,这位从不在这种事儿上面扯谎,如果对面是个堂堂正正的战士,他自会给予对方英雄的葬礼,但这女人既然敢卖他身边人的情报,那方希也不会吝啬一些丧心病狂、乃至丧尽天良的手段——事实上,他自己都承认了。
夜莺低声笑了笑,“你都找到这里了,那肯定调查过我咯。”又抿了一口酒,杯壁上留下了淡红色的唇印。
“那你知道我的能力是什么吗?”
“如果你说的是这间屋里的毒气……”方希念道,“那你可以放弃‘毒死我’这种想法了。”
科塔娜随时都模拟着“scp—500”的数据流,加持在他身上,虽然是残缺的,但也够用了。现在的方希比吞了莽牯朱蛤的段誉还抗毒——不止是这方面,只要不被秒,这厮能跟金刚狼比一下恢复能力。
刷一刷系统娘的好感还是很有用的。
“那还真是可惜。”夜莺叹了口气,“这可是前所未有的毒性呢……我自己都挡不住的。”
当方希听到“我自己都挡不住”这句话时,他瞬间就意识到了不对。
只是,他英语水平虽高,但……终究没能达到母语水平,所以,从“听到”,到“理解”,这中间,差不多要个半秒左右。
其实已经很厉害了,这水平能让五成以上的专业翻译泪目。
可惜……再短的时间,也是时间。
而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夜莺轻轻闭上了眼睛,没了声息。
......
夜莺静静坐在那里,声音离她越来越远,整个世界都变得很安静。
来回在她脑海中闪过的是她二十四岁的场景,那时的她凭借智慧和美貌在上流社会混得如鱼得水,不仅如此,她还有制毒的能力,只要权贵的争斗之心没有熄灭,那她所拥有的这种无法被现代科学所解释的毒药就永远不愁市场。
毕竟生理上干掉对手可比成绩上击败对手容易多了。
当时,她在伦敦市中心置办了一处产业,即这家高档会所,又收留了些许年龄不等的流浪儿,将她们培养长大,给自己当个员工什么的——事实上,这家会所根本不需要通过“娱乐”来敛财,因为这里贩卖的不是这些,而是“情报”,她靠卖情报就能养活一大堆人。
至于这家店的员工,她们更多的是自愿留下来的,一方面是报答,另一方面,这些孩子幼时就已经经历过了最没有尊严的日子,现在,当个“服务人员”,竟然还算挺上档次的。
也就是这时,她有了自己的称号——夜莺。
还会记得和诺亚见面的那个夜晚,当时他只有二十岁出头,一身神父的打扮,圣经十字架都有,他带了几个孩子过来,说想把他们留在这里,夜莺望着他的眼睛,那之中有着深得像冰山的悲伤,
这种悲伤可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就能装出来的,相反,诺亚表现得像个很开朗的人,甚至还有点花花公子的气质……可当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喝杯酒时,那种悲哀就水一样流淌了出来,连灯光下的影子都有种萧瑟的味道。
之后,他又陆陆续续来了几次,每次都带了些流浪儿,俨然一副把这里当福利院的模样,直到有一次,夜莺终于忍不住问:“你为什么总是那种眼神?悲哀得跟死了一样。”
诺亚轻声说:“因为我有罪……很严重的罪,足以让我下地狱受罚,被雷霆被火焰。”
“且不说你是杀了人还是放了火。”夜莺说,“既然你想补偿,那去做行善不就好了吗?用你们教会的话说,拯救一个羔羊,就洗清了一个冤屈的灵魂。”
诺亚沉默了很久。
“善行与罪孽是无法相抵的。”他顿了顿,“但你说的很有道理,谢谢。”
他笑了起来,这时夜莺才发现他真的很俊美,连眉梢弯弯的角度都让人心动。
不过,夜莺何等人物,她纵横交际场这么多年,什么类型的帅逼没见过?不差这一个……
然而,当夜莺下一次见到他时,她还是震惊了。
却见这位帅逼刮了胡子,修了头发,还做了个发型,那身黑衣圣经十字架的神父打扮虽说依旧没变,但……如果说之前的诺亚是个风尘仆仆的流浪汉,最多是个比较帅的流浪汉,那现在这货简直就是神父中的偶像派,各种辣妞抢着找他忏悔那种。
这哪是重新做个发型啊,你说这是重新做人她都信啊。
更让人震惊的还在后面。
在夜莺还在惊讶——或者说惊悚更合适——的这段时间,诺亚大马金刀坐在了她对面,来了句“好久不见”,顺带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丝毫没有此前夜莺印象中那种忧郁的迷人气质,而是一饮而尽。
然后,他又站起来,走到了夜莺面前,不知道从哪里掏了个小盒子,单膝跪地,用那带着磁性的深沉嗓音,深情道——
“嫁给我好么?”
“……好个鬼啊!”夜莺当时都惊了,“你不觉得我们距离这一步还少了非常多的步骤吗!?”
“额……”诺亚沉吟两秒,“要不,我先回去,这几天给你寄个信写点情话什么的?”
“问题在于这个么?”能让我们的夜莺老板娘情绪这么激烈的人不多了,“问题在于……你怎么突然想跟我求婚了?”
“之前很迷茫,因为你,现在有了新的人生方向,所以很感激。”
“你表达感激的方式就是求婚吗……那等你老了哪个姑娘敢扶你过马路啊……”夜莺吐槽,“你买个礼物不就行了……”
诺亚一脸沉思,“原来这样……”顿了顿,“那你喜欢那种颜色的玫瑰?”
“……闹了半天还是求婚吗你!?”
夜莺本以为,她都这么明确地表示拒绝了,诺亚应该没脸见她了……再不济,至少也不会提出这事儿了。
可惜……事与愿违。
到了第二天,这货又来到了她这里,又坐在了她对面,然后,张口就是一句:“好久不见,今天你能答应我的求婚吗?”顿了顿,又来一句,“……试试呗,不合适可以再离嘛!”
夜莺当时红酒都喷了……
此后,两人许是性格有相似的地方,随着见面次数增多,关系也越来越好,而诺亚每次的开场白也都是那句话……
直到一次,许是酒醉人心,许是别的原因,夜莺对诺亚说:
“明天,我就答应你。”
诺亚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所以并未听到这句话。
但是没有关系,他都来了两三年了,也说了两三年了,所以,他明天肯定还会重复的……到那时候答应,也算给他个惊喜。
但夜莺第二天并没有等到他。
第三天也没有。
第四天……也没有。
再然后,夜莺才知道……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却没有给她告别。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离那里只差一步,但你却没能迈下去,而是掉头去了别的地方。
夜莺突然感觉很悲伤……那悲伤是如此锋锐,锋锐得像是尖刀。
她取出那个诺亚从未拿走的盒子,拿出了那个钻戒,把它戴在了指间。
她是只孤单的夜莺,有一天她终于找到了一棵能让她驻足的树,可那棵树却离开了,只剩下夜莺干巴巴地歌唱。
她是一个女人,答应了别人的求婚然后带上了钻戒,所以她不能背叛自己的丈夫。
夜莺,自杀而亡。
第19章 安全措施
今夜的索尔街格外静穆,诺曼家的执法队将这个情报售卖处围得水泄不通,他们身着黑衣,腰间挂着狰狞的猎刀,刀上有放血的血槽,像一个个送葬人,整条街道草木萧萧杀机一片。
作为伦敦几大流氓家族之一,诺曼家拥有执法系统的一部分,这些人平时干着警察的工作,遇到小女孩还会把她们送回家,可遇到歹徒时一个跨步就能把对方砍倒。他们个个精通“执法学”,非常清楚怎么下刀才能不被律师起诉……全都是亚瑟带出来的队伍,这货在这方面总是格外有天赋。
亚瑟是诺曼家的“储君”,在他完全掌握这个家族前,自然要先将武器握在手中,执法队就是最锋锐的武器。
见方希从会所中走出,等候已久的亚瑟上前询问:“怎样?”
“人死了。”
“情报方面呢?”
“什么都没说,是自杀。”
亚瑟有些吃惊,“那个夜莺居然会自杀?”
难怪他这幅态度,自古以来,但凡这种左右逢源的情报贩子,一个个都恨不得把自己的性命当神庙供起来,拉屎前都得检查下马桶里有没有埋地雷,所谓“情义”,对他们而言,无非是“获取情报的渠道”……这种人居然会为了保密自杀?
“是的,就死在我面前……我预料到她有自杀的可能性,只是没想到她这么果断,之所以等到我过去,只是想和我同归于尽。”
方希微微皱眉,“情况和我认为的有些偏差……很严重的偏差。”
他垂下目光,咬住指甲,沉思了一会儿。
“……是了,夜莺对神父的情感绝非什么恐惧,自杀也不是因为什么‘比死亡更恐怖的事’……那种感情是爱情,她带着戒指,很多年前的戒指,她很爱惜这棵钻戒,因为那是诺亚送给她的。”
“你要这么说……好像还真是。”亚瑟挠挠头,“我一直感觉夜莺身上有种莫名的气质,那种感觉和阿芙拉很像……你妹妹看向你时好像也有相似的感觉。”
方希愣了一下,“什么感觉?”
“就是那种,爱上什么人的感觉。”
亚瑟的话很模糊,他吭哧吭哧憋了半天,大手一摆,“啧,说不清楚!反正就是那种东西。”
“……什么东西啊。”
方希也懒得追问,亚瑟总能发现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姑且认为是神为了弥补他的智商给的补偿。
“也就是说,这条线是断掉了?”亚瑟问。
“差不多吧。”方希叹了口气,“夜莺的遗产就交给你们了,资金啊,情报网啊,诺曼家肯定有接手的办法……就算有遗漏,也算是顿美餐。”他微顿半秒,“我只有一个要求,店里收留的人要有个去处。”
“好。”亚瑟认真道,“我以我的生命担保,诺曼家会负责他们的未来。”
方希点头,“我信你。”
亚瑟的话还是很可信的,这仁兄就没撒谎的那根筋。
“来都来了,要不要去喝一杯?”亚瑟提议,“我知道一个挺不错的地方,那里的调酒师非常优秀。”
“行倒是行……不过你不带你妹妹吗?”
“哈哈,男人的场合,要妹妹做什么?林和阿芙拉玩得很开心,我出门的时候,她们正在院子里浇花……安妮也很喜欢林,恨不得把她当成布偶抱着睡觉。”亚瑟豪爽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担心她的安危,但女孩总是要长大的,给她点独立的空间,让她交交朋友,我们是哥哥,又不是要求女儿每晚按时回家的父亲。”
他伸出胳膊,搂住了方希的脖子,“走了走了。”
“唉。”方希揉了揉眉心,亚瑟是个靠谱的男人没错,但这跟和他待在一起时脑壳痛并无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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