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咸鱼芥
但……她总需要一个理由带走他。
望着少年的面庞,夕忽然想知道同跟在她身边相比,白昼以前的生活如何。
“阿玺觉得……神都的生活怎么样?”
“神都的生活?”
这个问题……白昼需要好好想一想才能回答夕。
“怎么说呢,先生……在神都的日子……远没有跟着您轻松愉快。”
白昼的眼前仿佛再次见到了那个繁华、热闹,却又空虚、寂寞的城市。
幼龙出生不久后他的母亲便因病离世,他是靠一名丰蹄奶娘度过了最初的困难期。
在他一岁那年,他父亲,也就是前任真龙崩于天殛之下。
他幼年登基,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朝廷事务都靠二叔支撑。
后来,他慢慢长大,虽然学会了一些东西,但也在心中积攒了许多无法明白的东西。
他知道奏折上的百姓和实际上的百姓不一样,但他却从没见过。
他知道吃饭时饭菜应该是热的,但他更多时候却只能吃凉的,他知道原因,却不知道怎么做才会解决这个问题。
他知道仙人很强大,会为炎国带来更长久的和平,他会对仙人们委以信任,却不明白为何二叔会叮嘱他任何人都不能全信。
所以,他想弄明白那些他不懂的事。
也因此,他从神都跑了出来,踏上了名为“修行”的流浪之旅。
体验过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受尽了委屈和磨炼。
直到遇上夕以后,这条流浪之旅才有了起色。
“先生,有件事我骗了您。”
白昼不好意思的摸了摸断掉的角。
“这个角不是二叔为了惩罚我掰掉的。它是我小时候淘气,厌烦了宫里的规矩,想看看外面的样子,于是去翻宫里的墙的时候摔断的。”
“二叔还因此去爷爷的陵自责了三天。”
“……”
夕侧过脸,一边轻笑一边揉着幼龙的小脑袋。
“你运气倒是不错。”
只是断了个角,没有因此染上坏病。
“哎嘿,我的运气一直很好的,先生。”
白昼望着她的脸,轻语:
“遇到先生,是我最幸运的事。”
回五十四 十里红妆
“先生,我们午时吃什么?”
在画里待的久了些,重新回到客舍后,白昼便觉得腹中有些饥饿,再看时间,已经相近中午,到了该吃午食的时候了。
“嗯……好。”
夕随口应着,她还意犹未尽于白昼对她说的话,因此没能听清白昼的询问。
“……”
所以,先生想吃什么?
将疑惑压下,白昼推开窗户看了眼街道,不一会就找到了一家又近又干净的店。
“先生,我们去对面那家店吃吧。”
“……好。”
■
吴越的菜品多以“鲜”闻名,什么大蟹、新鳞、虾贝之类的在吴越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
但因为白昼还受困于汤药带来的苦涩,这次就只能放弃水产,转而将胃口投到另一种鲜上了。
“嫩笋、鲜菇、豆腐、什锦……客官想要吃什么,本店的掌勺都能为您做出来。”
一名阿达克利斯跑堂一脸得意的向白昼介绍着自家的招牌菜。
“嗯……那就……那就来一份鲜菇炖羽肉,嫩笋炒蘑菇,五福鲜肉豆泡……”
一连点了四五个菜,白昼才看向主食。
“……先生吃凉粉吗?”
“可。”
夕正在饮茶。
她对吃什么并不在意,只要有人陪她一起吃便好。
“那就再来两碗粉吧。”
“好嘞,客官稍等。”
记下这些,跑堂的鳄鱼小哥快步离去。
“先生……唉?”
白昼正准备同夕讲话,外面响起的唢呐声引走了他的注意力。
震天的唢呐响过,像是拉开了腔,铜锣鼓钲齐奏和鸣出欢快的曲调。
“这是怎么了?”
白昼好奇的趴在窗子旁向外看去。
“喔!先生快看!有新娘子唉!”
“嗯?”
有人在成亲么?
同样被引起了兴趣的夕起身走到白昼身旁向外稍稍探头。
入眼所见是一条绵延不断的金红长伍,似是自城的另一边而来。
队伍之中,一担担、一杠杠红抗箱都朱漆髹金,流光溢彩。床桌器具箱笼被褥一应俱全,日常所需无所不包。
蜿蜒数里的红妆队伍浩浩荡荡,仿佛是一条披着红袍的金龙,洋溢着吉祥喜庆。
“喔!好壮观的娶亲队伍。”
出来这么久,这还是白昼第一次见到成亲的人,一时间心中充满好奇和喜悦。
“哟,这不是高员外家的千金么。也对,今个是高小姐的成亲喜日。”
跑堂小哥的声音传来,白昼便回过头向他打听起这件事的起因。
“高员外?小二哥,能不能多说一些?”
将几枚钱币抛给跑堂小哥,对方喜笑颜开的接住。
“小客人,这你就有所不知了。”
“这高员外啊,是勾吴城有名的大财主、大善人。他家里有良田千亩,麾下铺子十数家,说大些,小半个勾吴城都是他的资产。”
“不过虽然有钱,高员外却不做欺男霸女的恶事,反而对勾吴百姓很是友善,经常会出资修路铺桥,或是援助勾吴的贫困人家。哦,对了,前不久北边受了灾您知道吗?高员外知道这事以后二话不说就捐出了数百担粮食支援。”
“这么说这高员外还真是个大善人。”
白昼有些好奇这高员外是怎么能秉持本心一直做善事的。
“可不是嘛!”
跑堂小哥接着说:
“但高员外人好,却一直有个心病。”
“心病?”
“是啊,就是高员外年事已高,却没有儿子能传承香火,只有一个宝贝闺女,掌上明珠。”
“这您就想了,如果谁能娶到高小姐,那不就能得到高员外的家产,还能有个美娇娘做媳妇。直接少奋斗半辈子。”
“确实。”
这样的事在神都白昼已经司空见惯了,他经常能从那些值班保护他的禁军嘴里听到有关雄凤凰的事。
“所以,这位能娶到高小姐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呢?”
“嗨,小客人,那汉子是个外来的破落户,我只知道他姓朱,两年前投到高员外家做了个免费的佃户,只要主家给他管吃管住就帮他们干活。”
“不过那朱家汉子倒是长得憨厚,还有一把子使不完的力气,常人一日能耕十亩地,他一个人就能顶十个人。勾吴的阿达克利斯没一个能在力气上拼过那汉子的。”
说着,跑堂小哥惭愧的摸了摸头。
“那朱家汉子表现优秀,时间一长就被高员外相中,觉得他只是耕地太过可惜,就提他做了自己的护卫,还找了个几个武教头教他学武。那汉子本就一身蛮力,又学了武,这就更不得了了,会些把式的老鳄都近不得他身。”
“后来有次高员外外出去做生意碰到了贼寇,那是足足五十多人的大贼团,贼寇本以为高员外插翅难飞,结果硬是被那朱家汉子背着高员外一路血拼杀了出来。”
“嚯啊,在这之后,高员外越看那朱家汉子越顺眼,又自觉年事已高,以后都可能没有儿子,就有了将女儿许给他的念头。”
“再后来嘛,就是客人您刚才看到的了。”
“高员外为那朱家汉子和高小姐办了这么个轰轰烈烈的婚礼。”
“真好啊。”
听完故事,白昼不由得出声感慨。
“希望这对新人成亲以后过得幸福。”
祝福过后,白昼便打算填饱自己的肚子。
干饭先啦。
其他的,上天安排的最大嘛。
“先生,菜上来了。”
“嗯。就来。”
见到了刚才的场景,夕心中有了个颇为“放肆”的灵感。
“喔!这蘑菇好鲜,笋好脆。先生,您多吃些。”
“嗯……”
夕端着碗慢慢吃着,眼神一直留在白昼身上,似乎在想什么。
“呼,吴越的菜真好吃呢。又鲜又嫩,我更期待鲈鳞了……”
“先生,您要作画了吗?”
回到客舍,白昼就看到夕直奔画架,便迅速为她备好笔墨染料,并搬着小凳子坐在一旁准备观赏画师绘画。
笔锋轻落,浓墨朱砂。
点点长龙现于神都长街。
“这是……成亲的队伍……”
赤金长龙横跨半个神都,喜乐响彻云霄。神都百姓人人欢声庆贺、家家张灯结彩。
随即画面一转,新郎身着红袍,头戴乌帽,笑容满面,春风得意。他正弯腰为新娘揭开轿子的红帘。
一缕清风拂过,吹起新娘盖头的一角,隐隐露出那双嫩薄朱唇。
眨眼时,画面已然再变。
这是拜堂成亲之际,天地高堂,夫妻对拜。宾客盈门,高朋满座。
只是……
白昼越看这新郎官越觉得眼熟。
你看那琥珀色的龙角,你看那如墨一般的龙尾,还有那同样是青色的双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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