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持火山,西部杀穿 第140章

作者:炉中文火

  搭箭。

  满弦。

  拉姆斯紧紧盯着面前的嶙峋山石,雾气已经渐渐散去,可以看到远处轮廓。

  “怪了……”

  粗略一扫,拉姆斯没有看到他最期望的看到的东西:对方的双腿。只要他还处于站着的状态,双腿是一定会暴露出来的,顺着腿部,向上几寸,就能一箭刺穿心脏了,这是他的拿手好戏。

  但现在,情况有些不对。

  雾气已经散去百分之六、七十左右,却还没有看到目标,目力所及之处,只有石头、秃地和温泉。

  “怎么会这样……”

  一股冷飕飕的风从身后吹来,让他蓦地一凉。

  ……

  张人凤站在他身后,半低下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如同神明俯瞰着人类。

  “在找我吗?”

  ————

  “??!”

  拉姆斯身体一僵,那一瞬间,他脸上的表情十分有趣,经历了几度变化:惊骇的瞪眼,紧张的挑眉,到最后,整张脸的肌肉都在颤抖。死死咬着牙齿,似乎对自己彻底被玩弄这件事,感到无比的不甘心。

  所有的小聪明,所有的灵光一现,在怪物一样的对手面前,都像小孩子的淘气般,那么的微不足道。

  尽管知道结局,他还是转过身,将弓拉满,想要射出这一箭。

  张人凤的大手先一步劈过来,五指张开,如闪电般按住的后脑勺,朝泉眼中心的石头上重重磕了一下。他不知道的是,这块位于泉眼中心,有点像爱心的天然石头,就是报道中吹嘘的“圣母石”。

  由它来承受拉姆斯的惊天一撞,也算是因果报应了。

  “砰——!!”

  重重一击,头破血流,这弓和箭自然也握不住了。

  “不……这……这根本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的?”拉姆斯依旧不服,“我没有发出一点点声音,一点都没有!”

  “听声辨位,是武学入门的基础之一。为了应付在视野受限情况下,出现的敌人,就要做到,哪怕不靠眼睛,也一样能判断对手的位置、数量和招式。再者说……”

  “你的障眼法,创意实在是太低级了,一团水雾而已。你就没有想过,踏进这座温泉,你的鞋底必然会漾起水花吗?这种不自然的人噪声,简直再明显不过了。”

  张人凤的语气很是平静,颇有种诸葛亮擒拿孟获的感觉,甚至都算不上是一场像样的对抗。

  不过,对于这种丧尽天良人道的家伙,他可不会用什么七擒七纵的待遇。有的,只是将拉姆斯的脑袋拎起来,再朝着圣母岩狠狠掼落。

  “咚!”

  这一次,心形的石头,从中崩开一道裂纹。

  或许在百年以后,这里也会成为著名的景点吧。

第两百九十九章:最硬的还得是急急如律令

  “不……你不能杀我,你不敢杀我!”

  一开口,拉姆斯就说出了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台词。

  也是张人凤这两下撞石头,给他撞到头破血流的同时,也撞明白了。和这家伙说些虚头巴脑、弯弯绕绕的,压根没用,他不可能轻易放过自己的。倒还不如硬气点,兴许还有一条生路。

  果然,这么一来,张人凤拎起他脑袋的手,顷刻间便悬在空中,没有再撞低三下。

  “怎么讲?”张人凤停下了手头上的动作。

  “我的肚子里,可还有不少秘密呢。”拉姆斯闭上双目,高压之下,他的嘴角反而露出笑容,也不知是不是在享受这种游走在生死之间的刺激感,继续以情报作为支点,进行博弈,“杀了我,这些秘密,你就一辈子都别想知道了。”

  ……

  “对啊。”张人凤的语气很平静,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差点忘了这茬。”

  他突然一改姿势,抓住拉姆斯的后颈,像拖拽什么动物一样,将他在地上拖行着。

  拉姆斯预感到了什么,连连挣扎,但要论力气,他又怎么可能是张人凤的对手。

  就这么半强制地,被拖行到了其中一座泉眼边上,这里是方才喷发出间歇泉的泉眼之一,炽烫的水蒸气和滚水,就是通过这么一个井口大小的洞穴,喷射出来的。一股浓烈的硫磺气味,混合着沸腾的水汽,依旧发出嘶嘶的响声。

  “等一下!”或许是察觉到情况不对,拉姆斯赶紧开口道,“我……”

  “嘶————!!”

  张人凤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直接把他的半边脸,按在了间歇泉喷发的岩石上。而石头表面,还遗留着间歇泉喷发过后,无比炽烫的高温。

  只一瞬间,皮肉被烫到焦烂,拉姆斯张口闭眼,浑身颤抖,发出一声惊骇至极的惨叫。

  “啊————!!!”

  热量钻入皮肤,瞬间将血肉烤焦,最可怕的不是声音,而是气味。他能清楚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融化了,皮肤、血肉,全都像铁板烧上的鱿鱼一样,被烤的吱哇乱响。开始时,拉姆斯还挣扎两下,但很快就没了力气,整个人像睡着了一样,任由热量吞噬自己的其他部分。

  但张人凤可没那么好心。

  “刺啦——!”

  他抓住拉姆斯的后脑勺,猛地一提,又将融化后,粘连在岩石上的皮肉,直接撕开!

  这种疼痛,是难以想象的。

  “呜……哦……喝啊——!!!”

  拉姆斯的半边脸被灼烧得一塌糊涂,好像融化的蜡,变成了那种粘稠的形状,深可见骨,还带着焦味。眼下这个造型,和百年之后一个叫“双面人”的角色,颇为相似。

  他在给别人剥皮时,总是会保留脸部的完整,还要刻意留下受刑者恐惧、绝望的表情。

  剥皮本身是一种处刑手段,尽管拉姆斯本人对此乐在其中,但也不能否认,这确实很有震慑力。而眼下,他自己却遭到了与之完全相反的待遇,恰好只有头部的皮肤被灼烂了,身体的其余部分,倒是完好无损。

  “这样就对了。”张人凤却对此很满意,点了点头,“这才是你真正的样子。”

  “……”

  他终于两眼一翻,昏厥过去。

  ————

  再度睁开眼,周围的环境一片漆黑,他习惯性地眨动眼球,却发现,只有左边那只眼睛还能看到。

  随之而来的,是右侧脸部的一阵剧痛。

  “啊……天杀的,你剥了我的皮……”拉姆斯回到了他熟悉的狸子洞,被绑在一张椅子上。

  张人凤就站在他面前,在他身边,卧着一只体格高大、身形细长的猎犬,正朝他摇着尾巴。

  看到这一幕,有那么短暂几秒,拉姆斯甚至忘了自己的处境,仅剩的一只眼球,也睁到了最大。

  “你怎么做到的?唯独这一只,不管我怎么训,都对我爱答不理,动不动就会把我手下的手指头咬下来。”拉姆斯喃喃道,“不能帮我打猎的猎狗,就没有存在的价值,我本来打算把它煮了的……”

  黑色的细犬仿佛能听懂一般,转过身,对拉姆斯龇出牙齿,并发出威胁性的低吼。

  “不知道,我一来就这样了。”张人凤的语气很是平静,“想谈谈吗?或者……你希望我把你其余部分的皮,也剥一剥?”

  拉姆斯沉默了片刻,想要环顾四周,但脸皮上的剧痛,让他只能转动九十度左右,“我的帮派呢?”

  “灭了。”席恩靠在岩壁上,一边组装枪械,拆解他能看上眼的零件,一边说道,“从这一刻开始,剥皮帮,已经成为历史。”

  “呵……哈哈……”拉姆斯好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发自内心地笑了出来,将脑袋后仰,“三十多个人的帮派,被你们五个人灭掉了……你们这帮家伙,真的都是怪物啊。”

  “说完之后,我会和他们一个下场吗?”

  “我可以不杀你。”张人凤做出了这样的保证。

  ……

  “你觉得,我是靠着什么,横行风栖港那么多年,还没人来管的?”

  “靠这个?”他斜过脑袋,扬起下颚,指了指不远处用来固定受刑者的斜十字架。

  “靠那个?”他再次扬起下颚,指了指堆在席恩身边的那一条条枪械——他们对武器的保养意识,也是低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好端端的枪械,不保存起来,就这么七零八落地散在地上,大大折损了使用年限。

  “还是靠你旁边那条,只知道向敌人吐舌头的家伙?”

  “说重点。”张人凤冷声道,“我没功夫和你打哑谜。”

  “呵……红中……你或许很能打,这我承认,但能打有什么用?迄今为止,你接触过最大规格的对手,也不过就是平克顿侦探社吧?”

  “这间洞穴里最硬的,不是刀枪,不是棍棒,而是那个!”

  他用尽浑身所有力气,抬起手指,指向狸子洞的某个方向。仅剩的那只眼睛里,涌现出颇多神采,好像只要做出这个动作,他就算不得失败,而是重新以某种方式大获全胜!

  岩壁之上,悬挂着一面旗帜。

  黄底。

  蓝边。

  数十个点阵,连成一个十字形。

  在这阴暗潮湿的洞穴中,什么都显得脏乱,唯独这片旗帜异常干净。看得出来,是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取下来擦拭、保养,它高悬在狸子洞的石壁之上,给予他们一层看不见的光环。只要有它在,一切恶行、恶举,似乎都披上了神圣的外衣。

  “铁血十字集团军。”席恩的眉头微微皱起,“你是伊林·派恩的人?”

第三百章:我是保证过了,但它没有

  “哈哈哈哈……呃……”

  笑到一半,剩下那半张脸的肌肉近乎撕裂开来,于是他又不笑了,只是舒爽地闭上眼睛,等待着属于自己的胜利。

  亮出背景,对方恍然大悟,惶恐不已,连忙放低姿态,给自己道歉——这样的爽文男主桥段,之前不是没有发生过。

  曾经就有赏金猎人找上门来,了解到内情后,就差没给拉姆斯跪下了。他很享受这种反差的滋味,背靠着巨大的权能,可以像碾死蚂蚁一样,碾死这些普通人。

  ……

  但,等着等着,气氛似乎有些不对,并没有朝着他预料的发展。

  张人凤看了看那面旗帜,“谁?”

  “你不知道伊林·派恩?!”拉姆斯一下子睁开眼,仿佛他说的不是英文一样,“你怎么可以不知道伊林·派恩!”

  “是内战时期的战争英雄,曾经隶属北军,有一支自己的陆战军队——铁血十字集团军。”

  席恩尽量以公正客观的角度,介绍这个敌人,“战争结束后,他被授予勋章和极高的荣誉,据说在参战之前,他的家境很一般,也只是个普通人。因为作战英勇,加上一些机缘巧合,让他一步一步跳了出来,最后被赋予了‘战争英雄’这个定位。”

  “算是靠着这场战争,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吧。”

  战争英雄吗?

  小梅看着阴气森森的狸子洞,吐槽道,“我没看出来,他哪里是英雄了……”

  “我想起来了。”张人凤脑中灵光一现,“梅森市长举办的晚宴上,邀请过这个人。”

  那场晚宴,只有地点是安吉洛迪提供的,其他和宾客相关的一切,都是梅森市长负责。能上他的名单,说明这个伊林·派恩,确确实实是跻身入上流社会的成员之一。

  “你们……你们这些人,是有什么毛病!”

  红中一伙反常的平静,让拉姆斯有些破防,他甚至不顾自己的处境,高声怒斥道,“喂,那个白人!你是参过军的吧?那你应该清楚,赶紧告诉他们,招惹了部队里的人,会有什么下场!这可不是警署、平克顿侦探那种小打小闹了,你明白……”

  “啪!”

  张人凤一把掐住他的咽喉,将他往后方推去,让凳子腿处于一个将倒不倒的平衡点。

  “呜……呜!!”

  拉姆斯独眼中的嚣张气焰,终于在这一刻,全部转化成了恐惧。

  他不懂。

  红中一伙的行动逻辑,好像根本就没把“怕”这件事,刻入基因里。

  “我不需要知道这些,他是将军,是总统,和我都没关系。我只需要名字。”张人凤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缓缓贴近,带着一种骇人的压迫感,“伊林·派恩,这个人,可以为你在这里做的所有事情负责,是,还是不是?”

  “他……”拉姆斯咽了口口水,这双黑色眼瞳中的气势如剑芒一般,将他刺得不敢直视,最后,他也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将话题扭转开去,“他是这里的老主顾。”

  “老主顾?”

  张人凤和席恩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瞧出了些许深意。

  终于。

  他们的思路是正确的,绕了这么大一圈,终于有了点眉目。

  “红房子。”拉姆斯长出了一口气,“在风栖港的另一端,沿着铁轨一路走,就会看到它了。平常时候,是没有太多客人光顾的。只有它的装修特别新,去了之后,一眼就能认出来。你们要找的人,一定也在那里……不过是死是活,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