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炉中文火
“那个孩子父亲的事,你打算告诉她吗?”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张人凤哪里还听不懂她的意思,扭过头,看了一眼拉住毯子,呼呼大睡的潘妮,沉声道,“我不会直接告诉她,但是,她的母亲是成年人,还是应该有知情权的。被剥皮的细节,我就不说了,至于她会怎么和女儿说……就是她自己的选择了。”
“我会把你说给我的故事,也一并说给她。”
格温点了点头,她的眼神中郁结不化的哀伤,反而有如黑宝石一般,澄澈透亮。
这一刻,张人凤相信,哪怕是在舞台上,她也不会再输给伊芙琳了。
可是这入到化境的代价,对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来说,未免太过于沉重,不亚于在地狱里走了一遭,脱胎换骨,才能从苦痛中,提炼出艺术的铅华。
“这张相片是谁啊?”
“奥斯卡·王尔德。”格温用手指抚摸过相片上的脸,喃喃道,“他曾经是我的神。”
“神?”张人凤轻手轻脚地靠过来,生怕弄醒了车上的其他女孩子,此刻,他的心里别无杂念,只有单纯的好奇。
要说国内仙佛,他见的多了,来了亚美莉加之后,却发现这里的信仰很单一,人人都把GOD挂在嘴边,但把神印在相片上的,随身带着的,还是头回见。
剪报上的,是一个鼻梁高挺、头发柔顺、眼神深邃的男人。男人的脸有些长,但丝毫不影响他的颜值,反而有种与众不同的神采。
很帅。
但怎么看,都只是个普通人。
“这就是……神?”张人凤大失所望。
“他们拿走的,不只是我的腿,还是我的一部分。有一部分,从我身上永远地消失了。”
“每次我感觉,自己快要撑不下去,好像马上就要碎掉的时候,都是他陪我度过的。我和他说话,向他祈祷……在那种环境里,只有不会说话的东西,能成为我的支柱。”
格温忽然转过头,看向张人凤,这是她第一次离他那么近,鼻尖几乎都要碰到了。
原先,哪怕是轻微的身体接触,都会引起她本能的排斥。但是现在,格温却瞪大眼睛,上上下下,将他看了个遍。仿佛要穿过皮肤,将他的骨头是什么形状,都一并看个清楚。
“你知道摄像机吗?”
“啊……知道,就是咔嚓一下,会把魂儿留在里面的那个是吧?”摄像机这种玩意儿,张人凤在老家的时候就知道了,但听说邪性的很,耳濡目染下,自然也没什么好印象。
“不会的啦。”格温被他逗笑了,她这一笑,总算缓和了一下这沉重的气氛,“回到白炬镇之后,你能去一趟摄像馆吗?留一张相片给我,让我随身带着。”
“以后,我也把你当神……”她看他的眼神,似乎在这一瞬间,真的超脱了吊桥效应后的男女之情,变成了更沉重、更深远的东西,“不管我走到哪里,有事儿,我就跟你说。”
……
“你打算去哪里啊?”
张人凤也不是吃素的,面对格温有些过于沉重的连击,他一句话,就再度把对方牵回了现实。
“这……我还没有考虑过。”格温苦笑着摇了摇头,“所以我才睡不着啊,一个没有腿的女人,在这个世上,走到哪里,都显得很不吉利吧。”
“如果,我是说如果,能让你再次上台表演的话……”张人凤看着她的眼睛,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还愿意去试试吗?”
格温愣了好久。
“上台?”她敲了敲自己的金属假肢,有些自嘲地笑道,“我吗?且不说能不能成功,根本不会有剧团愿意收我的。谁会愿意,去跟一个断了腿的瘸子女人,一起表演呢?”
“伊芙琳·迪塔斯多夫。”张人凤沉声道,“你的故事,是从她开始的。”
“也在她这里结束吧。”
“……”
格温脸上的表情几度闪烁,了无生气的眸子里,涌现出些许光焰。
车轮安静地转动着,一路向白天驶去。
————
白炬镇,警署。
戈登看着眼前的景象,心口一阵狂跳。
平时充斥着阳刚之气的警署,今天,却迎来了一群妙龄少女,里头都快塞不下了,队伍竟然能一直排到外面。这些女孩子年龄都不大,面容姣好、楚楚可怜,正在和治安官们描述自己的家乡、住址,说着说着,有些人竟然声泪俱下,跟着哭出来了。
目光一转,看向这一幕的始作俑者,戈登不禁叹了口气。
“呦,戈登警长,好久不见。”
张人凤仿佛回到自己家一样,随意地坐在一张椅子上,冲他招了招手,笑道,“不好意思,不打招呼就把人带来了,别担心,只是让她们先在这里登记一下。”
“毕竟这么多人呢,如果要分批送回家,该怎么送,也是个技术活,我一个人肯定干不来。得需要警署和镇长那边出人、出力……啊,镇长那边的话,不用担心,我去跟他沟通就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肯定会同意的。”
张人凤算是体会到了伊戈的良苦用心,为什么要扶傀儡镇长,就是在这种时候,能起到作用!
红中帮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帮派,很多事情,以“帮派”的身份去干,根本就不可能干成。
“之后她们住的地方,就不用警署操心,旅馆那边,我已经付好钱了。”
“你倒是出手阔绰……”
戈登扫了他一眼,语气有些沉重,“虽然你从风栖港赶过来,一路舟车劳顿,一定很累,但我还是有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
“你的家被偷了。”
第三百二十三章:昨日我梦到三马同槽
张人凤的面色,比麦克想象中,要平静许多。
万幸在于,“红中”的名头,在这座城镇足够响亮。诺德林家族和温迪戈的前车之鉴,足以让现在的邓恩镇长看清形势,关键时刻,白炬镇还是选择了他。
平克顿侦探自然不会就这么算了,但当他们卷土重来时,却被邓恩拦在了门外。理由是没有政府发布的正经搜查令,他作为镇长,有权力拒绝他们入镇搜查。
麦克把握住了宝贵的时间,趁此机会,将营地里值钱的物件,全都打包到了马车上,暂时转移到镇子里。
东西是都保下来了,但人,却没那么好运。
伊戈和吉米,这两个张人凤素来仰仗的外置大脑,都被怒雷帮的人带走。此时此刻,能胜任红中帮军师一职的,就只剩下麦克这个老舵手。
这段时间里,他也算是做了好一番功课,确保能在张人凤回来的时候,第一时间帮他理清楚事情的现状,再由他这位船长亲自决定,接下来,红中帮这艘快船,要往哪个方向开。
“啪!”
一张长如地毯般的地图被他摊在桌上,也得亏是戈登的办公桌够大,除去四角,勉强还能放得下。
戈登毕竟是这里的警长,类似这种帮派会议,他肯定是不可能参加的。能借出办公室,给他们提供一个合适场地,对他们的事一概不过问,已经是他这个“公家人员”,能做到的极限。
“怒雷帮的领地,几乎扩展到了整片新奥斯汀州南部,这里,这片名叫‘大地之心’的草原,把他们和我们隔开了。他们所在的地方,也是亚美莉加的最南侧,和墨西哥接壤。”
他指了指地图南侧,一边用笔画了一个大大的圈,红圈之内,全都是怒雷帮的领地。
不得不说,大的有些吓人。
与之相比,红中帮所占据的白炬镇,确实就只是一块小小的曲奇饼干。更何况,张人凤也不觉得,自己真正“占领”了这座城镇。他只负责用暴力终结了温迪戈,之后扶植邓恩上位,里头涉及的一系列操作,都是伊戈代劳的,时间连一个月都不到。
根基不稳的统治,非常容易被人推翻。
相较之下,怒雷帮的领地深耕多年,如铁桶一般合围,坚如城墙!
“他把自己的地盘,分成了三个部分。”
“最外围的,也是最大的领地,叫做【驽马镇】。那里的民众过得很惨,你可以理解为……一个超大型,地形更加复杂,人口更加密集的刀疤村。图库对刀疤村的一切理解,基本就是复刻了驽马镇,只不过更小,更集中,他本人也更残暴而已。”
“镇子上有平民,但更多是小偷、欺诈犯、走私犯,以及一些不入流的渣滓,堪称鱼龙混杂。如果有需要,怒雷帮会从这批人里面,招募新的帮派成员。在他们那里,几乎没有法律,警署更是形同虚设,大街上死个人,简直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平常,没人会在意。”
“当然了,这里也有大量的帮派成员,因为后两块领地,普通的帮派成员,也是没资格进去的……或许驽马镇里,也会分出三六九等。地图上看着窄,实际到了就会知道,那可是很大一片地方。”
麦克的笔尖略作停留,划向了下一片领地。
“越过驽马镇,再穿过‘堡垒山脉’,就能抵达怒雷帮的第二片领地——田马镇。”
“佐拉埃尔家族,并不是靠帮派起家的,他们真正在搞的,其实是种植园生意。烟草田、可可豆、橡胶,还有古柯树……他们每年都会产出大量物资,卖向各个地方,这才是维持这个庞大家族的核心。而这些东西,无一例外,都是在田马镇种出来的。”
“相较于驽马镇,田马镇的面积更小,基本都是种植园,没有几栋房子。我听说,怒雷帮的上层成员,全都在这座城镇里,建有宅邸。”
张人凤一言不发地听着,也不发表意见,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这张地图的南角。
“最后,紧挨着边境,也是怒雷帮的核心地带,‘戎马镇’。”
“不用说,这座镇子上没有别的,只有庄园。我没亲眼见过,但据说奢华至极……佐拉埃尔家族的宅邸,就建在那片地方。”
“只有佐拉埃尔家族的人,有资格住在这座城镇里。这里的一切都是最好的,酒、枪、女人……金钱和权力,在这座最终的镇子上,汇成一股强劲的喷泉。”
麦克将笔一扔,丢在木桌上,长舒了一口气。
“赫克托·佐拉埃尔,我有印象,他不就是那个,愿意出高价回收马匹的家伙嘛。”卡洛威点了一支烟,半眯着眼,摇了摇头,感慨道,“时过境迁啊,伊兰。”
“不管他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总之,他顺利乘上了时代的浪潮,赢得了这一切。而我们……”麦克沉默片刻,还会说道,“却被这股浪头拍碎了。”
“总之,想要把他们救回来,就意味着,我们得想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进去。”
“驽马镇、田马镇、戎马镇,加总在一起,人数应该在1000到1700人之间。那里是他们的大本营,论地形、情报、武器,肯定都是他们更熟悉,说的再夸张一点,这次,我们是真的对上一个皇帝了。”
“在那里,赫克托的一句话,就是至高无上的旨意。任何敢和他对着干的人……不,根本不存在那种人,哪怕只是跟怒雷帮的手下对着干,都别想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麦克敲了敲地图,加重了语气,“我知道,偷偷摸摸不是你的风格,但这一次,你必须得听我的!一千多人,就有一千多条枪,子弹可以从任何角度射过来。我们就八个人,正面迎战,是没有胜算的,一点点都没有。”
“明白了吗,红中,这次,我们要面对的,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帮派首领了。”
“如果明日起了战事,赫克托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军阀,这是一场战争。”
麦克的语气格外沉重,回忆的重量,在他的言语之中不断发酵,“甚至在开战前,我们就有做好,那两个人再也无法回来的准备。”
……
“我知道。”
张人凤的回答很平静,这让麦克对他的印象更为惊奇。
心有惊雷,而面若平湖者,可拜为上将。
张人凤此刻的面色沉静,更是让他确信,自己并没有跟错人。
“先让我一个人待会儿吧。”他只是捧起地图,沉声说道,“我得合计合计,这一单该怎么弄。”
……
“除了你。”
第三百二十四章:天使与红神
房门关上,张人凤终于有时间,好好打量一下这位带来重要情报,并宣称要入伙的新人。
面相、装扮,所有一切加总在一起,都没有这双眼睛带来的冲击力强。他再次印证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天使的眼眸,无外乎此了。
在见到他之前,张人凤对“天使”这种神话生物的印象,还是捋着花白长须的太白金星。因为在西游记里,猴子曾经亲切地称呼他为“老天使”,但在这片土地上,天使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圣洁,无暇,又透着几分非人的诡异。
就像这双不属于人间的眼瞳。
“你似乎没有那么吃惊。”天使眼笑道,“我见过有些人,看到我的眼睛之后,被吓得跪在地上祈祷的。但你的反应,却非常平淡,好像这只是个很寻常的玩意儿。”
“天生异像,必是异人。在我的老家,曾经也出过一些眼睛和常人不同的异人。”张人凤平静地说道,“楚霸王项羽,据说就是重瞳,他的眼眶里,有两个瞳孔,加在一起,也就是有四颗眼珠。此人力能扛鼎、百战百胜,仗剑杀百人跟吃饭喝水一样。还有隋炀帝杨广,也有一些流传下来的史书,说他是‘头角峥嵘、天生乱瞳’……类似这样的传说故事有很多。”
“不过,在现实中,我还从没见过瞳生异像的人,你是第一个。”
“不胜荣幸。”天使眼冲他颔首致意,脸上挂着愉悦的笑容。
张人凤能感觉到,这个人处于一种有些亢奋的状态,就好像后世的艺术爱好者们,拜遏到蒙娜丽莎的真迹一样。
说来古怪,他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对这种目光,竟然感到一丝后背发凉。
他猜不到,这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一路走到现在,我隐隐能感觉到,有人在暗处帮助我们,而且还不止一次。”
“我师兄和我提起过,有一个双瞳异色的枪手,助他一臂之力,帮他免除了水火之难。还有上次,在白炬镇上,小梅也提到过,有一个异色瞳枪手,帮我们解决掉了埋伏暗处的寒蝉帮狙击手。”
“对。”天使眼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是我。”
“为什么?”张人凤不解道,“平克顿侦探事务所,对你发出了征召令吧?如果拿到我的人头,你能拿到一大笔赏金。”
“3500美元。”天使眼笑道,“他们给我的承诺,是赏金对半开,一半归我。事成之后,莱恩·柴德尔还会给我一笔额外奖金,加在一起,大概是6000美元左右。”
六千?
这个数字之大,足够让绝大多数赏金猎人放弃任何原则,失去理智。甭管打得过打不过,都会像疯狗一样,接连不断地扑上来。
更可怕的是,他是有机会,真的将这笔钱变现的。
“为什么?”张人凤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为什么要选择我?你是一个人单干的,真拿到了这笔钱,不用和任何人分,足够你挥霍到下辈子了。那些普通的赏金猎人、牛仔,或者雇佣枪手,哪怕干一辈子,可能都攒不到6000美元。”
“重要吗?”天使眼笑眯眯地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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