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持火山,西部杀穿 第174章

作者:炉中文火

  大战将至,正是凝聚人心的时候,他的举动,为何会如此捉摸不定?

  “我知……知道!”吉米嚷嚷着,“舞台下面有机关,暗道!”

  刹那间,仿佛电流穿过大脑。

  一股透体寒意从脚跟升起,直窜天灵盖。

  伊戈打了个哆嗦,酒尽数化作冷汗,从体内渗出来,挂满额头。

第三百七十三章:瓮中捉鳖?

  夜半时分,若有若无的白色雾气缭绕着城镇,仿佛数道鬼影。

  出于隐蔽的需要,张人凤没有扛他那把七十公斤的大刀,只带了一些随身的轻武器,以及满满一挎包的手雷。他从侧面潜入,绕过了在正面高耸的哨塔,和正在巡逻的哨兵,设计出了一条尽量隐蔽的路线——从田马镇的种植田里穿行过去。趁着夜色,植被就成了他做好的掩护,甚至连猫腰都用不着,根本没见几个巡逻的哨兵,就算有,似乎也只是象征性地转转,提着灯,从这边走到那边,再原路走回来。

  张人凤不禁奇怪,如此松散的戒备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们有百分百的自信,自己这边不会发动夜袭吗?

  不过,眼下大任在身,他也没有多想,还是伏低身子,继续在田中穿行着。土地上一些细小的裂纹,吸引了他的注意,他这才注意到,这片种植田上的作物是什么。

  “烟草啊……啧,这些混账……”张人凤半蹲下来,用手指拈了一小撮土地,放在手中搓揉几下,闻了闻,露出有些不值当的表情,“这么好的土地,全糟蹋了!”

  烟草这玩意儿,一旦种下去,对加速消耗一片土地里的营养和肥力。好好的一片田,没种几年,就给它吸干了。理论上来说,种了一季烟草后,中间再随便种点其他作物,让土地恢复肥力,如此一季一隔,或者两季一隔,循环轮种,才能长久。

  而佐拉埃尔家族的人,才不会考虑这些问题,或者说,绝大多数种植园的主人,都是这样,玩命一样地种。毕竟烟草这玩意儿,实在太赚了,如果是靠奴隶来种,那就是零成本、高利润的买卖。少种一季,就少挣一季的钱,这是农场主们绝对无法忍受的。

  土地嘛,这片耗干了,再去找另一片就行。这也是烟草田扩散速度,如此迅猛的原因。

  与大片大片种植田,产生了强烈对比的,是角落里的小型木屋。

  廉价买来的奴工,全都像猪狗一样,挤在这间小木屋里。他们身形瘦弱、衣衫破烂,基本就是张人凤在牧狼帮地窖里,看到的那些奴工,被卖到种植园后的结果。

  他们一天到头,都要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唯一的娱乐和休息,便是夜晚的睡眠。只有在这段时间里,才能从狭窄如牢房的床榻上,从繁重的生活中解脱。又或者说……对他们而言,根本就没有“生活”可言,只有日复一日的劳动。

  “唉……”

  张人凤心情复杂,叹了口气,不自觉地加快脚步,终于走到了种植田的边缘。

  泥泞大道上,那几道深深的车辙印,为他指明了道路。

  大炮的重量,会让马车车轮深深陷入泥地之中,远比一般的马车车辙要深。他们搬出大炮,也就是今天下午的事儿,车辙印还没有被完全覆盖掉,只要仔细辨认,还是相当显眼的。

  这下,张人凤甚至都不用再浪费时间,去寻找大炮的藏身之地了,只要一路跟着车辙印的方向,向前走去。

  保险起见,他还是在房屋与房屋之间,小步快跑,来回切换掩体。宁可牺牲一些速度,也要确保隐蔽。但事实上,他觉得哪怕堂堂正正地走过去,貌似都没什么问题,因为街上连半个人都没有。

  张人凤就这么一路往上走,没有半点悬念的,在车辙印轨迹的尽头,伫立着一座集堡垒、哨站、豪宅,三位于一体的高大建筑。它就这么静静地立在雾气中,仿佛一个沉默的巨人。张人凤终于明白了,为何图库要在鸟不拉屎的山沟沟里,也弄出一座碉楼宅邸,搞了半天,这都是从老家学来的。

  车辙印到门口就消失了,门扉又紧闭着,这让张人凤又产生一丝疑惑。

  他们把大炮运到宅邸里头,门一关,到底是要炸什么呢?

  轻轻松松,四步蹬上墙壁,张人凤无比轻盈地翻进宅邸,达成了无声落地。

  “我的天……”

  其内部的景象,远比想象的要壮观,几乎就是个中等级别的庄园。

  到了这儿,和外面的烂泥路面,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地上铺就而成的草皮和石砖,精致的鹅卵石小径,各式各样争奇斗艳的花田,立在庭院中央的喷泉,还有不远处,一匹扬蹄骏马的石雕……可以说是奢华至极。仿佛为了炫耀佐拉埃尔家族的财力,将数不清的细节,堆砌到这座属于他们的乐园之上。

  安静。

  太安静了。

  如此重要的宅邸,竟然不见一个怒雷帮成员巡逻,一个都没有。

  目力所及之处,只有那几门大炮,静静地立在庭院的某个角落里——它们就这么普普通通地排列在一起,丝毫没有考虑位置、射程、角度之类的东西。

  仿佛只是几个模型玩具,不知道该摆在哪里,就随便找个地方塞进来,排成一列,等什么时候想起来,再做处理。

  放眼四周,只看到大炮,却没有看见炮弹。

  换言之,这些大炮根本没有做好,随时投入战斗的准备。

  那它们出现在此的目的,似乎,也只剩下一个。

  “见鬼了……”

  一股强烈的不安,亦或者,可以被称作野兽般的直觉,让他打了个冷颤。没有任何征兆,张人凤突然以肩颈发力,几乎是将身体扭动了半周,偏转颈部,做了个歪头的动作。

  下一刻,一发子弹从他耳边,几乎是贴着他的鬓发,呼啸而过,“砰”的一声,击碎了地上的石砖。

  ————

  “哦?传闻居然是真的,除了杀人鬼之外,竟然还有人能躲开子弹……”被大雾笼罩的楼顶之上,乌鸦只是略显惊愕,熟练地拉动大栓,退出弹壳,继续将枪架起,面无表情地自语道,“难不成,危险对他们来说,就像疼痛一样,可以被感官捕捉到吗?”

  “不过,也无所谓,红中……”

  枪口缓缓伸出,瞄准镜的十字准星,再度锁定了张人凤的脑袋——他正在用手抹脸,表情很是惊愕。看起来,刚才那一枪虽然没要了他的命,却也让他出了点血。

  “我还以为,会看到一头三头六臂、青面獠牙的怪物呢。”乌鸦用肩部抵住枪身,叹了口气,语气之中,竟然颇有些惋惜之意,“没想到,你既没有狼的爪子、马的后蹄,也没有鹿的犄角,就只是一个普通的黄种人而已。”

  “真是让我失望透顶。”

  如钢琴家一般,纤长的手指,轻轻搭在了扳机上。

  在按下的前一瞬,乌鸦忽然感到不妙,他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步枪子弹呼啸而至。

  “砰!!”

  子弹穿过木板,直接打碎了他手中的步枪,从其胸口穿了进去!

第三百七十四章:这都是什么妖魔鬼怪

  “没射中,子弹打碎了他的枪,弹道偏离了两厘米左右,避开了致命的要害。”

  天使眼没有耽搁一秒,开了一枪后,就果断从牧场的最高的风车顶端,顺着梯子滑下来,将滚轮式闭锁步枪背在身后,“大炮是陷阱,红中被人埋伏了,情况很危险,必须立刻发起进攻。”

  ……

  大多数人,在遇到这种突发情况时,脑子都是懵的。天使眼又喜欢将巨大信息量,打包进短短的几句话里,少有人能跟上他的节奏。大部分人还在纠结的是,明明也确实是看见了大炮,怎么就突然间成了陷阱?

  “天使眼先生,你不能继续射击吗?”小梅的语气很是焦急,都写在少女脸上了,“红中先生需要火力支援啊!”

  “很遗憾,刚才那枪没能致命,对方的狙击手还活着,这就意味着,我的位置已经暴露了。”

  天使眼的语气很平静,生死间的博弈,对他来说,仿佛只是一场棋赛,“我要去寻找其他射击点,只要他还能动,一定也会这么做。如果我就像在风车上,等待我的,就是一发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子弹。”

  “所以接下来是这样,我已经知晓,对方存在一个狙击手。对方也已经知晓,我方存在狙击手。我们两会形成一个较为漫长的对峙期,互相寻找对方的位置。”

  “黑夜中的枪火,就像水果上的霉斑一样明显。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位置就会暴露,我们都不会开枪。而他已经中了一枪,虽然不致命,但不处理,血会一直流,先绷不住的是他。”

  “明白,那个狙击手,就交给你操心了。”麦克深深吸了一口气,拍了拍手,高声喊道,“所有人!注意,拿上家伙!”

  “该轮到我们登场了!”

  ————

  “Доошоо,хурдан——!(蹲下,快!)”

  就这一嗓子,将张人凤记忆深处的某些东西,于顷刻间唤醒了。海提时代的记忆,就如夏日惊雷,劈在大地上,足以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虽然张人凤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吐字、发音的方式,和记忆中的没什么区别,他立刻判断出了这种语言的出处。

  “蒙古语?”

  不过,再仔细想想,自己都能出现在西部了,冷不丁听到蒙古语,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哈哈哈哈———!”

  下一刻,无比张狂的笑声便从高处响起,一道矫健人影如箭矢般飞出,忽地从高处跃下,完全是那种直眉瞪眼,要从正面干死里你的意思。

  惊鸿一瞥中,张人凤对上了一双无比疯狂的眼睛,与这枪火文明的时代,格格不入。

  “qi odoo minih——!!(你现在是我的)”

  而他的手中的武器,是一把弯形的镰刀,兼顾了重量和锋利,在他兴奋吼叫的同时,镰刀已然挥落,直奔张人凤的脖颈而来!

  “当——!!”

  “……”

  血卫的瞳孔微微放大。

  张人凤不闪不避,而是用他的右手手掌主动迎上来,“啪”的一声,牢牢握住了镰刃的表面。

  五根铁铸的指头合拢,巨大的握力和指力,让这一刀仿佛劈入了石缝之中,动弹不得。这就是老张实战那么多年后,总结出来,最适合他的作战方法——甭管你的刀多凶、剑多快,只要不能挥动,就跟没有一样。

  “你知道,刀剑武器,对人的限制在何处吗?”张人凤看向他的眼睛,悠悠问道,“手里有刀的时候,你就只能使刀。”

  “咚——!!”

  张人凤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右手控制住镰刃,左手五指固握成拳,一拳轰在其面门!拳锋至处,丝毫不逊色于兵刃,正中鼻梁,将血卫打得头颅后仰,血沫横飞。

  “……”

  不对。

  虽然伤到皮肉,也确实出了血,但……

  好硬!

  这一拳的力道,并没有真正“伤”到他,就像一棵长了几十年的老树,一拳下去,只轰掉了些树皮。

  寻常人挨了这一下,基本就像被鲁智深揍第二拳的郑屠夫一样,鼻子上开酱料铺,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了。但眼前这家伙,却仍有余力,冲自己眨眨眼,露出一个有些怪异的笑容。

  他的镰刃,依旧紧紧握在手上。

  宽阔的庄园里,传来一声尖锐到有些刺耳的哨声。

  “咚咚!”

  “咚咚!”

  ……

  刹那间,一股强而有力的心跳,伴随着低沉的怒吼,撞入张人凤耳中。这让他少见地感到惊异——麋鹿、灰熊,甚至美洲豹,走南闯北那么久,那些大如恶魔的动物,他也算是见过不少了,从未听过这样的心跳声。毫不夸张地说,简直像摔炮落在地上。

  “轰————!!”

  好端端的墙壁就这么被撞碎了,从中狂袭而出的,是一头覆盖了铠甲的庞然巨兽。

  张人凤不是没见过马铠,但眼前这玩意儿,和它完全是两个不同的重量级。这是一头被老K完全驯化的成年北美野牛,就如战马一般,养成了专门为战场量身定做的“武器”。

  它一改早上面对伊戈时的温顺,愤怒地打着哼哼,说到底,群居的野牛,本来就不是什么温驯的动物。即便面对捕食者,它们也会拼死抵抗,也许老K只是将它们与生俱来的兽性,剥离出来了而已。

  一层坚实甲胄,就披在这头小山般的庞大身体上。

  它喘气的声音如雷霆炸响,在极致的愤怒中,野牛向他发起了冲锋!

  “哈哈哈哈——!!”

  血卫纵声大笑,吐掉了嘴角的血沫,直接松开手,向旁侧闪身而出,“好好享受,和怪物的舞蹈吧!”

  ……

  被铁甲包裹的筋肉小山,展现出了与庞大体积,完全不符的高机动性,四个蹄子一迈。几乎是眨眼间,就来到了张人凤面前。

  “吼————!!”

  它发出的声音不像牛叫,更接近某种野兽被激怒后,发疯的低吼。

  时间仿佛定格在这一刻。

  张人凤看着这头扑向自己的小山,第一次感受到了,何为压迫感。

  重量?

  速度?

  力量?

  没有一个比的过得。

  在绝对的体积差距下,似乎再怎么样的技巧,都无法弥补了。

  他下意识地扎下马步,试着将重心沉入地下,以抵御即将到来的冲击。

  ……

  “咚———!!”

  视野在迅速倒退,周围的景和物,都在他的视野之上,拖拽出一条条黑线。直到这时,他才勉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自己被一击顶飞了,而这头愤怒的蛮荒巨兽,仍然没打算放过自己,正在扬蹄狂奔,朝自己落地的方向杀来!

  野牛的背上,坐着一个黑色皮肤的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