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持火山,西部杀穿 第189章

作者:炉中文火

  “哈哈哈哈,有趣,我倒是没往这个方向想过……嘿,没准还真是呢,这谁说的好。”颠道人自语道,“如果真是这样,我岂不是差这一点点,就收了张真人的后代做弟子?妙,真是妙啊,哈哈哈!”

  朱魁泷叹了口气,坐下来,将双手覆于篝火之上取暖,不再说话。

  “怎么?”颠道人像是看穿了他的一样,笑嘻嘻地说道,“不知道便要担心,知道了便要嫉妒,这人心哪,实在浮沉不定,是世上最最捉摸不透的玩意儿。”

  “……哈,或许吧。”朱魁泷紧绷的眉毛,终于松开,眼角也变得松弛了些,“我一辈子都追不上他。这一趟去,能认清这点,也就足够了。”

  颠道人将一块石头抛到嘴里,“你也算是我的半拉徒弟,为了让你宽心,我再告诉你,和他有关的一些事情,想不想听?”

  “……”朱魁泷愣了片刻,他很想表现的洒脱一点,但眼里闪过的光芒,已经将他出卖了。

  不管什么原因,对这个重洋之外的师弟,他都放不下挂念。

  “想!”

  “好。”颠道人擦了擦嘴巴,眯起眼睛,像是从天空的云彩中,阅读着一些信息,“此人‘遇红而喜,见白而忧,逢翠而终’。凡此一生中,仍有三大难在等着他。乙丑年一难,千禧年一年,丁酉年又一难。谁都无法替代,需要他自己跨过,方得圆满。”

  “三大难……”朱魁泷被这波澜壮阔的一生,震惊到了。

  就他在亚美莉加呆的这一个半月,这位师弟,已经干下了许多不得了的大事情。以他的性格来看,哪一件单拎出来说,都足够刺激,是可以回味一生的程度。

  哪里想到,在他那漫长的寿命中,只是平平无奇的一段时光罢了。

  “光是说,你或许没法理解,因为那都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

  颠道人从宽大的袖袍中,取出一枚圆形的小巧陀螺,其表面覆盖以红、白、翠三色,各占三分之一。

  他将其放在右手手掌中,喃喃说道,“不如亲眼,来看一看他的选择。”

  ……

  手指一动,陀螺在他的掌心中,轻巧地旋转起来。

  ————

  “轰————!!!”

  霎时间,以他们站立的这座山头为圆心,整个世界,都开始跟随陀螺,一圈圈地飞速旋转。

  太阳和月亮升起又落下,星星在空中飞速划过,留下一道道圆形的光痕。朱魁泷从未见识过如此幻术,竟有改天换地之能。

  他想要站起来,却差点摔倒。

  恍惚中,他看到了自己难以理解的景象——一座座高大到难以描述的高楼,正平地而起。街上人来人往,还有包裹严实、形状怪异的铁马,在街上轰鸣着,人们不是骑着,而是坐在其中,自如操作着。

  街上立着一根根铁杆子,到了夜晚,它们散发出的光芒,远比任何灯火都要明亮。

  穷尽他的脑子,他也无法想象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才会变出这些东西。

  但是下一刻,他又看到了自己能够理解的东西。

  火。

  火海。

  爆炸与火光,城市燃烧着,仿佛被放到热油锅底上,开始嘶叫的肺。

  一个身穿风衣的男人立在高处,俯瞰着火光与浓烟,眼里尽是兴奋,与大功告成的快意。他的双手大张开,仿佛要拥抱着光与热似的,狂野的赤红色长发,随风飘动着。

  从背影看,他和张人凤,颇有几分相似。

  “烧吧,烧吧,都烧了吧!”

  ……

  光与影飞速逝去,红发的男人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跪在雨地里的黑发少年。

  他的上身未着寸缕,身上满是疤痕。少年瘦得皮包骨头,但其皮肤之下,却有虬筋游动,仅有的一层肌肉,仿佛融化的糖丝一般,覆在他的身体上,与其说是肉,不如说,更像龙的鳞片。

  少年没有用手支撑,只靠腰腹和足尖的力量,便独自在大雨中,缓缓起身。

  奔雷乍响。

  雷光之中,只有那双眼睛,让朱魁泷看到了些许张人凤的影子,尽管身材、样貌都已决然不同,但眼睛,却存了他的神韵在里面。

  “愿你的死……”

  他缓缓抬起右臂,向对面掷出一指,冷声道,“能成就大我。”

  ……

  光与影再度离散,来都了一个他彻底无法理解的地方。那些走在街上的人,似乎已经不能称之为人,更像是人和铁生下了孩子,身上的一部分,或多或少,都泛着金属的光泽。一眼看去,各种奇形怪状的家伙都有。

  但人人脸上,都写着疲惫不堪,好像只是从一个目的,奔向下一个目的。

  那些四四方方的东西,都在天上飞着,穿梭不息。

  那高塔仿佛传说中的浮屠,要直通向天际。

  在这个最陌生的时代,他却见到了他最熟悉的人。只不过……这时的张人凤,不是他想象的二百岁老人,该有的样子,相反,他的身体,同样是肉与铁的结合体。

  “怎么会……这样……”

  “……”张人凤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忽地扭过头来,死死盯着他的方向。

  一个大跳,如同出膛的炮弹般,以不可思议的弹跳力和速度,朝他飞扑而来!

  朱魁泷下意识拽住了肩上的云毯一角,准备反击!、

  ————

  “叮!”

  颠道人将掌心合拢,陀螺停止旋转。

  那幻术如风一般,消散而去。

  “呼……呼……”朱魁泷有些错愕,眨了眨眼,突然觉得鼻腔里一热,竟然流出鼻血来。

  “哈哈,对你来说,看到这种东西还太早了呢。”颠道人笑嘻嘻地说道,“回去再练练吧,练好了,再来找我。”

  “你给我看的,到底是什么?”朱魁泷哪里肯放他走,不顾鼻血,一把抓住了他的道袍袖口,“是幻术,还是未来?!”

  ……

  “有区别吗?”

  颠道人收敛起笑容,面无表情地盯着他,那让人捉摸不透的深邃眸子,仿佛藏了整个世界的秘密,令人寒毛直竖。

  “未来,未来,就是还未到来。”

  “还未到来的东西,你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雕琢它,修改它,直到它的每一个细节,都趋于完美。”

  “二百年,还不够你们努力吗?哈哈哈哈哈……”

  颠道人一甩衣袖,化作金黄色的叶片,散落一地,消失不见。

  只留下那枚小小的陀螺,在阳光照射下,红、白、翠三色,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分卷 : 不死梦魇

第四百零四章:今日痛饮庆功酒

  “那个老头子,近看之下,真的满脸都是褶皱,声音也哑得不行。在场还有很多佐拉埃尔家族的老爷,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我这张帅脸,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说——”

  “‘小子,你当我吃素的吗?几十年前,我白手起家,创造了这里的一切生意,我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你只有一次机会,把你知道的东西,一字不漏地说出来,否则,我就把你的舌头,连根一起拽出来。’。他真的这么说了,这是他的原话。”

  “然后呢?”有人被他精彩的叙述,钓足了胃口,忍不住问道,“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就像这样……这样……先把手搭在桌面上,斜四十五度,撑住自己的身体。”

  “HEI~~~”他特意加重了语气,模仿西部硬汉的刻板印象。

  众人哈哈大笑。

  吉米痛饮一口龙舌兰酒,那股带着辣味的刺激感,直冲脑门而来,让他周身一震,宽大的脑门上全都是汗。吉米咂了咂嘴,陶醉在这种第一人称吹逼的爽感里,难以自拔。

  反正,当时和他一个房间的,除了艾米,已经都死完了。金发少女似乎也无意反驳他,只是坐在一边,对这个才喝了半瓶龙舌兰,就已经开始给听众们疯狂上嘴脸的大律师,送上一个大大的白眼。

  ……

  戎马镇,原本只对佐拉埃尔家族开放的高档餐厅,现如今,也成了人们开庆功宴的地方。

  这些随着红中帮一道起事的,基本都是在驽马镇的原住民,在攻打田马镇时,因为敌方的重武器,死了不少。

  考虑到伤亡比,在攻打戎马镇的时候,张人凤就没让他们再上了。

  正面的防线,都是红中帮硬啃下来。

  而这帮人的任务,则是在附近形成一张包围网,将那些士气崩溃、仓皇出逃的怒雷帮成员,张人凤建议他们,最好在看到逃兵的时候,派两个嗓门亮堂的,唱一唱本地知名歌曲。

  罗根采纳了他的建议,当天晚上,就有几个人专门负责唱歌。唱的是《少女与狗熊》,堪称是新奥州南边人人皆知的热门金曲。

  效果竟然出乎意料的好,一听到歌声,逃兵们吓的慌不择路,直接就缴枪投降了。昨晚的总决战,看似打的轰轰烈烈,但实际板着指头一算,他们竟然以零伤亡,全歼了怒雷帮!

  大胜之后,便是庆功宴,什么佐拉埃尔、怒雷帮,压在肩上的沉重担子终于不见了,值得好好庆祝一番。

  有趣的是,至少在宴会的前半段,真正的大功臣,也就是完成了如此壮举的红中帮成员,却没有一个现身。他们已经高强度连轴转48个小时了,精神紧绷,这会儿一松弦,全都补觉去了。

  反而是吉米,昨晚都打嗨了,也没人来救他,他倒也很有乐天派精神,在哪里被关,就在哪里倒头睡觉。

  等一切尘埃落定,张人凤带着人来救他时,天已经快蒙蒙亮了,他也在地牢里睡了一晚上,可谓神完气足,精神饱满,就连这会喝酒聊天,都显得格外有劲。

  ……

  “带劲啊,这酒,这肉……吃着都比我们的要好。该死的佐拉埃尔,这过的才叫日子嘛!”

  黑掌肩膀上的伤,已经差不多要好了,他几乎是扑在桌子上,大口大口地咀嚼、撕扯着一块洒了黑胡椒、粗粒海盐和一点点辣椒粉的牛肋排。有趣的是,佐拉埃尔家族的特质餐厅里,连最后一种调味料都有。为了最大程度,照顾到用餐者的口味,他们可谓做足了功课。

  罗根冲他微笑,点头,盯着眼前的一杯冰镇威士忌,用手指摁住冰块,将它浸没到酒精中,再浮起来。如此循环往复,他却不急着喝。

  “怎么了,干嘛这表情?”黑掌狐疑道,还以为他是在为死去的战友们哀悼,便劝道,“打仗嘛,哪会有不死人的。”

  “现在想想,简直和做梦一样……一个礼拜前,我们还要仰着人家的鼻息,看人家的脸色过日子。走在街上,看到马腿上绑蓝绶带的,都会下意识躲到路的一边,否则让人家踩死都活该。”

  “而现在,我们却大大方方地,坐在他们的餐厅里,享用他们的食物和美酒。我告诉你,罗根,有时候闭上眼睛,我都会怀疑,老子他妈的是不是已经中了一枪,已经血流不止,倒在地上了。这些都是我临死前,看到的幻想。”

  他拿起酒杯,任由冰冷刺激的酒水滑过喉咙,将其大口吞咽下去,打了个酒嗝,喃喃道,“如果真是这样,干脆也别救我了,就让我这样下去吧。”

  “就这么高兴?”罗根的表情有些复杂。

  “怎么,不应该高兴吗?”黑掌不满道,“你今天怎么婆婆妈妈的,胜仗总比败仗要好吧,想想你闺女,这一仗要是打输了,她会是什么下场?我看好死都难。”

  这倒也不夸张,以佐拉埃尔那帮人的凶残程度,什么都干得出来。

  罗根叹了口气,苦笑着摇头,“你说得对,黑掌,但愿……就当是我多心了吧。只是,一想到以后的日子,我就觉得没那么乐观。”

  这就是领头人的含金量,永远都要比普通人都看一步。这么多年,能在怒雷帮势力的高压下,平衡好驽马镇的暗流涌动,这活儿,也不是一般人能应的了的。

  而眼下,在众人还在被狂喜包围,尽情嬉闹、欢笑、庆祝的时候,罗根却已经在思考,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

  人,终究是一个个散落的个体,需要有人给组织起来,大家的日子才能过好。过去,一直是佐拉埃尔家族,承担这个首领的作用,甭管干的好不好,总归能将日子对付下去。

  现在,这个姓氏,基本已经从这片土地上灭绝了。同他们相关的一切产业,也都停了下来。

  但那么多张嘴,依旧是每天眼睛一睁,就要吃饭。他们可以狂欢一天、三天,乃至一周,总不能一直狂欢下去。等宴会结束后,所有人都会开始思考,接下来呢?要靠什么为生?

  在这座没有警署,没有法律,没有秩序的三无地带,用不了多久,就会倒退回野蛮时代。甚至,如果一步走错,或许会比怒雷帮统治的时候,更加黑暗,更加野蛮。

  罗根不得不叹了口气,举起杯子,心中有事,再好的酒,似乎也变得寡淡无味。

  恰好这时,他听到了人们如同拜遏到神明一般,充满了崇拜、敬畏的惊呼声。

  ……

  “看到没,那就是红中,红中来了!”

第四百零五章:建设总比破坏要难

  张人凤也不想搞的那么兴师动众,本质上来说,他不是一个特别喜欢和人搞社交的人。

  毕竟,搞社交能得来的成就感,哪里有搞事来的多……但是没办法,在这片土地上,他是唯一的黄皮肤,比沙滩上的比基尼美女还明显,只要一在公共场合登场,根本就藏不住。

  以他这短短两周之内,所做的一系列事情,当地人做个神龛,把他的画像供起来,都一点不奇怪。眼下看到活的,更是如见天神下凡。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也不得不以笑容,将这群人一一应对过去,好不容易才从人群中挤出来,走到吉米面前。

  “红中老大。”吉米还处在兴奋中,没回过劲来,冲张人凤举起杯子,“敬我们伟大的胜利吧!”

  “先别急着喝太多。”张人凤轻轻按住他的手,“我有事情和你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