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持火山,西部杀穿 第282章

作者:炉中文火

  “……”小梅撅起嘴唇,一脸的不情愿,但还是把藏在身后的瓶子给了他。

  “白兰地?”张人凤有些不可置信,又仔细看了看瓶子,晃荡两下,听里头的声音,“你喝下去大半瓶了?”

  “我睡不着嘛~~”小梅呡了一下嘴唇,下意识地挽住他的胳膊,语气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因为酒精影响,导致声线变得有些黏乎乎的。她的声音本来就很动人,如此一来,变得愈发娇甜。

  “这玩意儿对助眠可没什么好处……就这一瓶吗?”见她这样,张人凤的眉毛愈发拧紧了,“你没再喝其他的吧?”

  “也没有多少啦……就是……”

  见她支支吾吾的样子,张人凤心中警铃大作,赶紧将手探入小梅的上衣口袋里,从两侧口袋中,又摸出来两个空酒瓶。

  肯塔基波旁和金酒的空瓶。

  张人凤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对他而言,或许让他面对千军万马,都没有这一刻受到的冲击更大。

  “一滴不剩……哈……”他试着倒了倒酒瓶子,真的如他所言,字面意思,一滴都没有,让他不禁气笑了,“真没看出来啊,你的酒量还挺好的,喝的晕晕乎乎,不回房间里去睡觉,还在这种黑灯瞎火的地方,走来走去。”

  “回头再绊一下呢?!再磕到什么尖锐的东西,受伤了呢?流血了呢?要是我们都睡着了,你又醉得醒不过来,在地板上趴一个晚上,第二天再起来,就不知道你还有没有气儿了!你……”

  ……

  小梅咬着嘴唇,很有尊严地没有哭出声音来,只是轻微抽噎着,大滴大滴的泪珠,从她的眸子里滚落,砸在地上。

  喝了酒,但还没有彻底失去控制的人,都会处于一种情绪化状态。一丁点喜怒哀乐,都会勾出巨大的情感波动,很显然,此刻的她,就处于这样一个阶段。

  从侧面或许能说明,这接近三瓶酒,还不至于让她到烂醉的程度。

  “对……对不起,红中先生……都是我不好,我……”小梅不停地抹掉脸上的泪珠,一边转过身,将双腿微微岔开,双手扶住了膝盖,那被牛仔裤紧紧裹住,有着瓷实曲线的下身,便自然地朝他翘了起来,“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可是……我……”

  “至少请您稍微轻一点点,好吗?”

  张人凤叹了口气,“我不会打你的。”

  “不会吗?”小梅有些意外,直起身来,小声嘟囔道,“有一次,我在家里乱跑,把一杯滚烫的热水打翻了……爸爸打过我的屁股……”

  “我不是你的父亲。”张人凤搬过来一张特别宽大的椅子,又按住女孩柔软的肩膀,轻轻地让她坐了下去,“对你来说,这样或许有点残酷,但你应该认清这一点。”

  “……呜……呜呜……”小梅捂着脸庞,轻声啜泣着,一边摇头,“我……可我不喜欢这样,我原来的人生,已经变得支离破碎……我的父母,家庭,还有我的脸……都不可能回去了!”

  “只有你会在我身边,红中先生,只有你会关心我,心疼我……除了你之外,谁会在乎一个满脸伤疤的丑陋女孩呢?求你了,我不要和你分开,我不要,我不要!!”

  “……”

  张人凤怔了一下,随即才意识到,被毁容的事实,对小梅造成的伤害,远比想象中要大的多。平日里,她将这些都压在心底,不轻易表露出来,看上去好像早就过去了一样。

  这根扎在心底的刺,每到夜深人静之时,就会让她心口发疼。

  “这傻姑娘……”沉默良久后,他揉了揉小梅的脑袋,轻声说道,“我说呢,这几天下来,你就一直不太对劲,原来是在担心这个。”

  他托住小梅纤细的脖颈,任由她半靠在自己身上,喃喃道,“可是,我们早晚都会分开的。”

  小梅抬起头,泪眼汪汪地看着他,那模样让他心中一拧。

  “你看看我,还有比我更好的例子吗?我的家人、父母、故乡……从出生开始,我所记住的一起,都在海的对岸,我和他们分开了。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无非,也就那么回事。”

  “即便抛开这些不谈,你今年十五岁吧?我二十九,比你长十四个年头。”

  “按照自然规律,我会在你之前,离开这个世界。”

  小梅嘟起嘴唇,如梦呓般,轻声说道,“可是……开了公司之后,我们能见面的时间,就比现在更少了,我不想这样……我害怕……”

  三瓶酒的后劲,终于在此刻显现出来,少女的眼皮耷拉下来,原本就迷迷糊糊的语句,变得愈发古怪,“我什么都可以做的,我只是希望你……你能……”

  她沉沉睡去,后半句话,也消融在了静谧的夜色之中。

  ……

  张人凤轻抚着少女的肩背,目光却看向窗外,和无垠的黑暗融为一体。

第五百九十六章:不信邪

  “托比,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再往前了……”一名猎人环顾四周,表情明显有些不安,“这片地方确实挺古怪的,我们的弹药,也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继续深入的话……”

  “你是听了酒馆里那些人的鬼话,被吓到了吧?”托比没有回头,但从他的声音里,也能听出他有多不耐烦,“白炬镇的恐怖故事多了去了,都是当地猎户编的,就用来吓我们这种外地人!之前还有人说,奥州伯劳鸟就是死在这座山上呢,两个眼珠都不见了,我怎么没看见他的冤魂到处游荡啊?”

  白炬镇的“白炬”二字,最初,指的就是附近山林中的白尾鹿群,其中有一只,毛皮白如炬火。在黑夜中奔跑跳跃,仿佛一团燃烧着的火炬,数次被人目击,留下了各种各样的传说。

  不管这只神奇白尾鹿到底是否存在,至少,这附近的白尾鹿群,是实打实存在的。

  远道而来的猎户,就是想来这儿,发一笔皮草生意的财。在出发之前,他们先在镇上的仙人掌酒馆喝了会儿酒,被几个喝的醉醺醺的流浪汉警告,在浅点儿的山林中打打猎就行了,最好别再往深里走。

  四个字,生人勿进。

  “这一趟的收获,已经是我们以前出工三次的量……”一名猎户如此说着,看了一眼随行的马匹——这些体格健壮的驮马,背上已经挂了一卷一卷新鲜剥虾的鹿皮。

  因为猎到的鹿实在太多,根本放不下,只好将鹿皮原地剥下,一层一层叠在马鞍上。至于鹿的尸体,则是挑选了一两头格外好的,也一并驮在马背上,这支由数个猎人组成的小队伍,已经深入到了山林之中。

  林木茂密,雾气氤氲。

  偶尔传来的一两声鸟鸣,令人倍感不安,浑身起鸡皮疙瘩。

  “你们这些没种的怂货,给我闭嘴!”托比牵着马绳,一步一步地踩在泥地上,发出令人牙酸的轻响,“用你们的脑子好好想想,我们在山的外围,就猎到了这么多鹿,这说明什么?”

  “这座山里,至少栖息着一个大规模的鹿群,要是能找到它们,这趟不就发大财了!好不容易出门一趟,不把口袋塞得满满的,你们好意思回家吗?”

  “这个嘛……”众人面面相觑,一时语塞。

  “反正要回去的话,你们回去就好了,”托比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继续往前走,“这一趟不赚够了本,老子绝对不出去!”

  一众猎户别无他法,进山打猎,最忌讳的,就是半途中拆伙,只有跟着这位执拗的领袖,一路往深处走去。

  ……

  “啪嗒!”

  溪水漫过小树林,一脚踩下去,能往下陷半寸,滋滋的水声在脚底响起。

  忍受着潮湿和寒气的侵扰,托比揉了揉鼻子,小臂上起了一阵一阵的鸡皮疙瘩。他意识到有什么东西,正在暗处看着自己,终于将手从缰绳上撤下来,握紧猎枪,连声招呼道,“快!快藏好!”

  身后的猎户们赶紧照做,靠在树上,一个个神情紧张。

  环顾四周,除了风声和流水声,以及同伴们彼此紧张的呼吸,什么都没听见。

  “怎么了?”

  “嘘!安静,附近有活物。”托比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将身体压低,“告诉弟兄们,把子弹都压上,警戒四周,我们……”

  他下意识地摸向口袋,眉头却猛地一跳。

  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懦弱,夺命的幽灵,抓住了这一瞬间,猛然跳出!

  “啊————!!”

  一声惨叫从队伍中传来,瞬间击溃了团队的士气,他们只是猎人,并非战士。鲜血和惨叫,足以击溃他们的意志。

  “郊狼,是郊狼!”

  “开枪!”

  惊慌失措的猎户们端起猎枪,几声砰砰的枪响,但他们没没能命中这只郊狼,反而让更多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在了草木之间。它们并没有发出狼嚎,只是压低身形,安静、无声地窜上来,一口咬住人的脚踝,亦或是直接飞扑抱脸,啃咬颈部,鲜血会直接喷洒出来,混合着人们的惨叫,怎一个惨字了得。

  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已经有数人毙命,郊狼扑在死人的胸口,大快朵颐,毛发都染得猩红。

  “砰———!!”

  托比端起猎枪,将这头郊狼的脑袋轰了个粉碎,火药和鲜血的味道,让狼群略微退缩了一下。纷纷压低重心,向他发出威慑性质的低吼。

  “跑!!!”

  托比喊了一声,来不及换子弹,背着只剩下两发子弹的猎枪,撒开腿就跑。幸存下来的猎人们,也都被这一声喊醒过来,纷纷拔腿跟上。人与狼的生死追逐,在这片密林深处,继续上演,对大自然而言,吃与被吃,不过又是一出平平无奇的戏码。

  ————

  “我早就说了……不……不应该继续在这儿的,之前猎到的货,还有那几匹马,全都报销了……”

  “该死!那么多鹿,它们的天敌能少的了吗?”

  “可怜的老汤姆,我亲眼看着他,被那群畜牲给活撕了……”

  ……

  “行了,都少说两句,现在已经这样,没别的办法!”托比咬了咬牙,回头看了一眼——草木晃动,几头低伏着的郊狼从中钻出,紧随其后,丝毫没有放过他们的意思。

  这些家伙和自己一样,不愿意轻易放过到嘴边的猎物。

  剩下来的猎户,大多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早已过了年富力强的年龄。这一通遇袭,逃命,已经耗掉了大部分力气,再跑,无非也就是疲于奔命,让它们撵上。

  “还有多少子弹?”

  “真不多了……我们的子弹,都用在打猎物上,几乎没剩下多少。”猎人的语气中,充满了绝望,“估计也就够射一轮的吧。”

  “他妈的,一轮就一轮,再跑下去,也是被它们追上咬死……”托比咬了咬牙,往猎枪里填充子弹,“就赌这一个回合,跟它们拼了!”

  “咔哒!”

  拉动枪栓的声音。

  透着些许视死如归。

  ————

  “咚—————!!!”

  恍如流星坠地,土石飞溅,附近的树叶,都被震得翻飞起来。

  一道身影缓缓挺直脊背,加入到这场人与自然的搏杀中,并在一瞬间,颠倒了战局形势。

  托比从而见过这样的装束——他的身上,套着一身用一根一根金属块拼接、填装起来的铠甲,从落地的动静,以及深深陷入地面的双足来看,很难想象这一身到底有多重。

  “……”

  幸存者们皆是目瞪口呆,屏住呼吸,不敢说话。不知为何,他们感觉到,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家伙,要远比身后追赶的群狼,更加危险!

  郊狼们也有同感,发出如狗狗一样的无辜呜咽声,夹紧尾巴逃走了。

第五百九十七章:战争机器练成中

  “当———!!”

  将压在肩颈上的头盔摘下,随手丢下,只是任其自由落体,便发出了奇响无比的一声,几乎将地面砸出个坑。

  好在是深山老林,这声音只会在土与树之间回响,也不怕吵到谁。张人凤活动了一下肩颈,眉头舒展,松了口气,双目微微闭上,享受着林间那舒缓心神的空气,和透过叶片洒下的斑驳阳光。

  深埋在土壤之下,溢满生机的春天气息,总是与这黑土地一起迸发出来,令人陶醉。

  公司成立后,帮派里的大家,都忙活各自的事情去了,他便在白炬镇的深山之中,又起了一座简谱的小木屋。这次,他拒绝了邓恩的大操大办,这间木屋盖得无比简朴,一切吃穿用度,都只满足于生活的基础需求,甚至连烟酒都没有了,完全过上了隐士般的生活。

  至于这身贴合身体的金属甲胄,则是他委托塔奥设计、开发的,按照他能承受的最大体重,一点一点加量,算是他康复训练的一部分。一段时间下来,他也渐渐适应了这个负重,在此等重量的桎梏下,奔跑、跳跃、开枪,如常人一般无二。

  这便是他计划的第一步,通过负重,先进行一定时间的康复训练,让身体恢复到最强盛的状态,来为计划的第二步做准备。

  戒烟,戒酒,再加上规律作息,将来到亚美莉加这两年荒废下的,全都补回来。

  为了确保每天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他将所有可以提供娱乐的东西,全都留在了山外,别说扑克牌,就是连香烟卡,都一张没带。他甚至还主动斩断了和外界社会的一切联系,如非必要,绝不下山。

  这次训练的目标,不光在于身体的基础体力,还有另外一项。

  射术。

  或者说,枪法,对现代枪械的组装和应用能力。

  托席恩的福,邓恩的武器工厂中,但凡是稍微有点名头的枪,全都给他弄来了。按箱论的精良近现代武器,全都堆积在这间小小木屋里,恍若一个小型军火库。如果有不知情的人路过,随手推开这扇门,估计会被吓一跳。

  这是张人凤苦思冥想后,得出来的结论——他所修行的功夫,是杀人技不假,但真要说最有效率的杀人,一拳一脚,怎么也比不过一发子弹。他的气硬功刀枪不入,力大无穷,但子弹打在身上,一样要躲。

  在老家时,张人凤就见过不少传统武师,对西洋人的枪炮分外抵触。他们都不傻,一眼就能看出,这种东西的存在,会让“武术”的存在意义,飞快地贬值、缩水。

  但张人凤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再好的武器,也无外乎是人来运用。

  那么,单兵素质更高的自己,即便转而主攻射术,也一定比普通人更有优势:就比如他可以双持短铳,甚至扛着加特林机枪进行扫射,完全无视后坐力带来的影响,但普通人就绝对做不到。

  当然了,为了不完全变成野人,还是有一个人,会每天上山一次,辅助他的训练。

  也好将山下发生的一切情况,及时让其知晓。

  ————

  “师兄?”狼推开嘎吱作响的木门,困惑道,“你刚刚没在训练场上,干嘛去了?”

  “来了一群猎人,多半是外地来,做皮草生意的。”张人凤活动了一下肩颈,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随口说道,“让郊狼撵上了,我听到动静,就顺路去帮了一下。没事儿,他们已经下山了。”

  “……”狼的表情有些阴郁,呡了一下嘴唇,欲言又止。

  “怎么了?”张人凤注意到柴堆里的木柴没有多少了,便顺手拿起一块圆木,“咔哒”一声,像撕纸一样,将其撕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