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炉中文火
“……哈?”飞鹰产生了大大的疑惑,表示不理解。
这叫什么问题,人为啥要穿衣服?是没人规定非穿不可,那你可以不穿啊,你不穿衣服,去下面溜达一圈试试看。
但看父亲缄默的眼神,自己要是再回答不出这个问题,他是肯定不会再往下推进了。以飞鹰的经验,估计就是挥挥手,示意他回去,结束这次谈话。大半夜摸黑爬一次树,实在太不容易,他只能绞尽脑汁,想点内容出来。
“我……我以前和高树外面的商人,闲聊的时候,他们提到过……他们的神在造人的时候,是在一座花园里,还有一棵很高很高的树,树上结着果子。男人和女人吃了,有了羞耻心,觉得光着不好意思,才开始穿衣服……就是这样。”
“呵……”闪莫名笑了。
“是不是很扯?”飞鹰没好气地说道,“要是真不想让他们吃这果子,他们的神,干嘛不把这棵树,移到他们一辈子都够不到的地方呢?”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思考了,虽然浅显,但确实思考了。”闪喃喃说道,“现在的高树部族,本地人大概在五百个左右,这五百个人,你都熟吗?”
“不敢说熟,但至少都认识吧。”飞鹰回忆了一遍,“谁叫什么,见了面,我都能喊的出来。”
“好。但是算上其他部族,一共就有将近两千人了。这两千人,谁是谁,每一个张面孔后,都有着怎样的过去和故事,见到他们该怎么称呼……这些,你能像对待高树本地部族那样,熟稔于心吗?”
“……”飞鹰沉默了。
“外面的‘文明世界’,有足足5000万人,走在街道上,谁能认识谁?”
“我的孩子,你要记住,除了一些特殊的个体,比如银霜请来的那位‘新朋友’……人和人,在肉体之上,是没有太多差异的。”
“我们的服饰,是一种间接、明快的方式,直接告诉对方,自己在这个庞大群体中,所处的位置。即便素不相识的人,也可以通过装束、首饰、发型、气味等信息,立刻判断出,自己大致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和对方交流,这是人类的本能。”
飞鹰的眼眸不自觉放大,升腾起一丝崇拜。
父亲总是这样,用很令人费解的话语做开头,但是说着说着,又让他觉得特别有道理。
“文明世界的人,太过于注重这些外物铸造的‘表象’——戒指、怀表、西装、腰带、皮鞋……他们很执着于判断出,对方在社会中掌握有多少资源,和自己对比是多还是少。往往忽略了更重要的东西。”
他忽然一转话锋,问道,“教你们打猎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
“不要去看,去感受。”飞鹰几乎是立刻接上了这句话。
“没错,去感受。同样的,你和任何一个人初次见面,都会形成一个初次的‘感受’……他的眼神、表情、动作,语句中的停顿,你的本能,会帮助你做出选择。”
“现在,基于这一切,我再问你一遍。”
“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
这一次,飞鹰没有很快回答,而是真的闭上眼睛,将尚且新鲜的记忆,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烛火昏黄不定,闪没有出声,彷佛连呼吸和心跳都静止了,只为给他的儿子,创造出一个绝对安静的思考环境。
……
“他是好人。”
“很好。”闪点了点头,“这个答案,已经够解决你的一切疑惑。”
“可是……”飞鹰的表情有些苦恼,“好人,并不意味着他就会支持我……我是说……”
“万一他是那种特别仁慈的好人呢?他和蜂鸟一样,觉得开战不会有好结果,会死很多很多人,然后把土地、阳光、树木……我们现在有的一切,都放上谈判桌呢,父亲,那我该怎么办?”
“高树是我们的家,父亲,我们世世代代生长在这里。我愿意为它,流干最后一滴血!”
闪仓迈的脸上,露出一抹转瞬即逝的笑容。
“我无法向你保证什么,我的儿子,但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
“对待敌人,他从来都不是个仁慈的人,以前不是,以后更不会。”
“这么说……”飞鹰的表情再度变化,“他会站在我这边?”
“……”闪看了一眼窗外的夜色,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去睡个囫囵觉吧,飞鹰。”
“再过四个小时,天边鱼肚白的时候,蜂鸟就要回来了。”
“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
第六百五十五章:能进我们帮派,就没简单的
身处异地,睡眠本来就很浅,一有点风吹草动就醒了。
一声悠长的号角,张人凤立刻掀开被子,坐了起来。麦克的反应和他差不多,他两也算是行走江湖的老手了,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他们甚至连衣服都没换,为的就是在突发情况下,可以迅速反应过来。
相比之下,小梅就显得迟钝一些,她在房间里墨迹了半天,穿戴得一团乱,甚至连腰带的枪口方向都反了。她今年才十五岁,正是身体发育的年纪,自然要比成年人更贪睡。
“什么情况?”张人凤侧耳细听,这一声号角之后,整个营地就像从睡梦中惊醒了一样,各式各样的声音开始盘旋。
“高树这边的规矩,会定期安排人手,去附近的领地巡逻。一声号角,就代表着夜巡归来,本地人早就习惯这种号角声了,换做平时,根本没人理睬的。但现在不是要打仗了嘛,大家都特别紧张。”
银霜自然是早早地就醒了,她的体质异于常人,一晚上没怎么睡,愣是精神饱满,中气十足。
“顺便说一下,两声号角,就是外敌入侵。等敌人真地从外面打进高树,就会有人吹了,那场面不知道会有多可怕。”
“三声号角嘛……”
银霜顿了一下,眼神变得有些空洞,她没有再说三声号角响意味着什么,见三人的状态都调整得差不多了,便开始说正事,“我听说,这次夜巡的成员里,有一个叫‘蜂鸟’的人。你们最好留心一下,现在的高树内,真正在和飞鹰打擂台的,就是这个人。”
“蜂鸟?”张人凤眉毛一挑。
“嗯,他是其中一个部族的领袖,之前一直在外头,好几年都不回来,大家都快忘了有这号人了。也不知道最近和什么人混在一起,突然发了大财,带回来2万美元,说是要和政府的人交涉,把高树这片地买下来。”
“结果他回来没几天,就突然碰上了这件事,他的主张,和飞鹰那派人有很大区别。营地里三四十岁的人,普遍都支持他的意见,和那群年轻人水火不容,几乎到了见面就吵的地步。如果不是高树部族内有规矩,搞不好就要直接动手了。”
“今天也是,看这动静,没准会发展成什么样呢。”
……
三人的面面相觑,良久之后,张人凤叹了口气。
“我就知道……”他流露出无可奈何的笑容,看似埋怨,语气之中,却还带着几分自豪,“能进到咱们帮派里,就没一个简单的。”
————
在树皮长屋的攒簇中,高树正下方,有一片月牙形的空地。部族当中,稍有些威望的人,如果有什么纠纷、事宜,都是在这个地方处理的。现如今,战事,就是部族内的第一大事,天还只是蒙蒙亮,就已经挤满了人。张人凤他们还算来的晚了,只能从最外层,一点一点地往里面挤。
看到酋长的那一刻,张人凤的脑子有些宕机,属于是没把他的脸,和他身上的衣服对应起来。
在帮派里的时候,酋长给他的印象,一直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从没见他和别人争论什么。平时一些比较琐碎的活计,比如打猎、保养马匹什么的,都是他在做,也算是帮派里的后勤人员。
但真到了该动手的时候,他也绝不含糊,隐匿、潜入、追踪痕迹,尤其是在野外环境下,都是他的拿手好戏。正面战场上,他就不会再用弓箭了,抡起投石索,那手雷是铺天盖地地飞过去,足以称之为人形轰炸机。不管给他什么指令,他都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这样的手下,就像一个帮派的基石,确保了帮派的下限。看着可能不太起眼,红中帮实在太卷了,神人那是一个接着一个,一不注意,酋长的贡献就会被忽略过去。但有这样的人在,张人凤用的十分安心。
而今天清晨,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的时候,张人凤却看到了一个全新的酋长。
————
“从北边调来了一支八百人编织的队伍,武器配得很全,枪械、弹药,都是全新的,也跟着火车一起运送过来。我们在敌人的军阵中心,做了一次穿插,大致排查了一下敌军人数。”
这里没有桌子,酋长干脆就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在地面上写写画画,打了个三个大大的叉,“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是他们的屯兵点。高树的东边、南边、西面,都被围住了,他们正在搭建临时的防御碉楼和壕沟,我看见了,速度非常快。”
“所有人加总在一起,人数大概在1000人左右,以军队的规模来算,已经相当多了。”
一千人。
这个数字像一枚重磅炸弹,丢入人群中,迅速爆发出了许多不同的声音,几乎将酋长的声音淹没。
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部族里的大多数人,都只知道有人打过来了。具体来了多少人,用的什么武器,规模怎样、战术如何,他们并不了解。直到酋长将这些说破,很多人才第一次意识到,情况远比想象中更糟糕。
高树部族,看似有着两千之多,可去掉老弱妇孺,真正可以应战的人数,其实连一半都不到。
再说难听一些,他们连武装这些青壮年的武器,都没有那么多。真到了战场上,他们得拿着短矛和弓箭,去跟人家的步枪、左轮对打。
不少部族,都是因为本族被灭,家园破碎,才不远万里地流亡,来投奔高树的。听到这境况,只觉得历史恍惚间又重演了一次,当即脸色惨白。
剿灭一个普通的部族,一旦涉及军队参战,最多也只会派遣一到两个营,组成临时营级单位,也就是200到300人左右。而这一次,竟然有一千余军人参与进来,且呈四面包夹之势。
人数和装备上的差距,还没开始打,就已经让许多人,心生了退意。
……
飞鹰的表情很严肃,也很沉静,他站在酋长对面,紧抿嘴唇,努力将这些信息,转化为有用的东西。
“更糟糕的是,那几个曾经与高树营地有所来往,同我们交换日用品的商人,现在都被贾沃斯的军队,抓起来了。也包括朗。”
麦克的眼瞳微微缩放。
酋长的语气有些沉重,“他们被关在高树西边的临时工事中,面临着严刑拷打。军队的人,似乎知道朗受过邀请,来过一趟高树营地……因此想从他们口中,拷问出关于高树营地的事。”
众人的声音瞬间大了起来,惊慌有之,担忧有之,愤怒亦有之。
“目前来看,应该还没供出什么,但这样下去,终归坚持不了太久。”
“事急从权,人家是因为我们,才遭受了无妄之灾。”他的目光看向飞鹰,沉声道,“我的部族里头,有几个身手不错的小伙子,人也精干……我想带他们去一趟,去把这群倒霉蛋捞出来。”
第六百五十六章:舔鞋子的钱,哪是这么好来的
“哈哈哈哈,不愧是你啊,蜂鸟。你是不是在外面混的太久,脑子都让她们给搅乱了?”
带着讥讽的声音,从人群另一侧传来,人们很自觉地分开,给这位年轻的头领让道。从装束上来看,酋长的打扮,更接近于外面的牛仔和流浪枪手,是“衬衣+马甲+夹克”三件套,再配上一定帽子。
而那个被众星拱月,簇拥着前来的年轻人,和他完全处于两个极端——他将褪色的鹿皮长袍染成赭石色,领口缀满灰熊毛,袖口用染成靛蓝的豪猪刺缝出波浪纹。
鞣制的野牛皮腰带扣着铜环,悬挂燧石匕首、装火药的小牛角筒,以及一支褪色的红布条,用以标记他杀的敌人。
黑发编成单辫,辫尾系鹰羽与铜铃,额前缀一串染红的鹿齿,随动作轻响。
两把火力劲爆的短铳挂在腰间,一把榆木长弓斜背身后,箭囊插着鹰羽箭,除此之外,腰带上还别了一把柄部缠蛇皮的短柄斧。
从装扮上来看,他并不是高树本地人,而是逃难过来的其他部族。
少年的面相瘦削,一道贯通脸部的伤疤,让他的左眼永久闭上了。
只剩下一只能睁开的右眼,横扫全场,戾气横生,仿佛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这份戾气,主要针对的是酋长,但谁要被他那只眼睛扫到,也免不了要被视线撇开。
酋长见到他,面色一沉,不动声色地深吸一口气。
“这都什么时候,白人的军队都围在外面了,你还想着你的白人朋友们呢?”
“独眼,这话我就不明白了。”酋长沉声道,“怎么会是‘我’的朋友呢?他们曾经和部族做过生意,现在因此而获罪,遭到了飞来横祸,这是事实吧。更何况,从理性的角度来分析,早点把他们救出来,也好少一分情报泄露的可能,于情于理,我们都不该坐视不管。”
独眼冷笑着摇摇头,咬紧牙关,仅剩的眼瞳中,迸出几分淬毒光芒,“没人拿着枪,逼他和我们做生意,我们没给皮草作报酬吗?”
“那些贪得无厌的白皮奸商,谁稀罕他们卖的这点破玩意儿!路是他们自己选的,变成现在这样,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我们搭出人力,去把他们捞出来?”
……
人群中的声音鼓噪起来。
这里的绝大部分人,都有着一段难以忘怀的血海深仇,要想撩拨他们的情绪,再简单不过了。
“现在才说这话,恐怕有失偏颇吧。”酋长的目光沉稳而有力,看似是在和他说,却提高了音量,让所有人都听到。
“铁锅,Bowie的刀具,缝衣针,还有钢制马镫、缰绳铁扣、蹄铁,这些都算生活用品。现如今,你随便去掀开一顶帐篷,哪户人家家里,还没用这些东西的?”
“烟和酒,这些都先不提了,我知道很多人都偷偷摸摸地在买,销量一直很好。那些奎宁和阿酊药片,救过多少部族同胞的性命,你算过吗?这些药哪里来的,你不会以为,是从哪棵树上长出来的吧?”
众人一时讷讷无言。
“除去这些,还有锡杯、铁皮水壶、鱼钩、铜丝、镜子……类似的小工具,早已经填充进我们的生活,不可能分割开。”
“如果不把他们救出来,任由他们被折磨摧残。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最后,这件事情,能以不流血的方式解决,我们以后的日子,又该怎么过呢?”
……
独眼挠了挠左眼上的伤口,忽然咧开嘴,迸出一声冷笑。他一边掩着脸笑,一边摇头,好像听到了多么可笑的笑话一样,状态有些癫狂。
飞鹰依旧没有出声,
“蜂鸟,我能不能多问一句,你说的‘不流血的方式’,指的是什么呢?都到这个份上了,那群白人把高树团团围住,要人有人,要枪有枪,你打算用嘴,把他们说走吗?”
“……那要看情况。”酋长半眯着眼,丝毫不怵他眼神中的冷意,往前走了一步。
“什么情况?”
“袭击火车,劫走莱恩·柴德尔的,是你吗?”酋长紧盯着他的眼睛,随即朝远方一指,一字一句地说道,“现在,外头带兵的那个,是贾沃斯·柴德尔,莱恩的儿子。不管做下这件事的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想要赎金也好,单纯为了发泄也罢……这件事,我们做的并不占理,给了他们出兵的理由!”
“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不如干脆点儿。”
说到这里,他已经不止是针对独眼了,而是转过身,对着围观的众人,高声疾呼,“如果莱恩已经死了,那么我无话可说,不得不考虑最坏的情况。”
“可如果他还活着,麻烦做了这件事的人,至少要把他送到这里来。这个人是活的,不管后续是要谈判,还是要施压,哪怕扣做人质,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他转向飞鹰——高树之王没有现身时,他就是部族实质的最高掌控者,“如果这样的话,我愿意豁出去试一试。”
“我在外头,认识了一些相当厉害的朋友……你们中的不少人也知道,这次回来,我带了一笔钱,这些钱呢,本来是要买这块地的,眼下这个情况,估摸着也买不成了。干脆就用这笔钱,来委托我的朋友出面,帮我们摆平这档子事儿。”
他的语气无比诚恳,目光一一扫过众人,沉声道,“我只是希望,能用尽可能小的伤亡,来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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