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持火山,西部杀穿 第311章

作者:炉中文火

  “这是一场生死之战,不求变,就只有求死!”

  ————

  人群开始议论纷纷,在闪的推波助澜之下,两种一直在发酵的观点,终于被拿到了台面上,开始激烈碰撞。

  ……

  “看起来,时候差不多了。”闪虚压两下手掌,将众人讨论的声音一并压下,“既然靠语言,已经无法解决……”

  “你们两人,就在先民的见证下,分出这件事的对错吧。”

  闪握住羊头木杖,轻轻一拔,便将其从土中拔了出来,看得张人凤眉毛一跳。

  他挥舞起羊头杖,凌空一挥,宣布道,“我将重启‘青草仪式’!”

第六百五十九章:我作为高树之王的权力,是无限的!

  “青草仪式是什么?”小梅看到一旁已经开始庆祝、欢呼的年轻人群体,再看银霜和酋长面露难色的样子,已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别告诉我,就是让你和飞鹰卸下武器,赤手空拳,在所有人的见证下打一架。谁赢了就按谁的办法来吧?”

  “……”

  “……”

  两人面面相觑,银霜苦笑,酋长扶额叹气。

  “很遗憾……”酋长的表情有几分僵硬,他学着外面的人,耸了耸肩,表示自己的无奈,“除了一些仪式上琐碎的细节,基本就是这样了。”

  “拜托,不是吧?”小梅惊叹道,“怎么会有这么老掉牙的剧情啊,比武审判什么的,现如今的骑士小说都不流行了啊!”

  “谁说的,时至今日,牛仔之间一言不合,也会像过去的骑士那样决斗。只不过现在的枪,和那会儿的枪不太一样了,拔出来就必定死一个。”麦克则是一半调侃地说道,“自由和荣誉,都赌在这一颗子弹上。”

  “牛仔们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哪怕打牌时的几美分输赢,都能决斗一次。”小梅继续吐槽道,“这种事关全族人两千人性命安危的大事,不去反复分析、推敲,反而要靠两个人搏斗的胜负关系,来决定怎么做,未免也太荒唐了吧?”

  “这是部族的传统。”银霜叹气道,“荒唐不荒唐的……也没办法,自高树存在以来,碰到无法解决的难题,都是这么操作的。迄今为止,部族还存在着,所以……大概……他们觉得没问题吧。”

  与其说是传统,不如说,这是高树当地的信仰,他们真的相信,那些树皮上的面孔,具有裁决公正的力量。就和选择了比武审判的骑士,会相信神将力量,暂时借了胜利者一样。

  对于青草仪式的结果,也必须百分之百认同,不能再有异议。

  方才,年轻人们欢呼雀跃,自然是知道,以这种方式来裁决,对他们无疑是最有优势的——飞鹰二十多岁,年轻、强壮,正是拳怕少壮的“少”这个阶段。酋长的块头固然够大,战斗经验也算丰富,但毕竟四十多了,身体机能在走下坡路。

  比拼激烈的身体对抗,他不可能是飞鹰的对手。

  小梅和麦克还在吐槽这个规则的荒谬,张人凤已经开始想点子了。

  “可以请代打吗?”他突发奇想,点子就来了,“我代你上去打,作为补偿,让想要挑战的一个一个上好了。飞鹰可以排在最后一个。”

  “我把他们都打个遍,挑战赢了,对方也心服口服,这不就是两难自解了吗?”

  “……单纯是您手痒了,想要打架吧?”小梅一边嘟囔着,一边抬起手,啪的一声,轻轻拍了一下张人凤的手背,“明灯市的时候,不是刚刚和那么多人打过嘛,您还没过瘾啊?”

  张人凤不好意思地笑笑,“那些裹着铁片的绣花枕头,没一个耐打的,我渴望更有价值的对手啊。”

  “比如那个飞鹰,我看出来了,是他父亲一手教出来的……他的步伐、站姿和气势,都非常不错……”

  银霜想起自己在多弗丘的经历,想起张人凤如何挥舞起一座实心的断臂维纳斯石像,大杀特杀,顿时一个哆嗦。

  “谢谢你的好意,张,恐怕不行。”酋长也苦笑了一下,“这个仪式,必须促是矛盾双方,也就是我和飞鹰,一对一进行,不能找人代替。”

  “那就没办法了。”张人凤叹了口气,随即说道,“还记得我们在哪儿认识的吗?”

  “这怎么会忘呢。”酋长说道,“圣昆塔克的码头。”

  “没错,那个时候,你在上面打,我在下面指导……这次也一样。”张人凤拍了拍他的肩膀,嘱咐道,“撑过第一个回合,等我看破他的招数,再找机会反攻。”

  说这话时,张人凤心里其实有些没底。

  虽然还没看过飞鹰的实战能力,但他已经有强烈的预感,绝对不会比那些码头黑拳选手弱的。他的身形、步伐、呼吸,以及这一身精壮的身形,都已经说明了这一点。酋长能否撑过第一个回合,甚至在这之后,能否保有还击能力,都是未知数。

  退一万步说,他有信心能看穿飞鹰的招数,但即便是告诉酋长,让他做开卷考,就一定能赢吗?

  未必。

  但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

  短暂的热身准备后,两人都换上了更为轻便,适合奔跑、发力的衣服,走到了高树下。

  闪端出来一碗熊脂调制,加入了诸多磨碎草药粉籽的油膏,用大拇指蘸取一点,抹在各自的额头上。

  “这些草茎里,蜷缩着千百个黎明。”

  “我们的祖父的祖父,曾咀嚼它的根,”

  “我们的祖母的祖母曾编织它的茎,”

  “而他们的呼吸,此刻正穿过我们的喉咙!”

  “青草仪式已经开启……由这一刻开始,二位,便将各自的意志,毫无保留地,呈于高树面前。”

  “诸多先民,敬请见证!”

  ……

  强风吹过,树海晃动起来,发出沙沙的响声,风吹拂过所有人的身体,也包括三位外来者。

  张人凤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仿佛和这片森林“连结”的感觉,与其沐浴同一缕呼吸,同一次心跳。

  “……高树之王。”酋长摒弃掉心中的所有杂念,缓缓起身,“我准备好了。”

  “我也是。”飞鹰沉声道。

  “很好。”闪挥了挥木杖,“去准备马吧。”

  “马?!”两人齐齐露出惊愕的表情。

  “大敌当前,自己人和自己人的战斗,一点意义都没有。你们都是高树宝贵的人才,我不希望这场仪式和以前一样,以败者散落的骨头、牙齿和鲜血,作为结束。”闪慢慢地说道,“为此,我暂时修改了,这一次青草仪式的规则。”

  此言一出,所有人,包括参赛的两个选手,都被惊得说不出话。

  随后,爆发出无比激烈的议论声。

  “父亲,可以这样吗?!”飞鹰忍不住说道,“青草仪式的内容,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

  “我作为高树之王的权力,是无限的。”闪平静地说道,“修改过后的内容是这样。”

  “根据蜂鸟的情报,高树北面,暂时还没有被围住。北面的草原上,栖息这一大群野牛在活动。”

  “你们各自带队,从不同的方向出发,追踪它们的踪迹,去捕猎一只野牛。并把野牛身上有用的部分,全都带回来。”

  “谁完成的快,谁就能获得胜利。”

第六百六十章:你他娘的还真是个天才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

  印第安部族,本就是靠着捕猎为生的。

  男人们组成小队,用榆木长弓、燧石箭簇猎鹿、麋鹿,设陷阱捕捉野兔与豪猪。秋季熊脂肥厚,经验丰富的猎手以矛伏击黑熊。他们还会溪流中架设鱼梁(一种木栅栏围堰),用骨钩与麻线钓鳟鱼,夜间以松脂火把吸引鱼群,以网兜捕捞。妇女儿童,则是会携带树皮篮,采集松子、榛子、蕨菜根与紫锥菊、白桦茸。

  他们就像是古早的采集者文明形态,那是一种比农耕文明还要久远的生存模式。

  当然了,现在的高树部族,也不完全是靠打猎采集为生。

  他们也开始豢养一些小动物,比如在树篱围栏中,用昆虫与残谷喂养野鸭、火鸡。在森林边缘,他们还开垦小块“三姐妹田”,种着玉米、豆类、南瓜,以灰烬肥土作为养料,长势喜人。

  但“狩猎”这一项,几乎是所有部族的成年男人,都必须学会的本能。他们从小就学这个,如吃饭喝水一样,都是必备技能。对这将近两千的见证者来说,高树之王刚刚的改动,就类似于“你们两个谁先吃完这顿饭,小红花就奖励给谁”这种程度。

  离谱。

  离了个大谱!

  但就像闪说的,作为高树之王,他拥有对结果的一切诠释权。

  规则已经定下,飞鹰只是略一犹豫,就立刻对着自己的心腹们招手,“黑岩、熊爪,你们两个跟我来,去拿几杆枪,快!”

  酋长则是下意识看向了张人凤,两人也不需要多说什么,就这么一眼,张人凤便转身离开,牵他的土库曼战马去了。

  ————

  出了林木,一望无际的辽阔草原,远处层层叠叠的山丘,以及那被碧绿和天蓝分割的地平线,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看到美景,张人凤的瞳孔不自觉放大,深吸了一口气。天地如此辽阔,一首童年时死记硬背的《敕勒歌》,忽然闯进他的脑海,没想到竟能如此应景,他忍不住笑了出来。

  “如果不是在打仗,如果有一天,等一切都结束,来这儿养老,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想退休了?”酋长笑道。

  “我也是个人,总会老的。”张人凤摇了摇头,“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现在嘛……”

  丛林另一侧,飞鹰和他的下属已经骑马出行,认准一个方向就去了。

  “先帮你逮一头野牛回去再说。”

  ……

  在草海上疾驰一阵,并没有看到军队的痕迹,过了某个点之后,酋长像是注意到了什么,示意张人凤慢下来。而后,他先是跳下马,半蹲下来,在草地上来回摸索,又用手指沾了一点泥土,放到鼻尖下,略一嗅闻。

  “有线索了?”张人凤在这方面完全帮不上忙,只能这么问。

  “算是吧……草原上的大型动物也不多,貌似有野牛群在这里活动过,是个好消息。”酋长翻身上马,“继续吧。”

  “不用下马?”张人凤惊讶道,“之前你猎熊的时候,找到痕迹之后,不是要下马一路潜过去的吗?”

  “灰熊是独居动物,而且很危险,潜过去,是为了尽可能不惊扰到它,在它发现我们之前,先掌握它的位置,就能先一步发起进攻。同理,如果是狐狸、松鼠、河狸之类的小动物,它们的体型偏小,十分机警,听到动静就跑了。”

  “但野牛不同,它们的体积很大,而且还是群居动物。一旦跑起来,普通人靠两条腿,是不可能追上的,必须得骑马。在马上,用大口径的武器射击头部,才能一击毙命,也让它少受些罪。”

  酋长开始给张人凤拆解这场比试的深意,“飞鹰那边的两个小伙子,都是搜寻猎物痕迹的好手,他们会很快找到野牛群的,这点毋庸置疑。以他们的本领,要猎杀一头野牛,再容易不过了。”

  “但是,真正考核的重点,在这之后。”

  “之后?”张人凤狐疑道。

  “还记得闪怎么说的吗?”酋长提醒道,“让我们把‘有用的部分’,带回高树。”

  “就是取点肉下来呗。”张人凤想当然地说道。

  “并非如此。”酋长摇了摇头,正色道,“事实上,我们部族的生存和发展,可以说是离不开野牛。”

  “野牛皮,可以制成衣物和帐篷,是御寒的好东西。如果还有多余的,可以拿去做皮草生意,这也算是部族同外界交易的主要来源。”

  “野牛肉就不用说了,量大管饱,可以作为主食来源。风干了之后,可以保很久。”

  “野牛角能制成酒杯、火药盒和号角,牛骨用来制作箭头和刀子,那些完全派不上用处的骨头,磨成了粉,也能成为三姐妹田的肥料。我们尝试过,产量相当的好。”

  “牛胃变成水囊,牛毛编织成绳子,这些在日常生活都用的刀,筋腱作为缝衣线使用……总而言之一句话,野牛浑身都是宝。它简直是最完美的动物,养育了一代一代的先民,直到我们……狩猎野牛,应该是一种充满敬意的活动,想必闪也是考虑到这个,才以此为题的。?”

  “你的意思是……”张人凤眯起眼睛。

  “浑身都是宝,就意味着,得把这些‘宝贝’,从野牛身上卸下来,光是这个过程,就要花很多时间。所以你看,我一点都不急。”酋长露出了狡黠的笑意,“别看那三个小伙子找的快,光是卸,就得好长时间呢,这可是个力气活。”

  “但是我就没这个烦恼。”

  酋长指了指张人凤,“这不有你在嘛,我们直接把一整头牛搬回去,不就完了。反正它浑身都是宝,那索性把这座宝山,直接搬回营地。少了那些取肉、取角、剔筋的环节,能省下一大笔时间。”

  ……

  ……

  ……

  “北美野牛,我在戎马镇的时候见过一次,那玩意儿很重的。”张人凤憋了半天,方才说道,“上次碰到那头,有足足1.5吨那么重,我确实也搬起来过,但之后的结果……”

  “那已经是野牛里的巨无霸了。”酋长给他科普道,“一般的野牛,能长到1.3吨的,都算牛群里头的老大。普通的成年野牛,差不多也就4、500千克重,你应该没问题的。”

  这话说出来,酋长自己都有点哑然失笑,普通人一听到这个数字,估计两眼一翻,直接昏过去了。但在张人凤这里,500千克的东西,似乎也就是个沉点的麻袋。

  张人凤目瞪口呆了好长时间,直接一挑大拇指,“嘿,还真别说,你他娘的真是个天才。”

  酋长在马背上哈哈大笑。

第六百六十一章:野牛和美钞

  顺着痕迹骑了一阵,依旧没发现大规模的野牛群,这和酋长预想的情况完全不同,也让他的眉毛紧锁起来。就连张人凤这样的外行,也能看出,草地上有很多错杂的大型动物脚印,但却没看到一头野牛。

  脑海中的警铃开始敲响,张人凤敏锐地感觉到,今天这场考察,似乎别有深意。

  他建议道,“再往前走走?”

  “再往前的话……”酋长犹豫道,“会离火车站越来越近,运气不好,可能会一头撞到军队的先遣营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