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炉中文火
……
麾下战士纷纷大惊失色,他们并不畏惧战争,但他们的本来的战术目的,是要让战争,在远离家园的地方打响。是要在森林外的草原上,以快马奇袭的方式,将敌人一举歼灭。
而现在,外头响起了两声号角,整个部族营地,也跟着躁动起来。竟然要被迫在高树本土,和他们决一死战了,这种故土即将被战火蹂躏的既视感,让不少印第安人,都产了PTSD。
“都不要慌。”飞鹰深吸了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强制自己冷静下来,他深知自己是第一道防线,有太多太多眼睛,盯着自己看了。哪怕内心再慌乱,都不能表现出来。
“各自聚拢自己手下能打的人,抄家伙,在高树下面集合!”
————
几乎整个高树营地,都被那两声号角,搅得鸡犬不宁。
在一片混乱中,飞鹰还是做出了相对准确的判断,他将那些能打的青年人,全都调动起来,准备和外敌殊死一搏。但到了之后才发现,好像并没有什么敌人,全都是熟悉面孔。大家都是带着家伙出来的,面面相觑,从对方脸上看到的,只有懵逼。
“谁?”飞鹰四下张望,没见到敌人,已经意识到自己被人耍了,语气跟着恼火起来,“谁乱吹的号角?现在什么时候不知道吗,这种玩笑,是可以随便乱开的吗!”
“先别生气,飞鹰。”酋长主动站了出来,“我们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
“哈?!”
如果这是漫画,此刻的飞鹰,脑门上一定浮现出三条黑线。真要深究这件事的性质,和烽火戏诸侯没什么区别了,作为部族的最高领袖,他不能容忍这种事情,毫无意义地发生。
在他发火之前,张人凤将酋长替了下来,有他这张脸在,飞鹰总得给三分面子,暂时把火压了下去。
“好吧……”他阴沉着脸,“能解释一下吗?”
张人凤也不矫情,从酋长手中接过号角,直接走到众人面前,高声道,“诸位稍安勿躁,先请各位回想一下,这场冲突爆发的开端,到底是什么?”
……
是什么?
事实上,绝大部分吵嚷着要打出去的年轻人,压根没想过这个问题。在他们眼里,白人就是十恶不赦的魔鬼,魔鬼嘛,谁还会去在意他们的动机。只知道他们陈兵在外,随时可能打进来,自己作为有血性的部族成员,定要和他们决一死战,这就够了。
但,站在张人凤的视角来看,这事儿从一开始,就大有玄机。
莱恩·柴德尔的火车被劫,本人失踪,生死不明。在外界看来,他是被印第安部族的人掳走了,对于这种说法,军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他私下里也和酋长通过气,但究竟是谁绑的,至今都没有定论——因为谁都不承认自己下手绑了他。可以确定的是,莱恩不在高树营地里,即便真的被绑票了,那估计也是在森林的某个角落里押着。
问题在于,果真如此吗?
“方才我吹响号角,大家都是第一时间赶来的,我看了看,大家下意识选择的武器,都是枪械。”
“在进来这里时,曾有几个过路的客商和我们同路,我也向他们打听了情况。他们说——劫持莱恩的火车现场,有许多他私人的护卫和安保人员被杀,都是被箭矢和吹箭杀死的。箭头和吹箭上,都涂油毒液,一击致命,死相十分凄惨。”
“哈?”部族众人听得一脸懵。
飞鹰若有所思。
游隼远远地听着,表情已然有些凝重,“弓箭的优势,在于悄无声息地击杀对手,如果是潜入的场合,会很好用。可……如果真的是要劫一辆,有安保力量的火车,绝对不如枪弹好用。”
“你是说……”
自高树战争开打以来,周围的路径,都被军队封上了。他们没有机会接触外界,自然也还不可能,得到这条关键信息。直到刚才,飞鹰还以为,劫了火车,挑起这场战争的,是某个热血上头的部族青年。
现在看来,这或许就是个由头,所有一切,从失踪,到出兵,都是柴德尔家族的自导自演!
莱恩的火车遇袭,只是给了他儿子一个调动军队的理由而已。并且这个理由,从任何角度,都说得过去,谁能指责一个儿子,迫切想要救出父亲的心情呢?
“莱恩·柴德尔失踪到现在,已经有两周左右了。这段时间,贾沃斯的军队一直在外面驻扎,丝毫不慌,也没有派人来和你们谈判,好像他早就知道,莱恩一定会安然无恙。综合起来看,这一切……”
张人凤加重了语气,“还不够明显吗?”
……
“可是,说不通啊……”飞鹰的语气,已经有些动摇,“如果整件事都是他们自导自演,那,那些被杀掉的护卫,又该怎么算呢?不也是他们自己人嘛?”
“很遗憾,飞鹰,你还是把他们想的太好了。”麦克摇了摇头,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只要最后的结果,符合他们的利益,死几个人算什么?他们有的是钱,类似这样的人,只要能开枪的就行,随便再招,多的是人,愿意给他们卖命。”
“唯独他们自己的命,是最金贵的。”
第六百七十章:你只管大胆往前走
“我不明白,即便知道了这些,又有何用?”飞鹰的语气有些困惑,“不管这是不是他们设的局,军队还是在外头立着啊,就算知道这些,也并不能解决我们当下的困境。”
张人凤和麦克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些许惋惜的意思。
可惜。
飞鹰的微操确实很好,他们也相信,这是一个骁勇善战的部族领袖,可惜他终究是没有打过仗的野路子。对整个战场缺乏大局观,基本也就卡在高树这块地方了。
在战术设计上,他或许可以利用森林的有利地形,频频奇袭,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始终无法突破军队的包围。
而对面的贾沃斯,就比他高一个层次,他采取围而不击的战术,将高树四周的要道,全部卡住,确保外面的物资进不来。
家知道你有地形优势,那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进你的有利地形。柴德尔还在,新伊丽莎白州的物资生产,完全可以在他的指挥下,调动起来,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
人家在后勤补给这方面,比你强太多了,等你存粮耗尽,不得不冲出森林来和他打,那时将要面对的,就是搭建完全的堡垒、哨所和壕沟。
“孙子兵法有言,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张人凤回忆起以前念诵的那些兵书,这武状元,毕竟也要考点专业知识,不能全是舞刀弄枪。有段时间,他每天都在背诵兵书,而《孙子兵法》,可以说是诸多策论的基础了。
而眼下,终于有了实践的机会。
“这话的意思是,战争之中,先落位的一方,会更有优势。后落位的一方,处处被动,劳心劳力,多半没有好下场。”张人凤转过身,面向众人,不卑不亢地解释道,“真正优秀的战略家,比起调动自己,更应该调动敌人。”
他的神态、表情和小动作,都充满了自信,这样自信的诉说,很容易就能争取到人们的信任。
小梅看着他侃侃而谈的背影,不由地出了神。
“鄙人不才,也算是带过兵,打过仗,略懂一些其中的门道。”
“眼下,战场的主动权在他们手里捏着,我们必须把它抢回来!继续在这片森林里缩着,是没有未来的,他们很清楚,森林是高树部族的地盘,在这里和你们绞杀,事倍功半。”
“那么,该如何让贾沃斯,心甘情愿地带队冲进来呢?我们手上,就得有一个足够分量的诱饵,或者说筹码。”
那么,这个筹码该是什么呢?
好难猜啊。
“可是,他们在外面修建了堡垒和哨所,还有士兵看守。”飞鹰听懂了他的意思,开始思考执行的可行性,“要想出去的话……得从森林的小径绕出去,或许可以避开他们的视线。”
这事儿拖不得,越早行动越好,计划是由张人凤提出来的,他自然也拟定了人选。
人不宜多,只要足够精明就行,他,麦克,小梅,再加上飞鹰,便足以组成一支奇袭队伍。至于高树这里……眼瞅着贾沃斯也没有要打的意思,就这么僵持下去,飞鹰走了,还有他的弟弟来主持大局,没必要操心。
“没必要走森林的小路,浪费时间。”
在他们出发之前,闪却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轻声叮嘱道。
结合先前的经验,张人凤觉得,也许他一直就在这儿,只是没出声,众人便察觉不到他。
“那,依您的意思……”
“你们直接从西边走吧。”闪的语气十分平静,“森林的西面,不用留心,直接出去就好。”
“父亲。”飞鹰提醒道,“他们在西边,也搭建了哨所作为防线。我之前去侦查过,人数在300人左右,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无妨的,你直管去就是了,这里有你弟弟,还有银霜,出不了乱子的。”闪摆了摆手,拄着羊头木杖,缓缓离去,“这一趟去,不光是拿人,还要好好看,好好学。”
“高树的将来,还是要寄托在你身上。”
————
知道莱恩·柴德尔还活着,小梅无疑是最兴奋的一个,一扫明灯市以来的颓势,表情也轻松了不少。飞鹰则是一脸凝重,他自生下来之后,一直都没离开过高树的草原,这是他第一次要前往“文明人”的地盘,自然会有些水土不服。
他们轻装前行,骑马穿过高树区域茂密的森林,抵达草原后,便在视野尽头,看见了军队搭建的临时哨所。不得不说,这次的敌人,和以往还是有所不同,确实是专业的军队。相隔数百米,看这哨所堡垒的规模,依旧相当不简单。
飞鹰眉头一皱,看着这个桥头堡就卡在家门前,随时可能发起冲锋,他自然是如头悬利刃般,感受到了强烈的威胁。
“好安静啊。”麦克同样眉头紧锁,理由却完全不同,“你确定,这个堡垒里面,有300个人?”
“至少我上次来侦查时,是这样的。”飞鹰点了点头。
“那就有点反常了,现在天色也不算太晚……”麦克回过身,看了一眼尚且挂在地平线上的夕阳,“这个点,应该是士兵喝酒、打牌、吹牛聊天的时候啊。”
他自己也在军队里待过,深知其中门道。
绝大部分军队的“军纪”,基本都是摆设,士兵们在打起来的时候,都未必能完全听命令,平常就跟别别说了。300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挤在一个空间里,眼下又还没真正打起来,必然会通过各种方法,来消解战前的紧张。
草原上又没什么遮挡物,按理说,早该吵得沸反盈天才对。
可现在……
那栋堡垒,就像一具残破的巨人尸体,挺立在草原上,投下巨大的阴影。
死寂。
只有风吹拂草海的呜呜声。
“果然,父亲的预言,又一次应验了。”飞鹰对此毫不意外,还带着一丝快意,“看来,这西边的防线,可能是因为时疫什么的,自己崩溃掉,所以他们把人都撤走了!”
“好神奇。”小梅远远看向空空如也的堡垒,忍不住惊叹道,“高树之王,真的有魔力呢!”
……
张人凤怔怔看向那边,有些出神。
真的……只是“撤走”吗?
在他眼中,那哨所上空,隐约盘旋着一层血气,郁结不散。
第六百七十一章:三步之内,必有守护天使
“这是什么?”
飞鹰的眼睛瞪得老大,看向张人凤的腰灯,惊愕道,“它……明明没有火焰,怎么在发光!”
这大概是飞鹰离最远的一次,自他生下来很久很久以前,高树部族便一直定居于此,森林和草原,几乎能满足他们的所有生存需求了。他就像一个第一次走出家门的孩子,对一切都感到好奇,尤其是对这盏分明没有火焰,却能发光的提灯,表现出了强烈的好奇心。
在部族里,绝大多数地方,都还在用火把和蜡烛照明,煤油汽灯都属于新鲜玩意儿了。如今第一次见到电灯,简直就像地球人见到天顶星科技一样,充满了不可置信。
飞鹰用双腿夹了一下马肚子,往前紧跟进步,追上了张人凤。他伸出手去,在提灯散出的光芒上悬停片刻,竟然没感觉到烫,这令他越发惊奇。
“这是电灯。”张人凤也解释不清楚其中原理,只是说道,“用电驱动的,不需要火。”
“电。”飞鹰呢喃着重复这个单词,仰头,看向天空,“是闪电吗?”
“差不多,本质上是一个东西。”
“可是,闪电那玩意儿……”飞鹰的瞳孔略微放大,眼里满是不可置信,他比划了一下闪电的形状, “是怎么,装到那个里面的?”
“我也不知道,这个提灯,是塔奥送给我的礼物。别说原理了,就是把它拆了,我也装不回去。”张人凤耸了耸肩,“我猜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是个赏金猎人,而他是科学家吧。”
“你应该去学校念书。”麦克吐槽道,“念完书,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学校?”飞鹰连这个概念都没有,一脸困惑,“那是什么?”
“唉……”张人凤却从他的回答里,看到了一些悲哀的成分,忍不住叹了口气,“不开玩笑地说,你们这块地方,确实需要好好规整一下。否则,即便扛过了这一次,也会有下一次。”
刚刚接手三马镇时,他觉得那里已经很落后了,还在沿用奴工种植园经济模式。用伊戈的话来说,这都是“老早该进垃圾桶”的东西,为了改变现状,伊戈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基建,想要建成诊所、铁路、学校之类的基础设施。
但这世上的好和差,都是对比出来的。
三马镇位于亚美莉加最南端,和北部的大城市相比,确实落后,但要是跟高树一比,那也算发达了。
这位更是重量级,还停留在原始的酋帮制度,和这个国家的一切,恍如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一片原始酋帮,和一座工业城市,在同一场战争中,打出的生产力、动员力,压根就不在一个水平上。
即便侥幸扛过了这一次侵略,只要这片土地还在,而居住在这儿的印第安部族,依旧和外界有着断代的差距,就会有下一次、下下一次。
那些“文明人”,可不会认为这片土地,属于世世代代居住在上面的印第安人。
想要避免这种悲惨命运,就必须做出改变。
对于连“学校”都不知道是什么的飞鹰来说,这种改变,又谈何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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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城镇的酒馆,推开门时,永远都是差不多的气氛——大笑声,粗俗到不堪入耳的脏活,杯子和桌面碰撞,赌客们或是懊丧、或是兴奋的尖叫。对飞鹰来说,这些都是宝贵的“第一次”体验,在部族里的时候,没有人会像这样叫嚷、嚎叫,这让他很不适应,皱起眉头。
他看到酒馆角落里,有几个喝到烂醉如泥,趴在地上的人,心中愈发沉重。
高树部族,是不太有机会能喝到“酒”的,酒是粮食酿造,他们这种部族式的采集者文明,压根没有多余的粮食干这个。
正因如此,当部族里的年轻人,品尝到外头的威士忌和波旁酒时,都没什么抵抗力,一尝试,马上就沉迷进去了。
每次和外头的商人交易,烟和酒,往往是卖的最好的。但真正的好烟好酒,又怎么会卖给他们。飞鹰自然知道,这都是些外头卖剩下的劣质货,甚至还有开过的,但部族的年轻人,依旧视其如天降甘露。
而今,看到这些人醉如烂泥的模样,飞鹰越发坚信酒不是个好东西。等他成为高树之王,一定要在部族中,下达严格的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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