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炉中文火
在这样的时候,莉迪亚的表情,却显得有些惆怅。
面对山姆的疑惑,她也只能勾起嘴角,给了他一个很不走心的笑容。
在与仁他们接触过后,不可避免地,她知道了父亲死亡的真相,也知道了张人凤的真实身份。当她听到这些文字时,毫不夸张地说,好像脑袋里“轰隆”一下,一片空白,差点没站稳。
紧接着,就是大口大口的急促呼吸,五脏六腑都像是缩成了一团。
父亲的遗体,在传出他死亡的消息时,始终没有找到。公墓里的墓碑之下,埋藏的,不过是一具衣冠冢。尽管如此,在落葬当日,莉迪亚也曾含泪发誓,要让红中为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还要将他和他相关的一切,都从这个世界上抹去!
当时,她可真是恨疯了红中,什么话说出来了。
而现在,时过境迁,再得知真相时,她无法将眼前的张人凤,和印象里的红中,画上等号。尤其是当她得知,父亲是自愿赴死时,内心复杂的情感,已然攀升到顶峰,让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去和张人凤正常交流。
索性就先不交流了,保持一个安全些的距离。
————
“是这儿”张人凤惊讶道,“我记得这个地方!”
他们乘坐火车,从派克城一路杀出来,横穿了大湖恶魔。在天地变色的飓风中,后面两截车厢即将脱轨,张人凤不得不从车顶行进,要将其强行脱开车身,避免整趟火车都被拽下去。
就在他来到外界时,惊鸿一瞥,曾经看到过这间“宫殿”——屹立在断崖边,背后除了澄澈天空,再无一物。
当时,整个世界都被灰色和黑色占据,这栋建筑就显得越发遗世独立,就像是洪水灭世时,唯一漂浮在海面上的诺亚方舟。
在阳光下,走近这栋建筑看,会发现它其实很普通,既没有罗马时代的磅礴大气,也没有维多利亚时代的精致优雅。色调单一,结构简单,就像普通城市中,会存在的乡村教堂,甚至比那还没有存在感。
矩形主体,配上一个有些破败的尖顶钟楼,全都是被雨水冲刷后,毫无生气的白色。没有彩窗,仅在正门上方,着嵌三块磨砂玻璃,早已经不再透亮了,乍一眼看过去,和砖墙没什么区别。
众人围着教堂转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什么暗道——退一万步来说,在悬崖绝壁的位置,还想在地下打洞,本就是一件有些荒唐的事。
大门的正上方,刻着一行拉丁文,被风雨吹打,抹去了一些痕迹,需要仔细辨认才能看出来。
“Verbum Supernum Latet。”
莉迪亚眯起眼睛,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连起来,“‘圣言隐于此’。”
“什、什么意思?”卓戈摊了摊手,“我不太懂,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建筑上面应该有字吗?”
“我不认为他信奉上帝。”山姆沉声说道,“看看橡木城的样子就知道了,他这样的人,是不会把神放在眼里的。再说,即便真的有万分之一的情况,他感到内心愧疚,也有太多太多方法消解了,压根不会去教堂。”
“……好吧。”张人凤搓了搓手,“我猜,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了。”
……
“轰———!!”
他们没有钥匙,但这对张人凤来说,并不算一个问题。
光芒透入尘封的密室,从痕迹上看,已经有段日子没人来过了。和时刻都要保持光鲜亮丽的橡木城不同,这座教堂很旧、很破。以塞缪尔的财力,即便让专人每天来维护,也并非难事。
但这个地方,似乎刻意维持着,被岁月侵蚀的真实痕迹。
没有画作,没有雕像,没有金银首饰,没有令人眼花目眩的高档艺术品。
四面掉色的墙壁。
一间木隔板挡起来的忏悔室。
两排长椅。
一张大到有些出奇的讲经台,完全由石头打制而成,从这个角度看,它就像是一个张开的扇面。
教堂里的空间非常狭小,一下子进了那么多人,反而显得有些拥挤。一眼扫过去,所有该看的东西,似乎都能尽收眼底。在右侧还有石阶,直通向二层的钟楼,不过从这架势来看,这口钟,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人敲响过了。
在这一片黑白灰的冷色调当中,唯一能让他们眼前一亮的,是一个被摆放在供奉位置的圣骨匣。
“呼……”
张人凤缓步上前,吹掉了圣骨匣上的灰尘,露出其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将近九十厘米高,由皂角木制成的圣器,里外都包着一层精金,四周镶着金牙边,并且安有四个金环。连拾它的皂角木杠子也用黄金包裹,点缀着璀璨的红、蓝宝石。
按理来说,见到这玩意儿,但凡信仰比较强烈的人,都该哆嗦一下。
但,眼下的队伍中,除了山姆和莉迪亚,其他成员都是外国人,根本没有信仰上的问题。
张人凤直接抓起圣骨匣,摇晃了一下,听到里面传来咔哒咔哒的声音。
“这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第八百零三章:目录
“张,你小心点……”
山姆一改刚才的语气,轻声说道,“从它的制作材料来看,应当是一个盛放了圣徒遗骸圣骨匣。”
“什么?!”张人凤露出无比困惑的表情,“骨灰盒?你们这里的骨灰盒,都做的这么奢侈吗?”
“虽然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你肯定又误会了。”莉迪亚叹了口气,扶着额头,有些无奈地解释道,“这是一个标准的圣骨匣。”
她花了一点时间,来解释东西方文化上的又一个不同,并且重点向张人凤解释了,圣骨匣里装的并不是骨灰,而是“神圣的骸骨”。
之所以做的那么华丽,是因为,在他们的信仰体系中,“黄金”不只是一种贵金属,还是送给王者的礼物,它代表着神圣、尊贵,以及天国的降临。它是一种桥梁,连接着人和神的国度。
至于匣子里面的“圣人骸骨”,则是货真价实的骨头,至于具体是哪一部分,就不好说了。
“圣福瓦圣骨匣里,装的是一颗古老的头颅,可能是罗马帝国后期的一位帝王;千年手骨匣里,装的则是红胡子查理曼的右手手臂骨头,在生前,他就是用这条手臂,挥舞宝剑和权杖……现在它们都静静躺在圣骨匣中,以供后世之人瞻仰。”
卓戈半眯着眼,盯着张人凤手中的圣骨匣,恶狠狠地说道,“……要是我死后,有人敢把我的骨头一部分弄下来,关在这么个阴暗的小盒子里,我就*死他地下的先人!”
仁点了点头,似乎深以为然。
在东亚的文化圈子里,还是比较认同“落土为安”这个说法,认为百年之后,就应该回归泥土里,才能得享安宁。张人凤其实也不太能接受,这种拿出一部分骨头,放在盒子里,展览给世人看的做法,只是没表达的那么直接。
并且……
“问题不大。”张人凤再一次晃动圣骨匣,匣子内部,发出轻且脆的碰撞声,“里面不是骨头。”
“真的吗?”山姆的眼睛瞪得老大,“可是,这个匣子,看上去相当名贵……”
“我对人的骨头可太有研究了,相信我。如果是骨头和金属碰撞,绝不会是这个声音。”
不知为何,在场所有人都认为,这句话从张人凤嘴里说出来,异常的有说服力。
黄金,本就是一种很软的金属,由它打造的圣骨匣,也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坚固。张人凤研究了一下它的结构,相当轻松地,就将其拆开了。
里面装着一只右脚的鞋子。
做工精良,品质上乘,但它出现在这里,总归显得有些突兀。除了被雨水浸透的潮湿,鞋子上没有任何味道,就属性上而言,鞋子是消耗品。但如果常年没有人穿,仅仅是作为展品,保存在这个金匣子里,放再久也不会坏。
“亨德森教授刚刚提起过,塞缪尔的父亲,是一个鞋匠,看来是真的。”莉迪亚感慨道,“一个鞋匠的儿子,居然能做到如此地步……不论结局如何,也真不愧是个传奇了。”
七十九岁,爬到权利顶峰,一个呼风唤雨的老人。或许对塞缪尔来说,这只鞋子,就是属于他的“圣人骸骨”。
“当啷!”
张人凤将鞋子翻了个面,一把钥匙就这么平平无奇地滑落,掉了下来。
有钥匙,就一定有锁。
这座教堂就这么点儿大,甚至都不需要分开来找,他们很快就在那张石头打制的讲经台下方,找到了那把锁。再一联想,其实门上那句“圣言隐于此”,就已经是再直白不过的提示了,但即便没有提示,就这巴掌大的地方,摊开来找,也并不难。
到了这一步,塞缪尔已经不再设置任何需要动脑破译的难关,一切都是俺么直接。
张人凤甚至能想象到,他走进这间小教堂,将帽子、手杖什么的,搁在边上,随便挑一个座位坐下。他可能会看着这个圣骨匣,可能不会,思绪就像荒草一样,在这紧密的空间里慢慢生长。
他相信了亨德森的说法,这个教堂,确实是他自己的地盘。
“咔哒!”
锁扣被打开了。
这本就是给一个七十多岁老人设计的,自然不需要太大力气。
在真正打开之前,众人也忍不住猜想,能让这位党魁大费周折,藏在这里的,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宝物?
首先排除现金,现金藏在银行里更加安全。其次,金银珠宝也不现实,它们需要在比这更好的环境里保养。
然而真正讲经台内部的构造时,众人还是吃了一惊——那里面是个箱子,一个近乎密封的铁箱。
张人凤不喜欢弯腰,他将铁箱直接搬了出来,打开后,铁箱里面还是铁箱。,像剥洋葱一样,连着开了两三个,终于触及了秘密的核心。一摞一摞写满字的文书,像砖头一样摞在那里,相当紧实。
“我还以为什么,全都是纸啊。”狼忍不住吐槽道,“还特意在悬崖边上盖个小破楼,来存放这些东西,他也是个怪人。”
“这些东西,真的能变成钱吗?”
“先别动它!”莉迪亚的语气激动起来,快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捧出压在最上面的那一份。因为太过激动,翻阅时,她的手指都有些颤抖,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山姆!”
山姆赶紧跟过来,他等立功的这一刻已经太久了,撸起袖子,又从莉迪亚搬出来的那一摞中,分出来一叠。
两人拿走的那部分,相较于整体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剩下的文书,仍如小山一般,安静地堆在那里。张人凤也想了解一下,他的读写能力确实有进步,但这一张一张文书上,写的都是天书一般的词语,他看都不太看得懂,只好作罢。
这支队伍里头,正经能认识字的,竟然只有山姆和莉迪亚两个人。
眼看两人的表情,逐渐从激动变为严肃,众人也不敢打扰他们,连呼吸都小心翼翼起来。
……
“天哪……”
看着看着,莉迪亚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不自觉地感叹道。
“能和我们说说吗?”张人凤适时地问道,“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塞缪尔的日记?”
“不,完全不是那样。”莉迪亚定了定神,语气里满是惊愕,“这里的……这些……应该说,这是一份目录。”
“目录?”
“塞缪尔·格雷夫斯,一生当中,所积攒下的庞大财产……”
“……的目录。”
第八百零四章:终于,可以开始了!
“等一下……目录?”这个词还是太有震慑力,张人凤不由地也被震惊到了,用手指圈了一下如砖头一般厚实的文书,“这些?全部都是吗?”
莉迪亚翻动着手中的文书,咬着嘴唇,用力地点了点头。
众人一时间无言。
但张人凤很快想到了橡木城,就释然了——没有数量夸张的财富,又怎么可能不计成本地,修筑出这样一座城市,只为了满足一把,想要扮演罗马皇帝的戏瘾?
“他为什么会留下这些?”仁有些困惑,“这不就等于,将他自己的罪证,写成了可以查证的书面记录吗?”
“这个国家太大了,如果没有亨德森加入,或许我们再查一辈子,再多一倍的人手,都永远不会知道,这座不起眼的小教堂里,藏着塞缪尔的秘密。它建在悬崖边上,如此偏僻,这条道平时都没几个人走,更不会有人来了。”
山姆一边翻阅着资料,一边解释道,“也许,对塞缪尔来说,这里从最开始,就不是一个会对外开放的地方。”
“也许没那么复杂。”卓戈背靠着忏悔室的木隔板,漫不经心地说道,“你们之前说,他今年几岁了?”
“79岁。”
“这个年纪的老人,也只有在你们的‘文明’世界里,才有可能存在。”卓戈点饿了点自己的太阳穴,笑道,“他老了。”
“老的手脚没有力气,走不动路,搬不动东西。往日的珍馐美酒,现在却一口都吃不下去,嚼点什么硬的东西,牙齿都晃晃悠悠打颤。一觉醒来,可能连他自己是谁,都快记不清楚了。”
“没错,他是个大人物,他还是可以喷上刺鼻的香水,穿上花哨的衣服和鞋子,前呼后拥,享用一切……但他知道,他身边的人也知道,每一个低着头,一脸恭敬看着他的人,全都知道。”
“他没有几年可活了。”
“他的权力,或许可以征服地上的一切,但是死后呢?再过几年,谁会记得这些?”
卓戈摊了摊手,“再说,如果不把它们记下来,恐怕连他自己,都会渐渐把它们忘掉吧。”
……
卓戈是一个充满野性的人,同即将到来的文明世界,貌似有些格格不入,但他的观点,却相当精准地,描述出了塞缪尔的现状。本质上来说,他所面临的问题,和一个快要咽气,却不愿意撒手的皇帝差不多。
他的年龄和精力,已经不允许他,再折腾什么惊天动地的大项目了。
趁着记忆还没有衰退,他要将自己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事无巨细的记录下来。
“所以,这些记录上的,是债券编码之类的东西吗?”张人凤尽量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我之前在一趟火车上,见过不记名债券,如果去银行兑换,可以……”
“不是的,张。”莉迪亚却摇了摇头,“可能是有的,但我目前还没有看道。塞缪尔所理解的‘财产’,和普通人意义上的‘财产’,完全就不是一个东西。”
“比如这个。”山姆举了个例子,语气里满是惊讶,“这是一连串的交易记录,如果没有这张纸,就是再见几十年,都未必会有人,能将其关联到一起去。”
“特拉华州【白桦树信托】,以市价收购爱荷华农田10万英亩。”
“随后,再以土地抵押,向苏黎世信贷借款了300万美元,‘巴拿马矿业公司’。但从后续的附件来看,这家矿产公司,应该是挂在罗安诺克燃料公司下面的空壳。奥斯本家族倒了的时候,也没有牵连到它。”
“再然后,巴拿马矿场公司,通过‘勘探’,发现了苏必利尔湖铁矿……但这是一处虚构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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