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持火山,西部杀穿 第437章

作者:炉中文火

  朱平安喊了这一嗓子,张福临的脚步,就明显慢了下来。在外头整理了一下衣着,才进来和众人一一见礼。

  他的步子很慢,相较于朱平安的风风火火,显得格外沉稳,好像不是一个年纪似的。

  进了门之后,他先和张人凤见礼,再是朱魁泷,再到狼,礼数可谓相当周全,一个都没有落下。哪怕衣着比较朴素,只是一件素色的长棉衣,却是干净、得体的,神态自若,不卑不亢。

  张福临,是张人凤所有子嗣中,唯一的一个非混血。他的面容、棱角,和张人凤,是最为相似的,眉宇之间有他的影子。

  只不过,根据张人凤自己的记忆,他在张福临这个年纪,才刚刚开始混江湖,对什么都感到好奇,嬉笑怒骂,都做等闲。

  但张福临却和他完全不同,心思沉静,脸上也不太有什么表情变化,对谁都是一个“礼”字奉上,出门在外,也极少展露自己的武功。

  其实,从时间顺序上来说,他,才是张人凤的第一个儿子。

  1879年,秋芸和朱魁泷领着一支戏班子,跨越重洋而来。

  在圣昆塔克,朱魁泷与张人凤一场大战,终于消除宿怨,也见了彼此的心意。就是在那趟亚美莉加之行的尾声中,张人凤和秋芸一夜欢恋,或许是久别重逢的加持,让他的人种,顺利“种”进了秋芸的身体里。

  也是在她回国之后,才发现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回国之后,便如瓜熟蒂落一般,十月怀胎,非常顺利地诞下一子,取名为张福临。

  张人凤闯下的家业,都和这位长子相隔着一片海,这就注定了,他不可能长时间陪伴在他身边。

  好在,他麾下的三元集团中,也已经细分出了无数个小的业务领域,其中就有和船舶、港口、海外商贸相关。

  以遣川仁一伙为代表,船长的旧部们,本就专业对口,也是十分顺理成章地,接过了出海相关的生意。在没有什么大事需要决断的时候,张人凤就可以蹭他们的船,一路开回老家,同秋芸母子短暂相聚。

  至于平常时候,这对母子,则是和朱魁泷一家住在一起。

  这对孽缘不散的师兄弟,也让自己的儿子,互认对方做干爹。

  不得不说,朱魁泷是一个很好的家长,好到……哪怕让张人凤自己来,他也没有把握,能把张福临,培养成现在这样。

  ……

  朱魁泷和狼很有默契地站起来,离开的时候,还贴心地将房门一并带上,将这里的空间,留给这对许久没见面的父子。方才还显得有些拥挤的药房,竟然一下子空旷起来。

  “爹。”

  张福临的语气和表情,都非常平淡,好像和张人凤昨天才见过面似的,既不生分,也没有太热情。

  “福临……”张人凤看着这个最像自己的大儿子,一时之间,有很多话同时涌上脑海。

  但人和人相处就是这样,即便他们是血脉相连的父子,却也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并不存在什么独特的心灵感应。个体和个体之间,长时间不交流,再重新见到时,就会拿捏不准对方的心思,和两个陌生人没太大区别,都需要从头开始适应社交距离。

  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在开口之前,都得斟酌再三。最后的结果,就是张人凤沉吟再三,还是把先前准备说的话题,全都咽了下去,只是含糊问道,“家里都还好吗?”

  “挺好的。”张福临点了点头,“干爹待我视若己出,每日练功,也不曾落下。”

  “你娘呢,她身体怎么样?”

  “还好,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些时候,天阴下雨,膝盖、肩膀会隐隐作痛。”

  一提到秋芸,张福临的声音便多了一丝柔和,“爹从国外带来的那种红中蛇油,我拿给干爹看过了,他说,这里头的药用成分非常充足,可以拿来外敷,活血化瘀,对风湿之类的症状,也能有所缓解。”

  “干爹用这种蛇油做原料,熬了几副膏药,贴在肩膀上,也就好了。”

  张人凤不禁感慨,自己这位师兄,虽然在武学方面的天资略逊一筹,但胜就胜在一个六边形战士,什么都会。

  红中蛇油,正是三元集团稳定下来后,大力推出的产品之一。因为蹭了“红中”的热度,几乎风靡整个亚美莉加南方,而且瞄准的就是下沉市场,价格定的十分亲民。

  枪手、牛仔……哪怕是躺在地上的流浪者,攒个几天钱,也能买的起。

  尽管西部的时代,即将走向落幕,但这十多年间,钱也没少挣。已然快要成为,三元集团的标准文化产品之一了。

  这种蛇油的配方,是酋长接手过后,亲自修改过的,里面有一些印第安部族的草药配方,由高树地区特供,也算是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张人凤也没想到,本想只是跨海带点特产,居然还能有这等功效。

  “药膏啊,这点子倒是不错……”张人凤兀自思忖着,“或许……回去之后,也可以做点药膏,从白炬镇开始卖?三元集团,也该出点新的产品了。”

  ……

  以蛇油为话题,两人又稍微聊了一阵子,总算是稍微拉近了一些距离。

  张人凤莫名感慨,明明小的时候,他自己最讨厌的,就是年节之上,那些问东问西的长辈:最近怎么样啊,功课有没有落下啊,读了几本书啊,将来打算干点什么啊……问东问西,偏偏他还得带着笑脸,回答一些他自己都不信的话,实在烦得要爆炸了。

  然而,等他到了这个四十上下的年纪,不要说别人,哪怕面对自己的亲儿子,搜肠刮肚一番,也只能问出这种无聊的问题。

  他自己听着都觉得没劲,但张福临的涵养,可就比那时的自己强多了,仍旧是耐心作答,不耐烦的表情,那是半点都没露在面上。

  ————

  “哦,对了,上次你托我带的东西……”

  话题都快用尽的时候,张人凤忽然记起来,上次见面时,张福临曾拜托自己,带一样东西。聊着聊着,他就把这茬给忘了。

  但同时,他又惊讶于这孩子的定力——自己是忘了,而他,竟然也就真的一句话都没提。如果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要拿出来的意思,他可能也就不再提这件事了。

  懂事到这种程度,反而让他有点心疼。

  ……

  张人凤从腰间拔出一把十成新,通体锃亮的手枪,按在桌上,“M1891套筒制式手枪,民用的款式里,这种是最新的了。和以前的左轮不一样,这种手枪,是用弹夹装弹的,没有弹巢,也就不需要一颗一颗地压子弹了。”

  “……”

  张福临的眼睛终于亮起来,他接过这把制式手枪,翻覆观察,细细把玩着它的每一个结构。

第九百零一章:父与子

  “福临啊,这种枪的结构,和之前不一样,爹先给你装了一些训练用的子弹。等你先摸清楚这种枪的路数,再换实弹,最好再找你干爹给你看看。别看他好像有点古板,其实呢,他对枪械还是很有研究的,记得以前……”

  “不行,爹。”

  还没等张人凤说完,张福临便将枪重新放回桌上,来了一句,“太重了。”

  “……哈?”张人凤眉毛一挑,一时间,他有点没明白自己的儿子在说什么,“什么太重了?”

  “这把枪。”张福临明明是第一次摸制式手枪,却相当熟练地,将其中的弹匣退了出来,一并放在桌上,“对我来说它太重了,不太适合。”

  “这……这真的很重吗?”

  张人凤握住手枪,耍了几个花哨的动作,神色惊愕道,“确实,为了追求射击的稳定和连贯,加入了套筒结构。”

  “相比之前的左轮,是稍微重了一点,但也只是一点啊。即便是普通人,将其别入枪套,挂在腰带上,也一样可以行动如常的啊。”

  张福临的武功,都是朱魁泷这个干爹兼师父,一手教出来的,张人凤自然早就他确认过——自己这个大儿子,在武学天赋上,也和自己有几分相似,并且在年纪尚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

  多了不敢说,举个石锁、耍个关刀、搬个石磨什么,都是没问题的。

  现如今,这么点重量,他却说太重了,这让张人凤百思不得其解。

  尽管如此,张福临还是摇头。

  “福临,你到底要用这玩意儿,做什么啊?”张人凤敏锐地觉察到一丝不对劲,“可以和爹讲讲吗?”

  “……”

  张福临难得露出犹疑的神色,他蹙紧眉头的一瞬,流露出的表情,让张人凤意识到,坐在自己面前的,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爹。”张福临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你觉得……”

  “干爹的【大雁功】,若是能修行到极致,应该是什么样的?”

  “大雁功?”

  朱魁泷能教的,自然也只有练了一辈子的大雁功。

  光是师弟也就算了,眼看着师弟的儿子,和自己甚至不是一个辈分的。入门之后,便以如此骇人的速度,仿佛海绵吸水一样,近乎无止尽地吸收着武学知识,朱魁泷也有些麻木了。

  但不管怎么说,张福临毕竟是干儿子,自己的干儿子有出息,他是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

  就这么一年一年地过去,波澜不惊地练着,此时此刻,张人凤也不清楚,张福临的大雁功,已经到了什么级别。

  “这个嘛……大雁功是顶级的身法轻功,修行到极致后,理应是踏雪无痕、了无踪迹的吧?”

  陆阿牛留下的一众遗产中,也有大雁功,但出于某些微妙的心理感情,张人凤不太愿意染指这门武学。

  他有点怕,练了这门武功后,再和朱魁泷相见之时,被他觉察到。

  虽说觉察到也不会怎样,但……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人心浮沉,往往是经不起试探的。

  师兄此前就对自己的天赋,表现出近乎嫉妒的艳羡。看到自己苦练了一辈子的武功,被自己这个师弟练会了之后,心中必定又添苦闷。

  张福临也练大雁功,但他是朱魁泷自己教出来的徒弟,他练得好,也可以说是朱魁泷这个师父教得好。

  但张人凤自己,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自觉欠朱魁泷的已经太多,不想再令其平添苦闷,如此一来,在回答张福临的问题时,也只好按照他自己的理解来说了。

  果不其然,张福临摇了摇头,“非也,非也。”

  “总不至于能飞吧?”

  张人凤半开玩笑地说道,“福临啊,别看那些武侠志怪小说里,把轻功写的神乎其技,其实都是艺术加工而已,都是假的。什么‘踩竹七日不坠’,怎么可能呢。就算是真的,在竹子上挂七天都不下来,不得活活饿死了?”

  张人凤倒是并不在乎轻功,他所修行的,基本都是如重炮一般,凶悍、刚直的硬功。

  比起脚踩竹杆,在飘舞的竹叶之间飞来飞去,剑刃相交,他更喜欢一个猪突猛进,撞进去之后,在竹林里面拱出一条路来。

  退一万步说,他还有蛤蟆功,再辅之以小无相功等内功的内力加持,一跳,就是百米来高,什么轻功能追的上他?

  在他面前,使用过大雁功的,一共也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朱魁泷,另一个,就是陆阿牛。两人对这门武学的开发程度,其实也都差不多,只不过朱魁泷将其当做核心打法,而陆阿牛,仅仅是将这门轻功,视作众多增益buff中的一种而已。

  于是,他下意识地认为,这门武功的顶峰,也就到这儿了。

  ……

  张福临的眼神略微一变,不再说话,只是以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他。

  “……不会吧?”

  这也是张人凤少有几次地体会到这股感觉,他再一次意识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是自己的儿子。

  同样的武学奇才。

  ————

  “秋芸姐姐?”

  狼看见坐在庭院石椅上,正在给自己挽头发的秋芸,惊讶道,“你怎么不进去啊?”

  “嘘~~~~”

  秋芸对她做了一个噤声手势,压低声音,柔声笑道,“他们父子两难得独处一会儿,就别去打扰啦。”

  “福临这孩子,心思向来深沉,要是我进去,他一看到我,谈话便更加有所顾忌。又要顾着我,又要顾着他爹,便没法敞开聊天了,我还是不进去比较好。”

  朱魁泷的小宅院,建在临山靠海之地,风景颇有独到之处。

  夕阳照下,在秋芸的身上镀着一层金芒,宽大的上衣和袄裙,依旧遮挡不住她紧致、丰腴的身材。其自挽鬓发的动作,随着手指撩拨,更是带着一种母性独有的温柔和慈爱。

  狼不禁感叹秋芸考虑周全,又不知道该聊什么话题,一直盯着她的手指看。

  说来也是缘分,狼和秋芸,也算是很早就认识了。早在狼还是张人凤的“师妹”之时,刚刚将她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一时间无处安身,张人凤就自作主张,把她接到家里住了几天。

  那时候,秋芸已经作为妾室,嫁入张家,自然也见过这个金发碧眼的异国姑娘。

  再后来,狼就搬去和师父、鹤师姐一起住,秋芸便再没见过她了。

  命运无常,谁又能想到,会有今日?

  ……

  “你的头发好乱啊。”秋芸看向小狼乱糟糟的头发,温柔地调笑道,“像个小鸟窝。”

  “呜……像……像吗?”狼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确实有些杂乱,有些不好意思地嘟囔道,“是有点乱,我不太会弄这个。”

  “那你平时呢?”秋芸笑道,“也顶着这个发型出门嘛?”

  “一般……都是伊芙琳帮我梳头的。”狼小声说道,“这次她没和我一起来,在海上好几天,没人打理,就乱掉了。”

  “嗯~~~这样啊。”

  秋芸拍了拍自己的大腿,从上衣的口袋中,摸出一把精巧的木梳子,“来,坐到姐姐腿上来,姐姐帮你弄一下。”

第九百零二章:锁

  木梳在鎏金色的长发中,轻轻游动着。

  其实以狼的体质,再多用两三倍的力气,也不会伤的到她,但秋芸还是下意识地减小了力气,温柔地梳动着她的金色长发。在她的轻柔打理下,原本杂乱的头发,很快就恢复了柔顺的质地。

  “那个小娘子呢,最近怎么样了?”秋芸一边给她梳头,一边问道,“她和我还算半拉同行呢。”

  “伊芙琳?她还好啦,就是挺忙的,在准备全国巡演,要确认的东西可多了。时间、演出剧场、剧目、演出的人员……她很喜欢在舞台上的时间,我去看过几次,平时她看着挺安静的,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

  “那你呢?”秋芸将她的长发打理完,绕到肩后,轻声问道,“你平时在家,都做点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