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炉中文火
“哪有。”张人凤挠了挠头,恭维道,“大嫂的轻功境界高深、技艺淳厚,走起路来悄无声息,令在下钦佩不已。”
“哼哼~~~听到了吧?你师弟亲口说的。”
听了这话,姑娘深信不疑,又一脸得意地抬起头,但又转向张人凤,语气颇有些娇蛮,“上次来,我不是就说了嘛,不要叫我大嫂,显得我好像年纪很大一样。”
“既然你是老朱的师弟,又是平安的干爹,咱们是一家人嘛,喊得亲近一点,就叫我‘小葵姐’好了。”
“小葵!”朱魁泷这么喊了一声 ,其实也拿她没什么办法。
关于这对“老夫少妻”的奇妙组合,张人凤也颇为好奇。因为朱魁泷始终没有成家,他还以为,自己这位大师兄,就打算一个人这样终老了。没想到,几年之后,他便和这位青春少女结下婚约,还有了孩子。
朱魁泷不愿意提这些,张人凤只能从秋芸这里,听到一点八卦始末——这位娇俏的长发小娘子,叫做虞小葵,原本是江湖中人。是在跑江湖的时候,和朱魁泷认识的。
一来二去,就像武侠小说里那样,结下了不可多得的缘分。这小姑娘对朱魁泷的感情,先是对江湖大侠的钦慕,随着相处日深,了解的越多,便转为对他本人的爱恋。
至于两人一起,都经历了些什么……秋芸却说,自己知道的不太详细。好像是小葵卷进了什么事情里,搅扰到了一些江湖势力。在这位年轻女侠看来,或许是天塌下来一样的大事,却被路过的朱魁泷,轻松化解了。
张人凤对此并不意外。
在他们这一门里,朱师兄的天赋,姑且算是比较平庸的。但是出了这师门,走到外头的江湖上,外头的人该叫他什么,可就没个准儿了。
如此强大、可靠,深不可测的武林前辈,本就很容易俘获女子芳心,更何况……朱魁泷的本性,还是一个面冷心热,喜欢照顾人的男人。小葵对他的爱,甚至已经超越了他们的年龄差。
正所谓“女追男,隔层纱”,在她的火热攻势下,没过多久,两人就成婚了。又没过多久,他们的孩子呱呱坠地。因为比张福临小几岁,一直就跟在他屁股后面。自从两家儿子互认对方做干爹,也是亲上加亲,关系越发紧密了。
夜幕将至,炊烟升起,两家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小葵性情率真,十分可爱,毫不避讳地往朱魁泷碗里夹菜,但有时,也会从他碗里夹走东西。想来,他们平日里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小葵全然不收敛自己的爱意,就这么直观地表达出来。
虽然嫁人生子,但朱魁泷平常,也算是把她照料的太好了,家中的大小家务、杂事,几乎都不让她操持。一日三餐,包括今天这顿丰盛晚餐,都是他来弄的。
为了满足小葵的江湖愿望,拿出了一部分积蓄,在镇子上开了一家茶铺,让她做老板娘。平时时候,她就在茶铺里头坐着,收收茶钱,迎来送往,也好听到些江湖风闻。
以至于小葵的性格,还是和当初的江湖女侠没什么区别,率真、可爱,又充满了活力。
有她在,这顿晚饭的气氛,便显得活跃,张人凤看着她侃侃而谈、眉飞色舞的样子,不禁也有些羡慕。
曾几何时,他对江湖,也有着这样梦幻般的憧憬。朱魁泷也在身边,默默守护着他的江湖梦,讲那些腌臜之物,挡在视线看不见的地方。
直到他把天捅破,一切都随之分崩离析,他终于意识到,原来压根没有什么江湖,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持之以恒的斗争。
如今,在海的另一端,他已经拥有了了位高权重、极致尊贵之地位。
真要是想的话,一句话下去,裂土封王,也不是儿戏。
即便如此,这持之以恒的斗争,却依旧没有放过他。不仅没有放过,反而纠缠的越发紧。平日里,张人凤要面对最多的抉择,就是利益和利益之间,该如何分配,才能让大部分人都满意。
这样的事看多了,再听到眼前少女,讲述着一尘不染的江湖,张人凤也暗暗叹气,感慨自己确实上了年岁。
刚刚的一瞬间,竟然生出老迈之感。
……
“对了,福临……”
在饭局间隙,张人凤在一个比较合适的时机,抽空问起,“之前信上说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第九百零五章:西洋留学?
知晓了秋芸诞下了他的孩子后,张人凤的第一想法,就是要将他们母子一起,接到对岸来,一大家子住到一起,但却被秋芸拒绝了。而且拒绝的十分坚定,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
她和朱魁泷搭伙,去过一次亚美莉加。
尽管语言不通,但那边的一些“风土人情”,依旧可以通过当地人的态度,表现出来。圣昆塔克,已经是当地的大城市里,却依旧没有半点文明可言,那里的文化,对黄皮肤的华人,普遍有着相当程度的歧视。
当然了,这十几年来,由于三元集团的存在,至少在南方,这种歧视肉眼可见地变少……至少表面上,是变少了。
但在亚美莉加北方,由于有心之人的搅动,反而愈发尘嚣日上。在其鼓噪之下,甚至还出现了蓝衣军这种,指名道姓,要和张人凤打擂台的新组织,爆发了叛乱。远在大洋另一端的张人凤,此刻还不知道这一点。
从这个角度来看,秋芸的忧虑也不能说是错的——对她这样的黄皮肤来说,亚美莉加,并不是一个足够友善的地方。
退一步,即便友善,那又如何呢?
那是大海的另一边,大到语言、文化,小到吃东西的习惯,全都不一样,需要自己重新适应。秋芸自觉是个恋家的人,不如张人凤一般,可以适应这翻天覆地的剧变。
更何况,她连中文字都不认识几个,更别提英文了,以她的年纪,再想从零开始学英文,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去了那边,怕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做不了。
她估摸着,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再离开故土半步了。
张人凤尊重她的选择,因此,在张福临成年之前,他都没有再提过这件事——他不愿意委屈了秋芸,孩子还没长大,就让他们母子分离,还隔着一片茫茫大海。别说几个月,哪怕只是几个礼拜,做娘亲的,又如何不担心呢?
而现在,眼瞅着张福临也十五岁,他的十五岁,和别的同龄孩子一比,已然是颇名事理。在朱魁泷的教导之下,其武功,也已经锻炼到了高深境界,拥有自保能力,时机也算是比较成熟了。
……
“我……”张福临看了一眼秋芸,少见地皱起眉头,露出几分纠结的情绪,犹豫过后,沉声说道,“我就不去了,爹,西洋之造物,大多精巧出奇。我在那边孤身一人,语言也不同,容易沉溺机巧、玩物丧志。”
“我!我!我愿意代替哥去!”朱平安吃的满嘴都是油,两眼放光,连忙举起手,眼巴巴地说道,“干爹,你带我去吧!”
“简直是胡闹。”朱魁泷拿手掌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但也不是太重,轻声呵斥道,“都没洋人腿肚子高呢,就想去西洋国家?去了那边,人家非把你拐走卖了不可。”
“有干爹呢,谁敢卖我?”朱平安捂着脑壳,笑嘻嘻地说道,“爹,他们说,你也会说西洋话,是不是真的啊?”
“你先把中国话学会,再谈西洋话吧。”朱魁泷看着自己的小儿子,没好气地说道,“饭后,你把今日的功课温习下,再抄一遍,抄完了,才有点心吃。”
“诶——??!”
朱平安不由地惨叫出声,但他也只是这么叫着玩玩儿的。毕竟,朱魁泷也只是让他再多抄一遍而已,和学堂里动辄十遍二十遍的数目相比,委实算不上太多。再加上,他还许诺了事后的点心,有奖励机制吊着,小孩子很快就接受了。
“我听说,西洋那边,有一种铁马,人可以坐到马肚子里去。在里面摆弄它,它自己就会开始跑了。”小葵则是兴致勃勃地问道,“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张人凤点了点头,笑着说道,“那叫‘汽车’,是西洋人发明出来的一种新型交通工具,比马车要先进多了。”
“再怎么厉害的良驹,狂奔上一两个时辰,也难免会累,要歇一会儿了。但那汽车却不是活物,只要燃料充足,哪怕行上几个时辰,都不要紧的。也因它不是活物,所以,你也不必想办法去驯服它,适应它的脾性,只需要掌握驾驶它的方法,就可以了。”
其实,不管汽车还是石油,都是三元集团这个庞然大物,盘子里的一叠菜,只是张人凤没有特意在饭桌上说而已。
世人都说,富贵不还乡,有如锦衣夜行,但张人凤并不喜欢那种被前呼后拥的感觉。
他和朱魁泷一家的交情,更是让他觉得,要是在饭桌上说起自己的家业,难免有炫耀之嫌。
“好神奇啊……”小葵听得着迷,好像在听一个遥远世界的故事,像个孩子一样,好奇心大发,“那它平时吃什么呢,钢豆子吗?”
“哈哈,不是,都说了它不是活物了。”张人凤被小葵的发言逗笑了,随即解释道,“但它的构造,其实和活物类似。外面是一层车皮,那就好比是人的皮肤,披在骨头、血肉之上的。”
“人靠心脏泵动活着,汽车也有一颗心脏,名字叫做‘引擎’,或者叫发动机也可以。它是由许多个零件,拼接起来的复合体,差不多有……嗯……差不多这么大。”
张人凤抬起双臂,比了一个大概的体积,让众人惊讶不已。
“加工过后的石油,就像血液一样,注入到这台金属心脏里。然后,就会爆炸……”
“爆炸?!”小葵惊呼出声。
“没错,爆炸。”张人凤点了点头,“爆炸会产生能量,这颗金属心脏的作用,就是让爆炸的状态,控制在‘起爆’和‘爆炸’之间,不断循环这个过程,释放能量,来推动汽车的车身。这么一来,只要操纵得当,它就可以朝任意方向开过去了。”
“汽车还有四个轮胎,都是橡胶做的,就像马有四个蹄子一样。只不过,四个轮胎都是圆的,汽车一开动,它们就朝着同一个方向滚动……”
————
好歹也卖了那么多年汽车了,作为三元重工顶头上司(名义领导是亨利·海森)的顶头上司(实际领导者是伊戈)的顶头上司,耳濡目染之下,张人凤也了解了一些自家产品的基本知识。虽没有太精,应付饭局上的侃侃而谈,那是没有问题的。
……
他一边说着这些内容。
张福临正襟危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时不时点两下头,俨然比学堂上的学生,还要认真不知多少。
秋芸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第九百零六章:你的好儿子,已经做到了一半
“呼……”
“来点?”
“多谢师兄了……呜啊,好甜!”狼呛了两口,将杯子拿的远了一些,蹙起眉头,“这是什么啊?”
“哈哈哈哈,小狼,你怎么了”张人凤笑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不是你以前最喜欢的米酒嘛?你以前最喜欢吃甜的东西了,糕点、米酒这些,每次我来的时候,都要给你带上一些。”
“……”狼有些狐疑地看着杯子里的酒水,借着月光,摇晃两下,又送到鼻尖下面轻嗅两下,嘟囔道,“还真是。”
“有了孩子之后,口感的喜好,好像也和之前不一样了。”
“会这样吗?”朱魁泷坐在他两身边,以闲聊一样的口吻说道,“小葵之前就喜欢吃辣,现在还是好这口,一直没变。”
“嘿嘿,师兄,不知道了吧。”张人凤平躺下来,舒适地眯起眼睛,“辣不是一种味觉,是一种痛觉,所以不会变的。你也得和你家妹子说一说,别吃那么重口,会伤到舌苔的。”
“这些古怪知识,你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科学家。”张人凤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我那儿有个大科学家,他还组建了一个班底,一屋子的科学家,一天天的研究这个、研究那个,他们告诉我的。”
……
晚饭已经吃好,为了表现自己是个贤内助,小葵主动承担下了洗碗的任务。尽管平时,哪怕是连洗碗、擦桌这样的活儿,都是朱魁泷包揽下来的,小葵弄得相当不熟练,但总归也算对付过去了。
酒足饭饱,夜色昏沉,也差不多是该休息的时候了。
同出一门的朱魁泷、张人凤,和小狼三人,却来到屋顶上,开始了下一场师门内的聚会。
朱魁泷行走江湖多年,对木工、瓦匠的活儿,也略有些研究,这间房子,也是自己一手打造的,不会有任何偷工减料。屋顶相当结实,能耐得下三个人的重量,瓦片一层一层铺设的十分紧密。张人凤甚至可以呈大字型,躺倒在屋顶上,丝毫不用担心房梁承不住重量。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他们三人虽没有这样的豪迈,但经历了那么多之后,现如今,师门中的长辈,都已经仙隐,他们三个,还能再聚在一起喝酒,心中也是感慨良多。三人都没有率先说话,让这安静、平和的气氛,如流水一般,在他们之间,缓缓酝酿开。
“……你们说……”
张人凤停住了小无相功的内力运转,连着几杯下来,终于有些醉意了。
他缓缓举起右手,张开五指,朝着半空的月亮,遥遥一握,“会不会有一天,人,真的可以到月亮上去呢?”
“师兄尽说胡话。”狼轻声笑道,“月亮离我们可远着呢,师父和我说过,月亮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土球,飘在一片很黑很黑的夜空里。鸟雀的翅膀再大,也飞不到月亮上。”
“我不是说鸟雀,我是说……”张人凤含含糊糊了几句,“我也不太清楚,或许……以后的人,几百年之后,有可能办到呢。”
“你想想,前明的人,会想到百年之后,多出的这么些新玩意儿吗?火车、轮船,汽车,电灯,还有各种长枪大炮……”
“太快了,实在太快了,你方唱罢我登场,让人目不暇接啊。”张人凤感慨道,“科学这玩意儿,真是太可怕了,和它一比,我们的武功,都不算什么了。”
“或许,两百年后的人们,看我们今天的生活,也就像茹毛饮血的野人一样呢?”
……
“世界,变化的很快。”
朱魁泷淡淡地说道,“但是人心,变化的很慢,再过两百年,也还是这个意思。”
“师兄这话,说的太深刻了。”张人凤点了点头,深有同感。
庞大的三元集团,就像一个如日中天的帝国,张人凤确确实实是马上打天下,靠着他强大的武力威慑,才有了这一切。但,与此同时,“帝国内相”的谋篇布局,也非常重要。
集团上上下下都知道,真正拼装、操纵这台巨大机器的,是一个端坐于王座上的矮小身影。
尽管有着万人之上的地位,伊戈对张人凤,依旧是发自内心的尊重。有很多没必要告诉他的事,他都会一一向张人凤汇报,并让他把控集团发展的大方向,并不专权。
如此一来,同亚美莉加高圈层的各类明争暗斗、利益争夺,也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他的耳朵里。
听得他时常颇感无力,有庆幸于那一夜在麻雀山,漫天大雪中,自己在牧狼帮营地里,抽出了这一张究极UR。否则的话,就算打下再大家业,没有伊戈帮忙操持,靠他一个人,这摊子迟早散架。
正如朱魁泷所言,即便是坐拥先进科技的国度,依旧什么都没改变。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利益争夺、明争暗斗,这都是免不了的,只不过是方式,看起来不同而已。
……
“师兄……”
“我老了。”还不等张人凤说完,朱魁泷便叹了口气,沉声道,“现如今,我也是有妻有儿,没有那股冲劲了。只怕去了,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反而还要给你添麻烦。”
“之前,你是两个国家的通缉犯,难免让人挂心。但现在,你在那头闯出名堂,生意越做越大,我也就可以安心了。”
张人凤了解自己这位师兄的性格,听了这话,知道他确实没有出山之意,也就叹了口气。
人各有志,不可强求。
他心中清楚,现如今的亚美莉加,南方和北方之间的差异、壁垒,正在一步步加深,迟早还要干一仗的。如果能得到朱魁泷的助力,也算是个相当大的支撑。
“不过……”
“你的儿子,我倒是觉得,你应当再劝劝他。”
“福临?”张人凤挑了挑眉毛。
“说出来,也不怕你们两个笑话,以我的能耐……教不了他了。”朱魁泷叹了口气,自嘲地笑笑,“不愧是你的种啊。”
“我从五岁时,开始教授他大雁功,十年时间,他的功力突飞猛进,已经超过了我的预期。由你继续去教他,可能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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