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炉中文火
“我的父母,都已经在数年前葬身火海。他们都说,是我父亲的癔症发作,才点燃了老宅子。我和西奥纳多恰好外出去看戏剧,这才幸免于难。这之后,他的性格就变得有些……捉摸不定。”
伊芙琳轻声叙说着,对于自己一家背负的诅咒,她似乎早已习惯,只是从张人凤手中拿过簿子,翻找到最后一页的最后一行字,指给他看。
艺术家就是艺术家,哪怕是癔症中,写下来的文字也如此齐整。
“惘苦无垠,献予红神,方得解脱。”
红神是什么,张人凤暂且不清楚,但书面上的英文恰好也是“the red one”,让他隐约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他也理解了为什么伊芙琳不愿向警方公开细节,既然留下这种文字,就意味着西奥纳多早就有了取死之意。
甚至有可能,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他自己策划的。好比一个脑子不清醒的艺术家,在人生尽头,用自己的生命来了一场究极行为艺术,和他们爹当年放火烧庄园有的一拼。
为了维护家族名誉,她才如此大费周折,将自己喊到家里来。
“不……不对……”张人凤思忖道,“就算你哥哥是因为癔症自杀,这么大的阵仗,他一个人是做不出来的。至少还有一个人,先将他绞死,而后把他搬到舞台那边,再置于鹿角上。而那个人,很可能就是奥州伯劳鸟。”
分析到这里,张人凤才明白伊芙琳的意思。
如果是这样,就意味着,这不是一场单纯的谋杀。
站在奥州伯劳鸟的角度,他只是帮助这个迷失的可怜人,完成了“献予红神”的仪式而已。换言之,伯劳鸟可能是和西奥纳多有交集的人,甚至在他生前,两人还是朋友!
“很遗憾,关于兄长的人际关系,我知道的并不多。”就像是料到他要问什么一样,在他开口前,伊芙琳便摇了摇头,“他总是很早出门,又很晚回来。有时会看到,他与街边乞丐相谈甚欢,又对树上的麻雀破口大骂。”
“不过,从他遗留下来的文稿中,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帮你们抓到那个凶手。”
“这已经帮了大忙了,在这之前,一直是如大海捞针一样,半点线索都没有,现在至少知道,该往什么方向开始查起!”
线索拿到,此行的任务也就结束了。
冬天的白日总是格外短,稍微墨迹一下,天色已经黯淡下来。伊芙琳住的地方本就偏僻,这会儿,屋外更是安静得一塌糊涂,只有呖呖风声,拍打着不太结实的木头墙壁。
犹豫片刻,手捧着随笔集的张人凤抿了抿嘴唇,还是转过身来,向她道歉,“刚才……我突然间有点失控了,冒犯到了你,抱歉。”
桌子的钱,自然是在他失手将其打碎后,就赔给伊芙琳了。这期间,两人也很默契地没有再谈这件事,但是分别前,张人凤总觉这话要是不说,念头便不能通达。
……
伊芙琳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摇了摇头,“正常人是不会无缘无故,就对一个认识不到24小时的人,轻易动怒的。”
“所以……”
“您从我身上,又看到了谁呢?”
————
……
短暂的沉默,将五味杂陈咽回肚子里,张人凤忽然开口道,“我之前结过婚的。”
他几次欲言又止,但话既然开了头,又岂会是那么轻易可以咽下。
“她和一样,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说的话也和你差不多,只不过她束的不是腰,是脚。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再将其解开。男人以此为美,但她连上个厕所都没法自理,需要别人扶着,哼……”
张人凤冷笑道,“愚昧的地方,真是各有各的愚昧。”
“脚?”伊芙琳一时间不能理解,“可……为什么是脚呢?这样一来,不是不能走路了吗?”
“你为什么要束腰?”张人凤反问道,叹了口气,“本质上是一样的,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人生并不会像你想的那样一帆风顺,当灾难真正降临的那天,她连跑都跑不了。”
“畸形的双足,让她丧失了照顾自己的所有能力。她不能骑马、不能奔跑,甚至不能行走超过一里,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一个需要人照顾的累赘。”
“她自知会有此下场,便没有逃。给我留了一封信,藏在枕头下面,然后投井自杀了。”
……
伊芙琳的表情终于有了些变化。
她很擅长读懂别人的情绪,从他平静的叙述下,少女读到了海一般不可言述的悲伤。
“听我说,伊芙琳,束在你腰上的这个……”
他指了指墙上的束腰,怒声道,“除了牢笼,它什么都不是!”
第一百三十三章:鹿
翻开这本随笔集,张人凤心神不安。
今夜的月光黯淡,洒在书页上,或许是因为看不懂,他总感觉那些文字如蝌蚪一般,在纸张上扭动起来,要顺着纸张,爬到他的手腕上。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他果断将其合上,却没来由地打了个冷颤。
巷子尽头,停着一匹通体漆黑的阿帕卢萨马,静静立在那里。路过马匹时,如电光火石一般,张人凤觉察到些许违和之处,勒紧马绳,停下来细细观察一番。
这马的体格高大,四肢健壮有力,毛发隐约透着亮色,和自己的土库曼战马相比,也不遑多让,连马的鬃毛、尾巴,都是特殊护理过的。
再仔细看,响尾蛇皮制作的高档马鞍,青灰色的巴洛克马镫,甚至上头还有特质的纹路。
多亏在风吹沙干过一阵子养马的活计,张人凤对市场价颇为了解,这一套算下来,没个3、400美元根本打不住。能在一头坐骑上花这么多钱的人,按照常理,似乎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
除非……
他心中一凛。
事出反常必有妖,伊芙琳这颗“宝珠”会出现在这种地方,本就是反常的事情了。张人凤再无犹豫,翻身下马,一路狂奔,奔过这条狭长的小巷,再度拐到了伊芙琳家的木门前。这期间的每一步,他都是靠足尖点地发力,确保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房子静默地立在那里,如同一头张开巨口的野兽,等着他主动往嘴里钻。
但这一次,张人凤却没有贸然破门,而是先屏住呼吸,将耳朵贴在门板上,似乎在倾听
“……”
隔着薄薄一堵墙,里面却像死了一样安静,听不到半点呼吸声。
“见鬼!”
“咚———!!”
张人凤再无疑虑,怒骂一声,抬脚将正门踹开。要他潜入不是不可以,但他懒得去玩这些技术活儿,猛男就是要正面突入,给对面极强的心里震撼。
和他预料的差不多,屋子里一片死寂,蜡烛都被熄灭了,黑暗在这栋房屋中游动着,仿佛已然凝固的黑血。破门而入这么大的动静,却不见伊芙琳出来看一眼,耗费这小木屋已然人去楼空,方才的对话,不过是聊斋奇谈式的黄粱一梦。
————
同一时间,红中帮营地。
小梅仍然在挑灯夜战,察看先前那十三起杀人案的卷宗,以求能从中找出一些线索。然而事与愿违,这些卷宗看着厚,真正跟现场有关的内容却并不多,更是多偏向受害者的生平记录。
这也是警方早期的调查方向,通过调查受害者的人际关系,来确认奥州伯劳鸟的真实身份,后来发现被害者完全没有交集,也就是说,伯劳鸟大概率是采取随机杀人的模式,这也让侦破难度上了不止一个等级。
看着看着,小梅不禁叹了口气。
她聪明,警方也不是傻子,身临现场尚且破不了案子,透过这些文字,又能有多少有用的信息呢?
“差不多该歇一歇了。”伊戈将手覆在营火边上取暖,一边劝道,“这么大的案子,就算你们一个晚上不睡觉,也不可能立刻破解的。”
麦克的情况和小梅差不多,只不过更加强迫症一点,盯着卷宗,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过去。他好像就和这些文书杠上了,从中找出点蛛丝马迹来,便不放下。
“看出什么名堂来了吗?”阿拉娜好奇道。
“唉……”小梅叹了口气,将手中的卷宗暂时放下,叹了口气,“其实……有好几次,都有路人恰好路过了杀人现场。从时间上推断,凶手应该是正在处理被害者的遗体,甚至有可能,被害者那时候还活着,只是刚刚被钉到鹿角上面。”
“白炬镇是一座流动人口很大的城镇,如果不是在密闭室内犯案,被目击到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比如第五次,靠近城镇南边的一条小巷子里,就有一个猎人,听到了微弱的求救声。但他没有进去,而是第二天早上去警署报警,治安官们赶过去,才发现了被害者的尸体。”
“诶?”阿拉娜奇怪道,“都听到求救了,为什么不进去看看呢?猎人一般都会配枪的吧?”
“……你太低估人类的本能了,小姑娘。”伊戈一边往营火里加柴,一边感叹道,“打个比方,现在你面前有一栋屋子,房门大开,里面很安静,没有蜡烛,没有灯光,还堆满了杂物,视线非常差。”
“你明确地知道,有一个连杀14人的连环杀人魔,就躲在屋子的某个角落里。屏气凝神,睁大眼睛,他已经发现了你,你却还不知道他的位置,这种情况下,你敢踏入这间房子吗?”
……
阿拉娜仔细想了一会儿,将自己带入那个场景,不禁打了个冷颤。
“从你们描述的情景来看,那家伙很擅长玩这一套,他会故意创造出一个令人不安的杀人现场,狭窄的巷子、隐蔽的河滩、堆满杂物的阴暗室内……即便被人察觉到,普通人大概率也不敢上来查看情况。”
麦克的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他一言不发,却始终在听。
自己儿子被杀的时候,会不会,也曾被人目击过呢?
“人类天生就会排斥不安全的环境,这是我们趋利避害的本能。别说普通人,即便是大部分治安官,真到了这一步,也是断然不敢上的。”
伊戈感慨道,“能跨过这份恐惧,踏入这扇门的人……恐怕才有资格,去和奥州伯劳鸟对决。”
————
“我知道你在这儿,奥州伯劳鸟是吧?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给老子滚出来!”
张人凤大踏步跨过门槛,一脚将挡在身前的椅子踹开,对着空旷的房间怒声喊道,“你爷爷来了!”
……
没有声音,屋子里依旧如此安静,这让张人凤愈发笃定,奥州伯劳鸟应该做过至少一种肉体相关的训练。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普通人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会有一些很明显的本能反应——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等等。
而直到现在,张人凤居然都没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这就证明,他此刻非常冷静,一点都不紧张。
一股浓郁的颜料味道吸引了张人凤的注意,刚才进屋的时候,虽然也有同样的味道,却没有现在这么浓郁。
闯入者甚至在屋子里画了副画!
顺着气味,张人凤走到了客厅的西南的一处角落里,果不其然,找到了一张椅子、一块画板,以及一幅刚刚搭建轮廓的画作——神之子被鹿角钉穿,如同十字架一样高高挂起。
……
一阵冷风从旁袭来,在发动进攻的那一刻,张人凤终于听到了他的心跳和呼吸。
鼓点般有力,仿佛一头正值壮年的麋鹿。
第一百三十四章:罪恶的果实
借着微弱的光源,张人凤也看清了来者的扮相——他穿着十分厚重的黑色雨衣,足以将四肢都包裹在其中,似乎是为了不让鲜血沾到自己身上,下身则是一双雨靴,足以让他在烂泥地、沼泽地之类的环境下,依旧健步如飞。
至于最重要的头部,则是完全隐藏在兜帽里,还戴着一顶样貌怪异的面具,尖嘴鸟喙,唯独在眼睛的位置,嵌着两枚圆形玻璃镜片,在黑暗的环境里闪闪发光。
他的身板比想象中还要高大,体格健壮,手臂上的肌肉轮廓依稀可见。如此谨慎的打扮,难怪不会在现场留下任何信息,这一身装束,几乎将他的全身都包裹住了,哪怕是一根头发丝,都不可能遗留在现场。
“当——!!”
刀尖刺在张人凤的肩膀上,传递回来的手感,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无疑让对方有些懵。尽管看不到脸,依旧能感觉到,黑衣男人的动作和神态明显僵了一瞬间,甚至还二次用力,确认这一刀并没有扎空,确确实实命中目标了,只是刺不进去。
“哈哈哈哈哈!稀奇吧,没见过吧?”张人凤不惧反笑,笑中带怒,“把自己裹得跟个粽子一样,吓唬谁呢!”
怒喝之余,一记干脆利落的正蹬踹,如炮弹般结结实实落在黑衣男人身上。
他刻意瞄准了对方的胸腔之下,腹腔之上的那块区域,那里是人体的横膈膜所在,很难锻炼出肌肉不说,吃上一击后,牵动肺部,呼吸困难,进而迅速瓦解战斗力。
谁知那黑衣男人的反应同样很快,竟然直接松手,丢掉了短刀,将双手解放出来,护住了致命要害。
“咚——!!”
张人凤微微挑起眉毛。
尽管只是踢中双臂,他已经从触感中,判断出了对方的体格。上臂肌肉十分发达,这身雨衣下的身胚,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壮实。厚底雨靴在地板上刮出两道犁痕,笔直后退,撞碎了身后的水槽,盘子碗碟纷纷落地,摔个粉碎,发出叮当一片的声音。
匕首没了,他便顺手抓起一块尖锐的盘子碎片,朝张人凤投掷过来,自然是被他挥臂挡开。
却见空中一道银光闪过,黑衣男人从侧面扑过来,双掌之间抻出一根银线,看着比钓鱼线略粗。
“呵……”
“慢了——!”
不等他将银线缠上脖颈,张人凤怒喝出声。足尖轻轻一点,如同不被引力束缚般凌空跃起,回身蹴击,仿佛在空中踏行般,重重数脚印在其心口上。只听结结实实的三声闷响,比他还高一个头的黑衣男人,被他踹得气血凝滞、身形暴退,如同一枚被打飞的网球,再度砸在墙壁上。
“轰———!!”
破木屋子也经不起如此折腾,木墙登时凿穿,好一通连滚带爬,直接来到了屋外。
“……”
黑衣之下,传来一声沉闷的低吼,不似人声,却有如负伤的野兽。
或许是意识到靠近身战根本不可能取胜,黑衣男人没有再纠缠,撩开雨衣,抽出两把左轮,按下击锤,对着破洞的方向接连开火。听到金属的击锤声,张人凤面色骤变,立刻侧身翻滚,顺势将木凳勾倒,当做掩体。
“砰!”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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