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炉中文火
“啊……啊……”
也不知滚了多久,在肾上腺素和疼痛的双重刺激下,温迪戈勉强没有昏过去。
泥土和淤青已经分不太清了,刚刚这一跌,将原本就破破烂烂的身体,又添了几处伤疤。但他已经顾不上这许多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一瘸一拐地站起来,朝草原深处跑去。
月光之下,他在草海中的影子,就像一只惊慌逃窜的黄鼬,显得那样渺小。
第一百九十章:我说结束,才是真的结束!(还·61)
张人凤也从火车上跃下来,再没有比草坪更好的减速带了,一个熟练的受身翻滚后,便将冲力全部卸去。
他没有对温迪戈动手,而是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后面,确保双方处于一个“不会立刻遇上,但是能清晰感知到彼此”的距离。
温迪戈在前面踉踉跄跄地跑,他就在后面晃晃悠悠地追,二者保持着某种特有的默契。
好像这不是千里追凶,而是一场月亮下的小游戏。
月光直射草原,为他们铺上一层亮银色的柔光。
夜风抚慰着两人的身体,很是凉爽,至少张人凤觉得,这算是一场令人身心愉悦的运动。
……
“哈……哈……”
温迪戈渐渐体力不支,他的右肩后方,本来就插着把刀子,刀身还插得如此之深,将肌肉完全切断了。刚才从火车里掉出来,这一通滚,更是让匕首伤到了脊椎,右半边胳膊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再加上不知挨了多少拳脚,跌落火车时的摔伤,他现在还能活动,都属于是肾上腺素的奇迹。
是奇迹,早晚会有挥霍完的一刻。
差不多就是现在了。
“怎么?”张人凤仿佛在自家庭院里散步一样,慢悠悠地凑过来,在他身前站定,“这就跑不动了,你不是挺能跑的吗?”
“……我必须如此。”温迪戈的声音比先前轻了不少,嘴唇也变得有几分干裂,“我有一个妹妹,在战争途中,我失去了她。也是这样一个黑夜,我和她从葛底斯堡逃出来……”
“打住。”张人凤冷声道,“我不想听,我对你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也不感兴趣。也许上帝会对你有兴趣,我可以送你过去见他。”
“你不应该杀我的,红中……这是个错误的选择……”
温迪戈的体力,似乎已经不支持他继续站着了。
他捂着受伤的右肩,缓缓坐下,如同一头负伤之后,在草原里舔舐伤口的麋鹿,“在他们眼里,红中……和奥州伯劳鸟,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甚至……他们害怕你,远多于害怕我。”
“短短几周,你在那镇子上杀的人数,就超过我了。”
“呵。”张人凤的笑声中满是讥讽,“是我不好,耽误你挑选食材了。”
“这世上……狼也吃人、虎也吃人,美洲豹、鳄鱼,山间的野猪,马戏团里的狮子,它们都吃人,却从未受到过谁的指责。”
说了一通歪理后,温迪戈话锋一转,“在那些社会名流眼里,‘奥州伯劳鸟’,就是类似的东西,是潜伏在城镇里的捕猎者。只要不去招惹他们,他们也就当没有看见。这些年来,我们……一直相处得很融洽……”
“可是你不一样,红中,你拔了那25个人的舌头。这是一种宣战……你刺激到了他们的神经!”
“要是我没记错,你应该还吃了一根吧?”张人凤抱着双臂,揶揄道,“是清蒸还是红烧啊?”
“你……你是为了我的案子来的……他们不会同意,一个黄种人,成为白炬镇的警署雇员。戈登很中意你,但没了我,他也没有那么大的能量,甚至连他这个警长的位置能否保住,都很难说。”
“布鲁斯·张,或者你有其他什么名字……你只不过是‘奥州伯劳鸟案临时治安官’而已。”
“想清楚,红中!”
温迪戈的语气陡然一变,如同回光返照一般,就像来自地狱的恶魔,在即将被讨伐前,用尽最后力气,发出了最后一次诱惑。
“没有了奥州伯劳鸟,在他们眼里,你是什么?”
……
张人凤脸上戏谑的笑容渐渐褪去,在这双黑色的瞳孔中,所有温度都耗尽,与浸泡在黑夜中的月牙,一样清冷。
“Time to find out。”(走着瞧吧。)
他不再废话,缓步走来,一把拽住温迪戈的衣领,要将他提起来,再用绳子捆住。
————
所有残存的精力,都是为了这一瞬,这是他最后的逃脱计划。
温迪戈双目忽地睁大,将始终藏在袖子里的钢笔滑出来,左手攥住,用尽浑身力气,朝张人凤的太阳穴扎过去!刀砍不进,或许是因为切面太长了,而笔尖更像是一根针,如果以针刺的形式,能否在他的身体上留下伤口呢?
很遗憾,这个小课题,他是永远没机会印证了。因为在笔尖触碰到张人凤之前,他那铁钳般的大手,已经先一步扣住温迪戈的左手手腕。顺着刺过来的方向,扭了一百八十度,只听得咔嚓一声,左臂也跟着被反关节拧断。这股剧痛,与身体里其他的疼痛叠在一起,痛苦的信号冲刷着大脑,一时让他想叫,都叫不出声。
“你这混账……”
接连被挑衅,张人凤心中光火,狠狠出拳!
“砰———!!”
第一拳,砸穿中线,直接砸在鼻梁上。温迪戈的鼻梁被整根打断,鲜血瞬间从鼻孔中喷涌而出。他想抬手去捂住鼻子,却发觉两只手都不听使唤了,只是左肩膀还在无意义地耸动着,身体向后仰去。
“砰———!!”
第二记摆拳,砸在眼角的眼眶上,当即将眉弓打断。鲜血呼啦呼啦地飚出来,遮蔽了视野,只觉得眼前先是红,再是黑,随即是漫无边际的疼痛。但温迪戈却笑了,笑得十分怪异。
“咚————!!”
第三拳,正中太阳穴,他的脑袋“嗡”的一声,身体信号仿佛不受控制地脱离出去,到了一个相隔很远的地方。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肉身软趴趴地倒在地上,视角固定下来,一切都渐渐模糊了。
……
“哈……成功了……”黑暗中,只剩下温迪戈的心声在飘荡。
荒郊野岭,这一下就算扎中,又能怎样呢?顶多就是给他造成一点点伤,他腰间还有两把枪呢,自己的身体又已经伤成这样,不管怎样,都不可能从他手里逃走的。
温迪戈最后的逃生计划,便是将死亡当做紧急出口,从这个世界逃生。通过最后的袭击,激怒红中,从而让他对自己出手。他对人体医学颇有了解,又怎会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已如风中残烛,轻轻一口气都能吹灭。
结束了。
红中的武力再强,他又能对一个死去的人做什么呢?
如此想着,他沉入了黑暗中,仿佛回到母体之中一般,祥和、平静……
……
……
……
————
“轰————!!!”
剧烈而又强大的震动感,将他从即将睡去的状态中唤醒。
“什么……不……”熟悉的疼痛信号再度传来,温迪戈感受一股引力,这或许是他少有几次,表露出惊惧交加,“不——!!”
“轰————!!!”
下一刻,他再度被引力捕获,强行拽回了生之巨轮,也就是这具快被疼痛淹没的身体里。
痛得他双目圆睁,无声地尖叫起来。
“又想跑,你他妈是真能跑啊,我看你也别叫奥州伯劳鸟呢,你叫奥州running man吧。”
“可惜,这次不行,我答应别人,要把你带回去的。”
张人凤猛击他的关元穴(下腹部,脐中下3寸,人体前正中线上),将他的意识再度锁在这具躯体里,狞笑道,“我和你之间,要我说结束,才是真的结束!”
第一百九十一章:THE END(还·62)
“所以……人真的死了?”
张人凤点了点头。
戈登翻阅着簿子上的笔记,始终眉头紧缩、神色不展,“怎么死的?”
“我依稀记得,从早上八点开始,我就不断地回答这个问题。”张人凤拿出怀表一看,忍不住眯起眼睛,“整整三个小时,我能想到的,都已经跟你说明白了吧。”
“再说一遍,这可不是小事。”戈登的脸色十分严肃,“就从你追上了火车开始。”
“呼……”
张人凤长出一口气,百无聊赖地说道,“我追上火车,跳上货箱。他朝车厢上方开了四枪,我躲开了,从侧面杀进去。我和他在车厢里搏斗,他的刀被我打断,又拿出一支钢笔,又被我打断。”
“打斗途中,车门整个被卸下来了,火车行至于山间,门外刚好是一处很深的沟壑。他就这么掉下去了,那道山涧怎么都有几十米高,光秃秃的,没有植物,我亲眼看着他摔了几下,不见踪影。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哪怕还有口气,一晚上过去,也该给吹硬了。”
简单概括就是八个字,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戈登的神色有些凝重,到底也当了那么长时间骑警,对案子本身,还是有一些基础嗅觉的。
他几乎可以肯定,张人凤没有说实话。
奈何这位仁兄不是一般人,心理素质极强,正着问,反着问,旁敲侧击地问,都没问出什么名堂来。温迪戈·莱克特已经死了,奥州伯劳鸟这个身份,从此之后也将不复存在——这就是他告诉自己的全部事实。
长久的追凶,终于有了结果,也算是个好结局吧。而这一切,都是张人凤,以及他手下那群神秘的赏金猎人,一刀一枪干出来的。
戈登揉了揉太阳穴,将簿子合上,决定接受这个“好结局”。
“张先生。”
在即将打开办公室大门的那一刻,戈登还是叫住了他。
“我知道这么说,或许有些不近人情,但……你和你的朋友,最好不要在这座城镇里,呆得太久了。”
因为之前的经历,让戈登在他这里,积攒了足够多的好感度,即便是这样的话,张人凤也并不生气。只是将手虚按在门把手上,转身,认真地听他继续说下去。
“客观上来说,我现在的位置,也是温迪戈一手提拔的。在白炬镇上,本就有许多反对他的声音。现在,他一死,这些声音必然会借此大做文章……我这个警长还能再干几天,都是未知数。”
“这种情况下,张,你的处境就更危险了。别忘了,你在这座镇子上,也是犯过事的,你杀的那些人,他们背后,还有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只是暂时被温迪戈按下去了而已。”
“温迪戈一死,权力出现了巨大的结构真空,在这段时间内,或许会有新的人上位。等新的镇长上位之后,我就打算递交辞职书了……呵……”戈登自嘲地笑笑,摇了摇头,“不就是回老家嘛,我也有点想念花岗岩州,那寸草不生的大荒漠了。”
“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张人凤回过身,语气十分不理解,“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没有收过一分黑钱。你干的每一件事,都是堂堂正正的,干嘛要辞职?”
“他们不会在乎的。”戈登似乎早已习惯了这一切,“温迪戈就是奥州伯劳鸟的事,已经证据确凿,办成了铁案。既然他是杀人魔,那么,他启用、提拔的所有人,也就都有了相应的嫌疑。”
“等这阵子忙过之后,针对我的立案调查,就会立刻开始……呵……”
“新的镇长上位之后,能容忍我这样碍眼的家伙,霸占着警署警长这个位置吗?”
人事即政治,这句话放在古今中外,都能精准概括官场上的行径。
张人凤一时无言,戈登是他见过为数不多的好警察,却要因为莫须有的猜忌和内斗,不得不引咎辞职。这事儿听着很荒诞,但以他的经验来看,非常有可能变成事实。
官场上的争斗,他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了。
“不管怎么样,趁现在还有时间,赶紧离开吧。他们不会允许一个黄皮肤的人,留在这座城镇里,成为治安官的一员的。更何况,你们还有如此强悍的战斗力……他们只会视你如洪水猛兽。”
撂下最后一句忠告后,戈登向他递出右手,张人凤犹豫片刻,还是同他握了握手。
“感谢你这段时间的付出,张,别怪我多心,我还是要再问一句……”
这句话没有记录,似乎只是私人与私人之间,隐秘的对谈。
“奥州伯劳鸟,以后永远不会再出现了吧?”
……
“嗯,你放心。”张人凤点了点头,担保道,“再也不会看到他了。”
————
“兄弟们,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白炬镇了!”领头的队长呼喊道,“那个城镇貌似还挺大的,去了之后,该吃吃、该玩玩,先休整一下,再开始行动也不迟。”
“哦——!!”同伴们一呼百应。
“唉……”骑在马背上,伊莱贾看着钱包里那几张薄薄的美钞,叹了口气。
“你再看,它也不会多起来的。”身边的同伴略带调侃地说道,“干了赏金猎人这行,就该对自己有个清醒认知: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在做赔本买卖。枪支弹药都是自费,像我们团,能给你配一身衣服,就已经算很好了。”
山间,清一色的“黑西装+红领带+圆顶帽”,一支庞大的队伍,正缓缓行过。
“真是哪行都不好混啊,【眨眼的荷兰人】,已经是赏金猎人里数一数二的团体了……”
伊莱贾只是个小小的流浪枪手,实在没饭辙,快饿死了,这才加入了这个规模最大的赏金猎人团体。不求飞黄腾达,只图混个温饱,弄口饭吃,没想到都这么困难。
眼下,上头得到了消息,价值7000美元的通缉犯,红中,在白炬镇现身,他们便作为先遣队,派到这儿来打探消息。
钱赚的少,还要跑那么远来出差,他的心情跌到了极点。
偏偏又是这个时候,队伍里配备的猎犬,突然狂吠起来,叫声急促,像是嗅到了什么。
“汪!汪汪汪汪汪———!!!”
队长立刻停下脚步,沉吟片刻,“伊莱贾,你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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